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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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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只有两种可能,一就是棺材里的这个极品帅哥跟本就没死,二就是诈尸了。

“喂,喂,帅哥,你醒醒!”我拍了拍他的脸颊,试图叫醒他,可是他跟本就没反应,我干脆伸手在他身上狠掐了一把,他依旧无动于衷,而且身体还是僵硬冰凉的。

我的手再伸到他鼻下,探了探他的鼻息,了无生气!

“鬼啊!尸变了!”我惨叫一声,熊熊一步从棺材里跳出来,吓得牙齿直打架,我现在才相信,真的诈尸了。

我迅速捡起凌乱闪落在地上的衣服,胡乱套在身上,慌忙中,我踩到了帅尸大哥的衣服,他的衣服上有一个硬硬的,小小的东西,我捡起来一看,是一块精美的玉佩。

这玉佩色泽深黄通透,手感温润细滑,这精巧的做工,这超好的玉质,一看就知道价值不菲。玉佩的一面雕浮着一条栩栩如生的祥龙,我把玩着玉佩,翻转到另一面,赫然看到三个精致绝伦的大字——君御邪。

“君御邪……”我细细品思着这三个字,扭头望向棺中的帅哥,想必这是他的名字吧?

古人都喜欢在随身的玉佩上刻上自己的名字,更何况这块玉是这大帅尸的随身陪葬品,肯定是他的名字错不了了。

君御邪这名字还不错,尊贵霸气,外加邪气十足,的确满适合他的。

我很自然地将玉佩收入怀中,视为己有。

突然想起在跟他快活时,他的眼眸是红色的,我立即走到棺材边,伸手掰开他的眼皮,发现此刻他的眸子是黑色的。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这帅哥这么年轻就死了,他的身上完美无瑕,看不出死因,他到底是怎么死的?

我突然觉得这个叫君御邪的帅尸全身都是迷。

好奇心害死猫,我到现在还没被这帅尸残害,证明这帅尸对我并无恶意,意识到这一点,我稍有心情研究他的身体了。

我再次细细地抚摸着他的完美的裸体,突然震惊地发现,他的尸体比跟我欢爱前更僵硬了。

而且,他的骨骼也不正常,在他的腿骨关节处我发现有略微的起伏断痕,柔道跟跆拳道都过了九段的我在习武过程中受过不少伤,自然明白这代表着什么。

这代表着这个帅哥生前被人活活将腿骨打断过,也就是说,他如果活着,就是个腿有问题,站不起来的残疾人。

但这不是致死的原因,搞不好他是被毒死的,但我又不是医生,他的死因就查不出来了。

算了,懒得查了,他怎么死的关我鸟事。看他这么帅,又被我干了的份上,我就免为其难,为他默哀一下吧。

“唉!”我轻叹一声,温柔地安慰着棺材里的极品帅尸,“帅哥啊,你生前肯定有一大堆美女抢你,现在死了又有萱萱我这个超级大美女来奸你,你可真幸福哦,不晓得萱萱我哪天挂了埋进了坟墓,还有没有帅哥来奸我这么爽?要是没有的话,我一个人在棺材里岂不是要孤独死?所以,你很幸福啦,挂了就挂了吧。”

为了让他死得瞑目些,我很讲义气地为他解说一翻,突然发现自己好饿,在客栈里吃过的东西,经过人跟狼的猛追,外加奸淫这帅尸花的气力,早已消耗殆尽。

此时的我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我环顾了一下四周,发现除了不能吃的金银财宝,跟本没有一样东西可以吃的。

唯一可以称得上有血肉的东西,就只有棺材里的大帅哥了,难道我要活活饿死在这里了吗?还是饥不择食地把这帅哥的尸体当饭吃了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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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他张开了眼作者:马涵

第10章他张开了眼

咦,想到要吃尸体,我就恶心得慌,这种事情我才受不了呢。

但是,这里没吃的也没喝的,我迟早要饿死。如果我挂了,这里头就是有再多的钱,也是白搭。

呜呜呜,我还指望着用这些钱泡尽天下大帅仔呢,怎么可以活活饿死。我还真他妈惨,一来古代就挨饿受惊,现在居然超惨到了有钱都没命花的地步。(这里头帅尸大哥的陪葬钱,我已经全部视为己有。)

我现在都不知道是在哪个墓洞里,要是往进来的路走,跟本就是条死路,走到一堆骷髅头那,上地面的路又被封死了,跟本行不通。

我只好四处走动着,用拳头在壁墙上敲敲打打,在地上东按按,西摸摸,希望能找到暗藏的机关按扭,寻出一条出去的路。

结果,忙了半天都是徒劳无功,倒是把我累得像条吐着舌头的哈巴狗,靠在帅哥的棺材边上直喘气。

“帅哥啊,我好想你哦。”我悲凄地叹道。

别误会哦,我想的不是棺材里头的这位超级大帅尸,我都已经把他吃干抹净外加要跟他陪葬了,才不要想他呢,我指的帅哥是花无痕那个采花大盗,要想就想那些没‘吃’过的才有意思。

呃我才奸了这位帅尸大哥就想别滴男人,貌似太不仗义了?很有良心的我突然觉得有点过意不去。

累得惨兮兮的我困难地撑起身体,趴在棺材边缘,瞪着棺材里的帅尸体,叹道:“帅尸大哥啊,就算你生前横死的,现在死了不晓得多少年,还能用你的身体为萱萱我‘效劳’你说说你命多好,从今以后萱萱我就要跟你抢一副棺材睡了,同住一副棺材内,请多多关照哈……”

我话还没说完,视线便被帅哥脑袋下的枕头吸引住了。

我的乖乖,那枕头,深青色泽,晶莹碧透的,虽然看起来不值什么钱,但,我觉得挺像某部穿越电视里说的那个游梦仙枕,我立即好奇了,先前我奸尸时,这帅尸大哥的魅力太大,让我没太留意这枕头,现在我又累又饿,再也奸不动尸了,自然注意到了。

我将帅尸大哥的头很粗鲁地往旁边一推,(别怪我粗鲁,反正死人又不会痛)准备把枕头拿起来瞧个仔细,想不到,却怎么也拿不起来,反而不小心将枕头旋转了一下,结果,那硕大的玉质棺材缓缓向旁边移动,露出了一条灯红通明的地下通道。

而我,在棺材移动前就动作敏捷地栽进了棺材,差点没把俺脖子跌断。还好,手一使力,栽进了棺材,否则,怕给移动的棺材碾成肉酱了。

我已经累扁饿惨快成|人干了,实在无法潇洒地翻进棺材。所以动作难看不要紧,只要能保命就成了。

我从棺材里冒出个头,看着那条新多出的地道,想不到帅尸脑袋下的这个要玉不玉,石不石的枕头下还暗藏玄机呢。

我不得不佩服古人的聪明了,棺材外价值连城的财物众多,谁会注意那么个不起眼的东西,就算有人进得来,也只能等着活活饿死了。

还好萱萱我电视看多了,对那不晓得值不值钱的枕头好奇了下,让我多出了条路走,不然,我不是也只得按着古人的意思,惨兮兮地等死?

现在有路可走了,我立即变得精神奕奕,翻出棺材就朝那些财物奔去。

金子,银子,珍珠,玉器,一点点东西就把我身上的口袋都塞满了,拿这么点,我出去哪够钱泡帅哥啊?

要知道萱萱我泡的都是一级的帅哥,档次高了,花销自然很贵,要想办法多拿点。

我的目光瞥向地上帅尸大哥的那件衣服,哈哈,有了!我迅速将他的衣服摊开,放了不少金银珠宝进去,然后包了个大大的包袱,拎在手上,刚走到地道口,我突然有点舍不得被我奸了三次,现在又被我‘借’走衣服,光溜溜躺在棺材里的大帅尸了。

“帅尸大哥啊,我虽然不知道这地道是条什么路,但总比在这饿死强。拿你的衣服当包袱,萱萱我实在是迫不得已的。”我咽了咽口水继续道,“万一我有命出去了,钱没拿够的话,你让我怎么泡帅哥呢?如果我活着把钱花完了,我会再到你这来拿的,到时就顺便把你的衣服带回来,哪怕赔你十件新的也可以,反正是用你的钱买。你就先光溜溜的凉快着吧,不会有人看见的。不过,萱萱我会记住你的,谁让你是帅哥呢。我走了哦,bye!”

我很讲义气地朝他挥手告别,潇洒地跳下地道,在我刚进入地道后,棺材便移回了原位,封了地道口。我皱皱眉,只得沿着地道朝前走去。

我不知道的是,在我离开后没到三十秒,那位帅尸大哥就陡然张开了眼,硬僵地从棺材内坐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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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绝色大美女作者:马涵

第11章绝色大美女

我拎着包袱像个毛贼一般,小心翼翼地沿着地道走啊走,一路上很幸运地没碰到什么危险。不知道走了多久,当我累得双腿发软,实在走不动的时候,我终于走到了地道的尽头,一道封死了的石门。

“我的妈呀,走了半天,居然是条死路。”我惨叫一声,“为了我的美好人生,为了我的泡仔大业,我绝对不能就此放弃。”

我一边自言自语地说着,一边蹶着屁股在地上到处敲敲摸摸又开始寻找机关,突然,角落的一颗小石子搁着了我的脚,我感觉很不舒服。

郁闷,连颗不起眼的石头都欺负我!我凝起眉,气愤地对着那不知名的小石头狠踹了一脚,石头没踹动,倒是那道封死了的石门,轰!一声,慢慢打开了,原来这小石头竟然是启动暗门的开关。

哈哈,真是天助我也!

门外阳光明媚,山青水秀,还能听到麻雀吱吱喳喳的叫声。我第一次觉得,原来麻雀的叫声也是这么可爱。

我两眼放光,包袱款款,像支离弦的箭,朝光源飞冲而去。

皇天不负有心人,萱萱我终于活着从古墓里走出来了!感谢世上所有的帅哥,是你们的支持,哦不,是我对你们的渴望,支撑着我一路走到了现在,谢谢你们!

我激动地深深呼吸着外界的新鲜空气,忽然诧异地发现自我出来后,那道石门又缓缓关闭,石门的外观居然与山上平凡的石壁一般无二,并且长满了青苔杂草。

妙啊。从外观上看,任谁都看不出这居然是一道机关暗门。我不得不佩服古人的聪明的脑袋了。

我学着古人把包袱背在背上,顺着山路慢慢朝山下走去。在山脚下,我碰到了砍柴的樵夫,向他问了路后,我朝最近的城市走去。

“什么?你不让我进?”我站在一间豪华的客栈门口,双手插着腰,一副泼妇骂街的姿势,对着拦我路的店小二大吼一声。

“去去去,你这个小要饭的,本店是皇京最豪华的客栈,你住得起吗你!”店小二一脸鄙视地瞪着我。

真他妈狗眼看人低!居然说我要饭的?我瞧了眼自身沾满泥巴,脏得一塌糊涂的衣衫,呃,他说得没错,我确实挺像个要饭的。从被黄贵那狗娘养的追杀,直到现在,我都没换过衣服,没洗过澡,也不晓得跌了多少跤,脏一点也是情有可原。

哼,说来说去不就嫌我没钱。

我气愤地把包袱从背上拿下来,本想打开包袱取钱的,但财不露白,我盯着四周看热闹的无数双眼,谨慎地又把那早已脏得不成样子的包袱背回背上,改从袖口里掏出一锭黄澄澄的金子,摊在手掌,把玩炫耀着,“看到了吧?这是什么,睁大你的狗眼看清楚!”

那店小二两眼发直地瞪着我手里的金锭,马上换了一副客气十足的嘴脸,“哟,小的有眼不识金镶玉,客倌您里边请!”

我白了一眼店小二那欠揍的笑容,昂首阔步,大步跨进客栈,坐在二楼临窗的位置。

我一入坐,店小二就一脸陪笑着望着我,“不知客倌您要吃点什么?”

“把你们客栈里最贵的好酒好菜都给本小姐端上来。越快越好!”我豪气地说道。

吖,点了酒,我忘了古代没有脾酒,都是白酒一类的,呃,我没喝过白酒,点了也懒得喝,算了,姐姐我现在有的是钱,不怕浪费。

“是是是。”店小二笑着转身传菜去了,临走时嘴里还咕哝着,“原来这位客倌是女的呀。”

嘿!敢情这店小二连我是男是女都看不出来了?我算是清楚我现在脏到什么程度了。

饭前要洗手我是晓得得,由其是刚从坟墓里爬出来,更要洗手了。我盯着自己脏到发黑的一双爪子,让人端了盆水给我洗手后,对着满桌丰盛可口的美食,大跺快宜。

俺没用筷子,用手抓的,这样吃得快速过瘾些。席间,别桌的顾客都瞪着对铜铃大眼,看着一个叫花子如风卷残云般的狂吃满桌美食。

俺还听见他们不满地咕哝啥如此高档的客栈竟然让叫花子进来了。

汗死,瞧瞧我这董事长千金在古代受的啥待遇?酷爱面子的爸妈知道了不气死才怪。

没办法啊,我都快饿死了,还要什么面子?

好一会后,我总算吃饱喝足了。刚放下筷子,却才发现那店小二一直在桌前守着我,他满脸假笑着道,“客倌,您吃完了,麻烦您把帐给结一下,总共三百六十两银子。”

“敢情还怕你姑奶奶我吃霸王餐不成?”我怒瞪他一眼,扔了一锭金元宝在桌上,也不知道这锭金子够不够,不够,我兜里还有的是。

他立即笑逐颜开,“谢谢客倌,咱这就去找您钱。”

“不用了,你去帮我备间上房,准备好洗澡水,再买两身料子最好的衣服,男装女装各两套,你的服务若能让姑奶奶我满意,这个,就是你的。”我手里不停地把玩着又一锭金元宝,在他眼前晃了晃。

“是,姑奶奶!”店小二盯着我手里的金子,不停地朝我点头哈腰,笑着给我办事去了。

哈哈,有钱当大爷的滋味就是爽啊。

在客栈豪华的客房内,我洗了个舒服的热水澡,再把一头比鸡窝还乱的及腰秀发清洗干净,穿上那店小二替我买来的其中一套女装,再让客栈里一位扫地的大妈帮我弄了个这个地方流行的发型,一切准备妥当后,我对着铜镜照了照。

只见铜镜里出现了一个身穿古装的绝色女子,她风髻露鬓,淡扫娥眉眼含春,雪白的肌肤透出淡淡红粉,樱桃小嘴不点而朱,娇艳欲滴,腮边两缕发丝轻柔拂面凭添几分诱人的风情,而灵活清澈的明眸大眼慧黠地闪着几分调皮,几分淘气,一身白色长裙,柳腰不盈一握,美得纯洁如雪,美得艳光四射!

天啊!我第一次才晓得我穿起古装来竟然漂亮到这种程度,简直把我自己都给迷死了。

哈哈哈,古代的帅哥们,萱萱俺来了,看我不电死你们。

我来到古代的第一天从妓院逃跑,第二天被狼追,在古墓里大约又呆了两天,我现在来到古代算算已经是第五天了,居然不知道究竟到了什么朝代,什么地方。试问,穿越的同志有哪个像我这么失败?

唉,我这不是情势所逼没空去问人家么?现在,俺有空了,立刻就去搞清楚。如果哪位看倌以为俺会上街到处找人询问,那你就错了。

我现在有的是钱,瞧,我正翘着个二郎腿,舒服地坐在椅子上品茶,悠闲地问着被我叫来的店小二。

“小二,我打外地来的,不清楚这里是什么国家?当权执政的是谁?有什么重要人物事迹,你通通说一下,说得好,说得正确,我重重有赏。”

客栈里每天食客众多,消息五花八门,我要的这些答案,客栈里的店小二是最适合回答的对像了。

一听到赏钱,店小二立即眉开眼笑,“好嘞!包准正确。这里是祥龙国,皇帝名叫君御邪……”

皇帝是君御邪?不会是古墓里那位隔屁了的帅哥吧?这个消息我一时无法消化。

噗嗤!一声,我刚喝入喉的茶水硬生生地给吓得喷了出来,而且精准无比地全喷在了店小二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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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先去泡仔了作者:马涵

第12章先去泡仔了

店小二的脸上立即‘口’水(我口里吐出来的水)直流,吟吟滴落。他抬起手掌,把脸一抹,朝我不介意地‘诚恳’一笑,状似关心地问:“姑娘您这是怎么了?”

“吖!不错嘛小伙,我喷了你一脸口水,你居然不生气?”我满意地看了他一眼。

“姑娘您容颜绝世,能被您的琼浆玉液喷到,是小人的荣幸。小人对您的景仰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那店小二一脸的谄媚。

琼浆玉液,那不是指的酒么。大伙瞧瞧,这小二不久前还说俺是叫花子,拦着俺不让俺进客栈,这下,连俺的口水他都说成琼浆玉液了。

我以为我已经够虚伪了,这马屁精,简直让萱萱我甘拜下风啊。

“得了。”我一挥手,不耐烦地打断他,“我问你,你们皇帝死了没?腿上有没有残疾?”

“啊,”狗腿店小二吓得惊呼一声,“姑娘,如此大不敬的话,您可不能乱说啊,若被别人知道了,不止说的人要杀头,连听的人也要掉脑袋啊。”

哇靠!这见鬼的鸟古代骂个人也这么严重。我想了想道,“好吧,我不说。你回答问题就是了。”

“回姑娘,皇上他英明神武,尚且安在,并无残疾。”

“你确定?”

“小的十二万分的确定。”

古墓里的帅哥是个腿有残疾的人,这么说来他不是这个国家的皇帝了,搞不好他早死了几百年了,也许只是恰巧跟这个国家的皇帝同名同姓罢了。我暗思着,道:“继续说下去。”

“本国乃泱泱大国,经济繁荣,民风富饶……”

店小二详细地为我解说着这个国家的大致情况,我在他说完后,就给了他两锭金子做小费,可别说给多了,他替我买来的衣服我很满意,再说了,钱又不是我的,慷他人之慨,我最会了。

大不了没钱了再去古墓里头取,顺便再跟棺材里头那位帅尸大哥消魂一番,跟帅尸大哥那狂猛而又温柔的消魂,我可是一直念念不忘啊,瞧,才离开了这么会,俺就想得慌。嘿嘿,淫吧。

那店小二拿着金子,对着我又是三叩,又是九谢,直说我是他的再生父母。我不得不感叹,这年头,还是有钱的当老大啊。

从店小二的口中我了解到,这里是历史书上跟本就没有记载的祥龙国,还枉我历史学得这么好,结果,一点用场都派不上,真是晕死了。

我现在在祥龙国的首都汴京。这个国家的衣着民风,城市地名,跟中国古代的差不多。

祥龙国共有三位皇子,大皇子君御邪,二皇子君御祁,三皇子君御清。

其中,君御邪与君御祁是双胞胎孪生兄弟。

现在的皇帝是老大君御邪,五年前老皇帝挂了后,登基为王。自他登基后,老二君御祁被赐封为祁王,老三则被赐封为靖王。

奇怪的是外界传闻,祁王权倾朝野,俊美狂傲,却在三年前突然生了场怪病,病愈后不但半身不遂,而且变成了哑巴。

好端端的一个祁王爷,居然变成了这样,不知道是被什么见不得人的阴谋残害的,还是真的是病痛所致?

唉,虽然这些跟我八杆子打不着,但是好奇心害死人,等明天,我再去想办法弄清吧。至于今天嘛,先不管这些乌龙子事,瞧瞧现在的萱萱我这身漂亮的古代美女打扮,为的就是要上街去泡帅哥啊。

现在是白天,我决定去泡仔,晚上再女扮男装去妓院泡妞。

我去了趟钱庄,把从古墓里带出来的那些金银财宝通通存了起来,兑换成了一叠叠银票,这样就方便携带多了。

我薄纱覆面,一个人走在热闹的扬子湖畔,没办法,我太漂亮,为了不惹没必要的麻烦,只好委屈些蒙着脸了。

扬子湖位于汴京城郊,湖面波光粼粼,水质清彻,湖堤上,排排杨柳随着清风,袅袅摆动,枝桠飘飞,为扬子湖碧绿的湖水更添一翻绮丽风情。

这风景优美的湖畔边有着不少文人墨客,想想也是,在湖畔边吟诗作对,谈论风月,确实是一种浪漫的享受,不然萱萱我来这干嘛呢。

我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地注视着熙熙攘攘的人群,就希望见着个超级大帅哥,突然,我的目光被前方月牙形拱桥上的一抹背影吸引住了。

他身穿青蓝色长衫,背影清瘦颀长,漆黑如墨的发丝整齐地绾于后脑勺处,微风轻轻吹动着他的衣摆,那种衣袂飘飞的视觉,让他本来就绝俗的背影显得更加清俊不染纤尘。

拥有这么迷人背影的男人,不知道他的脸,长得什么样呢?

此时,他似乎是察觉到我的注视,竟然缓缓转过身来。

千万要是个大帅哥啊?要是丑哥,会伤到俺脆弱的心灵的。我不停地在心中祈祷着,等到看清了他的脸,我顿时心如雷鼓。

我第一次知道,原来,一个男人也可以用美字来形容。

他的皮肤很白,很细腻,一双明亮清澈、带着浅浅笑意的眼睛,射出柔和清淡的光芒,鼻梁挺直,唇角微微上扬的弧度优美极了,他就像画里头走出来的人,美得不食人间烟火,美得太不真实!

这么美的男人,要是把他的衣服扒光了,他修长的裸体,是不是也像外表这般毫无瑕疵?我立即眼露淫光,真想冲上去摸摸他白嫩的肌肤,咬咬他挺直的鼻梁,尝尝他性感的唇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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