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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三章 组团现代游(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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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再一次冒险爬上来晒图。

ps:最近有小伙伴声讨楼主,抱怨楼主为大家招来更多的竞争者,我们吃货团体本来一人隔三差五地能买到两块儿,如今可好,一块儿也不一定能吃到嘴里。

但是楼主炫耀的欲望,还是无时无刻不蠢蠢欲动,好了,废话不多说,请看视频。

“太夸张了吧,甜食这类东西就是尝尝鲜,哪有人会天天想吃?”

“就是,一个月吃一次,我都觉得不少。”

一片流言刷过,视频开始播放。

杨玉英懒懒散散地靠在椅背上,双手很随意地搁在桌上,正对厨房干净通透的落地玻璃门。

姜薇薇捧着一个巨大的托盘徐徐而至,一阵风吹拂,裙摆旋起漂亮的弧度,玉白的手伸出来,轻轻掀开托盘上的盖子,一团白气骤然爆发,仿佛伴随着香味滚滚袭来。

“是地球?”

“哇!”

“长城……埃菲尔铁塔……自由女神像,金字塔……”

小小的托盘里包罗万象。

整个地球仿佛赫然在上。

各国文明中所有标志性的建筑都熠熠生辉。

姜薇薇的手在视频里,也好像在发光,拿起长长的竹筷子,轻轻夹住自由女神像,把它放入弯月形的碟子,递送到慵懒的美女面前。

杨玉英拿勺子舀了一点,含在口中,略略点头。

“不错。”

姜薇薇顿时眉开眼笑。

“……”

“啊呜,不知道为什么,看了这视频,我觉得我吃甜食也能吃一万年!”

“话说,我想变成自由女神像,肿么破!”

“漂亮小姐姐,漂亮小姐姐,漂亮小姐姐!”

“好馋啊,去超市买一块提拉米苏……”

“同买!”

“但是,吃了甜腻腻,会长胖!而且没用,根本无法阻止我想……飞奔过去尝一尝‘地球’的霸气少女心!”

美人加美食,还有宛如特效一般的‘地球’,虽然是在本地小论坛上出现,但依旧很快就传得沸沸扬扬,变成刷屏朋友圈的小热点。

至少在衡市,很多喜欢上网,喜欢刷朋友圈的年轻人,都对最新出现的这款网红美食印象深刻。

杨玉英却觉得这样的受欢迎,让她感到有一点困扰。

金家爸妈愈发的忙碌。

偏偏他们还不肯请人帮忙,到是提出无数次要给姜薇薇发工资。

姜薇薇的确是能以一当十,特别的能干,可在她的认知中,自己最重要的任务是照顾杨玉英,当然,也包括杨玉英的客人们。

杨玉英在饭店的时候,她才会去帮把手,杨玉英要不去,她也不会太关注金家两夫妻忙不忙,累不累。

以至于金家两口子再疼闺女,杨玉英还是不自觉得也跟着变得越来越辛苦。

姜薇薇不在乎,杨玉英还用着人家金玉的身体,总不能不管人家爹妈。

这日,十一点刚过不久,陆陆续续便有客人过来。

杨玉英坐在专座上看教材。

高大厨一个人一双手,累得额头汗水滚落,姜薇薇特别有眼力地凑过去给他擦了擦汗,又给他喂了一杯冰水。

“高叔辛苦了。”

高大厨精神一振:“还好,还好。”

虽口中说无妨,高大厨看了眼外面热火朝天的景况,不免也有一点胆怯。

金父在厨艺上也算有些造诣,通常能帮得上忙,可最近几个月他的手腕挫伤,不严重,可做饭这种体力活却是不成的。

高大厨一个人支应,着实很是辛苦。

当时饭馆刚刚重新装修,客人没增加时还好,高大厨不紧不慢地细细做了菜,客人还很给面子地愿意等,他到做得挺开心。

金家的饭店他可有分红,不光是拿死工资,客人越多,他赚的越多,能不开心?

但随着饭店的名声越来越大,客人数量增多了三倍有余,已经开始有排队的情况出现。

这还是姜薇薇的确是把好手,一个人照应所有的客人也表现得游刃有余。

那些等候的客人们让她三言两语哄一哄,就哄得眉开眼笑,完全不介意,否则怕是更麻烦。

毕竟眼下年轻人过得都是快节奏的生活,吃饭也多去找快餐店,速度不够快,生意就不好做。

姜薇薇轻轻一笑:“要不高叔歇一会儿,我来露一手,给大家烧几道菜?”

高叔一愣,还没开口,外面正坐着等上菜的小姑娘登时就笑道:“好啊,好啊,我想小姐姐给我做。”

姜薇薇应了声就去系围裙。

杨玉英蹭一下扔了课本,三步并作两步冲过去,一把抓住姜薇薇的胳膊。

姜薇薇:“小姐?”

杨玉英讪讪一笑:“我来,我想露一手!”

她家小侍女十项全能!

饭当然也是会做的。

而且做出来色形俱美,看着让人分外欢喜,前提是,你不能吃!

你要真吃一口,那就只能看运气了。

到底是辛酸还是苦辣,全看小侍女有没有妄动奇思妙想。

她也不明白,为什么姜薇薇酿酒,做点心都没问题,做出来的点心连御厨也比不过,可一正经做饭就出问题。

而且她自己一点自知之明也无,从不觉得自己烧的菜不好。

为了人家金玉的爸妈别惹上官司,杨玉英决定还是自己做饭好了。

高大厨笑得不行:“小玉,你可别胡闹,咱们够忙的……”

一把菜刀在手,肉片薄如蝉翼,眨眼间散落入托盘。

每一片肉片都服帖地贴在托盘底,组合成奇妙的图案。

阳光斑斑点点地落下,区区肉片竟然也晶莹剔透,颇具美感。

杨玉英一颠锅,肉片飞起来翻滚着变作金黄色,落入盘子,一道葱爆肉炒好,她才回神问:“什么?”

高大厨:“……没什么!”

只要扫一眼在座的客人们,他也只能说没什么。

瞧瞧大家伙闻见香味,好几个忍不住都开始舔筷子了,这还有什么好说的?

浓郁香味中,几桌客人齐齐吞了口口水,忽然就迫不及待起来。

一盘葱爆肉吃完!

刘海波拿筷子夹起最后一片肉片,含在口中,眯着眼睛,半晌才舍得咽下去。

真香啊。

他还想吃,可是嘴巴叫嚣着要吃,肚子却不肯答应。

“哎!”

真好吃!

刘海波就是普普通通的上班族,社畜一个,平日中午不是随便找个苍蝇馆凑合一顿,就是外卖走起。

他以前看小说,偶尔看到美食文,总觉得有些虚假,就是那些一个人吃花几百块的店,难道真能好吃到让人恋恋不忘?

现在大家生活条件都好了,又不是以前忍饥挨饿的年代,好厨子做出来的菜肯定好吃,可也不至于像小说里那样,让人吃出个春夏秋冬,感觉能飞上天。

可是今天,他忽然更能理解,那所谓的艺术高于现实但源于现实的道理!

一个好厨师,的确能化腐朽为神奇,能掌控食客的肠胃,能让人忘记肚子有多大。

刘海波小心翼翼地瞟了一眼菜单——葱爆肉18元每份。十八,就要十八!

刘海波昨天晚上随便点了份炒饭外卖,都花了十五块钱。

那十五块钱他吃的是什么?一嘴油腻,寥寥几块儿碎鸡蛋外加胡萝卜丁,吃完灌了两茶缸子水,差点没把他给咸死!

“太值了!”

刘海波举目四顾,装潢一流,服务一流,刚才他一吃完,消食茶水立即奉上,净面的毛巾,擦手的湿巾,都不必他要,漂亮的小姐姐就主动给他递过来。

这样的饭店,还这般经济实惠。

刘海波简直幸福得想哭出来!

这一日,在‘金家小食’用饭的客人们全吃撑了,人人都吃得超过了自己平时的饭量,平均得超出一倍以上。

杨玉英到也不累,她也有阵子没正经做过饭,偶尔做一下还挺过瘾的。

但是,也就偶尔才好。

今日烧了将近三个小时的菜,姜薇薇做了三个多小时的本职工作,两个人就接到医院来的通知。

那位三殿下可以出院了。

燕王赵奂已经是个二十四岁的成年男性,忽然摇身一变,变成五岁小朋友,呃,还有一头猪,这落差还真是满大的。

杨玉英只有找齐了所有人,才能一股脑把人都给送回去,现在燕王必须留在这个世界。

她想一想就觉得不大放心,干脆把小朋友带在身边。

金家的房子不算小,四室一厅,一百五十平。可杨玉英现在用的房间只有二十平而已,她和姜薇薇可以挤一下,再加上赵奂,并一头猪,一时不禁显得有些憋屈。

看来买房事宜要提上日程表。

赵奂附身的这个原主小海的事,金父金母一早已经听说了,对这孩子很是同情。知道杨玉英想暂时收留下这孩子,到也没有反对,金母还帮着在客厅安放了一张以前用过的折叠床,崭新的被褥,生怕小朋友不习惯。

五岁的孩子忽然见不到爸妈,到一陌生的地方,恐怕会很不安,说不得还要日日哭闹。

不过,金母的担心,在赵奂到家的第二天,便立时不见踪影。

这小孩儿虽然看着有点呆,可特别懂事。

金母在兄弟姐妹家里,看过的孩子得有一大筐,就没见过这么乖巧的小娃娃。

而且长得贼漂亮!

原来的戴小海有没有这么漂亮,杨玉英没大注意,但是换上赵奂的芯子,这孩子简直是个小天使。

雪白的小脸,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毛茸茸的头发,一本正经的小表情,没有一处不可爱。

赵奂到家第一日,杨玉英安顿好他,出门买个水果,就听金母和外头小超市的老板娘说得是热热闹闹。

“哎哟,你是没看见,多好的孩子,跟年画上的小仙童似的,人家往沙发一坐,我都觉得那沙发变龙椅了,一瞬间把我们家三个大的衬得跟垃圾堆里捡回来的一样。”

杨玉英:“……”

这话让赵奂听见,得把人吓死。

陛下还在位,龙椅能随便坐?

“还有吃饭的时候,人家吃饭一个饭粒都不掉,才五岁大的孩子,筷子用得特别好,半点动静都不出,嘴里有东西绝对不同人说话,礼仪好的不行。”

金母吹得脸颊发烫,“多好的孩子,可别让不靠谱的爹妈给耽误了!”

杨玉英拎着水果,又在对门的书店抱了一摞书,按照赵奂的要求,先给他史书。

虽然这里的历史和大顺完全不同,但是既然人家要看,她也没必要拦着不让。

反正等赵奂被遣返,所有记忆都得清除,他想知道核弹是怎么造出来的也无所谓。

第二日。

金母再出去,就多了一样可以吹——‘小海那孩子太乖了,随便给一本书就能在沙发上一坐坐好几个钟头,一点都不给大人捣乱!’

杨玉英也觉得赵奂挺乖巧。

系统界面上再一次出现倒计时,这回倒计时48时29分。

如果接下来来的任务目标,也如燕王这般乖巧不惹事就好了。

“杨大人。”

杨玉英正想着接下来的任务目标会是谁,衣服一沉,低头就看到赵奂水汪汪的大眼睛。

五岁的小娃娃特别乖巧地伸手牵住她的衣服角,杨玉英的脸色也不自觉变得柔和。

“殿下,我们还是入乡随俗一点,不如你叫我小金,或者小玉都行。”

“唔,那我就叫杨大人……玉姐姐?”

赵奂的表情特别软,半点架子都没有,“玉姐姐,我能不能练练字,做做功课?”

杨玉英:“……当然行。”

哇!

想一想,她从一个娱乐匮乏的世界,穿越到电脑,手机,网络盛行的世界,她会做什么?

不用想,当初她跑到元帅那儿,适应之后简直连睡觉都顾不上,就想着玩,疯玩。

人家呢?人家还惦记着练字。

的确是听说燕王和其他皇子比,比较偏爱读书,书法很好,从小到大几乎每日都要练习,一日不间断。

估计这些天来到新世界,又是在医院,对周围的一切都不熟悉,才强忍着没提要求。

杨玉英心里都有点佩服。

皇家的人真是不得了,和她这种普通人完全不一样。

杨玉英在自己房间里给赵奂布置了张书桌,还在饭店分离出一小小的角落,安放了一张书桌。

笔墨纸砚都备齐全,上好的宣纸奉上一摞。

燕王就过上了每天雷打不动,练两个小时大字的日子。

杨玉英还给他买了不少字帖,各位名家的帖子都有,虽说大概比不上燕王自己书房里的装备,但看他的神态,显然也不大嫌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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