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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第5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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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过了两天之后,他们返回了h市,外公外婆了了一桩心愿,心情大好。

回来后的胡睿和陈歌继续学生生涯,陈歌暗暗决定考f大,f大虽然不在帝都,但是在全国都是有名气的,可以排在前五,所以考试难度也很大,虽然陈歌不太担心,但是毕竟还没有高考,一切都是未知数,而胡睿则是一门心思决定考s市的中医学院了。第一教学质量好,出去的学生很多都已经独挡一面了,第二离h市近,万一外公外婆有点头痛脑热的,可以马上回来照顾。

胡睿翻了一下前几年的招生简章,发现考中医的一般都要理科,所以他想他高二时只能报理科了,虽然他对理科不太感冒,认为高中的化学和物理学了也是白学,没有什么用,还要背那么多公式,只是实验时候能好玩而已。

他还想好了第二志愿,如果中医考不上,他决定去考法医去,他在前世挺喜欢看悬疑破案的,尤其是法医大显身手的tvb剧《鉴证实录》《法证先锋》《洗冤录》之类的,有时候还会把自己代入角色内,如果自己是法医或者仵作会如何如何,所以他认为法医也是一个严肃的职业,而且还能抓犯人,又可以和医学挂钩,爽爆了。

他问过陈歌想考哪里和哪个专业,陈歌的回答让他很意外,陈歌说要考f大的工商管理,啊?一个没有经商细胞的人去考工商管理,岂不是让他为难吗?难道读出来以后做个小小的文员,一点儿也没有成就感好不,

他其实从日常观察中看出来陈歌其实身体素质挺好的,而且对不平之事也很爱出头,只是不爱说话,对班里的同学也是三拳打不出一个闷p来,所以大家都说他冷漠,不好接近,拒人以千里之外等等。

胡睿觉得他去军校或者当警察挺好的,如果他当法医,陈歌当刑警,那他们两人又可以双剑合碧,所向披靡了。所以极力游说陈歌去考军校或者警察学校,还振振有词的说:“陈歌,你去考军校等于子承父业,挺好的,而且军校提前招生,等于多了一个选择,多好?如果不喜欢军校,去考警察学院吧,你想,你穿着一身制服在街上巡逻,我去给你拍照片,肯定拍出一个帅歌警察来。”

陈歌斜斜的看了他一眼,说:“谢谢你啊,我对军校不感兴趣,我爸一人当兵就够了,当警察我也不太喜欢,警察没日没夜的,照顾不了家里。”

“晕,你现在也没照顾家里好不?你们家就住我家隔壁,需要你日日待在家里照顾?好男儿志在四方啊,别娇情了。”胡睿说。

“反正我不去。”

“耶?我还打算去考法医,这样你是刑警,我是法医,我们一起办案,多好?”胡睿有点失望的说。

“你不是要考中医学院吗?怎么变成去考法医了?”

“法医是第二志愿。”

“哦,那我也第二志愿当警察好了。”

“警察好像也是提前批的。你怎么当第二志愿啊。”

“那我想想吧。”

“陈歌,你说你要学工商管理,你真的爱工商管理这专业吗?要知道,大学是四年啊,如果专业不喜欢,那读起来会很难受的。家里又不缺商业人才,华哥就是一个,不需要太多了。而且你的长处也不是这样,为何要赌气去学呢?

陈歌无语,他告诉胡睿想学这个专业是有赌气的成份,因为他觉得他都听不懂陈华和胡睿的对话,现在就和胡睿没有共同语言了,那以后怎么办呢?如果大学也不在一个地方,那只能渐行渐远。

胡睿看到陈歌的表情有点松动,加把劲说:”我们以后的职业,是要做一辈子的,虽然是有大学读了这专业,出来工作不是这个专业的,但是我觉得这样那人是浪费了这四年的,浪费时间是可耻的。我们的职业也是要热爱才能做出成绩,要爱一行干一行,而不是干一行爱一行,前者主动,后者被动。我们要做主动的人,不要被动的接受命运。“

等了一会儿,胡睿又说:”我希望你好好想想自己到底喜欢做什么,什么才是你最喜欢的工作,只有最喜欢的工作,才能激发出你最大的潜能!“

“嗯,我回去好好想想。”陈歌低下头,轻轻的说。

下午放学后,陈歌跟着胡睿回家吃饭,他们两家早就合在一起吃饭,说句实话,陈妈妈和陈歌在胡睿家的时间比在自己家的时间还长,自己家几乎就是睡觉的地方。他们都爱待在胡睿家和外公外婆一起共享天伦。

回家的路上,陈歌一直闷闷的,低头不说话,胡睿看着他闷闷的样子,只好对他说:”你别发闷了啊,我今天也是这么一说,决定权在你,只是我真的不希望你选不喜欢的专业,这样赔了夫人又折兵,太不划算了。“

“我知道你是为我好,我生气是因为我想不到我到底爱做什么工作。觉得选专业离我还很远。”

“耶?不对!我们现在就要规划起来我们的职业生涯了,高二就要分文理科,分了之后马上就高三要高考,高考前就要填好志愿了,专业选错,影不影响一生不知道,但最起码影响十年,一个不喜欢的专业,读得再好也没有成就感,味如嚼蜡,何必呢?”

“嗯,你说得对。”

“那当然,我是天才!”胡睿的尾巴又翘到了天上。

陈歌看着他骄傲的模样,心里知道他只想守护这个人纯真的笑容,无论何时何地。

胡睿又开始蹦蹦跳跳往前走了,他一高兴就喜欢蹦跳着走路,外公不知道说了他多少次,他只左耳进,右耳出,一点也没放在心上,他当然知道这样不对,很不稳重,也容易摔跤,但是现在他还是小孩子,就原谅他吧,让他可以把小孩子的时间拉长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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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晚上,陈歌失眠了,他在床上翻来覆去的想着他到底喜欢什么,想要做什么工作,想了半宿,又拿出纸笔来分析,一半喜欢,一半讨厌,结论是他喜欢当兵,虽然陈爸爸很少回家,但是他很小就为有这么一个当兵的爸爸而自豪,爸爸是人民子弟兵,为了保家卫国而牺牲自己的时间和自由,是最可爱的人,他从小就想像爸爸一样做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第二天早上,他顶着两个大大的黑眼圈去敲胡睿家门,外公吓了一大跳,忙问怎么回事,他只好说没事,就是昨晚水喝多了,才有黑眼圈。外公连忙给他找来隔夜的茶叶敷了一下,黑眼圈才消下去一点。

美美的吃着外公外婆做的爱心早餐,陈歌在想怎么和胡睿说自己已经想好想去当兵,只是想不好是18岁高三毕业去当兵,还是去考军校。这时胡睿从洗手间出来了,他刚把早上的功课背完,坐在陈歌身边,仔细一看他的脸,胡睿说:“你昨晚没睡着吧?”

“嗯,我在想你说的话,然后又仔细思考了一下我到底喜欢什么职业!”

“那你喜欢干什么?”胡睿问。

“我决定去当兵!”陈歌肯定的回答。

“嗯,当军人好啊,但是你学业也不能放松,直接考到军校去比较好,如果你18岁当兵去,在军营也是要考军校的,如果你在继续当职业军人,那还不如直接考军校,一步到位,这样你也不用以后占人家一个军校名额。”

“嗯,你说的对。”陈歌想起从陈爸爸那里听来的事,职业兵一般都要求身体素质好,文化素质也好,如果文化不高,一般也就只能待在基层,多少年都没有用,所以一般初中生当兵的都很拼,每次都有军校去招,但是也要他们考文化试的,既然这样,真的还不如胡睿所说的,直接高三考军校,出来也就是职业军人,不必先当三年义务兵,然后还要一级一级考上去,累得慌。

只是军校都不在h市,s市也没有军校,最近的是n市,而且军校都是军事化管理,轻易不让出门,假期也很少,如果他去军校了,岂不是离胡睿越来越远,相处时间都没有了。

胡睿不知道陈歌的心理活动,他只是欣慰陈歌找到了自己最喜欢做的事,他在前世填志愿的时候,是选最热门的填,填的就是工商管理,出来后却做了投资这一行,投资属于金融类,他当时专业不对口,只能从头再来,回家就啃专业书,在公司从业务员做起,常常想自己浪费了白白四年,如果当时选的是金融,直接就上手了,不必现在还要看专业书补课。所以他不想陈歌也重走这一回,幸好陈歌一说就通,一个晚上就换到自己喜欢做的事。

胡睿觉得,陈歌在军校,肯定能大放异彩,他身体素质好,而且头脑灵活,现在的战争,都不是真刀真剑,其实都是没有硝烟的战争,所以需要军人的素质非常高,能精通几门外语,能机械金融管理等等全方位全精通的兵是有几个就要几个。说句不好听的,就是出国比赛,也要懂外语,要不然去了国外双眼一抹黑,不被人卖了才怪。

胡睿越想这越是个事,他决定好好培训一下陈歌,让他在去军校前就多几项技能,这样站在更高的台阶上,对他比较好。胡睿怕陈歌不肯学,所以先斩后奏的在语言培训那里先交了学费,然后才对陈歌说他已经把他们两人的学费交了,现在要去学习第二语言。

陈歌原本不想去,想学大学里可以学啊,干吗现在啊,一听胡睿已经交了钱,只好乖乖去了,就当陪太子读书了。

胡睿选的是法语,陈歌刚学的时候被12格弄得头昏脑胀,差点想投降不读了,但是看看胡睿很有兴致的样子,只好坚持下来。读着读着,也觉得法语挺有趣,读音也很有质感,就一头钻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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