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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草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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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沐靠在弗莱斯胸膛上,听着他的心跳声,安然的睡了一觉,醒来后觉得神清气爽,整个人有说不出的舒服,那些纷纷扰扰似乎离他很远,纷乱的思绪也在一觉后抚平整理了。林沐忍不住伸了个懒腰,手被挡住了,转过头,发现某傻个子还在呼呼大睡,背靠水缸,头歪在一边,手却是紧紧的环上他的腰部。林沐刚刚的动作并没有唤醒睡梦中的人,只是随着他的动作,腰上的手随之收拢,对待珍宝似得,那样的温柔,那样的呵护,那样的珍惜,无论何时,无论何地,决不放手。

林沐深深的看着他,第一次这样仔细的观察,竟有些痴迷。手不自觉的抚上他的眼帘,指尖摩挲那道不浓,却十分好看的眉毛,细细描绘,先是眼睛,再到鼻子,最后是嘴巴。每个部位都镶嵌得恰到好处,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

这个英俊的男人,是我的。

林沐把耳朵贴在他的心口处,感受那强而有力的鼓动,噗通噗通,第一次觉得人的心跳声是那样的动听,两人的肌肤紧贴,彼此的气息交相融和,心竟奇迹般平静了下来。

这副宁静安逸的情景没进行多久,林沐又忍不住作怪了。一开始他确实是很小鸟依人状的偎依在某人的胸怀,直到发现了那条毛。是的,是一条毛,那条毛就长在他的眼前,位置是小咪豆的左侧。

粉红诱人的小咪豆旁边长了条毛,这怎么看怎么喜感。林沐却觉得它十分的碍眼,好想立即把它灭了。其实林沐有轻微的强迫症,对于破坏美感的东西,他的手就会发痒。当即,就出手把那根毛拔了,谁知道毛没拔下来,人就被弄醒了。

“嗷!”弗莱斯被刺激得跳了起来,左侧的胸口有些刺疼。

发生什么事了。大脑还没有完全清醒,迷迷糊糊的他第一时间就是寻找林沐,看到爱人安然躺在自己怀中,悬起的心才放松下来。还好他安然无恙。不过,方才是怎么回事,好像突然受到袭击了。他的胸口貌似被击中了呢。

正想开口询问,就被林沐打断了“别动,干正事呢!”说着,又发起了另一波攻势。“**,怎么这么顽强。”

弗莱斯闻声看了一看,顿时有些哭笑不得。林沐对着他的小咪豆一顿好蹂,从他这个角度看不清他在做什么,但是能感觉到,他每动一下,胸口就会传来酥酥麻麻的触感,有点疼,又有点痒。

“该死的。”林沐挣扎着离开了弗莱斯的怀抱,走到一边捡起刀子,洗净,擦干。又冲冲的跑了回来,对着他的胸口两眼放光。“这次你逃不了了。哼哼哼!”

“林,你想干什么。”弗莱斯浑身僵硬,悄悄的向旁边挪了挪,喉结上下滚动,很明显被嚇到了。

“切了它。”林沐咧嘴一笑,晃了晃刀子“放心,我的技术很好,不痛的。”

“不!”qaq~弗莱斯双手捂胸,小媳妇样的蜷缩在一边。为什么睡了个觉,林沐就要把他的小咪豆切了,难道在他熟睡的时候做了什么人神共愤的事,逼得一向温和的林要切豆泄愤?

“都多大个人啦,这点儿事都怕。”林沐撇撇嘴,一脸哀怨。

“你来吧。我。。我不怕。”说着转过头去,一副视死如归的模样。“快点。”

林沐噗嗤的笑了,拿着刀子在他的小咪豆上比划了好几下,冰冷的刀尖碰触到那敏感的部位,不其然的,眼前的人僵了,身体像筛子似的抖了好几下。林沐玩心大起,捡起地上的干草叶,对着它就是一顿撩拨。弗莱斯很快便忍不住扭动起来。咯咯咯咯的笑起来了。

“别动,要是我失手整块切掉了什么办。”呵呵~林沐决定再玩一会。他可是看出了那家伙的心思。哎呀,怎么可以这么萌!不逗他都对不起自己啊。他毫无罪恶感的继续行凶。最后,自己先败下阵来,抱着肚子笑得不行。“哈哈哈~救命啊!太可爱了~我受不了了。哈哈”

“林。”弗莱斯可怜兮兮的叫了声。天知道他有多委屈。

好兽人要满足伴侣的一切需求——好兽人必备品质第十二条。

笑够了,林沐站起来,拍拍身上的土,一脸平静,像是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你忍着啦。可能有点疼。”

“嗯!”弗莱斯重重的点了一下头。闭上了眼。太血腥了,他不忍心看。

只觉胸口一凉,紧接着便听到“好了,张开眼睛吧。”缓缓的睁开双眼,眼角一瞄,咦?大手摸了摸,呼~还在。疑惑的看着林沐“你是不说要切吗?”

“已经切了。”

“切了?”

“对啊!切了条毛。你看”林沐拿出新鲜切下来的胸(?)毛,举到他面前。“你要吗?”

“不要。”搞了这么久,原来在切毛。等等,那么刚刚是,被耍了?这个坏东西。意识到真相的弗莱斯一把扑倒了想要潜逃的林沐,好一顿蹂躏。

“哈哈~我错了!别~哈哈哈哈。”林沐被弗莱斯压在身下挠痒痒,笑得眼泪都流出来了,不断求饶。“哈哈哈~够~哈~了哈~呀!”打闹过程中,弗莱斯的指甲不小心在林沐的皮肤上划了一道红痕

“林,你有没有怎么样?我看看”弗莱斯紧张的把林沐扶起,仔细察看。“都红了。对不起。”林沐雪白的肚皮上多了一条暗红的划痕,看着十分刺目。

“没事!涂点药就好了。倒是你,要剪指甲了。过来这边坐着,我帮你剪。”林沐风风火火的跑去翻背包,他记得钥匙扣上有个指甲钳的。

好在包里的东西不多,很快就找到了。林沐看着那一串钥匙,突然有些伤感,再也回不去了。

小心翼翼的把指甲钳拆了下拉,把剩下的钥匙放回背包里,收好。伤感了一会儿,他又拿起指甲钳噔噔噔的回到弗莱斯身边,坐在他跟前,“手给我。”

弗莱斯依言伸手,林沐抓起他的手,小心仔细的为他修整。每一个手指甲都被细心的修剪成椭圆,留有一小截。弗莱斯好奇的看他动作,林沐修剪得很认真,很仔细,当然过程中又起了玩心,把他的指甲剪成锯齿状。

“出门不用带武器了,直接亮出你的指甲就能唬人了。”林沐捉起他的手,左看右看,一脸自豪。

弗莱斯宠溺的看着他,瞧他得瑟得,那小样啊,顿时觉得有些好笑。看来恢复了呢!

“等以后我们找到材料了,就做武器吧。那样就不用再怕他们了。”说着,又欣赏了一番自己的杰作,“我们可以制造这个,嗯,我那里叫锯子,还要制造弓箭和长矛。还有……”林沐在一边絮絮不止,手却没停,为他修甲。弗莱斯在一边安静的听着。

时光静好,小屋子内温馨又祥和。

“好了,剪完了。脚伸过来。”拍拍身上的碎屑,林沐说道。

弗莱斯有些害羞,脚要伸不伸的。林沐看不过眼他的磨蹭,一把捉住,放在大腿上。

长期与地面接触的脚已经变得非常的粗糙,细小的伤痕布满脚侧,那条颜色较深的是昨晚弄出来的,已经结痂了。看来真的要去研究一下怎样做草鞋了。

修剪完毕,林沐洗了手,找出了那本《野外求生大全》,查找做草鞋的相关资料。自动自发的在弗莱斯怀里找了个舒服的位置坐下,拿他的身体当人肉靠背,这小日子过得真舒坦。

边看,边在笔记本上写写画画,大约过了半个小时,林沐总结出了一套较容易施行的方案。拍拍在他肩膀上帮他按摩的手,示意他停下。弗莱斯在林沐看书的时候并没有打扰他,只是安静的为他揉捏着酸硬的肩膀。

林沐放松,身子往后靠,把全身力量都压在他身上,举起笔记本,让弗莱斯看看他努力的成果。弗莱斯看不懂,不过他知道那一定又是不得了的东西。

他一直很好奇,林沐到底是来自一个什么样的部落,脑子里有这样多的新奇东西,那绝不是一个普通的小部落能比拟的。一开始以为他是狮族的雌性,整个兽界,能与虎族抗衡的就只有狮族了,但经过一番相处,发现不是。更奇怪的是他对兽人世界好像一点都不熟悉,刚遇到的时候连兽语也不会讲。这些,弗莱斯他没敢跟别人说,毕竟林沐的身份太特殊了,他不能置他于危险中去。在虎族,他对族人们的说辞是林沐是从一个小部落里逃荒来的,是他外出打猎的时候捡到的。

兽人外出打猎也有捡到人的情况,不过大多是受伤的兽人,还有就是迷路的小雌性,像他这样一出门就捡了个伴侣的,不是没有,而是很少。可想而知,大家是多么的妒忌他。弗莱斯就这样成为全族公敌。凭什么他捡到的就是年轻漂亮的,凭什么?捡不到人的嫉恨,捡到人的嫉妒。越发看他不顺眼。

“好了,我们现在就去找要用到的草秆吧。唔!没有藤蔓也行,走吧。”林沐拉起他的手,背上背篓,出门了。

一开门,发现大伙都很安静的在工作着,制衣的制衣,磨粉的磨粉,一个个埋头苦干,不发一语,非常安静。见到他出来,才开声打招呼。林沐一愣,随即想起上午回来的时候,情绪波动太大,闷头睡去了。略带歉意的笑了笑,跟他们打了招呼,同时感到很窝心,大伙为了不吵到他,搬到一边空地去工作不说,还贴心的把嘴巴闭上了。

“你要出去采集吗?”曼漫问道。他早就从泰斯嘴里打听到上午的事了,林沐不让他们跟去,带上几个兽人就这么对抗族长去了,过程是那样的惊险,他们听到了都觉得很心惊,可想而知亲身参与过的人了。一听完经过就立马赶了过来,路上遇到同是过来慰问的伙伴,一来到见到的却是大门紧闭。大家很有默契的不去打扰他,安静的开始一天的工作。既然连林沐这个外族人都这样努力着,他们这些本土人又怎么能输了。

“嗯!去找一些植物。你们来了很久了吗?怎么不去叫我?”

“嘿!你们两在里面培养感情,我们怎么好意思打扰。大伙说是不是?”

“就是,打扰别人恩爱是会被兽神劈的。”

“不过能去围观,被劈一下也是值得的。”

大伙又开始起哄,调侃他俩了。这时丹尼尔出来打圆场“好了好了,大家都别闹了。林,你快去吧。”

林沐笑了笑,拉起人就跑了。

“哈哈~害羞了。”

……

他们要找的是一种柔韧的草秆或者藤蔓,柔蔓藤不行,太软了,硬度不够,很难定型。能编草鞋的材料有很多,常用到的材料是玉米皮稻草麦秆蒲草。林沐沿用老方法,每种草都折一下,找出合心水的就割下来,扔到背筐里,最后再一一对比,找出最合适的。很快就割了半筐了,又采了些野菜。回去了。

林沐一股脑的把草藤倒了出来,正好被溜达回来的羊驼驼看到了,以为是主人送给他的奖励,兴奋的围着他团团转。林沐一脸黑线的把它赶到一边去了。

选了几根,按照图示的方法编了起来,其他人也停下了手上的工作,跑来围观。

只见他伸出双脚,把草藤环绕的双脚处,用脚趾固定拉紧。由下往上编织,左右两边互相配合,缠绕,拉紧,一直重复这两个动作,直到鞋底成型。编到一定的位置,松开草藤,环绕捆绑,留下一个穿绳的孔。最后再选一条较细的藤蔓,编一个草鞋结,穿过鞋底留下的那几个孔就行了。为了让草鞋穿起来更贴脚,鞋底一般会留下六个孔,一排三个,头中跟各一个。孔太少,走几步容易掉。孔太多,绑住脚,不舒服。

“弗莱斯,把脚伸出来。穿上试试”第一对草鞋,林沐很自然的就送给了亲爱的他。似乎都成为习惯了。

弗莱斯依言穿上,林沐服务周到的为他绑了带子。“走两步看看。”

弗莱斯走了几步,越走越觉得惊奇,脚上的感觉软硬适中,清爽凉快,步履敏捷,脚下生风,十分惬意,再也不怕被沙子,石头咯到脚了。

“怎么样?”林沐问道。

“很舒服。”

“嗯!很好。大家看到了吗?我刚刚做的那个叫鞋子,有了它,就能保护好你们的脚了。”林沐尽职的向大伙解释道。

“真神奇,快,快,快教我们。”独眼大叔已经迫不及待了。他们都没有保护脚这个概念,从小到大都是光着脚满地跑的,所以脚常常会被石子割伤,天冷了就在脚上包快兽皮,不过非常的不舒服,闷死了,还硌脚。

“大家过来这边,我分步讲解。”

继t恤衫裤衩后,异世界的第一双鞋子出现了。

作者有话要说:突然发现,小攻小受变成互宠了!!不是攻宠受,也不是受宠攻,是互宠!!!!

貌似小咪咪啊!茱萸啊之类的词不能写那么多,又不能直接写ru头,想改成小红豆又觉得不太好,要是以后他们找到了红豆,那肿么办。

小受:“亲,你的红豆。”

小攻:”不,这是你的红豆。“

otz!不如改小咪豆吧!多通俗易懂。

其实我也有强迫症。不,应该说每个人都有点强迫症。我的症状在吃饭和日常的小事中,吃饭一定要把每一粒米都吃干净。有些事情不做完就老惦记着。还有!最看不过眼就是痣上长毛,小时候,看到拔拔下巴上那颗痣长了条卷毛,立即取出刮胡刀要把它刮了。被他骂了一顿,最后退而求其次,用剪刀剪。不过还是觉得留下的那一截很碍眼,虽然小的看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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