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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第4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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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为防盗章

宫中更是如此, 这一入冬, 宫中就接连有人病倒,其实往常也有,但此次病倒的人却不一般, 最得皇帝宠爱的淑妃娘娘病倒了, 这可真是… …

且不说宫中多少人拍手称庆, 皇帝那里却是心心念念, 即便被太后以“{怕过了病气”拦了,还是日日流水样派人送东西过去,禁都禁不住。

这般盛宠,也不知那位得病的淑妃有多少是被人恨出来的了。

这些小道消息很难传到李喆的耳边, 他如今跟朝阳并不常见面,宫中的消息便少了, 还是过年宫宴的时候, 偶然听到有个小宫人说“淑妃娘娘怕是不好”, 才知道还有此事。

不过,到底是宫中的事,他只听了一耳朵, 也没理会。

热热闹闹过了个年,李喆仔细打听了一下胡为璋的人品, 没什么好说的,十八九的年龄有两个通房实在太正常了, 只要没有那种宠妾灭妻的苗头, 其他也没什么好担心的。

因为剧情中原主好心办坏事的教训, 李喆即便想要在朝阳婚前和这位胡为璋见上一面好好聊聊,确定他人品如何,却也怕弄巧成拙,让人误会他跟朝阳不清白,再坏了朝阳的幸福,索性,只着人私下里打听,把打听到的消息送给朝阳就是了。

次年,朝阳出嫁,风风光光,十分热闹,李喆亲手画了一幅画做贺礼,他早已见过胡为璋,品相端正,没什么好挑剔的,索性画中便画了他和朝阳并肩而立的模样,采用了写实的画法,被皇帝舅舅批为“全无意境”,但也表明了心意。

婚后朝阳似乎过得很好,进宫谢恩的时候李喆和她又见了一面,梳着妇人发髻的朝阳好像更漂亮了,也更成熟了,谈话间好像跟以前一样,却又有些难以品味的细微差别。

李喆突然想到了贾宝玉的一句话“女人未嫁之前是珍珠,嫁了人就成了鱼眼珠了。”到底还是不一样了。

又一年,李喆也不小了,长公主千挑万选,选了贤妃家的一位姑娘,诗书礼仪半点儿不缺,真不愧是世家大族的姑娘,让挑花了眼的长公主见了也难得说了一句“满意”。

李喆把剧情又翻了一遍,确定这位真的不是剧情上的人物,这才点头应了,没有人喜欢被定义的人生,就好像被操控了一样,所以但凡剧情中出现的,李喆都不想要,这样一来,他的选择余地就小了,起码他身边的这些丫鬟姨娘团是不会出现了,至于以后会不会有妾室,李喆没有去想,他的心思更多地放在了画作上。

足够的知识储备,足够的眼光积累,李喆的画画水平与日俱增,起码得到了一位书画名家的肯定,这之后也跟着对方踏踏实实学了一段时间,画画的技巧已经足够,唯独欠缺的则是灵性。

“灵性是天生的,每个人都不一样,我教不了你。”画作名家这般说着,直说已经没什么可教的。

李喆对他这样的话并不满意,没有什么是天生的,或许有些人会天生聪明,但他有足够的时间让笨鸟先飞成为事实,所以,他觉得多锻炼还是有好处的,尤其画作这种东西,跟书法一样,都不是一家独大的,别家的优秀之处如果他能够吸取来,也会成为自己的独特风格,至于感情什么的,他觉得所谓的寄托感情都是通过画作的实物展现出来的。

想要悲伤寂寥,可以画满池枯荷,取“留取残荷听雨声”之意;想要辽阔豁达,可以画沙漠如海,取“大漠孤烟直”之意,也可画青天白日鸟成排,取“一行青鹭上九霄”之意;想要欢喜也不难,圆月大树杈,红丝系花灯,取“月下双眉对,灯影映人红”之意… …

总之,想要的感情和画作的内容有关,当然西方那一套先锋主义抽象派系可以不用过来凑热闹了,那种李喆学了画也完全看不懂的东西还是留待懂的人去解读吧,就他个人而言,还是更喜欢本国的画作。

而就他所知的画作的进步也只来源于两点,一点就是灵性,也就是悟性,有人天生感触比别人好,能够抓牢那些色彩的变化带给心灵的感觉,这就是灵性,很难强求。

另一点则是李喆能够做到的,就是多练习。

想想达芬奇画鸡蛋的故事吧,连那样的人最开始都是从画鸡蛋开始的,还画了不知道多少年,李喆就觉得自己的练习还是不够。

公主府倒是有足够的纸张笔墨供他练习,但他却没有天天画鸡蛋的耐性,今天的树和昨天的树到底有什么不一样呢?怕是新长出来的叶子都没发芽呐。

不喜欢对着一样的东西作画恐怕是李喆自略有小成之后就养成的怪癖,好在像他这样的出身,完全不介意这么点儿连瑕疵都称不上的“个性问题”。

他最开始只是跟长公主申请到庄子上住两天,后来就开始往远了跑,同一个经纬度上,景色什么的又能有多大差别呢?他想要画更多的东西,想要画更多的景色,就要去更多的地方。

“翅膀长硬了,总是要飞的,娘不拦着你。只一条,该带的人不能少,别让娘在家里为你操心。”长公主这样嘱咐着,儿子不爱出门的时候她愁,爱出门了也愁,真是操不完的心。

李喆应了,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有说,太后看着不老,年岁却不小了,以这时候人的寿命来看,已经是老人了,身边离不开人,若不然,他其实更想带着公主娘一起走,就当是旅游也好。

有钱有权,哪怕交通不方便,这样的长距离出行对李喆来说唯一的困扰就是马车有些颠簸,但坐什么不颠簸呢?火车还免不了颠簸呐,足够舒适的马车足以让他把这点儿困扰抛之脑后。

便是真有哪里不好走,长公主府的骏马牵出来,骑上去溜一圈儿也是一种享受。

自觉把一切都思量好了,李喆跟太后和皇帝舅舅告了别,这就带着大队人马出发了,他是没能看到自己出门时候的盛况,前头的都出城门了,后头的还在府前没走,这样的一队人马,不要说强盗山匪见了望风而逃,就是小地方的县城,只怕也住不下这许多人。

当然,作为一位穿越者,李喆早命人准备了动物皮做成的帐篷,说起来,这东西也不是他发明的,早就有人这般做,只不过是他命人将之改得更便捷使用而已。

出城的那一刻,回想起来,李喆才发现他到现在为止,他的这辈子似乎除了精研画作也没干别的,好像就给公主娘提了个醒,后面的发展,目前看来绝对不会和剧情一样了,所以,剧情中的原主真的就是死在了简简单单的宅斗误杀之下吗?

不管多么好奇这个原因,他也不会为了这个去重复一遍剧情,旁观剧情都看不明白的东西,真的深入进去,又能明白什么?

目送儿子离开,长公主放下了车帘,车子掉头往回走,她的表情也随之越来越严肃,真是没有想到,福王还有这样大的野心,还以为多年的宗室生活早就让他认命了,没想到… …以为有个好儿子就能胜者为皇吗?

很想对此做出深刻嘲讽的长公主嘴唇蠕动两下,终究是无法从心里找到反驳的话,就是这么回事啊,兄终弟及不行的话,过继侄子,甚至直接传位侄子也是可以的,如果,如果一切真的能够像他们计划的那样… …

长公主闭了闭眼,她的脑海中至今都回想着那个女人临死前的话,不得不说,能够成为宠妃,靠的不全是那张脸,她把自己的心思都摸透了,不过是些阴毒的手段,的确是能够让姐弟成仇的。

每每想到此处,长公主都会觉得后怕,她不敢明面儿上表现出来,甚至一直瞒着儿子,但是总有一种不安感,似乎儿子会被什么人害了,就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所以,她最终没有拒绝儿子远行的计划,反而为此松了口气。

或许,等一切平静下来就会好了吧!长公主这样想着,睁开了眼,黑眸中坚定而无畏,她可不是那样好算计的,且等着看吧。

他们身上这种热血点燃了农村青年的热情,村子里有不少年轻人都会跟着他们一起,无论是做什么好像都有了另外一种意义,哪怕是早就干习惯的农活,一起劳动的时候也透着一股子新鲜。

项明也才十九岁,高中都没读完就来这边儿了,在同批的知青里算是文化程度最高的,他在发现这个事实不久之后,也不管自己年龄不是最大的,立马当起了领头人。

知青们和村里人若是有什么说不拢的,他多半都要当一个中间调解人,因为这份才干,他也很受人尊敬,无形中有了些领导派头。

这样的人自然忙得不可开交,没什么工夫跟小屁孩儿玩儿,哪怕是原主那个半大少年,若不是他自己凑上去积极参与,恐怕项明也没什么工夫跟他谈这个思想那个教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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