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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8章 一个正经人(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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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诽是这么腹诽,但谭某人体谅暴躁老爹的不易, 还是没有忤逆不孝地说出来。

繁华热闹的长安城里, 总归是不缺新鲜事和稀奇玩意儿的, 太平盛世,最适合混迹街头, 浪荡度日,而且他亲爹还是当朝丞相,那真是给个神仙都不当的。

“少爷, 少爷您慢点儿!”

少爷显然并没有慢下来的意思, 谭昭拎着壶从小店里买的竹叶青, 也不喝,就这么提着, 边走还边拉着好不容易出来走一趟的少年僧人介绍这介绍那, 才几天的功夫啊, 俨然一个长安城活地图了。

论玩儿这件事, 谭某人自然是各种翘楚。

“你是佛门中人,我就不请你吃酒了, 等下次舅舅酿了素酒, 再请你喝。”

出家人荤酒不沾, 但素酒除外, 虽也有僧人不喝, 但如今的佛门并没有严苛的规定,再则如今佛门兴起,宫里的陛下还请洪福寺的住持喝过素酒哩。

“小僧不胜酒力, 恐……”

“这样啊,那就果子甜酒,玄奘你喜欢吃什么果子?桃儿?李子?还是寒瓜?”正说着呢,人就窜前面去了,美其名曰给闺女买礼物。

玄奘:……舅舅好生活泼。

但总归鲜活的人,更讨人喜欢,至少玄奘下山以来,同舅舅相处最为轻松,他可以谈佛法,也可以听舅舅讲些他未曾听闻过的东西,或趣事,或稀罕物什儿,竟也奇迹般地并不冲突。

或许他师父在这里,也会很喜欢他舅舅的。

谭昭提着东西回来,就看到少年僧人掐着佛珠微笑,看着心情不错的模样。

“我说了吧,出家人也得出来见见世人,佛渡自己,也渡世人,你不瞧瞧世间百态,还能活活把自己憋出佛理来不成?”

“阿弥陀佛,舅舅说的是。”玄奘觉得这话非常有道理,是他太拘泥于形式了。

“……”这种认真的性子,也不好,开不起玩笑。

街上热闹地方,自然是舞坊和酒肆,晚上更往里面走,就更加热闹了,但谭某人还没丧病到这个地步,只略略介绍了前头部分,就带人找了家素斋馆坐下了。

“这里的素斋,据说做的那叫一绝,你可别说什么出家人粗茶淡饭的话,能吃好的,为什么要去吃粗茶淡饭?”

玄奘觉得自己永远都说不过小舅舅,他拿不出平日里舌战群僧的讲经口才,也就听之任之了,出家人既来之则安之,阿弥陀佛。

谭昭一乐,他最近在长安城里玩得心有些野,说话都眉飞色舞的:“这便对了,据说连城外洪福寺的和尚来城中讲佛,吃的也是这家的斋菜。”

则话音刚落下,便有身着僧衣的沙弥走了进来,一行三人,打头的年长些,后头跟着俩小和尚,显然是熟客,小二马上就迎了上去。

谭昭定睛一看,这才发现这家素斋店对僧人是不收银钱的。

“这老板,很会做生意嘛。”

玄奘不解。

“打响名声,赚好声誉,以小博大,生财之道。”谭昭竖起了一个大拇指,不过他说得小声,只有两人能听到。

玄奘显然并不懂这里面的门路,只道听不懂。

‘“听不懂便罢,既然遇上同僚,要不要去打个招呼?”谭昭随即转移话题。

玄奘思考片刻:“确实该如此。”

谭昭自然不好掺和和尚们的事情,他一个俗人,带着出家的侄子过去,像什么样子?还不如低头乖乖吃菜。

但显然,安静吃顿好的没那么容易。

这不,刚吃了五分钟,那边的和尚们已经相谈甚欢起来,他就收到了来自河伯的私信语音聊天。

一般来说,他都是无视的。但这不无聊嘛,就接了听听。

然后,他就不得不抹油跑路了。

是真的要跑路,不是口头说说那种,不过临走之前,他还告诉小厮他的去向,只让小厮在位置上等甥少爷回来。

另一个小厮倒是想跟上去,但追不上啊。

追是追不上的,因为谭昭一出了素斋馆,就直接腾云驾雾往城外而去,不过还没等他出城外十里地呢,就被人给堵住了。

准确来说,是一个他想都想不到,却认识的神仙人物。

这位神仙,就是如今还不是司法天神但已经是天庭战力天花板的二郎神杨戬。

此时此刻的杨戬,竖瞳神通开着,身着一身银甲,谭昭死活想不到,冯兰一个小小河伯被迫娶亲的事情,天庭竟然劳动了这位的大驾,他是该说天庭办事效率低呢,还是应该吐槽天庭杀鸡焉用牛刀?

但不管咋地吧,现在不管杀鸡还是杀鱼,都没的杀了,现在杀到他头上来了。

天要亡我啊!

谭昭难得一口老血哽出来,更让人吐血的是,这人一开口,就来了这样一句话:“你这凡人,身上竟有那猢狲的气息!”

“……”你们的鼻子,能不能不要这么灵?!

死敌人设真是到了哪里都不崩啊,这个亚子居然还闻得出来,哮天犬附身吗?

不过这也让谭昭意识到,自己这混沌珠在真神仙的手底下,估计是混不下去了。遮个七七八八就等于有猫腻,简直更可怕,比如现在。

殷元什么人,虽然系统已经走了门路送对方去投胎了,但只要去查一下殷元的生平,就知道跟他有多么货不对板。

毕竟河伯教他本事这种说法骗骗人和鬼还行,骗神仙就有些难了。

“你究竟是何人?”

谭昭试图自证清白:“上仙容禀,我真的是个好人啊。”

“看来你是不打不招了!”杨戬的性子,显然还没有日后的板正,在还没有经历天条的荼毒前,他也是个桀骜不驯、胆大妄为的神仙。

这一言不合就开打,简直比猴哥还猴哥。

没想到三百年前的杨兄竟是这种人,岁月这把杀猪刀啊,谭昭被迫拔剑对敌,当然其实他也有些激动,毕竟学了法术这么久,他算是头一回真刀真枪跟杨戬对打,虽然对方没有三百年后那么强,但他只是个修法萌新而已,仍旧只有人家岁数的零头。

系统:hello?萌新?你怕不是对萌新有什么误解吧。

[你敢说我同他们神仙比,岁数算大的吗?]

系统:……你这个相对论有点儿违心了,你一个人跟神仙比,也是厉害了。

谭昭一点儿都没脸红心跳,他这会儿正疲于奔命呢,原本他以为他在杨戬手下走不过百招,没想到对方居然越打越来劲了?

怎么肥四!

冯兰在水晶宫里走来走去,到底还是心下惴惴不安,左思右想,他也没想到自己一封求救信引来了天庭大魔王,大魔王又不好唬又请不走,最后还是让这尊大神得知了野神被捉获的真相。

他原以为大神就此离开,却没想到大魔王去了一趟地府,就说要去找殷元一探究竟。

这以往他连衣角都沾不上的大神,他如何能拦住啊!

但……为了娶媳妇,拼了!

做了决定,冯兰立刻捏了一个法身留在水府之中,自己则冲着长安城的方向而去。飞了大概半柱香的功夫,他终于在长安城外的一处山中腹地找到了大神和……大侠的踪影。

夭寿了!

天庭真君竟与一凡人缠斗在一起,是神仙的沦丧,还是凡人的崛起?

而且,河伯撩着树叶瞧了瞧,怎么还有种你来我往、不相上下的感觉?唔,也不对,真君似乎并未出狠招,倒是有种见招拆招的感觉?!

冯兰觉得自己眼拙啊,盯了许久只看出了一个道理:他这个神仙,果然还不够未来岳父一指头的。

……这人间,真是太让河伯心伤了。

“再来!”

谭昭已经提不起剑了,再怎么说他也真是个凡人,特殊点,就是个有法力的凡人而已,怎么可能跟神仙相提并论。

他摊在地上,非常咸鱼地开口:“累了,要抓快抓。”

杨戬对此痛心疾首,凡人就是不努力,要努力些,就这天分,早该飞升位列仙班了。

等了许久,也没等来锁链的声音,谭昭睁开眼睛:“不抓我?”

“……你那么想被抓?那本君就满——”

谭昭立刻一个刺溜儿就窜起来了,那叫一个迅速:“没呀,真没这意思,我就一小老百姓,斗鸡走狗的衙门纨绔子弟。上仙喝酒不?上好的竹叶青,窖藏三载,您闻这酒香,是不是醇香极了?”

冯兰扒着树,此时此刻他的心跳八十迈。

他咽了口口水,虽然当神仙不久,他连上天庭的机会都没有,但这并不妨碍他从土地那儿得知天庭神仙们的八卦啊,这其中之一,就有这位非常不好惹的二郎真君。

人玉帝外甥,桀骜不驯,凶起来能将山劈开,天庭第一不好惹的人物。

此时此刻,居然答应了殷大侠的邀请,在这荒山野地……喝普通的凡酒?这事情说出去,小城镇的土地公都不信呐。

也幸好河伯站的地方,听不到里头在讲什么,如果他听得到,或许此时此刻已经要打消娶人家闺女的主意了。

“说说吧,你和那猴子的关系。”

谭昭开始装糊涂:“什么猴子?”

杨戬笑了一下,莫名意气风发:“还需本君点明?便是那从石头缝里蹦出来,自命齐天大圣那只,这天上地下难道还有第二只这般令人讨厌的猴子吗?”

你看,有时候人听不到真相,就会幸福许多,河伯也同样适用于这条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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