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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卖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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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操尿了安诺维洛都没放过我,“诗久身体很好。”他抱着我给我喂水,“我很尽兴。”

水的味道有些奇怪,我盯着水瓶看了好久眼神才聚焦,这是一瓶电解质水。不知道安诺维洛什么时候买的,但显然已经蓄谋已久。安诺维洛见我缓得差不多了,便又开始了下一轮进攻。

当我终于晕过去的瞬间,我听见我心里的小人发出了喜极而泣的声音。

我昏睡了很久,中途迷迷糊糊地醒了好几次,每一次身边都有人给我喂水,还在我耳边絮絮叨叨说了好多话。彻底醒来是一天以后,我整整睡了一天一夜。我踉踉跄跄地从床上摔了下来,半跪半爬地去了一趟卫生间,回来的时候脑子清醒了不少。

我全身上下没有一块好皮,安诺维洛在我身上留下的痕迹已经从鲜红变成了淤青,胸部和大腿内侧青得最吓人,小穴到现在也还没合上,阴道里的媚肉外翻着,阴唇又红又肿。

“安诺维洛!”叫了和没叫一样,我脑子里出现了电视剧里的名场景《我的嗓子》。

我拿起床头柜上的电解质水,“咕噜”喝了一大口,刚想吞咽,嗓子就像吞了刀一样得疼,气得我把瓶盖拧紧,瓶子砸到了地上,发出了巨大的声响。

安诺维洛还是没出现。

我察觉出了一些异样。

床头柜上还放着用了小半管消肿止疼的药膏,应该是给我抹下面的。药膏下压着一张便签。

便签上写着安诺维洛对我的身体的赞美,以及解释了他临时有事不得不走,最后留了一个邮箱让我有事可以和他联系。

我冷笑一声,刚想扔掉纸条,但随即想起安诺维洛能掌握到我的行程,应该有点本事。以防万一,我还是用手机把他的邮箱存了下来。

安诺维洛倒是说话算话,说睡一次就睡一次,睡完就走。这事听起来好像是他拔屌无情,但我内心完全没有被渣了得失落,甚至很庆幸,仿佛送走了瘟神。冲着这个诚实守信的精神,我决定将他在我心中-10000的评分变成-9999。

我又在床上躺了许久,直到实在饿得不行了,才从床上爬起来,准备去吃点东西。换衣服的时候我才发现,我脖子上套了个东西,是之前安诺维洛带着的手编项链,可以变成小刀的深海鱼骨制成的吊坠坠在我胸前。被使用过度的身体变得十分迟钝,我到现在才发现。

这个礼物,或者说是补偿,我十分喜欢,决定留在身边以防万一。

我住在安诺维洛留下的海景房里好好养了几天,身体才缓过劲来。每天睡到自然醒,然后去餐厅吃点东西,太阳不晒的时候就去海边吹吹海风,晚上回来再点着香薰泡泡澡。

十天的假期很快就结束了,我又回到了m国,回到了我暂时租住的房子里。我花了一天的时间将房子打扫了一下,把放在床头的30cm的dragon dildo锁进了杂物柜里。我暂时不想看到一切和男人性器相似的东西,短时间之内我都不会有世俗的欲望了。

我原本暑期计划是打工加旅游,但因为前段时间的一系列的事情,我省去了打工的时间,而这次旅行除了我事先定好的机票,其他费用安诺维洛都包了。既然钱和时间都有,于是我决定找一个门槛高一点的假期实习,哪怕是无薪的也可以。

这一点我和许多同龄人的想法也不太一样。在我的假期安排里,旅行的优先级永远要高于实习。一是因为我还要工作一辈子,而一放就是两个月的假期却没几个。二是我学的计算机,大厂的实习经验可以被自身项目经验和笔试刷题替代。

现在玩开心了,剩下的时间也不能浪费在每天无所事事上,我整理了一下简历,希望能找到一个实习工作。

在笔试面试等回复的过程中,我接到了学校留学生联合会的电话,她们想去市里地标广场那里路演,宣传天朝文化。

我和学校里的其他留学生联系得不是很紧密。

当然不是出于什么出了国就不跟国人玩这种弱智的想法,而是因为留学生的圈子太小了,一有什么风吹草动,消息就传得特别快。十分钟前发生的事,十分钟后整个学校的留学生就都知道了,一个小时后整个市里的留学生就知道了,一天后一个州的留学生就知道了,再往后,这个瓜就不再仅仅属于留学生,当地说中文【注】的人都会听说一二。

我当初因为心怀睡遍联合国的雄心壮志,和其他留学生保持着合适的社交距离,没有亲密的朋友,但是大型的集体活动都会参加。

这次路演联合会那边准备喊几个会乐器跳舞的人表演曲目,同时卖一些字画,路演筹得的钱会捐给当地的一些华人【注】慈善组织。

“你带汉服过来了吗?”电话那头的人问。

“唔……”我吞吞吐吐地说,“我带了旗袍。”

说完那边沉默了片刻,我感觉她心里可能在吐槽骂人。

汉服配件那么多,带来带去的真的很占位置。

“也行吧。”

到了路演当天,我有点后悔没带汉服了,她们穿着不同形制汉服,有的仙气有的灵动。不是说旗袍不好,而是我带的旗袍是专门找裁缝改了的,腰那块掐得特别紧。虽然当时带旗袍的确有秀曲线秀身材的意思,但是在这种场合这么穿,哪怕身边的人都在真诚地夸我好看,我还是有点微妙的羞耻感。

大家开始架各自的装备,奏乐的架乐器,后勤的负责把一些写好了的字,画好了的画挂起来。

我今天是来写字的,原本还应该有个人坐我旁边画山水的,但人临时有事没来,就剩我一个人支着张桌子写字,和那边的轻歌曼舞有些比起来就有些突兀。

我小时候刚识字,就被外公带着书法启了蒙。刚开始练得中规中矩,按照我外公制定的正统的习字路线,先是《曹全碑》,楷书颜真卿,行书王羲之。我长大以后,就开始瞎学了,临了苏轼,又因为跟风学了瘦金体,几经融合,算是有了自己的风格。但我外公极其看不上我的字,他对我的字的评价就是疏狂飘忽没有风骨。

但是这字诓诓老外绝对问题。

我先是大笔一挥,写了几幅唬人的大字,让一起来负责后勤的同学帮忙挂了起来。然后我就找了个他们装东西的行李箱坐下,无所事事地开始默诗。

默着默着,我惊奇地发现高考必背的那些诗词文章我居然忘了许多。

“啧啧。”我摇头感叹道,“我们原来以为念念不忘的东西就在我们念念不忘中遗忘了。”

正儿八经地诗词记不得几句,这种有时代印记的疼痛文学语句我倒是记得清楚。

广场是个公共区域,这里卖艺的人很多,行人也很多。一般来说,行人都会默默绕开表演的人,但难免就会有几个心情不好的。

我正写得投入,屁股下的行李箱不知道被哪个缺德的踢了一脚。还好有好心人顺手扶了我一把,不然我就要一屁股坐地上了。

那人扶的我的腰,看我站稳很快就送开了手。

我抬头想向他致谢,看清他的样子后,我心跳不禁漏了一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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