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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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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睡着的时候,一直在说‘我还不能死’,一共说了二十六遍。”华容继续,回避装晕这个话题。

韩朗抿唇,神色中隐隐现出倦累。

十四年无眠,那种倦累,已经在他身体里结成亘古不化的冰,要拽着他直至长眠。

而那头华容的手势还在继续:“大元帅潘克和我也有交情,我可以一试。”

韩朗的手从他下颚垂了下来,还是似笑非笑:“那你就拿你的后庭交情去试一试,如果得成,我就满足你一个要求,只要这个要求我能做到。”

华容美滋滋地点了点头。

韩朗叹口气,偏头南望。

南方不远处就是皇宫,里面住着他的皇帝周怀靖。

四周夜色宁谧,连风都没有一丝。

对着那金銮宝殿的方向,韩朗静默,最终将眼垂低。

第十一章

三日之后,华容被抚宁王府扫地出门,没有什么理由,只是连人带包袱再带华贵,一起被扫上大街。

关于这点,众人倒也一时无话。

韩太傅对于一只私娼的兴趣,当然是不会长久,也没什么好意外。

华容去得施然,照旧穿得葱绿,回到自家院子,又在院门挂了盏长明灯。

老规矩,灯亮人在,这表示主人开始接受拜帖。

生意又开张了。

开始那几天生意并不热络,官人们畏惧抚宁王,当然是要观望一阵。

华容不急,没事就在院里横着,晒自己晒得腻味了,就开始拿一只匾,天天翻晒银票。

“我还没死,所以银票还是我的,我就喜欢晒着玩。”面对华贵鄙夷的牛眼他这么比划,黑眼珠朝天。

华贵人气急,叉腰正想拿什么新词噎他,门外有人朗声通传。

“潘克潘元帅,请公子入府一谈。”那人顿首,面孔熟悉,是潘府近卫,所以连拜帖也省了。

华容笑得璀璨,当然是不会拒绝。

只有华贵不忿,人走后开始磨叽:“假惺惺,嫖娼就嫖娼,还入府一谈,谈什么,秉烛谈心么?”

“谈军国大事铁马金戈,反正没一样你能听懂。”华容比划,扬眉转身,居然在院里梨树下拿顶倒立,开始活动筋骨。

金戈铁马,一点没错,潘大元帅半生沙场,连玩的游戏也与众不同,名字很有派头,就叫做“金戈铁马”。

华容进到他内房,第一个动作就是跪地,然后头朝下,双手抱小腿,屁股高高翘起。

老规矩老游戏,他理所当然地配合。

潘克大悦,拿出绳子,先将他手脚绑在一起,接着又穿过大腿绕上他腰,系紧他脖子,将他牢牢捆住,固定在那个跪地低头抬臀的高难度姿势。

这样一来,他就成了个牢实的马鞍,潘元帅性起,便随时可以上来骑他。

“老规矩,咱们来点润滑,怎么样?”潘克低声,征求他意见的同时挥动马鞭,忽一声横扫。

华容被绑,头埋在大腿间,也没法点,只好晃晃身子表示同意。

马鞭于是应声飞来,“啪”一声打上了他高抬的臀。

元帅武艺高强,鞭法自是了得,每一下准头都丝毫不差,刚刚巧落在他那个地方。

润滑的确有效,那里很快鲜血淋漓,只需两个指头一推,滑腻腻的鲜血绝对不输给任何润滑剂。

一切准备完毕,潘克喉咙沙哑,扯小裤露出他铁硬的“金戈”,一个跨身顶进,双腿弯曲,全部重量压上他腰,真的骑上了他这匹铁马。

华容吃痛,全身骨头都快被他压散,只好将头点地,配合他动作的同时隐隐抽气。

“还好。”第一次做完的时候他在心里自我安慰:“虽然潘元帅一顿能吃八碗饭,可最近也没怎么长胖。”

第二次做是在休息不足一盏茶功夫后,他还能自我安慰:“还好,不仅没长胖,金戈也没长进,举的时间也不比以前长。”

第三次做就是在半个时辰之后,那时候他已经头脑发涨,也找不出什么借口,只好强撑,在心里数羊。

潘元帅骁勇,喜欢下面的人清醒,好欣赏他的英姿。

而华容是唯一一个能被他连骑三次保持清醒的人。

该晕的时候绝不醒着,该醒的时候绝不阖眼,华容就是华容,当之无愧第一总受。

“价码还是老价码,一千两。”连做三次之后潘克终于力竭,拿刀挑开华容绳子,隔空甩来一张银票。

华容倒地,很长时间还维持那个姿势,没有气力舒展手脚。

银票轻飘,最终盖上了他脸。

“多谢。”过了有一会他才起身,收银票入袖,比个手势。

手势怏怏无力,对价码的不满他表达得很是含蓄。

潘克的脸却是立刻沉了下来,看他,玩着手里的短刀:“一千两,你不会还嫌少吧?”

华容后退,连连摇头,见桌上有纸笔,连忙拿来落墨:“元帅误会,潘家待华容已经足够慷慨。”

“潘家?”见到这两字潘克凝目,上来看进他眼:“潘家还有谁对你慷慨,你别告诉我是尚希。”

华容低头,抵死的沉默,沉默中默认。

潘克微顿,很快想开:“人不风流枉少年,也没什么,只是他这人迂腐,想来也没多少银子给你。”

华容清咳了声,点头,余光却止不住去看了眼手上的扳指。

一只正翠色水头盈润的扳指,浅看一眼,就知道价值连城。

潘克凑了过来,一把握住他手,几乎把他骨头握碎:“这只扳指是尚希给你的?他几时变得这么阔绰,还跟你透露过什么?”

华容不语,不是铁骨铮铮,而是央求地看他,意思是无意介入他们叔侄的是非。

潘克脸色铁青,在掌上施力。

被握住的那只手先前才断了只尾指,伤口痛入骨髓,华容身体摇晃,冷汗一滴滴落下,打湿潘克手背。

“算了。”到最后潘克终于慈悲,掌松开,长袖一拂:“不消问你,事情我自然能查个清楚,领着你的银子走人。”

华容当然很快走人,事情也很快就清楚。

潘尚希,兵部侍郎,满朝闻名的清官,住在一只简陋四合院,平日里清粥寒衣,到头来却原来是个伪君子。

乘潘尚希不在,潘克夜探他府上,闯进他家地窖,打开箱盖,居然是看见整整一十二箱黄金。

兵部的官职,他原来是以潘克的名义卖了出去,收人钱财时总是眯眼:“银子我叔叔也不是白收,是拿来上下打点。”

而对着潘克,他则是冷脸昂然,一幅慷慨腔调:“xxx是个人才,侄儿诚心举荐。”

银子他落骂名别人担,这算盘他打得的确精刮。

潘克不是傻子,见这十二箱黄金就已经明白七分。

出门再一求证,事实就更清楚不过。

他原来是全天下最大一个傻子,白白地担了个卖官的骂名。

事情到了这步,其实也不是完全不可收拾,潘克狂怒,回到侄儿家发飙,说了些要举发他的狠话,原本也做不得真。

可潘尚希太过狠辣,到这时反手,居然拿出本册子,递到潘克眼前:“叔叔如果非要举发侄儿,不妨先看看这个。”

潘克顿住,打开册子,翻了几页立刻色变。

几时他买通朝官,又几时他挪动公款,甚至是他爱嫖男倡这个嗜好,册子上都事无巨细记着。

他一心倚重的侄儿,原来早是只养在家门的饿虎。

所谓叔侄情谊,顷刻间就破碎一地。

“王爷可以给那潘尚希安个罪名了。”

从潘府回转三天,华容前去求见韩朗,开门见山。

韩朗讶异,饶有兴味看他。

华容于是手动,很是费力地解释了事情的过程。

韩朗的兴味于是更浓了:“这么说潘尚希也是你的客人?你还真是菊花遍地开啊。”

“他当然不是。”华容紧接,笑得无耻:“我反正是小人,栽赃什么的拿手,只要让潘克知道他侄儿很有钱就成。”

“他有钱我怎么知道?不奇怪,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有人从他那买官,看透了他,知道他将钱落进自己口袋,又管不住嘴,干我的时候顺便告诉了我。”

这一句比完韩朗顿时静默,眸里寒光荡漾,将他上下看了个透。

“潘尚希卖官,这个连官娼也没侧听到的消息,你这么轻松就打探到了?”说这句时韩朗前倾,一步步压上他,呼吸炽热:“我是不是把你看得太低了?”

华容后让,不过却止不住韩朗来势,渐渐被他压上了后墙。

“我答应过你,可以满足你一个要求。”韩朗轻声,掀起他衣衫:“既然你把握这么十足,不如现在就想想,要些什么。”

华容的眼眯了起来,过一会开始比手势:“我的要求是再要两个要求。”

“第一个要求是再做把扇子,上面堂堂正正地写殿前欢。”被顶进那刻他身后刺痛,手势也一顿。

“第二个要求,我要回去盘算,起码盘算个三天。”随后他又比划,咬牙,跟随韩朗一起律动,被潘克压垮的腰身开始剧烈疼痛,一波一波好似永无穷尽。

第十二章

处决潘尚希的告示,高悬已过三日。

三日,韩朗未得韩焉半点音信。

于是第四日一早,韩朗决定不再守株待兔,派出流云亲自巡查,一定要得到韩焉的最后答复。

杉林兰谷,楚香佩寒。

一落魄布衣书生背靠山石,坐在地上喝酒,幕天席地,欢畅淋漓,非常自我。

在他面前,单膝落地的正是仆仆风尘,寻来的流云。

而那半醉书生不是韩焉,又该是何人?

流云施礼:“大公子,我家主子说你托他该办的事,他已经做到了。命小的今天,一定要等你的回话。”字句清晰,却也并不客气。

韩焉闭目扬脖,又向嘴里灌倒着烈酒。

流云依旧跪地,不动。

许久后,韩焉才睁眼讥笑道:“怎么你家主子就那么没耐心?我倒想问问清楚,如果我今天真的不答应,你当回去怎么交差?”

流云将头垂得更低,话里透着隐忍:“主子没交代,只说流云一定要大公子答复,才能回去。大公子要耗多长日子,流云自当奉陪。”

韩焉大笑着,站起身,拍拍身上的尘土:“好!那你就等吧。”

流云微顿,头没抬起,慢慢握拳:“请大公子体恤。”

韩焉皱眉,轻晃着身子,走近流云俯探而下:“凭什么?”

当他那“么”字之音,尚未吐出舌间。流云已经指间发力,弹出棋子,刹那出招,劲风里卷带着浓浓的恨意!

图穷匕现!

韩焉一惊,吸气侧身而退,酒醒大半。

一棋子错身而过,一子擦过韩焉脸颊,留下浅浅血痕一道。

韩焉并没乱了丝毫,冷笑着还招:“韩朗就只派你行刺,未免太小瞧我了吧?”

流云抿唇不答,咬牙应战。

可惜,他本来就不是韩焉的对手,也并不擅近身攻击。

这次突袭不成,就等于宣告了流云的溃败。

面对韩焉,流云只有招招受挫。

最后流云倒地不起,鲜血涂地。

韩焉走上前,手提流云的乱发,逼他抬头对视。流云怒目而对。

这次,终于让韩焉看清了流云的眉目,他心猛地像被根细线牵动了下,忙收回手。

流云头“扑”地陷地,沙尘飞扬。

韩焉拧着眉头,惊问道:“你是随云的什么人?”

流云挣扎地起身,无力撑地,横目啐他:“你还记得我姐姐的名字,不容易啊大公子!”

韩焉哑然,原来随云是这小子的姐姐。

随云自小就被韩家看中,定为韩焉的武媒;从三岁起陪伴韩焉练武,将韩焉奉为神明。

二十余年的朝夕相伴,感情已经升华,蜕变为更深的默契。

可韩焉无情,居然在自己功溃那日,亲自送她上了极乐。

“她爱你,敬你,心里只有你。可你为什么这样对她?”

韩焉退开一步,漠然看着已对自己毫无威胁的流云,摇头浅笑:“你是不会懂的。”

杀她是为她好,神是不能失败的。她的神就是韩焉,所以他是不能让她看到自己的失败。

神怎么可能失败?所以随云是该死的,而他杀她,是对她最好的恩泽。

关于这些,世俗的外人,怎么可能会懂?更何况

“杀你姐姐的,不是我。是韩朗!”韩焉的声音有些发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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