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要当最大的股东
第二日,日上。
刘盛一身裤褶胡服,有些虚弱的站立在石块石片组成的长城之上,眺望远方漠南的大草原,经过一日恢复,受到震荡的身子有些好转,可还是觉得有些胸闷。
刘盛伸手抚摸着城墙,缓缓道:“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摇了摇头,轻哼一声,呢喃道:“可这胡马早已度过阴山,鲜卑还占据了中原。”
刘盛叹了口气,抬起头,再次望向远方。
昨日的骑兵对撞,还印在他的脑海里,他差点又一次回不来了,他想不到在那种情况下,前排冲锋的人是如何生存下来的。
那马蹄之下,生命是如此脆弱,上一秒还在杀敌,下一秒便是刀剑临身身死道消,战场上,上有刀剑飞舞,下有马蹄呼啸而过。一不注意当真是尸骨无存!与他杀的那些宗主截然不同。
最让刘盛想不到的是,在那种情况下,还有些斩杀敌人拿其头颅的,当真是为了战功命都不要了!
这让刘盛很不解,对刘盛来说,只要活着战功随时可取,而他们那是在找死,战场上当是度息而过,耽搁一息,下一息便是刀槊加身,战功当真比生命重要?
刘盛对此不置可否,他一向认为自己身为穿越者,一定大有可为,尤其是他知道这是北魏,花木兰从军的时代,他便想着,既然花木兰一介女流都可以成为将军,他一个大老爷们还能差了?
这一想法,深深印在他的脑海,初来之时便定了个目标,那便是从军,建功立业什么的不说,起码要掌控部队,君不见,历代皇朝皆是谁有兵谁便是大爷?
刘盛当时拿太平天国来对比,他想啊,太平天国董事长洪秀全同志,一没兵,二没钱,全靠一张嘴这么忽悠忽悠就弄了个偌大的太平天国集团。
洪秀全同志是没兵没钱,但聪明啊,他脑子一转便搞起了股份制。我封你有兵有钱的当王,比如杨秀清,你有兵有粮打仗又厉害,我让你当ceo,占20%股份当天父?那谁,石达开?你也有兵,我也封你为王给你股份,要不你当总经理吧?
就这样,一度占据庞大市场的太平天国集团就这样起来了,而这洪秀全同志身为大企业家、大集团的董事长为啥破产了?
还不是他身为董事长下面没人啊,那些股东都想着,你董事长啥都没有,啥都不会,全靠我们还拿着这么多股份,我们自己也可以搞啊?一个个都想搞一个属于自己的集团了,都想当大企业家了,不带你这董事长玩了。
这便是太平天国偌大的一个集团,可以打下全国市场的集团终未完成他建立的初衷,从而破产的原因。
刘盛可不想当这样的董事长,他想当股东,最大的股东!这时代,手里有兵才有话语权,这才是他不愿意从政的原因,若不然,在独孤鑫的帮助下,他早已入士当了一个文官了。
为了从军,他三年来组建商队,帮助一些生活困难的人,击杀那些残暴的当政者,不只是为了解救那些人,也是在锻炼自己的统兵能力,为以后打下基础。这时代,没兵就没人权,生死都在别人的掌控之下,对刘盛来说那便是生不如死!
从他接触过一次兵法,他便发现这些兵法确实有精妙之处,远非后世想的那样不堪,这些兵法,都是适合这个时代的战法,是冷兵器时代的战略方针,而冷兵器作战也非后世想的那么简单。
冷兵器作战真的很残酷,不是随便一人拉上去就可以打仗,骑兵还好些。若是步兵,随便拉上一人去打仗,他可能还未杀敌,便把自家的阵型给破了。
冷兵器作战,刀刀见血,刀刀见肉,胆小者一见便慌了,若是见到倒地的,可能会直接崩溃。
皆因倒地者,或许会被踩成不知名物体,异常恐怖。而这个时代又信任巫神,分身对他们来说是非常残忍的事情,这也是为何皆说:“死也要站着死!”
一身胡服的刘盛缓步走在长城之上,微风吹起,裹着丝帛带的发丝随风飘起,刘盛手抚摸着长城,叹声道:“可怜白骨攒孤冢,尽为将军觅战功。你等如此想着战功,想必也是想当将军吧!”
“阿盛!你在想何事?”一道柔和的声音传来。
刘盛无神的扭头望去,只见一身胡服的独孤鑫抱着两酒坛缓步而来。
刘盛远远的就闻到一股药味,轻声道:“伯父!”
独孤鑫缓步来到刘盛身边,拍打了下城墙,往上一坐,拍了拍旁边,露出不怀好意的笑容说道:“来,阿盛,与伯父吃酒!”
刘盛苦涩的笑了笑,叹了口气,坐上城墙,接过酒坛,拍开封口,便对着嘴儿灌了一口所谓的酒,这酒一入喉,便有一股子药味儿直冲鼻间。
这哪是酒啊,明明是药,刘盛却不在意,他刚才便已知道,他伯父说酒只是玩笑罢了,其实是来给他送药的,三年前也是这样哄骗他喝药的。
独孤鑫看着刘盛奸笑道:“阿盛,这酒可烈?”
刘盛撇了眼,无奈道:“伯父总是拿我当小儿耍!这药味老远便已入阿奴的鼻子,伯父甚是无趣,若想知烈否,伯父可来尝试一番?”
独孤鑫哈哈大笑道:“我知这酒甚烈!”
独孤鑫笑罢,又问道:“可是有何心事?”
刘盛微微点头:“嗯!”
沉默了下,刘盛问道:“伯父,你说,士卒们为何而战?可是为了战功封侯?还是报效国家?”
独孤鑫听闻沉默了下,叹了口气,扭头往漠南草原上望去,遍地的毛毡林立在草原之上。
片刻后,独孤鑫缓声道:“阿盛,什么是国?我等不懂,我等只为自己的部落生死存亡而战,你伯父我初次上战场便与你一般,也是这般问自己,为何而战?”
独孤鑫说着笑了笑,又道:“无他,仅为了自己与家人能活的舒服些,部落能活的舒服些,我等身为部落人,理当守卫自己的部落,若你不去我不去,谁去呐?封侯也罢,为国也罢!”
刘盛微微一笑:“伯父所说我皆懂!”
独孤鑫见刘盛有些敷衍,便道:“你未懂,我初时和你想法一致,谁不知为自己家人而战?可到头来,皆是想着,为何要战那?安稳不可吗?但你要知,你不战,有人要你战!你不战,便有人看我等好欺时常来犯!不是我等想战,是不得不战!”
刘盛摇了摇头,这些道理他都懂,后世听的太多了,皆是大道理,大道理他懂,若不然他也不会去击杀那些当政者。他只是不理解那些人为什么为了战功命都不顾了?尤其是在他手下,他不希望出现这样的人。
独孤鑫见刘盛摇头,便严肃道:“阿盛,这是吃人的年头,你是我阿弟仅剩的子嗣,你是我独孤部落的领民酋长,你且不可有妇人之仁,我等部落之后将会如何,皆在你一念之间!”
刘盛听闻,抬起头望向草原,轻声道:“伯父,我知一将功成万骨枯,您且放心,阿奴的心,不软!只是这领民酋长,我觉得您比我合适!”
独孤鑫听此话便怒道:“阿盛,你伯父无后,若我战死,谁来当?若是他人来当,与永安公便再无一点情义,我且一直拿你当我的子嗣看待,永安公也是知晓你,这酋长,你务必接任!”
刘盛无言,他不知道他能否胜任这领民酋长,皆因鲜卑习俗是他最大的障碍,他身为21世纪的男儿,很多习俗是接受不了的,若是管理之时对鲜卑习俗有所冲击,会不会发生什么不好的事情谁也说不准。
而这,也是他不愿一直待在部落的原因,他想了想,觉得这领民酋长也不是不可接,接了便会继承独孤泰的爵位与将位。
而拓拔氏一直未任命新的督护大将,便是要看谁接任独孤部落的酋长,谁是酋长谁便继承一切,很现实!
想了想,刘盛感觉自己有必要去部落走一走,寻找些答案,他们为何要战功不要命,习俗又有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