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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第 九十四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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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不能及时看到新发章节的亲, 应是购v比例不足, 请亲耐心稍等。  天色将明未明, 室内相当昏暗。

宽敞的书房并无繁复帐幔勾连,案桌博古架等物皆坚硬的紫檀木所制, 颜色深沉而厚重,目之所及, 此间简洁大气, 隐透主人威严之势。

墙角烛台架子上,有高低数十根的蜡烛, 却并没尽数燃起,只点着了最顶上一根。

烛台架子前方不远, 正是书房内间中心,那地方摆放着深紫黑高脚书案, 是此间主人日常安坐之处。

宽案后的高椅,此时坐着一名青年男子, 他身材高大修长,随意坐在宽大的太师椅上,, 身上气势轻易便将这静穆沉古椅案压服。

一灯如豆, 橘黄色的火焰在跳动, 带来的光线并不强烈, 让书房很是昏沉。

男子静坐沉思, 昏黄的烛光从一边投在他的脸上, 一侧面庞可见, 而另一半则隐没在黑暗中。

他五官深邃宽额高梁,浓黑剑眉入鬓,下颌线条硬朗,虽不是时人追捧的白面美男子,倒也颇为英俊。

沉思半响后,男子站起,行至烛台前,将手中那一张窄小纸片置于其上。

纸片燃起,男子松手,看它烧成灰烬方抬起头,道:“准备一下,今晨出发。”

他嗓音低沉,并不大,在静谧的书房中却很清晰。话音刚落下,边上博古架后闪出一条黑色人影,那人影抱拳躬身利落回话,“是,侯爷。”

话罢,黑色人影退出书房,把门掩上,自去安排。

书房门阖上,发出轻微的“啪”一声响,室内此时只余一人。青年男子伫立片刻,缓缓举步,踱回到宽厚的书案前,他抬手,慢慢抚上面前案侧边缘,那里有一道划痕,极浅,在昏暗是烛光下无法看出。

大手摩挲着光滑而冰凉的木质书案边缘,不出意料,指腹下有浅浅的凹凸之感,他找到了记忆中的划痕。

这是他幼年所划,那时候这大书房的主人是他的父亲,他是父亲爱子,淘气进入书房玩耍,那时他尚不及案高,抬臂用小刀在上头划了一记。

那小刀是祖传之物,锋利无比,他偷偷进入父亲房中摸出来玩耍,想试试这刀是否好使,于是在同时祖传之物的小叶紫檀案桌上,调皮地划下一道痕迹。

这书案是宣平侯府第一代主人传下,每一任家主都很是珍惜,不敢轻易有损。父亲发现后,却并没有因此呵斥他,只把小刀没收,说不可玩此物,然后抱着着小小的他,坐在书案后的太师椅上,给他细细说宣平侯府的辉煌往昔。

小小的他听得入迷,心中对先祖很是向往。

青年男子抬头,环顾大书房,欢声笑语似乎犹在耳边,慈父却早已去逝,只余这大书房里的一切,仍陪伴在他身侧。

入目的所有家具都是最上等的小叶紫檀所制,经过岁月的沉淀及打磨,它们古韵厚重而威严大气。

紫檀木家具于京城勋贵人家而言,并不稀奇,每家都有上或多或少一些,但这么齐全以及历史悠久的一整套却十分罕见。

这套家具,见证着宣平侯府煌煌往昔,陪伴着每一任家主历经寒暑。

只可惜,他祖父壮年因意外辞世,父亲自小体弱,担不得劳累,继承爵位后只得勉力操持,亦早早撒手人寰,再之后,他少年承爵至今,已有六、七年。

这短短二、三十年间,宣平侯府没落之势已现,如果他这一代家主再无作为,只怕侯府颓势已定,日后奋起不易;兼之如今朝中风云变幻,夺嫡之争越演越烈,没依持的宣平侯府若不站队,就得迅速被急风骤雨打个零落。

青年男子下颌绷紧,目光陡然锐利,父亲病倒在床时,他与父亲商量过,决意在众皇子中择一良主,盼能保宣平侯府周全。

父亲身体虽弱,但却睿智,早早看透日后局势,在党争初时赞同了他的决定,让他放手去干,如今,他是三皇子心腹。

他才智不及父祖之万一,只希冀能引领宣平侯府趟过激流暗涌,保存祖上荣光。

男子一拂衣袖,往书房大门而去,他步伐坚定,毫不犹豫,一如心中所念。

青年男子动作利落,翻身上马,旭日东升,晨光照在他的线条硬朗的英俊面庞上,倍感坚毅,就仿若他的目光。

“侯爷,您是家主,怎能…….”如此冒险。

说话的是小跑而来的老管家,他对府里的事了解甚深,此刻一脸忧心忡忡抬头,对马上的主子说道。

“东叔,此事不可托于外人之手。”青年男子低头说了一句。这个老管家是他早逝父亲的心腹,一辈子忠心耿耿,他对其颇有几分看重,倒愿意解释一二。

这趟对三皇子一党极其重要,事出紧急,三皇子连夜传书,他虽知危险,但思虑一番后,仍决定亲自前往。

反正他处于孝期当中,本应深居简出,正适合掩人耳目,秘密行事。

祖母明智,离世前,特地留下遗言,事急可从权,一切以振兴以及保存侯府为要,为她守孝,心意到即可。

“唉,”老管家暗叹一声,他就是猜测到如此,才不敢多劝,要不然,他撑着老脸也要阻止主子以身涉险,“侯爷,请为阖府上下万万保重。”

老管家无奈退后。

青年男子正是宣平侯府主人,姓秦名立远,他对老管家点了点头,抬臂往脸上一抹,手放下时,马上之人已成了一个相貌普通的方面男人。

策马扬鞭声骤起,马蹄声急促打在青石板上,“哒哒”之声清脆而响亮,如疾风掠过,一行十数骑转眼间消失在后巷深处,不见踪影。

城门早已开启,秦立远一马当先,率众人奔出京城南门。

马蹄声疾疾,一行青壮男子跨于膘健的马匹上,迅速过城门前的官道,扬起地上黄尘。

“倩儿,前方便是京城,到了里头,可不能再如此。”韩氏回头,正看见女儿撩起马车窗帘子,往外窥看,不禁开口说道。

侯府规矩森严,可不同家里小门小户,僭越些亦无妨,韩氏怕女儿不放在心上,一路上已经嘱咐多次。不过,女儿本来也很有规矩,只是路途遥远,京城与江南风土人情相差很大,她才有些好奇。

韩氏对女儿教养颇有信心,因此嘴上说罢,面色倒无变化。

马队刚好在车旁驶过,扬起尘土,周文倩蹙了蹙眉,再瞟了眼窗外,轻轻放下车帘子。

京城繁华且富贵,周文倩想起刚才奔过的十来匹膘肥体壮的骏马,再想想自家的独驾马车,眼帘微垂。

那车队上的人服饰基本统一,很明显是一家子,但偏并无显眼标识,应该就是个普通人家,一出手就是十来匹好马,京城富贵果然是名不虚传。

马匹铁器等物是重要战略物资,本朝管制颇严,富有非官爵人家能购买马匹,但要购置齐全一水儿毛色体型相同,又高大健壮的骏马,就要费上不少功夫。

最起码,周文倩父亲未逝世前,每况愈下的周家就难以购齐。

她想起刚才望见的巍峨城墙,心中向往,这次投奔京城,要是能留下来,就再好不过。

一旁的韩氏见女儿深思不属,有些恍惚,不禁担心问道:“倩儿,你可是身体不适?”

路途遥远,韩氏一行辗转两个多月,水路一段陆路一段,她都有些吃不消,更何况是体质较弱的女儿。

周文倩闻言回神,望着母亲轻摇了摇头,“娘,我好着呢。”

这是实话,周文倩看着柔弱,实际上身体不错,一路虽疲惫些,却并未赶到不适。她转头瞥向马车一角,那里有个十二、三岁的男孩,低头安静地窝在角落坐着。

“弟弟可有不适?”周文倩轻声询问。

那男孩抬头,正要答话,韩氏的声音已抢先想起,“不过就是个奴才的种,哪有这般金贵。”

男孩是韩氏抱养的庶子,周父在时,韩氏母女待他不错,但周父逝后,他的日子就一落千丈。

不过,男孩的日子已算不错,韩氏到底顾念自己无子,把这个安分的庶子留下了。另一对韩氏嫉恨的妾室母女,不过一出家门,韩氏就找来联系好的黑人牙子,把妾室母女卖掉。

韩氏待自己的骨肉疼入心坎,但其他个丈夫留下的孽种,那可就是切齿之恨。

周文倩往日在家时,已习惯关心男孩,听母亲话语后,这才再次恍觉她父亲已逝,此时已是离家千里之外。于是,她没再等男孩答话,转过头,收回视线。

男孩垂下眼睑,表情木然,无声低下头,继续沉默地窝在马车一角。

说到底,老太太对败落的娘家很是痛心,虽然她有子有孙,娘家不兴对她的地位已毫无影响,但这并不妨碍韩老太君对娘家亲人心生怜惜。

侄子侄孙浑噩无能,扶也扶不起来,加上两者相距万水千山,韩老太君鞭长莫及,几次过后,她干脆撒手不管。但如今孤苦的侄女来投奔,她这当姑母的怎么也得尽心一把。

因为韩氏隐带悲伤,堂上的热切的气氛降了温,杨氏看时间耗了这么久也差不多了,于是,她微笑对韩老太君说道:“母亲,表妹娘三一路奔波,怕是累狠了,不若让她们好生梳洗歇上一歇,再与母亲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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