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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玄幻魔法 >异世之带着宝宝悠闲生活 by纤语(穿越,魔幻,男男生子) > 第 10部分阅读

第 10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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龉秩耍 ?br />

狐狼看了龙腾井一眼,用头跟龙腾井蹭了蹭,嗷呼一声,似乎表示赞同。

而小紫狐用眼角的余光拼命射杀狐狼,nn滴,不就是一只六级灵兽嘛,有什么了不起,等我将来进化了,一脚踩扁你,居然敢用那个脏头丑脸去碰我家的主人。

13、第十三章 聚会

孟大夫急赶慢赶终于在半个月后到达聚会的地点,递给车夫二两银子,看着密集的森林,孟大夫挎着药箱和包袱就打算进去。

“大夫,您真的要进去吗?”那车夫收了钱倒不急着走,反而有些担忧地看着相处半个月的大夫。霏1凡l論i壇

“是的。”孟大夫转向声朝那车夫笑了笑,他自然知晓那车夫为何如此之问,“我的好友们都已经在林中,他们个个身手非凡,早就帮我清理了障碍,所以我此去非常安全,倒是多谢福车夫的关心了。”

“那就好,那就好,那大夫,我先走了。”福车夫憨笑一声,然后在孟大夫的目送下驾着马车往回家的路驶去,如果运气好的话,回家这段路还能载到些客人赚点钱回去,给夫人和孩子扯几匹布,买些糕点,他们一定会很开心。

孟大夫目送马车驶远后,这才踏入密林之中,刚进密林便感觉附近有人潜伏,孟大夫不动声色,如同在花园散步一般悠闲地走在阳肠小道之上。

果然,有人似乎看不惯孟大夫的悠闲,空气中传来一道响动,孟大夫也不管不顾,继续朝前走去,果然,来人在空中身体一阵抽搐,然后快速地翻了个跟斗落下,急急地走到孟大夫身边:“老孟,你这又下了什么药,赶紧快给我解开,人家说无毒不丈夫,说的就是你,痒死我了,快点。”

“自己找死,我有什么办法,至于解药什么的,你知道我向来不研究这些的。”孟大夫停下脚步满脸无辜。

“老孟啊老孟,你说你都这么多年了,怎么还是这么副死德性,啊哟,痒死我了,老朱老朱,快帮我看看!”来人说完立刻急呼呼地往前冲。

看着老友的模样,孟大夫无奈地摇了摇头,也不知道是谁死性不改老爱玩埋伏这招,偏偏每次都会由于太过兴奋而露出破绽。

也不见孟大夫有什么举动,脚下的土地自动带着他往前浮动,没多久便到达一座木屋之前。

说是木屋却比得上那些富家休闲的别院,孟大夫还没走动就听到某人被老朱训斥得低声嘀咕,等孟大夫一趟进木屋之中,该名男子仿佛遇到了生命中的贵人,一双眼睛亮晶晶地看着他。

无奈地叹了口气,孟大夫放下行李,优哉游哉地为自己倒了杯茶,解解喉咙的干渴后才慢吞吞地说道:“用清水洗三次便可止痒。”

男子见孟大夫说完,立刻丢下一句,便急匆匆地跑到后面去,留下孟大夫兴味地看着老朱,直到把老朱看得耳根发红这才笑道:“多年不见,你还是跟以前一样,太过宠爱对他可不好。”

“谁让我只有这么一个弟弟。”朱密摇了摇头,扔给孟大夫个盒子,“哪,送你徒弟的,元和我一起做的。”

“元这次没来吗?”孟大夫看也不看直接将盒子收了起来。

“元这回怀上了,本来打算在家里陪他,可是他不放心小可,一定让我陪着,你知道小可太容易迷路,如果不跟着,他能跑上一整圈才会到这里。”朱密说起弟弟不由得揉了揉太阳穴,小时候弟弟就是这么走失的,虽然长大后才找回来,但是由于性子却变了许多,说好听点是开朗活泼,难听点就是幼稚无比。

“可一直这样也挺好的,不过他还是坚持要找到那个邻家哥哥吗?”孟大夫喝了口水,老实说其实他挺羡慕可的。

“”孟大夫等了许久还不见朱密回答,不由得抬头一看。

只见朱密脸上青一阵白一阵,到最后黑了一片,不由得问道:“你这是怎么了?”

“那个该死的邻家哥哥已经找到了。”朱密咬牙切齿地说道,一双手青筋毕露,孟大夫都能够听到骨头发出的响声。

“那不是挺好的,小可也算是得偿所愿了,婚礼举行的时候我会带我徒弟一起过去的,到时候记得给点见面礼。”孟大夫从药箱里拿出一包牛肉干啃着,不愧是小竹做的,真是好吃。

朱密一把抢过老友手中的牛肉干,解恨一般地放入口中啃咬,谁知被那香辣的味道吸引,一只手不停地从袋里掏出牛肉干往嘴里塞。

孟大夫一把抢了回来,小心地塞回药箱当中,一路上只剩下这一小袋了,按朱密那吃法,还不一下子吃完,“我说密,说说到底怎么回事?”

朱密原本还想抢回来,却被孟大夫一句问话又弄黑了脸,“因为那个该死的家伙居然是个武人,偏偏小可闹着要跟他成亲,你说这是怎么一回事。”

孟大夫也不由得一愣,小可也是个武人,虽说不管是脾气还是身段都像文人多些,但小可确确实实是个武人,似乎一直以来大家也没问小可那位邻家哥哥到底是文人还是武人,所以便一直也任由他拖着婚事,要说以小可和其他好友的家庭背景找个人比大海捞珍容易些,但是也找了十来年。

“那那个人应该清楚小可是武人,不会跟着乱来的。”孟大夫想着能让小可惦念这么多年的人品性应该是好的,不过分开了这么久,人总会变的,也许

“问题是按那人所言他这么多年也同样在找着小可,所以他要跟小可成婚。”这才是朱密一直黑着脸的原因,两个武人在一起又不会生小孩,难不成他家小可就这么没后代了不成,绝对不可以。

“难不成那人贪图你家钱财势力?”孟大夫说完自己摇了摇头,“如果是那样的话,你就不会这么烦了。”

“独角龙知道吗?”朱密问道。

“独角龙?”孟大夫想了想,摇了摇头“有点耳熟,但是一时想不起来。”

“也是,你都窝在那个地方那么多年了,不记得也正常。”朱密叹了口气,那个武人可以说是连他都钦佩的存在,前提是他的目标不是自家小弟。

“独角龙是这几年才壮大的,他的标志就是一只独角龙,旗下不仅有客栈、酒店、服饰、首饰等店,暗地里也进行前情报收集和杀手,而他的标志据他所说是当年小可画下的,所以可以说他一直这么努力也是为了找到小可,希望小可能够看到标志后找到他。”朱密真的挺佩服这个人的执著,可偏偏为什么是个武人呢。

“你这么一说我好像想起来了,不过那是独角龙吗?我怎么觉得像有角的地龙。”孟大夫想了很久终于从记忆中深处把那只好像有角蚯蚓的图案找了出来。

“什么有角的地龙,明明就是帅气的独角龙,跟傲哥哥的灵兽长得一样。”李可气呼呼的声音从后头传了过来,头上还顶着湿漉漉的长发,一屁股坐到朱密旁边。

“也对,如果是你画的话,我就能够理解。”孟大夫抚摸着长须,点了点头,才继续道:“习跟远还没到吗?”

“他们估计再过几天就会到了,你先把行李放回屋里,老样子,第三间,晚上自己动手做饭。”朱密默契地跟着孟大夫转移话题,暂时不提小可跟傲的事情。

孟大夫提着行李来到后院,走到第三间,木制的房门上挂着孟玉的名字,孟大夫来回地抚摸着玉字,心中隐隐作痛,那个人还好吗?

傻傻地站在房门前半响,似乎觉得有些好笑,嘴角勾起的抹淡淡地微笑,推开房门,只见房中简单摆放着一张木床,床上铺着一张由棕色毛皮的毯子,床角放着一面折垒好的被子,床的不远处用木架撑起的窗户外可以看到冒着烟的温泉水,此时两只灵兽正在悠闲地泡着温泉。

看到孟大夫时,两只灵兽伸出爪子挥挥手,对于多年未见的主人朋友,它们也十分欢喜。

孟大夫朝两只招了招手,只见一红一黑的两道身影飞速地奔到自己窗前,孟大夫从药箱里掏出两颗黑白相间的药丸,一只一粒塞到它们口中,两只灵兽知道是个好东西,朝他道了谢,直接奔回温泉当中泡着运动心法去了。

看着礼貌乖巧的两只灵兽,孟大夫不免起到家里徒弟那只贪吃顽皮的小紫狐,不由得笑了笑,都说兽随主人的性格,怎么自己遇到的不管魔兽还是灵兽跟主人性格都差得如此之多,如果米儿还在的话该多好,想到这,孟大夫的眼睛又是一阵泛红,叹了口气,默默地从包袱里拿起衣服放进柜中,真是老了,最近越来越常回想起当年的事情了。

14、第十四章 温情

吾徒小竹:

见信安好!

为师历经半个月终在昨日与好久相聚,这半个月为师经徒各个不同的乡镇县城,每个地方都各有特色,有以食物闻名的留香城,取至唇齿留香之意。

当时到时正在准备举行美食节,为师在此停留了一天,参加了第二天的美食节,虽然大多数都是些传统美食,但也有不少创新的食物,相信如果徒儿在这肯定会非常满意,虽然最后为师还是觉得徒儿亲自烹饪的食物为佳,但留香城也未失他的美名,确实让为师觉得唇齿留香。

不久后,为师到了闻名大陆的百花城,城中户户门上皆挂着各种花环,有幸福、等待、思念、祝福、平安等等各种不同的意义。

每户人家皆是种花高手,世代都种着花朵,就连两三岁的孩童都会帮忙一起种植花朵,其中为令人赞叹的便是五色魔花,该花皆有五色,但并不是朵朵都是相同的五色,有不少变异的五色,这些花儿除了能够提高魔兽和文人魔力,并且可以制成特殊的香水,供上流贵族享用,为师这回到是没什么眼福,由于刚举行没多久的百花节,下次只能三年之后,为师也只能匆匆而过。

在这里为师似乎一直没同徒儿说过,虽然有人是天生的魔人,但是你生于稻香村应该知道稻香村的稻谷可以提供文人魔力,事实上平时文人一旦签了魔兽后也是有魔力的,只是这股魔力几乎不可见,但是一旦吃了能够提供魔力的植物的话,就能够非常细微地补充魔力,不过这些补充的量非常稀少,但总比没有来得强,所以能够提供魔力的植物非常价格高昂,而且大多只提供上流阶层食用,原因相信聪明的徒儿一定会懂。

而天生的魔人一旦发现就会被国家和贵族控制并且隐藏起来,就像为师跟你提过的一样,切不可对每日的功课马虎大意。

你肚中宝宝已有五个月余,由于怀的是双生子,记得万事小心谨慎,虽然有吴风和宁在,我多少有些放心,但还是忍不住叮嘱,偶尔看看医书无妨,但切忌少碰药材,多出去跟其他人走动走动,毕竟你还要在镇上呆上几年,多交些朋友总是好的。

希望徒儿一切安好!

如徒儿要回信可交予光尾鹰,不可误入他人之手。

为师于黑森林写于大陆庆元十一年五月十四日

孟玉仔细吹干纸上的墨迹,从桌上拿起一枝小竹笛,轻轻一吹,人类肉耳听不到的声音在魔兽耳中响起,不久后,一只英姿飒爽,体形健硕的光尾鹰飞进孟玉的屋子,停在他的桌上清理自己的羽毛。

孟玉将信卷成一卷塞进竹筒当中,然后绑在光尾鹰的脚下,并且塞了一颗药丸给它食用,轻摸着它漂亮的羽毛,“小光,记得要把信送到我那徒儿手中,并且将回信带回来,我那徒儿手艺非常好,你在那肯定有口福。”

小光亲昵地蹭蹭孟玉的手,清脆地鸣叫一声便从屋里飞出,向遥远的南方飞去。

光尾鹰的速度是魔兽中排名前十的,尾上的光羽不仅可以发出光系魔法,更甚至可以在平时加速,光尾鹰也是大陆上仅知的几种能够拥有两系魔法的魔兽,但是由于光尾鹰魔法的厉害和速度,很少人能够捕捉道,就连幼鹰也不是普通人可以对付的。

据孟玉所知,贵族中曾有人派过二三十名十级的文武人,其中甚至有几名天生的魔人,但回来时只剩下三名魔人,还是落下了伤残,好不容易捉回一只光尾鹰,却宁可饿死也不愿接受人类的驯养。

他与小光能够相识也是缘分,光尾鹰一族可以说是护短的一族,但是对待孩子上却又十分残忍,或者说这又是必须的,把幼鹰从崖上推下,只为了让幼鹰学会飞翔,而小光由于体弱的关系虽然被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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