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3章
章洛扬摇头,“你才不会。”
沈云荞问道:“怎么说?”
“你要是想算计我,根本不需等到此时。”
沈云荞在暗夜里笑开来,“小呆子,我的确是不会把你卖掉。我要去杭州,是因为那里是我娘亲的故乡,我想去看看姨母能不能收留我们。你,愿意陪我么?要是不愿意……”
“愿意。”章洛扬轻声道,“我没有的,你有。我们总该试试。”以前沈云荞很少提及生母,她对那些事就不上心,听过就忘记。
“不过是碰运气,”沈云荞语气黯然,“大抵是不愿意为我出头的。但是,有些事即使明知失望,我还是要亲身经历才能认。”
她的外祖父、外祖母子嗣艰难,三十几岁才先后添了两个女儿,长女嫁到了京城沈家,次女许配给了杭州知府林家长子。两位老人家和长女前些年先后病故,留下的次女、外孙女因着山高水远,只见过几次,维系着这份亲情的,不过是书信来往。
这样的前提之下,沈云荞自是不能乐观。
在这尘世,她和章洛扬能够全然信任的人,只有彼此,亲人反倒最不牢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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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上午,章洛扬乔装成一名面目清秀的富家少爷,沈云荞扮做小厮,登上去往杭州的客船。
所有与人打交道的事,都要沈云荞出面,章洛扬不行,一跟陌生人说话,她就会变成小结巴。
两人最担心的晕船问题,并没有发生,俱是松了一口气。这一段航程,其乐无穷。烟波浩淼,水上的日出日落,都是她们未曾见过的美景。
这一晚临睡前,章洛扬低语:“他们发现我们不见了,会寻找我们么?要是大肆寻找,会想到沿着水路追寻么?”
“不管怎样,也找不到我们。”沈云荞语气笃定,“章兰婷发现我们不见,最早也是当日申时,会在寺内外寻找、唤人回府报信。他们寻找无果,便会去我相熟的几家闺秀那里找人——相加起来,便是一两日的光景。等他们收到我的信,是我们逃离燕京三日后的事情,我们已经随船远走,便是我们没有乔装改扮,他们也追不上。”
“信?”章洛扬留意到了这个问题,“你还给他们留下了信件?”
“是啊。”沈云荞笑道,“我写了两封内容大致相同的信件,请两名车夫分别送到章府、沈府,说的是我受不了被继母塞给人做填房,更看不得你来日要嫁给武安侯世子那种败类,要将你带走,另谋出路。”随后又压低声音,“另外,我还给平日来往的几名闺秀都留了信,说了说我们这档子事,她们少不得宣扬出去,那两家要受尽嗤笑。”
“你又把坏事全揽到自己身上了。”章洛扬感激又钦佩。
“才不是,你当我爱出风头就好。”沈云荞笑了笑,之后想到了章兰婷,希望自己的安排没出岔子。
在船上无所事事,沈云荞就让章洛扬用心学习男子的举止、仪态,也算是艺不压身。
抵达杭州之前,两个人清点钱财,忍不住叹气。
沈云荞道:“这一路就花出去不少银两,往后我们可要节俭些了。尤其是我,不能再嘴馋点贵的菜。”
章洛扬想了想,“以后安顿下来,我买菜做饭,可以省下一笔开销。”
“那我可就有口福了。”沈云荞开心地笑。说起来,十来岁的时候,两个人是一起学的厨艺,偏生她没长那根儿筋,章洛扬倒是很有这方面的天分。
章洛扬却有些怅然,“我爹要我用心学的,我都是一知半解,绣活、下厨这些倒算得精通,也难怪他嫌弃我笨。”
“就别记挂你那个混账爹了。”沈云荞撇撇嘴,忿忿不平地道,“他要真的关心你,就该让你衣食无忧。谁都一样,每个月只拿月例的话,根本周转不开。琴棋书画、拳脚功夫是能当做穿还是能当做吃?再说了,这些年在你身边的下人,除了奶娘,何曾有过忠心耿耿的?哪一个都恨不得甩脸色给你看。你继母就更别提了,这么多年都没赏过你哪怕一个物件儿。要不是因为手头拮据,你又何须靠卖绣活换钱?买衣料、首饰都要用自己的辛苦钱,这些他看不到?他是睁眼瞎么?真是……一提这个我就一肚子火。”那一家人,把章洛扬这样一个本该鹤立鸡群的人,一步一步祸害成了现在这让人头疼的性情。
“你别生气啊。”章洛扬轻轻扯了扯沈云荞的衣袖,“我只是想,要是精通的多一些,往后也能多一些赚钱的途径。”
沈云荞神色一缓,“我养你。你不用为生计犯愁,往后只管给我缝衣做饭,每日高高兴兴的就好。”她最盼望的,就是章洛扬摆脱章府阴影,活泼开朗起来。
章洛扬心里暖暖的,“好啊。”
“小呆子,你得快些长大啊。”沈云荞摸了摸章洛扬的头,“我不求你有朝一日能护着我,最起码,你要学会自保,要过上好日子,更要相信,你不比任何人差。”
章洛扬用力点头。她会努力长大、懂事,成为好友的左膀右臂,而非累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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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达杭州的时候,已经入夏。翠叶柔枝间,海棠似火,茉莉如雪,城内香风轻度。
沈云荞找了一家中等客栈,暂时住了下来。这种开销是不能省的,若是图便宜住鱼龙混杂的小客栈,保不齐会惹上麻烦。再者,到底是官家闺秀,绝对没办法忍受混乱逼仄的环境。想要完全适应民间环境,还需一步步来。
沈云荞首要之事是去林府找姨母林大奶奶,在客栈好好儿睡了一觉,翌日一大早就起来了,“我先去探探口风。”
章洛扬看着沈云荞的小厮装扮,问:“就这样去?”
“就得这样去。”沈云荞解释道,“说不定沈家已经六百里加急送信过来了,我要是以真面目现身,被扣住也未可知。”
“要不然,我陪你一起去吧?”
“不用。”沈云荞笑道,“你要留在房里看着家当。”
“好。”章洛扬点头,“你早点儿回来。”
“我跟伙计打听过,雇马车到林府,来回要四个时辰左右,最迟傍晚就能赶回来。等会儿我跟伙计说好,让他午间给你送饭菜过来,饭钱我提前给他。”沈云荞叮嘱道,“乖乖等我,尽量别出门。”
“人生地不熟的,我怎么敢出去乱转。”
“知道就好。得了闲我再带你出去玩儿。”沈云荞安排好之后,便出门了。
章洛扬转去窗前,观望着外面的情形。
客栈建成了回字形,坐北朝南,四面的客房相连,前面的大堂后门直通天井。她们住的这间客房在北面二楼东侧。
含带花香的风悠然入室,氛围很是惬意。
章洛扬除了等着沈云荞回来,无所事事。在窗前看了会儿景致,便回身和衣躺在床上,胡思乱想。
沈云荞曾问过她,想不想去找母亲。她当时只是摇头。
便是想找,也不知道去哪里找。她通读地域志,还曾多次偷偷去父亲的书房看大周舆图,都没见过风溪两个字,更没找到与之相同或相似的地形。
再者,总要先找地方安顿下来,不能把钱财都花在川资路费上。
要租个住处,还要找个长久的营生,能开个绣品铺子或是水粉铺子最好。只是不知道手里这些银子够不够。
不够也没事,可以做绣活卖到铺子里,便是贱卖,平均每个月也能赚二三两银子的家用吧?慢慢来,总能攒够经营小本生意的钱。
一整日,她放任思绪,憧憬着日后的生活。
斜阳晚照时,章洛扬站到窗前,望着大堂的后门,等着沈云荞回来。
可是,直到夕阳隐没,也不见沈云荞的身影。
章洛扬心焦不已,生出了一些不好的猜测。
她等不下去了。取出装着银票的荷包,带上那个小巧的银盒子,急匆匆下楼。
到了客栈门前的长街,她又不知所措起来。
去找云荞么?要两个时辰的路程,等她到林府,夜已深沉,她连府门都进不去。
况且,凭什么认定云荞还在林府呢?
就在她犹豫的时候,沈云荞的身影出现在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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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云荞上午离开客栈,雇了一辆马车去了林府,见到了姨母林大奶奶。她谎称是与自己交好的一位小姐家中的小厮,跟随小姐来杭州探亲,今日得了吩咐,前来询问林大奶奶有没有书信、物件儿转交给外甥女。
没想到,林大奶奶一听到这话就变了神色,正色道:“我那外甥女胆大包天,已经逃出燕京城,逃离之前,还四处散布有辱顺昌伯清誉的糊涂话。你家小姐是哪家的人?知不知道我外甥女在何处?她是不是已经到了杭州?你可一定要跟我说实话啊,她早些前来,我会亲自送她回燕京,更会帮她周旋一番,另觅个好婆家。”
沈云荞一听,心就凉了半截。
林大奶奶继续道:“顺昌伯与沈家估摸着两个女孩子可能会来杭州,已命人八百里加急送信给我公公,命我公公务必留心查找。此事非同小可,关系着林家满门的安危,你一定要将我这些话如实告知你家小姐,她若是知道两个人的下落,一定要及时告知于我。”
沈云荞的心凉到了底,敷衍地应承下来,离开林府,回往客栈。
车夫是个机灵的,半路上发现有几个人尾随,便与她说了。
定是姨母将此事告知了公婆,才有了此刻这情形。
姨甥相见不能相认也罢了,姨母还这般行事……走这一趟真是可笑。
她不想连累无辜,让车夫在客栈附近停下,开始跟尾随自己的人捉迷藏。
却没料到,这样的举动激怒了林大人——耗到时近黄昏,几名护卫不再尾随,而是气势汹汹地追赶,分明是得了自家大人的吩咐要抓她回去。
林府已认准了她形迹可疑。
她是沾了章洛扬的光,学了几年功夫,对付寻常人轻而易举,遇上精于拳脚的护卫,根本不能与之抗衡。
肯定要被抓走讯问,不知要多久才能脱身。
但是总能脱身的。
当务之急,是知会洛扬一声,让她知道自己的情形,让她不要寻找自己从而惹祸上身。
既然将洛扬带出来,就不能让她出事。
她拼尽全力发足狂奔,回往客栈。
只是,追捕她的林府护卫已全无耐心,在后面紧紧跟随,喝斥她束手就擒才是上策。
远远地,她看到了站在客栈外面茫然失措的章洛扬。
章洛扬也在同时看到了她,神色转为喜悦,可是刹那之后,就转变为惊恐——发现了对她紧追不舍的那几个人。
沈云荞卯足力气跑向章洛扬,扬声高喊:“小呆子,快离开,别管我!去苏州住下!”这样说着,却是转头看着别处,让追捕她的人不知她在对谁说话。
章洛扬一下子红了眼眶。沈云荞的意思她明白,但是,怎么可能不管呢?那是最亲的人,说好了要同甘共苦的。哪怕被抓走,她也愿意陪同。
沈云荞匆匆瞥了章洛扬一眼,确定好友听到了,微微一笑,拼命往前跑去,身影离客栈越来越远。
章洛扬回过神来,见十来个护卫打扮的人紧跟着沈云荞而去,又惊又怒又悲伤。她无法眼睁睁看着好友被抓走,自己却跑到别处避难。
她想也没想,拼命追赶。
只是,沈云荞以及那些护卫已然远去,很快消失在她视线。
章洛扬欲开口唤人,意识到唤名字说不定会害了沈云荞,只得噤声,凭眼力寻找。
追出去很远,一无所获。
后来,抱着仅有的一点儿幻想,章洛扬气喘吁吁地回到客栈,先跑回房间,没看到沈云荞,又去大堂问伙计,伙计说根本没见过她的小厮回来。
她拖着已经疲惫至麻木的双腿到了客栈门前,茫然四顾。
不知道事情因何而起。不知道那些护卫是不是林府的人,是还好,若不是,这偌大的杭州城,让她去哪里寻找?
可即便是林府的人抓走了沈云荞,自己笨嘴拙舌的,怎么能够从知府手中把人救出来?
她对着苍茫的夜色,逐步陷入绝望,无声地哭了起来。她情愿被一道抓走接受拷打,也不要让云荞独自承受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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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栈南面临街的一间客房内,俞仲尧临窗而立,全程目睹了她的寻找、恐惧、无助。
她出门后没多久,没头苍蝇似的奔走,不知因何而起。脚力不错。
过了许久,她回到客栈,进去一阵子又出了大堂,在街上站了一会儿,哭了起来。
右手抓着衣襟,左手抹着眼泪,身形随着无声的哭泣轻颤着。那样子真傻。像只被大猫丢弃的小猫,又像被大人抛下的小孩子。
也是这一哭的举止,让他看出她是女孩。十几岁的少年郎,打死也不可能这样惨兮兮傻乎乎地哭。
高进捧着酒菜进门来,恭声道:“三爷,该用饭了。”
“过来看看。”
高进连忙走过去,循着俞仲尧的视线望过去,不由讶然,“这小公子哥儿,昨日住进来的吧?怎么哭得这么伤心?”
俞仲尧的神色有点儿拧巴,“傻兮兮的,招人烦。”
高进闻言笑起来,“要不然,属下去问问他遇到了什么难事?”三爷就是这个别扭脾气,他说看着厌烦的,通常就是有心相助的。
俞仲尧沉默片刻,“行。”
高进笑意更浓。
俞仲尧是谁啊,心狠手辣第一人。可是,有时候却有着不可思议的善良,管闲事,并且会管到底。
高进了解,与其说三爷厌烦那个少年,不如说是讨厌帮人。帮人就要应对一些意料之外的是非,很麻烦。
三爷以往只救助老人妇孺,十几岁的少年郎,便是境遇再苦,也不肯施援手。想来也是,男子吃得苦中苦,方能成为人上人。今日这个抹眼泪的小公子哥儿真是有福气,竟让三爷动了恻隐之心。
“再有,”俞仲尧指了指客栈斜对面一间铺子,“她遗落了一个物件儿,银色,掌柜的捡走了。”
高进应声出门。
帮人帮到底,事无巨细;斩草便除根,赶尽杀绝——这是俞仲尧两个极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