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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2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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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小二犹豫起来,似是不好开口,直到方小隐递给他两个金币,伙计才笑开了花,全吐露出来了。

“大爷,您一定是从别的国家新来到这荒城的,对此不是很了解,荒山可是邪乎的很”他把听说的荒山自古是有人进无人出的事给说了。

“原来如此。”方小隐点了点头,比自己想的要复杂很多,还得尽快提升实力,才能进入那片山啊,也不准备再匆忙前往。

第二天,一件沸沸扬扬的事传遍了整个荒城,人们听后无不变色。

“喂,听说了没,有十座城池要来围攻荒城!”

“这怎么可能,我们又没招惹他们。”有人不信。

“我的一个亲戚刚从第二城赶来给我送信,他们那里正在准备起兵呢。”一人唏嘘。

“是为什么?”

“见我们荒城好欺负想要吞并呗!”

“难怪,谁让我们没有自己的军队。”

一时间,荒城乱了,蜚语满天,已有外来人口开始逃跑,这不属于他们的祸事,要尽快逃离,大多数原住居民并没有走,他们本就是从国家逃难到这里定居的,没有其他地方可去了。

“什么,十城联合攻打荒城!”于天猛地一拍桌子,咔嚓一声,桌子碎成粉末。

“夫君莫急,无论此消息真假,我们都该早作打算,避免到时措手不及。”美姬劝道。

“十城联合,我荒城如何能对付,兵我们没有,钱我们没有,不是找死么。”于天尽管平时很狂妄,可没有狂妄到天不怕地不怕的地步,分析城中情形说。

“我早年也去过几座城池,他们那里的城主都不如夫君厉害,我们有将,城中势力众多,可以征兵,把他们都聚集起来,一定是一支可怕的军队,钱可以从城中的富商手中获得,相信他们也不想失去家庭。”美姬一字一句说道。

于天眼露精光,将美姬抱起,“是上天眷顾我,得到如此佳人,此生足矣。”

“夫君,别这样说,我们只有十天的准备时间,要抓紧征兵。”美姬道。

“我现在就下达命令,开始征兵,美姬,我们晚上再共度良宵。”于天大笑道。

一张张征兵告示很快贴了出来,寇人要说凶狠不假,可要说为了保卫城池付出点力量那同样不在话下,不少人也早就想在荒城成立军队了,只有那样才能使这座城真正固若金汤。

半天的时间,征兵数量超过千人,且还在持续增长,富商们纷纷出钱,购买粮草和战马。寇人有一个最大的好处是不会吝啬钱财,为商奸但不小气。

下午时分,美姬在酒楼找到了方小隐,此时的他神识正在骨戒中修炼,见有人来立马睁开眼睛。

“方大人,美姬拜见。”由于是第一次见稍有客气。

“和小天一样,叫我老大吧,找我什么事?”方小隐说,这位美女可是把于天迷得神魂颠倒,今天一见芳容,果然是人间极品。

“不久十城来攻时,我想请老大为于天做后台支柱,他是将并非才。”美姬道。

“不用你说我也不会袖手旁观,想必那些招兵聚财的政策也是你想的吧。”方小隐看了美姬一眼忽然说,“你到底是什么人?”要是寻常青烟女子早就吓的准备逃跑了,可不能这样淡定。

“知道瞒不住老大,我是夏果的落难公主逃难到此,给我介绍的那人是我的老管家。”美姬说。

“夏国落难公主?”方小隐迟疑了下,“你来寇人之地是想要借助他们的实力重新夺回夏国的地位吧!”

美姬点头并不否认。

“为什么会选择于天,他知道你的身份么?”

“我没有告诉他,现在还不是时候,之所以选择他是我能算出他在短时间内必定兴起为帅。”

“哦?你还有这等能力,帮给我也算算?”

“美姬的能力有限,老大的命运我看不出来,不敢妄加揣测。”

方小隐哈哈大笑,“好一个美姬,于天真是有福之人。”

正文 一百二十二章 荒城新气象

变态电子书 更新时间:2014…3…3 10:50:31 本章字数:2254

仅仅五天的时间,荒城便征召士兵两万,这个数字不可谓不惊人,更有两人达到低级剑师的水平。街道上再无杂乱的人群,处处充斥着紧张的氛围,一场全民保城战争拉开了序幕。空地上,大量士兵在进行艰苦训练,寇人,并非手无缚鸡之力的人,他们或多或少都有两下子,这样下来,训练的困难度减少了不少。

几天后,两万人便成了拥有一定战斗实力的集体,军队作战,靠的往往是团队合作的能力,而不是个人能力,正所谓好虎架不住一群狼。

粮草,水源,战马,装备一切都在紧张的储备中,想在短时间内将这一切都做好,并不容易。

还好有于天幕前坐镇,美姬的幕后出谋,二者合作,使这一切看似紧张却又不杂乱,跟随美姬而来的不少仆人也暗自加入了军队的行列,为寇人带来不少夏国作战的格斗技巧。夏国位于南方,被称为草原狼也不是徒有虚名,他们的练兵方案是数一数二的。

方小隐在酒馆中喝着茶,神识不时的进入骨戒中修炼,体内的第六颗白丹将要凝聚成形,他要一切时间提升实力,对付荒山中的强者不说,毕竟差距比较大,就目前的十国来侵的强者肯定也并非等闲之辈,冒出几个中级以上的剑师也够受的,毕竟他只刚到达至强者的脚步,而于天只有中级剑师的水平。

转眼十天已过。

“启禀城主,十万粮草已准备就绪。”

“两万匹良驹准备就绪。”

“五千战车,十万弓箭全部就绪。”

在城墙之上阅兵的于天听到这些报告,咧嘴大笑,“好,我们就等他城小儿们前来送死。”

他此时豪气万千,振臂一呼,都有要争夺天下的想法,看着两万雄兵,心中有一种踏马奔驰的感觉,“美姬,等我坐拥江山,你就是全国之母。”

“美姬等着那一天,不过夫君,现在不能高兴的太早,十城军队并非等闲之辈,据我所知那里的剑师不下七八个。”美姬提醒道。

“我知道,我们不是还有老大呢吗!”来再多的剑师都无用。

“小天,只有来高级剑师我才会出手,中级以下的全归你。”方小隐闪身出现在了这里。

“听老大的,要只来十个八个剑师,我自己就能摆平了。”于天大笑,对自己信心满满。

“你的探戈宝术练得怎么样了?”方小隐问。

“挺好的,一直再练。”于天笑着说,美姬瞪了他一眼。

“要想保护自己爱的人首先要让自己强大,那样才有资格做到,否则说出来不如废纸。”方小隐脸色沉了下来,训斥道。他见于天自从当了城主后一直荒废修炼,这样下去是害了他,当时帮助他夺取城主宝位是为了让他变得更强,而不是为了享受。

“老天,我知道。”于天低头,自己不管是什么地位,始终是方小隐的小弟,在两万士兵面前向老大低头,他不觉的是丢面子。

“我想小天知道错了,我会叮嘱他的。”美姬道。

三天后,天空突然降了一场大雪,将整座荒城笼罩在白布之下,九月飘雪,并不常见。

城外三里之地,锣鼓喧天,十城联军的先锋部队已经杀到,八千士兵,到达了荒城的东门之外。

为首一员虎将,身披银色铠甲,踏在良驹之上,手持长刀,八面威风,他是寇人第七城的城主宇文化,二十岁为将,二十五岁夺城当主,如今执掌第七城五年,其地位无人撼动,其威猛无人能敌。

为人桀骜不驯,作为十城联军的先锋部队,他认为一个人足以将之拿下,荒城他并不看在眼里。

“于天,快快出来受死!”城墙之外,高声叫号,他有自信将于天战败,他可惜没能和尉迟窘过手。

城墙之上站立数十人,为首的是于天和他的夫人美姬,此时的美姬,身穿军甲,有一种巾帼之气,其余战将无人不佩服她的才智。

“城主,这小子交给我!”一个副将请缨。

于天有意让他前去,被美姬打断了,“夫君,此人需要你三招斩首来振作军威!”

“好!”

打仗之事于天不会婆婆妈妈,滋!城门大开,于天单枪匹马杀出城外,手持金探戈二话不说咂向语文化。

“我找的是于天,你是何等小辈?”在他看来于天作为城主不可能第一场便出战,派出的肯定是一个试自己水深浅的家伙,不会太厉害,也就没有太留意。

手中银刀随意一挡,在他看来力道够对方吃的了。

谁成想只听镗的一声,于天的金探戈将语文化的银刀瞬间震飞,且还没有完,剩余的力道直接打在了他的脖子之上。

噗!

宇文化人头掉落,剩个腔子还在白马上晃悠,他死的很快,也很悲惨,堂堂一代名将就这样毫无戒备的死了,不值!一个又一个的事实时刻提醒人们,大意失荆州!

仅用一招便将敌人将领斩首,荒城士兵一片欢呼,杀出城外,两个时辰全歼敌军先锋八千,战利品颇丰,这一站痛苦。

晚上大摆庆功宴,功劳最大之人当属美姬,这个女子真不简单,用计如神,被将领们赞扬称为先知。

先知是人们对一个人用计能力的最高称呼,来源于一个苗族部落,那里的先知是比族长还要受人尊重的人,随之流传开来,几乎每一个强大的军队里都有这样的存在。

方小隐没有在城中,而是来到了城外郊区,那里有一个人在等他

正文 第一百二十三章 黄衣人

变态电子书 更新时间:2014…3…3 10:50:31 本章字数:2867

这个人通体枯黄色,浑身像是没有血肉般,干瘪的脸,灰色的眸子,给人的感觉这不像是一个活人,而是死人,或者说比死人更加可怕的阴灵,他正是前不久在荒山击杀他们的那个人,通过神识传音给方小隐,约他夜晚出来相见。

方小隐手握黑剑,小心戒备着,王者境界的强者如神明一般,已到达出神入化的地步。

“剑是哪里来的?”黄衣人面无表情的说。

“与你有什么关系?”方小隐记得深山中老爷子说是在一处圣地所得,难道这个人想要抢夺自己的宝剑?

看了下黄衣人并没有准备动手抢夺的意思,说:“它是一件邪恶的宝具,使用会被邪气所侵袭心性变成一个魔头。”

方小隐上次使用这把黑剑时见到它在吸血,样子邪异,让他感到惊讶,同时也感觉到了最近自己多了份杀戮之气。

“前辈知道它的来历?”

“我本是一处圣地的弟子,来到乱世中闯荡,误入荒山,身损被困,那把剑曾是我所在圣地的镇压之物。”黄衣人说,“基于这点给你提醒,你再入荒山时我不会阻挡,但劝你不要贸然前往,荒山并非是善地。”黄衣人无奈的叹了口气。

“多谢前辈,没有把握我不会再去冒险了。”方小隐说,想必这个黄衣老者也有一段心酸的历史,不过被岁月掩埋独自承受折磨罢了。

“这有一套宝术定清心法,我留着也无用便交与你了,可助你抵挡邪气的侵扰。”黄衣人一摆手淡淡的金光飘进方小隐的脑海。

“还有这枚骨戒,里面有我多年来收藏的宝贝,也交与你了。”黄衣人把一枚淡黄色的骨戒送到方小隐手中。

“多谢前辈,送晚辈如此大礼不知如何报答您?”方小隐行礼。

“传你宝术是因为你我有缘,骨戒里的东西对我来说已经没用了。”黄衣人干笑了两声,“需要你做的日后再见时说吧。”

“不知前辈如何称呼?”

“哈哈,独孤天涯客,坐化异乡人。”黄衣人大笑着消失在夜空。

“前辈如有什么需要晚辈做的定当竭尽全力。”方小隐向黄衣人消失的方向行礼,看来今晚的运气还不错。

“圣地湮灭了么?”夜空中黄衣人面带悲伤,可惜无法流出泪水,褶皱的脸露出痛苦之色。

方小隐回到酒楼后,修炼起了定清心术,两个时辰过去,感觉内心无比宁静,有一种豁然之感,果然是宝术,他高兴起来。

定清心术属于修心类,并无攻击之用,然一个高强的修炼者往往注意对内心的修炼,只有强大的内心才能在战斗中发挥出超乎想象的威力。

“哇,好多宝具。”方小隐急忙查看骨戒中的物品,各种光泽闪耀的武器不下十件,每一件都非同凡品,称的上是宝具。还有几本宝术,珍贵材料见到这么多好东西饶以他淡定的性格都免不了惊呼,这次真是捡到宝了。

倒是并未见到金币,想必到那种程度的强者对金钱不敢兴趣了。他翻了番,有一杆银枪看样子极为不凡,拿出来掂量了一下,重近千斤,表面闪着银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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