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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玄幻魔法 >一树风流听无声 by薇诺拉(架空历史,宫廷侯爵,虐恋情深,江湖恩怨) > 第 4部分阅读

第 4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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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这是简森?”倪珂闻声回过头来看我,眼睛瞪大,一眨不眨。一脸瞠目结舌至了极的不可思议。

谁看见六年前种下的土豆长成了玫瑰花,都是如此反应。我轻拍了一下倪珂的脸颊,意在抒发胸意,好生得瑟。

从放空的状态回到现实,小王爷立马骄态毕露。恢复惯常的气定神闲,连连摇头,一声长叹:“唉。当初多好看一孩子啊,怎么六年不见,能疵成这样呢。”他转过身,刻意忽略我显然被他打击到了的沮丧,带上一脸爽歪了的笑容,对方丈说:“大师,六年之约今日期满,我可以将他带走了吧。”

“小王爷自便。只是——”

“大师。”倪珂眉宇微微打结,冷声冷气地阻止了方丈的后话,“六年前是我输了,六年后却是你输了。”听完这话,我的第一反应就是,谢天谢地!这六年他的棋艺见长了。

“我给你半个时辰收拾包袱,半个时辰后我在寺外等你。”

“我没有什么要收拾的。”

“你可看仔细了,有还是没有。”黛眉轻轻一挑,用眼梢余光瞥了瞥躲在门外眼巴巴望着我将依依不舍之情全然写在脸上的师兄弟们。我知道那是他给了我半个时辰与他们话别。

“明白了。”我不禁会心一笑。这小子打小便是精分,从不喜欢把话挑明了说,一贯阴阳怪气模棱两可。

二人一并出寺,全寺僧人列席寺门两旁,面露悲伤。小克哭得肝肠寸断死去活来,恨不得与我来个十八里相送至长亭;小戴人影不见,怕是早已痛不欲生昏厥过去。我感动坏了。这足以证明我一贯是个魅力男,人缘好到不像话。可惜多好的粥也总会有老鼠屎,几匹害群之马笑得流水落花唏哩哗啦。惹得人疑窦丛生,分外不解。

没走远几步,一个平日里和我混得还算不错的小秃驴笑得前仰八叉对我嚷道:简森,你身边这女扮男装的美人莫不是你未过门的妻子,千里迢迢寻夫而来?

3

一路骑马慢行,莺歌燕语,垂柳毵毵,白雾袅袅。青山绿水蓝天白云乃至整个世界都像挂上了可爱的糖霜。大约秀色可餐,就是这么个意境。我的心情也如这返绿的大地一样,日渐开阔光明——倪珂在我身边。

六年不见,丝毫没有生疏感,仿佛昨天他把我扔在了少林,今天便来接我一般。

“皇后和太子结了梁子,还不算小,已经风雨满城。你想不想知道究竟为何?”我的心咯噔一下,也不知回没回话,便听得倪珂继续说:故事倒也简单,只是平白多了个版本混人视听。一说是皇后见太子日渐长大着实英气逼人,难耐春闺寂寞半夜爬上了那张准龙床,结果被正直不阿坐怀不乱的费铎一脚踹出了寝宫,断了几根肋骨;另一说是太子成年后日积月累的俄狄浦斯情结一朝爆发,对年轻貌美的后母图谋不轨不成,便恼羞成怒痛下黑脚,将你那位娇滴滴的母后踹得卧床数月对外宣称是凤体抱恙。

“你想不想见见她,你娘?”见半天没有反应,他侧过头来问我。

“那么她想不想见我?”我在玉王府四年,宫里从未有人传召要见我。也就是说,那个三千宠爱在一身连皇帝都对她言听计从的皇后,从没想过要见我一面。

“如果你想见她,我可以为你安排。”他没有正面回答我的问题,我们至此无话。

即将回到玉王府,倪珂一把抓起了我的衣袖闻了闻,问道:“这是什么味道?在少林的时候我就想问你了,一路忍将下来,实在忍无可忍。”

他说得是一种草药和檀香混合一体的味道,香源来自本人。仰天一声长啸:我本当完美无缺!颇为苦恼地告诉他,不知是不是一直被他灌的毒药和少林的檀香产生了化学反应。反正我在少林这六年,莫名染上一身时浓时淡的怪异香味。哪怕有一次喂猪时掉进了混着猪屎和米糠的草圈里,仍然掩不掉这一身的味道。

“少林居然养猪?”

“因为方丈说,没吃过猪肉至少得见见猪跑,猪太懒不肯跑也得看看它们如何长膘。”一个大老爷们身染异香,整得跟香妃似的,还有比这个更变态的么。声音里撒上了哭腔,我几乎是在低声下气地求他,“你能帮我去掉么?”

“我想不能。”

我知道他很想笑。可小王爷又是个无论何时何地都要维持自己优雅气质的人,虚荣心告诫他一定得憋着。这样一来他的表情就变得非常奇怪。看上去既像遭了大刑,又像被人挠了脚心,格外迂回。

叹了口气,“请嘲笑我。这般强行克制,不仅不美观,也许还会伤了你的五脏六腑。”

倪珂大概觉得此言甚为有理,于是哈哈大笑起来。前仰后合,形象尽失。以至后来我一本正经对他说的话,他也没有听清。我说,倪珂,我很想你。这六年来我每天都很想你。对我而言,你是这个世上唯一重要的人,我的亲人。

4

我回到玉王府的当晚,小王爷遣散了大部分家臣,说是与我多年不见不想外人打扰。我们正在屋内烛光晚餐——没有那么情调,不过是在饮茶对弈,突闻门外传来一声惊呼:有刺客!

二人走向屋外,见到一个白衣刺客与一群披坚执锐的侍卫鏖战正酣。

“这把剑好像哪儿见过。”倪珂说。

“我倒觉得这个人很是眼熟。”我说。

那个刺客小脸一张,仿佛通上电的日光灯,白亮白亮,甚是晃人双眼。大概因为卖相忒好,以至横七竖八躺倒在他脚边的尸体看不出半分可怖,反而衬得他像个特立独行搞行为艺术的。刺客的剑比一般人的显窄,显长。剑身泛着蛇皮一般的黧黑嶙光,仅瞧一眼也叫人冷汗涔涔不寒而栗。不过眨眼功夫,我便可以断定他是当世最快的剑客,没有之一。每出一剑,那些即使混于江湖上也逃不掉是顶尖高手的侍卫便倒下几个。致命的伤痕在脖子上,细如发丝,不渗一滴血。而我看了看那个人的剑,居然也滴血不沾。

好快。真的好快。

“谁是小王爷?”最后一个侍卫倒下,刺客慢慢转过脸,一双冰眸对向我们。

势成燃眉,倪珂打小就卓尔不群的气质显然与生俱来。一院数十侍卫都被面如挂霜的刺客放倒在脚下,我也惦念着如何脚底抹油光速开溜的当口,他依然能够无比优雅地微笑,无比优雅地抬起手,无比优雅地指向了——我。

一个刺客单纯到这个份上,实在太悲催了。

他彻底忽视了眼前这个笑里藏刀珠光宝气锦衣裘带的翩翩公子是小王爷的可能性,而卯上了站在一旁全身上下不过是山野平民打扮的我。连多思忖一番都不肯,便一剑向我劈来。

就在我被这睁眼瞎的刺客追杀得满院乱飞的时候,倪珂轻声说了句,“剑是好剑,人就傻了点”,随后慢条斯理地整了整本就纹丝不乱的衣冠,掉头回了房。

这个刺客和别的刺客不一样,轻功好得不像话。轻功那么好的人完全可以跳槽去当飞贼——回报更高,风险更小。一向自认轻功不错,“踏雪无痕、落地无声”之类简直易如反掌。因为我既没有视死如归这么烈士的境界,也没有除暴安良那么高尚的情操,身处江湖单单奉行两个原则:其一,打不过留命跑;其二,能不动手则不动。

可是这回我使出了七分的力气居然也没有把他甩脱,而且不仅没有甩脱,反有被他越追越近的态势。我藏着三分力气不愿使的理由也有两个:第一个理由,假若七分力道被他追上,我还可以聊以安慰是自己让他,若万一拼尽全力还不能把他甩掉,那就真的耻大发了。做人得给自己留条退路,留个念想。

第二个理由,也是真正至关重要的理由。这刺客确实漂亮异常,白衣翩然似魁星,眉目俊俏胜帝女,不逗他玩简直就是犯罪。要知道脂粉堆里长大的这个事实将我的审美能力进化得刁钻无比,一般别人觉得达到沉鱼落雁这个标准的美人,在我眼里也就比惨不忍睹稍强一点儿。当然这些话不过心里随便叨叨,因为生理上,我还是有需要的。

“你别追了。你若再追,我可不客气了。”被他追了三天三夜,已快憋尿出肾衰竭的我终于忍耐到了极限,玩笑的心情全盘崩溃。一个急刹站定在高高的城墙之巅,转身与他对峙。铁树不开花,你当我是钉耙!

大概没料到我会突然停下来,他也是一个仓促的急刹,险些与我追尾。

“你干嘛突然停下来?”脸色一沉,对方显得非常不满。

这话问的。“你不是想杀我吗?”

“有道理。”

理论上动手前我得先问你两个问题。不管我想不想这样,一般故事发展到这个时候都得问。即便我二人长得再帅,也不能坏了武侠小说的金科玉律。本打算问他第一个问题——是谁雇的你?不过看这刺客追我追得如此有职业操守,多半不会回答。于是直接问第二个问题——你这身功夫谁教的?

“切。我师父可是很厉害的。”那双凝冰的蓝瞳里刹那浮起温暖的光芒。特小孩儿。喜不自禁的神情就像在显摆,我家的旺财咬人可是很凶的。

“我倒不是觉得你师父厉害,而是觉得他坑了你。”

那张脸立马降温几十度,转喜为怒。“胡说!你凭什么这样讲?”

我把他指着我的剑往一旁推了推,面带微笑地与他推心置腹,“喏,你的武功很高,剑法也很出众。可你杀人的招式却只有一种。你和玉王府的侍卫纠缠一起的时候,明明有很多机会把他们全从簸箕捅成筛子。可你却没有,非要一剑封喉。如果不是你师父教你的,怎么会那么做?”我兴之所至,拉起他的白嫩小手如此这般,这般如此地比划了几下,继续说,“像那样打架很不划算。你若照我教你的招式与人打斗,虽然不如‘一剑封喉’这么拉风,但却胜在够实用。”这样说的理由不是我好为人师,也不是为了把他侃晕好乘机开溜。我是真心实意替这家伙惋惜,只抹别人脖子的打架方法是很累的。碰到菜鸟固然又帅又拉风,但碰到高手可就难了。他得和别人赤手空拳周旋上半天,才能一击致命。

“这和我师父无关。是我自己要这么做的。”

“耶?为什么?”

“怕。”他挣开我的手,冷冷扫我一眼,恢复了刺客该有的惜字如金的本色。

“怕什么?”我以为他要说出什么“我怕他们的血脏了我的剑”或者“我怕他们的血污了我的眼”,这样既牛逼又装逼冷艳高贵非常的回答。结果他一本正经满目认真地对我说,“我怕见血。我晕这个。”

差点从城楼上掉下去跌个半身不遂。我不相信。这话换谁都不会相信。虽然这个容貌出众为人过于单纯的家伙已经教人无比开眼,但作为一个刀剑间舔血度日的刺客还晕血,这话说得实在有点侮辱别人的天灵盖下盛得都是淘米水的味道。

所以我决定试一试他。伸出手指在他的剑尖上轻轻一抹。然后把带血的手指头伸向他眼前左右晃了晃。“晕不?”

他直愣愣地杵在那里,恶狠狠地瞪了我不少会儿。然后小脸煞白,两眼一闭,一头栽进我的怀里。

操!他真的晕了。

第 4 章

1

我把那个不省人事的倒霉蛋扔进一家客栈。用现代的标准来定义,这家客栈是准五星。

我走得匆忙——这是拜他所赐;我没有带钱——这也是拜他所赐。所以我有充分的理由对他进行并不怎么光明正大的人权侵犯——搜身。一边压在那刺客身上信手乱摸,一边祈祷老天爷能让我从他身上摸出银票——否则我就只能留在此处刷碗,而且还得做好店大欺客的思想准备,也许稍不留神就得在这儿苦干三年。

把他里里外外摸了三遍都没有找到哪怕一枚铜板。正当我悲从中来、怨天尤人之际,老天爷似恰巧眯完盹儿,睁眼瞅见一个帅哥正在另一个帅哥身上摸上摸下,立马虎躯一震,漏了个响屁——我是说,它打了个响雷。那个雷炸完后,一张银票从刺客身上不知什么地方悠悠然然飘了下来,不偏不倚落在我的脚边。银票上的数字不小,能把寻常老百姓的嘴给乐歪。曾有一首传遍大街小巷的口水歌唱道:上帝是个女孩。佛门弟子的慧根让我立马顿悟了,头顶那个也许叫作耶和华也许叫作释迦牟尼也许叫作别的什么的老大不仅是个女孩,而且还是个耽美狼——这一切就好解释多了。

爬下床,拾起银票。突然想起一句格言: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趁火打劫这种事显然是一个道德高尚的君子不屑也不该做的。人们习惯把“大丈夫”定义为“伟岸的男子”。我对自己的道德情操丝毫没有信心,但“伟岸”二字无疑戳中了我的死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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