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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都市言情 >豪门当宠:总裁,我们来防盗 > 26.第 26 章

26.第 26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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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眸》iceheart

他只想静静地一个人,可是隔壁那只色狼偏偏闯进了他生活,扰乱他的死水般的心灵,让他黑暗的人生重见阳光,可是,他刚刚对他产生依赖,他又梦一般消失不见,留给他被欺骗的不尽痛苦

他刚刚想为他放弃自己黑暗的人生,去寻找光明,突然而来的变故却将一切粉碎。天使与恶魔同坠地狱的结果,不是他想要的!

(该文的致命缺陷是,太像绝爱,一些朋友也提出了。实际上,这个东东正是我在把绝爱翻了五遍以上还无比迷恋的时候写的,一心就是想写出像绝爱一样的东东来。正在考虑修改,不过,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有时间啊>_<~~~~~~~~~~)

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我一登陆就进了大大的专栏,我自己的专栏啊。。。

晋江的服务器出问题了吗????

抓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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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类型:衍生-纯爱-近代现代-动漫

作品风格:正剧

所属系列:之;玄冰篇

文章进度:已完成

文章字数:146441字

上部:错

第1章 a

咣……哗……

唉,隔壁的那只色狼又惹女人生气了。

凌凘无奈地看了下表。十二点了吔!还有没有公德?用被子蒙起头,尽量让自己不被打扰。明天还有工作呢,所以,一定要,一定要做到充耳未闻。

想想都可怜,要不是看在一个月只有九十块房租的份上,他干嘛跟别人合租一套单元房。而且,杀千刀的,搬来时房东居然不告诉他,隔壁早已住着的那位,是一头超级大色狼!敢情他不用住在旁边受荼毒。

那个人换女朋友的速度比换衣服的速度还快,几乎是每到周末,就能听到女友被迫离任时不甘心的争吵声。只不过今天的这位,丢掉“君子动口”的古训,拿起“小人动手”来渲泄不满,让锅、碗、瓢、盆与地面的亲吻声,代替了他早已安之若素的吵闹声。唉,看来他女朋友的暴力倾向在逐级递增。可是,干嘛他才是受害者?

睡不着,就开始数绵羊。一只绵羊,两只绵羊……当他数到第十七只绵羊时,就听“轰隆”一声巨响,吓得他差点跳起来。干嘛,要拆房吗?

△  △  △

东方旸斜倚在房内堪称仅存的一张藤椅上,瞇起眼睛思索面前这个一脸下堂妇般怨色的俏佳人究竟是怎么把他那张床给拆了的。她摔锅、砸碗、掷酒瓶,这些都好理解,可是凭她身高不足一米六,体重不够45公斤,怎么能在瞬间搞得他那张床四分五裂,只剩下木板?虽然他有看到全过程,可大脑依然不能理解。女人发起脾气来,真有这么恐怖吗?

“超级破坏王”邓敏,发现房间里除了东方旸,已没有可破坏的东西了,这才停下来,拍拍手上灰尘,拋给他一个甜甜笑容:“好了,砸也砸够了,我不生你的气了,也请你以后不要再到我公司来上班。再见,错,是再也不见了。”说完,潇洒地一甩长发,扬长而去。

东方旸忍不住唇角一扬,立刻勾勒出一抹邪魅的微笑。这个女人,有意思。他是小看她了,她比之前的任何一位都可爱。只不过,她根本不是他需要的。

他需要的……东方旸笑容渐隐。人海茫茫,他该到哪里去找?十年了,那个承诺……

△  △  △

清脆的高跟鞋声消失之后,一切归于寂静。好了么?一切平息了么?终于可以睡觉了!凌凘把头探出被子,大大吸了一口新鲜空气,安心地阖上眼。

嘭!嘭!嘭!有没有搞错!居然在敲他的房门!还让不让人睡觉!真是不想理他!但好歹也相处了两个月,虽然未曾打过交道,但光用听的就已知道那人是个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家伙,为了还有可能睡下半夜,只得爬起来去开门。

昏暗的门厅灯下,那人左臂撑着门框站得很近,一开门,额头几乎碰到他的鼻子。讨厌!没事长这么高干嘛!凌凘退了一步,才看清他。说来也巧,虽然相处了快两个月,由于作息时间没有交集(画外音:当然是凌凘一向勤勤垦垦,早出晚归,而那位一贯懒散,晚出早归),一向都没有照过面,直至今天这个状况,才得以见到这位超级大色狼的尊容。

他个子比他高出十公分左右,一头长发散披着,身上的衬衫只系了中间一个扣,毫不在乎地昭示着一小时前的狂乱。哼,果然就是这副散漫的模样,和想象中的差不了多少。不过,虽然可以借由他是超级大色狼来推知他的相貌,但仍未想到他是如此超乎寻常的好看,充满男性的气息和魅力。难怪那些女孩子会像飞蛾扑火般投向他怀抱。

不过他又不是女孩子,才不买他的帐!“什么事啊?”声音中故意流露出冷淡与不满,好让他知难而退。

可是对方好象并没有觉察他的不满,展露出讨好的笑容:“亲爱的邻居,我的床散架了,可不可以在你这里借宿一晚?啊,我叫东方旸,不是太阳的‘阳’,是一个日字旁,一个断肠的肠字的右半边。你就叫我东方好了。”

床散架了?原来刚才那声巨响是……凌凘暗地里拍手称快。活该,是他罪有应得!真可惜,刚才应该见识一下如此厉害的女人……等等,为什么对方罪有应得反而是他不能安睡?什么、什么世道嘛!还借宿?想得美!

“不好意思,我这里只有一张单人床……”托辞还未及出口,东方旸已经大模大样地跨了进来。

“没关系,我习惯了,我那里也是一张单人床。”什么话!习惯了?这只色狼!

“可是我……”凌凘脑筋飞转地想借口。

“啊,你的床好软呀,真像女孩子的床……”什么!什么!这个家伙居然已经毫不客气地爬上了他的床,并且一个人占了三分之二的地方!

“喂!喂!等等呀!”可这讨厌的家伙根本不理他,倒头就睡着了。真是的,有睡得这么快的人吗?一定是装的!“喂——”凌凘冲着他耳朵大喊,可是人家根本没反应,一副睡的很甜的模样。真的假的?凌凘心里嘀咕,可是不管真的假的,目前的状况是明摆着没办法把他撵走了。唉,谁让他贪便宜租这种房住呢。只好将就一晚了。凌凘无奈地爬上床,小心地躺在尽量碰不到东方旸的细小地方,一边咀咒着,一边想竭力进入梦乡。

两个素不相识的人躺在一张床上,气氛好尴尬,还好其中的一个已经睡着了。自有记忆起,凌凘还从未和人在一张床上睡过觉,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心中一边骂着躺在身旁的这位邻居,一边哀叹着明天还要上班,就这样熬到了早晨六点。

▲  ▲  ▲

从甜睡中醒来,东方旸不可思议地瞪着表发呆。十点了!他竟然一觉睡到了十点!怎么会这样?难道是由于昨晚的红酒喝多了,才会醉到现在?他苦笑一下,立刻推翻这个结论。如果红酒有这样的神奇功效,他也不会走到今天的这一步……

那么,这一晚过得唯一不同的,当然就是他是借宿的了。东方旸皱了下眉头,难道原因会来自这位邻居?

咦?亲爱的邻居呢?四下寻找,房间里只有他一个人。今天可是星期天啊,难道去约会了?

东方旸摇摇头,开始挪动脚步走向他那个“瓦砾场”。天,一片狼籍让他头疼不已。东西砸了他不心疼,可是让他来收拾……把地上的碎瓷片、破木屑踢了踢,还是鼓不起收拾的勇气来。于是他开始琢磨要不要马上出去找个女朋友来……(画外音:什么女朋友啊,分明就是免费家佣!打倒这只可恶的沙猪!)算了吧,下午再说,反正也快吃中饭了。

想起中饭,才发觉肚子空空。这也难怪,昨晚为了情调,只和邓敏喝了两瓶红酒,之后消耗了巨大的体力,到现在当然会饿。想起邓敏,他嘴角又浮起笑来。她真是个很棒的女人,不但相貌出众,性格也让他喜欢,她在床上的热情还不曾有别人能够给予。可惜,他是不可能留住任何女人的。女人在他,只能是单纯的欲望发泄而已。

唉,这下工作也没有了(画外音:下回记住,无论如何,一定不能和老板沾上感情的事!),一日三餐也都没了着落。

肚子又在叫了。本想到平日常去的那家餐厅,可是掂量了一下由于从未学会攒钱而仅剩的五百块“积蓄”,算了吧,泡面充饥好了。

以他平素的挑食,房间里当然不会有泡面了(画外音:哼!就算有,也被我们的“反沙女英雄”砸了),只好去翻邻居的“家底”。哇,这个邻居简直穷得和他有得拼,整个房间找不出一丝可以放进嘴里的东西来。就在失望到肚子已经要造反时,突然闻到一阵饭香,猛回头,凌凘拎着两盒便当出现在门口。

“你,你回来了!”一阵复杂的情绪最终化作欣喜涌上心头,令他呆了一刻才迎上去。边接过便当边毫不尴尬地解释:“本来想省钱吃泡面的,还没找到。来吧,来吧,一起吃。”说着,已经展开了猛烈的攻势。

什么世道嘛!好象他成了主人一样!而且,而且那便当根本就不是给他买的嘛!谁晓得他到现在还没走。凌凘一万个不满意地接过东方旸递来的便当,坐在床边闷吃。

“今天是星期天,一大早醒来你就不见了,去了哪里?”一边埋头猛吃,东方旸一边不忘好奇地发问。

“我要工作!”凌凘回答,想起来就有气,害他一夜睡不着觉,今天坐在池边直打瞌睡,差点掉到水里。

“什么工作?”

“在泳池做救生员。”

“看你也就十□□的样子,没有在上学吗?”东方旸丝毫没有感到愧疚地又问。

——烦不烦哪!你看起来也比我大不了多少,不是照样在工作,还……还搞女人——

凌凘心里嘀咕,

——最好是把我的可怜境况告诉他,让他以后有点公德心,不要每天吵到我休息——

“我上高一,十六岁,我休息日都会去打工。”

十六岁?东方旸有些意外。他并没有这个年龄应有的稚真。

“对了,还没有问你的名字。”

“凌凘。”

“思念的‘思’?”

“不是,左边两点水,右边是逝者如斯的‘斯’。”

“这个字很生僻,你的解释也蛮伤感喔。”

“你还不是一样,哪有人会用‘断肠’的字眼来解释自己的名字。”

吃过午饭,凌凘站起来:“我要去工作了。我这里没有泡面。你想吃我晚上买回来。你——”示意友好的话说过了,可以说到重点了吧?“你没事的话去修理你的床吧。我走了。”

人家——人家在撵他吔!东方旸心中涌起一丝不舒服。他东方旸居然会被人讨厌?就凭他的身材、相貌、气质、魅力,哪个女人不想作他的情人,哪个男人不想当他的朋友?这个叫凌凘的男孩子偏偏不买他的帐!可恶!不给他面子?哼,倒要看看他不想走有谁撵得动!更何况,他对他还有着更大的兴趣。他必须弄明白,为什么他会一觉睡到上午十点。这对他太重要了。

▲  ▲  ▲

晚上九点。当凌凘进入客厅时,因意想不到的一团漆黑险些绊了一跤。怎么回事?停电了?不对呀,刚进来的时候看到了,别家都亮着呢。

莫名的漆黑让他习惯性的恐惧。尽管已经事隔多年,尽管他已长大强壮,但那些如临暗夜般的可怕记忆仍如烙印般清晰。所以,一贯坚强的他,不期然地小声叫着:“东方旸——你在么?东方旸——”

“唔……你回来了?!凘?”声音由迷糊迅速转清晰。

凘?不习惯这种亲近的叫法,更不愿接受别人这种亲近的态度,但这声音可以让他安心。不过,转瞬就开始沮丧——声音是由他房间里传出的,那个家伙干嘛还赖在他房里?难道他一下午也没修好他的床吗?还想让他彻夜难眠?可恨!

忍着不悦,推门而入。“是电路坏了么?”

“没有啊。”

“可是没有停电啊,别家都亮着灯。”

“是没有停电。”

“我有缴足电费啊,为什么灯会不亮?”

“因为我没有开。”

服了他啦!凌凘暗中翻了翻眼去摸开关。

“不要开灯!”

声音突然变得很——很魅惑,让凌凘有剎那失神。

“为什么?”

“因为这样才有气氛。”

啪!是打火机的光亮,接着,一点、两点、三点……围成一个圆圈的十六支蜡烛一一亮起,火焰中间,是一只华丽的生日蛋糕,火焰外面,是一瓶葡萄酒,两支高脚杯,以及席地而坐的东方旸。

在凌凘还没回过神来时,他倏地望向他,露齿一笑:“生日快乐。”

蛋糕、蜡烛、还有“生日快乐”,凌凘的脑海中倏然回流多年前的画面,只是那记忆中的温馨转瞬就被更深刻的残酷所吞没。回忆的交战让他好半天才回归现实世界。

生日?啊,今天是一月二十四号,真的是自己的生日。已经很多年没有注意过这种事了。“你……你怎么知道今天是我的生日?”

“不好意思,下午无意中看见了你的身份证。”当然不可能是无意中,一下午东方旸都在想办法能出奇制胜地赢得凌凘的好感。非常幸运地让他发现今天刚好是亲爱邻居的生日。

撑地而起,过来搭住凌凘的肩,好得宛若多年兄弟:“来,切蛋糕,喝酒。”

对于这个亲近的动作,凌凘产生着本能的抗拒,可是却悲哀地发现,相较于对方的高大,他本来可以称得上强壮的身体此时却有些力不从心。

两杯葡萄酒灌下肚,凌凘仍未整理好思绪。一个其实算得上刚刚认识的,而且可以说是被他讨厌的人,在为他庆祝他十年都未曾注意过的生日。这算是什么?

“为什么?为什么要给我庆祝生日?”凌凘瞪着东方旸,像是要从他脸上找到答案。

“为什么?”东方旸看他的表情仿佛他问了一个非常多余的问题。“我们是朋友啊,好不容易过生日,当然要庆祝一下。”

朋友?这个字眼触动了他内心深处最不敢碰触的东西。

那是唯一没有背叛他的东西了,其余的宝贵如亲情,也都恶狠狠地把他推入深渊。然而正因为如此,那也成了他最不敢去考验的东西。如果失去,他生命中的最后一缕阳光就不复存在,只能坠入永恒的黑暗了。所以一直以来,他都把它埋在灵魂的最深处,不让任何人碰触,只等待着那个她如约前来开启。

可是,十年了,任何一颗种子在这么漫长的时间里都会想要发芽。东方旸的话恰好成了最适时的灌溉,将那潜伏着的蠢动轰然引发。凌凘的心灵在交战。

——要不要试着再去交一个朋友?如果可以的话,生活不就会多出一丝色彩来——

——可是再被拋弃怎么办?我不想失去对人生仅剩的一点信任了——

——可是一片灰黯与一片黑暗也相差无几吧——

——可是——

——别再可是了,就冒险一次吧,万一会有收获呢——

……

凌凘终于鼓起勇气说了一声“谢谢”。这也是个好遥远的字眼啊。

“干嘛这么见外,独在异乡为异客,又同是天涯沦落人嘛。”不伦不类的解释之后,东方旸又不知从哪儿一摸,“喏,生日礼物。”

凌凘有些茫然地接过。泳镜?他意外地抬头。

“上午我找泡面时见到好几副坏的,就猜你会需要,有没有猜错啊?”虽然是问话,可满脸都是肯定语气。唉,还真是个蛮自信的人。

“是……是正准备去再买一副……”凌凘低头细看,呀!“是tabata牌的!”要几百块呢,太贵了!他以往用的都不超过二十块!

东方旸苦了一张脸。“没办法啦,谁让我全部的家底只有五百块钱,只好买这种便宜货了,你凑合着用吧。明年生日再送你一副高级的。”

明年生日?凌凘有一点恍惚,明年生日还会有人为他庆祝么?不!在想什么!不能期待,期待就一定会失望的。他迈出的这一步,已经很冒险了。等等,他只有五百块钱?那——泳镜、蛋糕、加上葡萄酒,岂非剩不下几块钱?

“你——你为什么要这样做?我们只是昨天才认识……”这个人的脑子是不是有问题?中午为了省钱他还在找泡面,下午就把钱全花光了,只为了——只为了他过生日?朋友是这样的吗?

啪!是东方旸在拍他的肩膀,这一拍,总算惊醒了他迟滞的灵魂。“远亲不如近邻嘛,咱们难兄难弟,当然要互相照顾。来来来,再干一杯。”

碰撞的酒杯,翻红的汁液,刚刚入口是一片清凉,喝下肚去才能逐渐体会到温暖。在喝下第十杯时,凌凘的嘴角不自知地挂起了一丝笑容,久违的笑容。十年,在经过十年寒冷孤独的岁月后,他的笑容,回来了。

凝视他的笑容,东方旸也忍不住扬起他性感的唇角。感人吧?也许他该去做演员才对,瞧,真相他掩饰得多么好。什么朋友?难道他这样的人会有朋友吗?除了……

△  △  △

不知是太累了,还是喝醉了,凌凘终于忽略了设防,靠着东方旸的肩沉沉睡去,这时的他才像个稚气未脱的孩子。东方旸拉起他安置在床上,仔细打量着。仿佛这样就可以研究出他会睡到上午十点的原因。

比他要低上十多公分的个头,比他窄的肩膀,比他细的腰……他不如他高大,相貌虽然很好看,但在不够坚强的气质掩盖下,像蒙尘的宝石,无法发出夺人心神的光彩,也不会吸引大多数女孩子的目光。总之,他只能算是很平常的一个人,看不出什么特别来。

要说特别,也是有的。长年训练得来的敏锐,让他看出这个男孩子眼中充满的警惕与迷蒙在召示着他不同寻常的痛苦经历。

一月二十四号?“一月二十四号出生的水瓶座,本性善良,天生喜欢海洋,会遭受许多悲哀,考验和磨难,必须要有许多的爱,助你战胜这些战役。”

东方旸不由得想起曾经看过的星座物语。记得对这一天是特别留意了的。因为遍翻整本书,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只有这一天出生的人有这样特殊的评语。他曾经不屑一顾。难道只有这一天出生的人才会遭受悲哀、考验和磨难吗?那么他所遭遇的又算什么?不过,这个评语似乎倒是很适合眼前的男孩子。

必须要有许多的爱?他的警惕与防备恐怕会让他很难得到帮助的。

不过这些与他无关,他只想知道一点,但是还没有答案。东方旸耸耸肩,拿起酒瓶,将剩下的酒一饮而尽。然后带着不安与期待,在凌凘身边躺下了。

▲  ▲  ▲

早晨六点,凌凘很准时地醒来。酒精的余威让他一时记不起发生过了什么,直到不小心碰到身边的东方旸,记忆才流回昨夜的生日party。

战战兢兢的尝试真的让他重温了一点点朋友的感觉,那么,可不可以奢侈地将这种感觉再长久一点的占有呢?这样想是不是太贪心也太冒险了?

坐起身来俯视熟睡的东方旸。这个家伙其实不像自己想象中那么讨厌。一张带着狂野的俊脸,看上去大概有190的身高,完美匀称且壮实的倒三角体形,还真让同样身为男人的他有些嫉妒。总得来说,他算得上优秀,如果不是那么滥交的话。

他的钱都花在了party上,大概短期内是没有能力住回他自己的房间了吧?如果真的想拥有朋友,就需要自己也付出吧?可是可以吗?可以再迈出一步吗?

▲  ▲  ▲

东方旸是睡到九点醒来的。他盯着表又发了一会儿呆,内心翻腾着。不可能有两次的巧合。那么——没错的,让他睡到天亮才醒的原因就来自那个男孩子!

难道,他就是“他”?让他找了十年的人?

不可能!他根本没有“他”那种强悍的气势,也没有“他”那样美丽的眼眸。

到底是怎么回事?他找到了答案,也找到了更多的疑问。东方旸无力地栽倒在床上。

△  △  △

如果说每个人都有噩梦的话,那么东方旸的噩梦可以说是世界上最可怕的噩梦了。

梦境有多可怕该怎么来做比较呢?每个人梦到的内容都不相同,每个人的承受能力也不相同。但是,一个人的承受能力再强,如果他连续几十天做同样一个梦,不要说是噩梦,就是十分平凡的内容,都足以导致精神崩溃了。可是,东方旸的噩梦持续了十年。

每天晚上,无论他几点睡觉,只要他睡着,就一定会做那个梦,然后,再从血淋淋的梦境中惊醒。睁开眼睛时可以看到光明,竟然成了一种奢望。重复不断的梦已经要逼得人发疯,而从噩梦中醒来,面对的却是永恒的黑暗,那种无助的感觉更是让人连挣扎的勇气都会丧失。

换作任何一个人,都可能会用结束生命或彻底失常的方式来早早逃离这地狱般的人生。可是,残酷的经历在带给他噩梦的同时,也带给他无比坚韧的性格,让他顽强地撑到现在。但更重要的,是这世上还有一个能给他一线光明的人,一个让他找了十年,也是等待了他十年的人。

△  △  △

十年前的东方旸,只有七岁。七岁的生日,是他人生的分水岭。

生日之前,他还是百万富翁的独生子,享尽人世的一切幸福与奢华。生日之后,他已成为无父无母的孤儿,坠入世上最可怕的深渊。

只有七岁的他,在经历了连续十几晚的噩梦后,精神终于到达崩溃的边缘,丧失了活下去的勇气。

那天,他从收留他的人的船上跳下海,真的是想结束生命的。可是他的水性很好,一进水中自然地浮在了水面上,非常意外地被海水冲上一个无名的小岛。那时他的手里还紧紧握着那把匕首,那把可以说是一切噩梦源泉的匕首。

就在他从海水中爬出,蜷缩在一棵椰树下瑟瑟发抖时,那个人出现在他的面前。

那是一个和他差不多大的小男孩,“他”的轮廓已经很模糊了,唯一清晰如烙印的,是“他”有着一双美丽的眼眸。当“他”平静的时候,像水晶一样澄澈,而一旦兴奋起来,就会像钻石一般闪闪发光。

开始时的对话很简单。

“你怎么了?”

“我……我好怕……”

“怕什么?你迷路了吗?”

他摇摇头。

“你饿了?”

他还是摇头。

“别怕,有什么告诉我,我一定可以帮你。”

他看着他好久,才指着身旁的匕首说:“它,我怕它,我会做噩梦,每晚都做。”

“这还不好办呀。”“他”拾起匕首,远远地扔进了海里。“扔了它,你就不怕了。”

“扔了,就不怕了……”他自语。“真的可以吗?”

“当然了!”“他”说得斩钉截铁。“好了,我们去玩吧。”

“去玩?”自从发生变故,还没有再听过这两个字,童心再度开始跳跃。

……

身为百万富翁的独生子,他有条件精通几乎一切娱乐方式,尤其游泳,是他最擅长的了。可是在“他”面前,一向生性骄傲的他输得心服口服。

那根本不像是在游泳,而是在飞翔!

“他”只要一接触到水,整个人就焕发出夺目的光彩,眼眸开始如钻石般闪耀。“他”在水中的气势,就仿佛他是海洋之王。无论怎么样追赶,都没可能追得上。

那种强悍的气势,那种惊人的速度,形成了一种夺人心志的美丽,那是王者的美丽,美丽到让他在“他”光芒的笼罩下,连呼吸都为之停顿。

被彻底折服,是他一生中的唯一一次。

……

当夕阳西下的时候,海面泛起一片鳞光。玩累了的他们靠依着坐在沙滩上。

“你看,这里好漂亮!”

“是呀,像是在海里撒了一片星星。”

“不,更像是钻石。”

“那我们就叫它钻石岛吧。”

“好啊,就叫钻石岛。”

“你还会再来这里玩吗?”

“会呀,你来的时候,我一定会来。”

“我们拉勾。”

“来,拉勾。”

……

很快地,天完全黑了,空气变得有点冷。

“要睡觉了,明天再玩。”

“可是……我会不会再做噩梦?”

“当然不会,我们已经把害怕的东西扔掉了。”

“……我还是好怕……”

“来,抱住我,这样你就不怕了。”

“……真的会吗?”

“当然是真的。”

……

“你好暖和。”

……

“他”不但有着让人心折的强势的一面,更有着让人不自觉沈迷的善良、友爱、仁慈的一面。处在人生最脆弱时刻的他,是无法不被“他”牵动、吸引的。他不能不喜欢上“他”。

……

就在那一晚,他没有做噩梦。

第二天早晨,“他”的父母找到了这里,所以,两个人要分开了。

“再见……”

“再见……”

“谢谢你帮我扔掉那把匕首,我真的没有再做噩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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