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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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并不是以前食物丰盛任你挑选的时候,如果连这点儿苦都吃不了,又怎么面对将来更大的困难,怎么在以后更加残酷的生存条件中求生?想到这里,我闭上眼睛扑到肉块上大口大口地撕咬起来,恶心的苦水直往上涌,但我还是强迫自己把腐肉连同苦水一起咽下去,风和云见我如此,似乎明白了什么,一起扑过来大嚼。
真是善解人意的孩子。
在恩都图湖的上游,我们找到了几个细细的淡水源,浅浅的溪水里是我们需要的生命之泉。当然它不是静谧的,这里已被成群的火烈鸟占据,它们可能从几千米外跋涉而来,上百万只火烈鸟像下饺子一样挤在因为干旱而越发狭小的溪水里喝水进食,挥舞着红白相间的翅膀,让我一阵眼晕。
当然,我并不介意与它们一起享受溪水,当我们下水时,它们会自动地呼啦啦地闪出一块空地来,我们就在这块半圆形的水域里惬意地梳理皮毛,补充水分。
这里像是一块沙漠里的绿洲,我们流连忘返地停留了很长时间,在这段时间里,我看得最多的就是火烈鸟,并发现了很多有趣的事情。以前从没仔细地观察过它们,原来这种大体格的家伙的世界不光是飞翔,虽然我们对于捕鸟毫无兴趣,但它们生命中所遇到的艰难险阻却一点儿都不亚于只能奔跑的哺乳动物。
先到的是一只鱼鹰,也许是因为干旱让它无鱼可捕,也许是火烈鸟的肉更加鲜美,这只传说中的捕鱼高手竟然改行捕鸟了。当然这不是它的专业,毫无经验让它在群鸟惊飞中把一只肥大的火烈鸟按进深水里,羽毛浸满了水的火烈鸟变得更加沉重,鱼鹰使尽了浑身解数也无法把它提起来,最后只能把到手的猎物丢掉,空手而归。
当然这也许并不是件坏事,失败是成功之母嘛,下一次,我就看到有了经验又毫不气馁的鱼鹰把火烈鸟按在浅水里,并当场大快朵颐。
除了成鸟,火烈鸟的幼鸟也非常容易受到攻击,火烈鸟一般把蛋产在恩都图湖中的一些突起的“小岛”上。这些“小岛”一般由水中的矿物质凝集而成,大多是在离岸边不远的地方,只有几平方米大,火烈鸟细长的脚上附着一层厚厚的角质绒毛,不怕水中的矿物质。但别的动物怕,蛋产在这里,就避免了很多掠食者的骚扰,不过这并不是百无一失的,鸟妈妈必须与时间赛跑,它们每天都要飞到很远去进食,然后拼命地为幼鸟补充营养,希望它的孩子能在保护屏消失前学会飞翔,但事与愿违,有大约百分之六十的幼鸟无法达到这个苛刻的要求。
在干旱越来越严重的季节,恩都图湖的水位开始渐渐下降,慢慢露出干涸的盐碱地,无法起飞的幼鸟几乎都丧命在迫不及待的掠食者口里。鬣狗、老鹰甚至是水鸟,在这些贪婪的食客面前,可怜的幼鸟毫无反抗能力,任其享用。
火烈鸟几乎没有任何抵御攻击者的能力,它们能生存至今的唯一秘诀就是数量,繁殖季节到来时会有上百万只幼鸟出生,就算它们中只能成活百分之一,也足够补充整个家族的所需了。
在它们无数的强敌中,最让我感兴趣的还是狒狒。是的,你没听错,的确是那种有四条腿,在陆上生活的灵长类动物,也许有些不可思议,但我真的见过狒狒捕食成鸟,它竟然可以跳到水中捕食,就在那条淡水小溪中。
那是一个热得让人窒息的下午,一只丑陋的公狒狒趴在离我午睡的岩石边不远,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那些水中的精灵。它们正忙着进食,低头急速地过滤着水中的微生物,与我一样没有意识到狒狒的威胁。
因为浮在水面进食需要耗费极大的体力,它们一般都要到危险的浅水,把头垂到水面觅食,这就失去了利用自己的高度发现危险的优势。
想来狒狒那时是在思考,观察并寻觅下手的时机,在密密麻麻的群鸟当中找到最容易得手的一只并不容易。但机会还是出现了,一只火烈鸟的脚受伤了,在拥挤的群体中这种事情会经常发生,它可能是被尖锐的岩石划伤的,也可能是被同伴弄伤,不过这种事情有谁会关心呢?站在充满微生物的水里,受伤的脚会很快感染,不到半寸长的伤口也会很快严重到无法走路。这几乎是致命的,因为体形过大,翅展过长,火烈鸟必须通过快速的奔跑才能飞起来,不能走路就说明无法起飞,在狒狒奔向小溪的一刹那,整个鸟群就会疾驰而去,暴露出的伤员只能在水中跌跌撞撞地挣扎,最后成为狒狒的美餐。
这是个高智商的家伙,我看着蹲在水边用双手撕吃火烈鸟的狒狒想,它丑陋的手和嘴上沾满了红色的鲜血,美丽的火烈鸟已经停止了挣扎,白色的翅膀垂下来,像个落难的公主一样无奈地接受了自己悲惨的命运。
那么,对于火烈鸟来说,除了保证不要受伤之外,有什么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不被掠食者吃掉呢?我给身边的三个孩子提了个问题。
刚才热闹的景象已经赶跑了他们的睡意,当我这样问时他们立刻歪着脑袋做思考状,当然并不会有结果,风睁大眼睛看着我,云摇头晃脑,只有栉尔说了句不要低下头,我笑着否定,这样它们会饿死的。
我停了一会儿,立刻公布答案。
想要在这样的弱势条件下最大限度地保证自己的安全,最有效的办法就是站在群体的中间,跟着群体行动。站在那里,你被抓住的机会只有百万分之一,你要时刻保持警惕,有遇到危险瞬间反应的能力,只要有一只鸟发现危险你都可以跟着逃命,当大家都往左逃的时候,你也要往左逃,当大家开始扇动翅膀的时候,你也要扇动翅膀。这个理论非常简单,但每次总有不少没脑子的家伙因为违背它而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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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着孩子们若有所思的样子微笑,虽然这条保命的理论对他们这些未来的掠食者来说看似没有什么用处,但生存法则是通用的,它可能换个形势就变成了水牛、角马的保命法,不知己知彼又怎能百战不殆呢?
在草原上没有一条生存法则是没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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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六、生命绿洲
旱季提前赴约了,再往前走,水源越来越少,食物也越来越匮乏,将军带着它的家族不知到哪里去了。我懒得找,要知道它们为了寻找一块草场能在一天之内跑出几百里,偏离路线也无所谓,我们不一样,我尽量带着大伙走直线,找最近的路,除了几次迫不得已地改道找水源,我们几乎没有改变过方向,我们的奔跑能力可是大大不如角马,如果跟着它们跑,非累死不可。
就算这样,也有很多成员等不到到达目的地的那一刻,刚出生的小狮子几乎没有一个挨到头。他们有的是累死的,有的是母亲因饥饿没有乳汁饿死的,还有被其它食肉动物趁乱咬死的,除此以外我的几位年事已高的姨母们,生了病身体弱赶不上队伍的表兄妹们,全部都丧生在这条血淋淋的迁徙之路上。
从另一个方面讲,抛除了这些老弱病残后,我们行进的速度大大地加快了,一日百里。与此同时,我们的食物也越来越少,本来是两三天吃一顿,现在一个星期能吃一顿就算不错了,到最后几乎找不到食物,虽然我们连挖兔子洞这种事都做了。
我看到雷胸前已隐隐有肋骨的痕迹,孩子们更是瘦骨嶙峋,脚步虚浮,心里着急,其实我也有些顶不住了,肚子已经瘪了下去,胃里火烧火燎地疼,嘴里发苦。这时候,就是有一块臭到生蛆的腐肉对我来说也是美味呀。
离我们上次吃东西已经有五个星期之久了。
眼前的一切都是黄色的,天空、大地,一切都是凄惨的黄色,已经失去了所有的力气,我躺在地上,眼睛死死地盯着前方,族人们也静静地躺着,一动不动。当我以为我们已经不可能到达那个只有梦中出现的地方时,我看见一只沙鼠,从离我不远的一个小洞穴里钻出来,探头探脑了一阵,又钻了进去。
如果我是一只小老鼠,能钻进那个凉爽的洞里就好了。
老鼠?
我突然瞪大了眼睛,忽地站了起来,吓了旁边的风一跳,我没空理他,扑到那个小洞口细细地闻着。淡淡的体温还没散尽,夹杂着一股尿骚味被我捕获,不是幻觉,我抬起头环顾四周,一片淡黄,偶尔刮过的风卷着沙打个旋飞过,呜呜怪叫着像一个张牙舞爪的妖怪。
我不气馁,低下头去执著地挖着那个小洞,不顾其他族人奇怪的眼光,他们一定以为我饿疯了,想要拿老鼠充饥。
好了,没错,是这里,我四下看看确定了方向,再次抬起头抽动鼻翼,在炙热的空气中努力寻找。一丝淡淡的,若隐若现的气息划过,淡得仿佛只是幻象,我却一个激灵站了起来,撒腿狂奔,四蹄虎虎生风,黄沙四起,好像打了兴奋剂一样全身充满了力气。
族人们一愣,来不及问什么只能紧紧跟上,我没时间和他们解释什么,直觉告诉我,这个方向有我想要的东西。
足足两公里,眼前开始变得清明起来,耳边仿佛听到了什么,偶尔竟能激起一两只跳兔或羚羊,我放它们四处逃命并没有追赶,坚持不懈地向前奔跑,近了,近了,这是什么声音?
轰轰地、隆隆巨响,带着生命的渴望与激情的咆哮,眼前出现了一片耀眼的白光,我终于停下,看着自己的目标近在眼前,我反而脑中一片空白。
气喘不已的众人从后面赶上,还来不及平息一下胸中翻涌的气流就发出惊喜的欢呼,我这才从发呆中回过神来。
原来我们早就偏离了航道,如果不是那只沙鼠的提醒,我们可能永远也到不了我们的目的地。
但现在,我们站在这里,玛拉河,非洲草原上的最后一块绿洲,汹涌澎湃的河水养育着这一方土地,这里绿草茵茵,生机勃勃,兽群在岸边游荡,飞鸟在枝头嬉戏,丝毫没有干旱的痕迹。
我们终于到了,在几乎丧失信心的那一刻,我们终于得到了草原之神的垂青,与几乎迎面而来的死神擦肩而过。
三十七、各显神通1
过了一段不愁吃不愁喝的日子,我终于又一次看到了将军,在那次布阵被非洲蜂破坏后,我们还相遇了几次,但我始终没再找到像那次那样好的机会与它正面较量,只好拿它的同伴家人泄愤。它一开始把小牛仔和母牛保护得很好,我几乎找不到什么漏洞,所以得到的只是那些老迈和伤残的家伙,后来小角马经长途跋涉体力不足开始掉队,小角马掉队母角马就会躁动不安,顺便波及整个队伍。我们也趁此尝到不少好处,代价就是,虽然万分小心,我还是在角马群的误导下跑歪了路线,差点儿把这一家子的性命都葬送在它手上。
也许,它是故意的。我远远地看着将军,它明白自己的优势在哪,它们吃苦耐劳,善奔跑,时速能达每小时七十公里,它有着灵敏的鼻子,能在几公里外嗅到水的气息,它们可以为了草场和水源多跑出几百公里的弯路,这些都是我们狮子无法做到的。
所以它利用这一点欺骗了我,想置我于死地,我也已经沿着它给我设计的死亡路线出发了,真是个聪明绝顶的家伙。虽然没如它所愿地死在路上,可它还是赢得了我的尊重和更大的兴趣,虽然它并不会为此高兴。
其实我从来都没有正眼瞧过这些食草动物,它们是草原上的低级动物,应我们的需要而存在,是我们的食物,试问会有谁去尊重自己盘子里面的肉呢?
将军是第一个让我尊重的对手,可能也是唯一的一个。
不是因为它健壮的身体和尖利的长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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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因为它想杀死一只狮子并付诸行动。
在草原上没有食草动物这样做过,它们可能在受到攻击时反抗,但绝不会主动出击,它们只会逃避,如果想看它们勇猛作战的样子,还不如看它们发情时同类间的自相残杀激烈些。
所以将军的胆色和智慧就更显得难能可贵。
它明显的瘦了,更显得精干可靠,它带的队伍也明显缩水了,几乎看不到小角马,连弱一点儿的母牛都没有。它们应该遗留在那漫长艰辛的路上了吧,看来再怎么能奔善跑,面对这样一条漫漫艰险长路,也不可能一点儿打击也不受。
可能察觉到了我“深情”的目光,将军转过头来,与我的眼神对了个正着,我立刻坐直了向它打了个招呼,以表多日不见的思念之情,它深深地看了我一眼,全身的毛就竖了起来,立刻招呼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