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7部分阅读
这个东西,模样狰狞,没见过的人,绝对不会想到它能吃;兼且味道古怪浓烈,就算见过也知道它能吃的,也多半不敢吃。比如他十八,可以说是胆大的人了,只有被胡子嘲笑得实在气不过,才敢捏着鼻子囫囵吞过一口。到底后来还是忍不住,跑到没人地方干呕了半天,这个弱不禁风的臭小子,倒一气吃了两个。
“哦,”重穿明白了,笑,“师傅说的是榴莲啊!榴莲我当然认得。”
不但认得,前一世菲菲最爱吃的就是榴莲。为这个,每次自己都跟她打架。
冰箱里放一个,那绝对是一窝端。咦,等等,为什么要打架?
哦,我不是讨厌吃榴莲的吗?难道真是饿狠了。
正疑惑,胡子皱起眉头问:“榴莲?你管这个叫榴莲?”
重穿点头。“是,回师傅,这是我家乡一个叔叔起的名字。这叔叔有回带着一群侍从出海,有一天,在某个岛岸上发现了一堆奇果,就捡回去跟侍从一起品尝,谁知道一尝之下,大伙都很是喜欢,因为出海久了,众人都甚是想家,谁知吃了这个果子,连想家的念头都淡了许多。问那个叔叔这果叫什么名字,他就答是流连。”
胡子怔怔听着,问道:“你这叔叔叫什么名儿?”
重穿道:“郑和。”
胡子点头:“他独个能走那么远,也算个人物。”说话时面色沉静,眼神幽怨,隐有哀伤。一时居然猥琐气息全无,显出一身名士派头来。见重穿看他,咧嘴笑:“榴莲这名字不错,难得你受得了它的味道。”
重穿摇头:“师傅可知道,这果子在它家乡,被人当成果中之王,当地的女子最是喜欢。有句话说‘榴莲出,沙笼脱。’那沙龙就是当地女子穿的裙子,因为喜爱果子的味道,便是脱了裙子也肯换来吃。不识此味者,俗人也。”
十八听到脱裙子,直翻白眼。“你哪儿像个姑娘!”
那胡子却朗声大笑,抓着重穿胳膊道:“不识此味者,俗人也。说的好!说的好!我胡笳本已起誓,今生再不收徒,难得你这丫头合了我缘法,即刻给我磕三个响头,别白叫了这几声师傅。”
眉眼间全是欢喜。
重穿大喜,心想这下真是因饿得福,倒是省了不少事,当下跪低,“咚咚咚”磕了三个响头。
“师傅在上,请受弟子重穿一拜!”
胡子点头,扶她起来。“好了,磕了这拜师头,日后不用这么多礼数,你师傅我顶不喜欢这些。”
重穿心说那感情好,你徒弟我也顶不喜欢这些。
面上只是一派天真恭敬。
胡子摸着自己胡子,道:“为师名叫胡笳,也曾叱咤江湖,后来厌了,独个跑来岛上清净。这岛上除了林子里住了些原住民,就只有这陶陶居里住了我和十八两个。十八自小被我收养,但不是为师弟子,你另有两个师兄。”
这胡笳最是个怪人。身世奇特,少小离家,江湖散淡,独居海外。
重千里给他带来这个累赘,本来心里甚是不喜,耐不过那一个面子,不好直接拒绝,就想着晾晾她,叫人知难而退,等下次重千里回来带走了事。
谁曾想十八暗中留意来报,说这少年甚是古怪。一个人被晾在那里,不惊不怒,不言不语。只是人也片刻不闲着,站没个站相,跪,又总面露古怪表情,还时不时咧嘴偷笑;再一会,倒四仰八叉摊到花梨木椅上,一脸逍遥的样子。
嗯,这小子有点意思,不惊怒说明性子淡定,看得清自己立场;知道跪,说明有尊师重道的概念;不一直傻跪,又说明其人懂得变通;最后躺在椅子上,那是善于利用周遭环境,即随遇而安,又自得其乐。不由有些好奇,这小家伙倒不是见惯的那种一心想扬名天下的少年。
再等片刻,听得十八在那又笑又叫,终于忍不住跑去看,一开始跟十八一样,以为她摔榴莲是为泄愤,正摇头要发飙,却见人狼吞虎咽,转眼就一气吃了两个韶果;吃完了还不够,又开了椰子解渴。
说起这榴莲,本是他四海漂游时无意间尝之,谁知人跟果也讲缘分,居然一尝钟情。取了种子,特特在莫非岛上种下,费了多少心思,这两年终于开始结果,一年也不过四十余个。本来甚是宝贝,按理说重穿一气吃了两个,本该心痛。可这人痴起来,欣赏某个东西时,恨不能全天下人都知道它的好。不然当初也不会迫着十八千里他们吃。如今见重穿居然认得这果子,还吃得那么开心,又给了它另一个那样好听的名字,一时欢喜得不行。别说只是收她做徒弟,便是结拜兄弟他也是肯的。
听十八在一边喃喃抱怨重穿吃没吃相,混不像个姑娘时,瞪了他一眼。
“你小师妹放浪形骸,不拘俗理,正是性情中人。”
十八气得,考,就因为她不怕臭,肯吃那东西,至于把她捧上天吗?
还没回过味,又听胡笳道:“她折腾这一日也乏了,你去把西边厢房收拾一下,取些干净衣服,再备些热水饭食,让她沐浴享用。”又柔声嘱咐重穿,“榴莲虽好,不能当饭,你洗澡后再用些粥水,就歇了吧。关于我门中种种,明日得空再给你解释。”
重穿鞠个躬,就随着气鼓鼓的十八去了。
待终于洗澡换了衣服,喝了粥躺在床上,重穿呻吟一声,长呼一声舒服。
回想今日,也算大有收获,不但成功拜师,看那胡子师傅,人还有趣不拘谨,十八同志虽则老是跟个风箱一样,但有过和重千斤那样别扭少年的相处经验,小小十八算得了啥呢,以后的日子应该不难过。想到三少,不由心里发酸。翻个身准备睡觉,却听见外间似乎有人说话。
师傅不是说这陶陶居里就他和十八两个?正想着这人会是谁呢,十八推门进来,气哼哼地把一个物事扔到桌上,却是重千斤留给她的包裹。
“我说小八,你就不能先敲敲门?”男女有别好吧?
十八撇嘴:“你也算女人?”
重穿懒得跟他计较,八卦要紧。从床上跃起。“外面谁说话?是什么客人?”
十八瞪她一眼:“要紧客人。”想想加一句,“跟某些人不一样。”
重穿笑,点头。“那是,你师妹我不拘俗理,哪是普通人比得的。”
十八咬牙,握拳。“别的我不知道,你的脸皮绝对是普通人比不上的。”说完气鼓鼓地走了。
重穿自己笑了一会,到底有些累,也就无力管闲事,猫上床睡了。
昏昏沉沉里,只觉得痰气塞胸,胃滞腹胀,十分难受。想起身喝口水,才费力站起,提起茶壶,一阵天旋地转,脚跟发软,连壶带人摔在地上,不由“唉呦”一声。
没一会儿,听得门响,却是十八听得动静过来:“怎么回事,人怎么睡地上去了!”
正想说,你怎么又不敲门就进来了。明天一定得先去搞个门闩来。
身子已经被抱回床上,一会儿面红汗出,神智迷糊。
就听得耳边十八唧唧呱呱不知说了什么,一会儿人不见了。
再过片刻,有一只冰凉的手搭上了她的脉,接着,又拨了拨她的眼皮。
“嗯,三少,别闹!”重穿难受地支吾一句。
耳朵里听得一个声音,很温和又带着不耐烦。
“他今日吃过什么东西?”
“吃过一碗粥,哦,还吃了老虎果。”是十八的声音。
“吃了老虎果?”那声音里有些惊讶之色。
“是啊,还吃了两个呢!亏了她了。”十八愤愤。
“吃了两个?”这回声音里隐有怒意了。
“是啊,饿傻了。”
“真是要吃不要命了。”
“啊,不会吧,难不成老虎果还有毒?”
“没毒,只是这果子最是燥热,她吃的量多,怪不得热痰内困,面红胃胀。加上身上原有些舟车劳顿,要不是身子底子好又碰上我,哼!”
“那个,这小子,不,我小师妹不会没救了吧?”果真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看床上人本来神采飞扬的小脸如此怏怏,十八的称谓也从这小子升级成了小师妹。
重穿虽无力醒神,话却大概听在耳里,闻言突然反手抓住给她诊脉的那只手。
那人显然吃了一惊,正要挣脱,却听这个贪吃半死的小子说:“有,有没有山竹,给我搞几个来。那东西正好克榴莲。”
山竹,与榴莲合名为夫妻果。
重穿记起当初在水果摊买榴莲的时候,好心的大婶提醒,说榴莲万不能吃多,若吃多了就吃两个山竹中和,也只有它解得了榴莲的热滞。想想自己当时也是饿昏头了,一时贪嘴,居然净吞了两个榴莲。
她却不知道,那被他抓住手的人,听得她的话,却是大为吃惊。
山竹这个东西,他也只是在书上看过,言其果肉性寒,若食榴莲过量,可以此解之。
这小子却又从何得知?若说她通医理,又断不会空腹一气吃下两只榴莲。
正犹疑间,见那少年手颓然落下,面色由红转白。
赶紧叮咛十八:“去把那榴莲皮,和上盐水一起煎了拿来。”
然后开始仔细打量着床上这个人,嗯,确如胡先生所说,颇有几分意思。
海风吹来微带腥。
水上一轮明月高挂,一缕银光自床头窗间潜入,挂在站着那人的下半脸。
下巴弧度很好看,嘴角有丝笑意,本人并未察觉。
作者有话要说: 郑和给榴莲取名只是传说,多半不是事实。榴莲这名字其实来自它的马来语名称(durian),华侨将其译为“榴莲”,意为“带刺的东西”,别名老虎果、麝香猫果。作者本人只敢吃榴莲酥。
☆、遗忘见面初
翌日。
重穿醒来已是天色大光,身边没有时计,也不晓得什么时辰,大概也不早了。
想想拜师第一天就睡懒觉,稍稍有些不好意思。
不过再一想,十八和师傅都没来叫她起床,又挺高兴的。
一觉睡到自然醒,还有啥所求。
(十八:我叫过了,你没醒而已!)
穿戴洗漱完毕,重穿推门去了前厅,没见到师傅,只有十八一个在打扫院子。
“早啊!十八!”乐颠颠地打个招呼。
很奇怪,虽然才认识,感觉却好似很长久的亲人。
十八抖一下,送了他今天第一个白眼。“早!早你个头!都快晌午了。”
重穿拍拍他肩膀。“呵呵,不要跟病人计较啊,十八。”
十八横她一眼,到底休息的不错,看看这个神清气爽的样子,还病人呢。
重穿也不在意,嘻嘻笑着,摸摸肚子:“我饿了。厨房在哪里?”
十八把扫把往地上一戳。“就知道吃!”
重穿瞪大眼:“十八莫非在修仙辟谷,不吃人间烟火的啊。快告诉我厨房在哪里,我做午饭给你们吃。”张望一下,“对了,师傅呢?”
十八没好气:“胡师傅等你不起,早出门访友去了。”
“哦?访友?”重穿一听,来了兴致。“这里还住着别人吗?”
师傅的朋友,应该也挺有意思的吧。
十八冲大海方向努嘴。“在隔壁岛呢,估计夜晌才回来。”斜眼看她,“你真会做饭?”
重穿挺胸。“那是!一会儿就让你尝尝我最拿手的。”
我最拿手的是蛋炒饭。这个就不说了,说起来掉价,但是真的吃过,就知道好的。
十八总算给重穿指了厨房的方向。
是在东边的一间矮房。
查看一下,虽然简单,但该有的厨灶炊具都不缺;而且很是干净。灶边堆的有柴。
嗯,十八是个勤劳的好同志。
看看橱柜,很好,除了碗,还有几只鸡蛋,架子上挂了一条咸鱼。
米缸里倒是有米,只是没有蔬菜。
出屋看看,后面原来还有个小鸡舍,只是鸡都不见,估计放风去了。
走地鸡啊,正宗走地鸡。什么时候杀一只来吃。
见那柴也不多,重穿想着索性就去一趟林子那边,采些野菜蘑菇啥的,顺便再捡点柴禾。
回到院里,跟十八打声招呼,挎了个篮子就要走。
十八看看她,倒是不再气哼哼了,半天说一句。“靠陶陶居这头林子边上有一小畦菜地,直接在那里摘就行了。另外,捡柴也在林子边上,别太往里。”
重穿应了,朝林子方向走去。
这路上景致让她想起自己玩过的一款游戏。
这场景活脱脱是热砂港,可惜没有地精奸商。
至于这林子,又像贫瘠之地的那几块绿洲,只不知道里面有没有半马人。
当初没有插件,在那里杀一个叫血印的怪,足足找了两天,所以名字至今记得。
还有那永远找不到路的哀嚎洞穴,每次韩东的大号带着他和菲菲,三个路痴不停从悬崖掉下。
忆往昔,峥嵘岁月。
这林子看着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