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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替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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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人!放我们走!否则我就杀了他!放人!”

年知非还记得,那是十二年前。

那个时候, 他还叫胜利, 还在为将军做事, 刚被扔进突击队。伤愈之后接的第一桩任务就是去杀一个从c国来的商人。排长说任务很简单, 对方是c国普通商人, 可能这一辈子都没听过枪响。结果他们却落入了对方早已设好的陷阱之中,三十个人去, 最后只有五个人还活着。

双方交火后, 胜利见势头不妙即刻带着跟他一个小队的四个兄弟仓惶逃走, 误打误撞抓了那商人的儿子当人质。哪知, 半道上又被那商人的手下截住, 四个兄弟全落在对方的手上,只有胜利还抓着他儿子被团团包围。

“年轻人,别紧张。你抓了我儿子,我都不急,你急什么?对吧?”

那是第一次, 胜利第一次见到曲江。

一个在热带雨林长大、从未受过教育、杀人还会犹豫的17岁少年, 第一次见到以心狠手辣、老谋深算而著称的51岁黑老大。

t国地处热带, 常年高温, 很多人一辈子都没穿过长袖。但出现在胜利眼前的这位曲老板却穿着一身笔挺的西装三件套,领带打着温莎结, 头发梳地一丝不苟。他从手下人的包围圈外走进来,不紧不慢地给自己点上了一支雪茄,说了如上的几句话。即便儿子被抓作人质, 他却仍旧斯文儒雅风度翩翩,仿佛随时都能上镜。

相比穿着野战服,又满身满脸是血的胜利,那正是云泥之别。

“老爸,救我啊!”见到曲江出现,被胜利锁着咽喉的龙星河立时哭嚎起来。

“闭嘴!别动!”眼见人质有挣扎的迹象,胜利迅速将枪托砸在他的额头。

“嗷!痛痛痛!”龙星河被这一下砸地头破血流,眼泪鼻涕全流了出来。“老爸,你答应过外公要好好照顾我……呃呃……”

龙星河还没嚎完,胜利已极不耐烦地又收紧了五指,将龙星河掐灭了声。“他既然是你儿子,你也不想他死吧?”

曲江亦是满是厌恶地看了龙星河一眼,淡淡道:“你说的没错,他是我儿子,我当然不能看着他死。所以,我可以放你走。只要你放了我儿子,我保证你可以安全离开这里。”

他话音一落,原本挡在窗前的几个打手迅速让开了位置。

胜利扫了一眼被曲江的手下缴了械的四个兄弟,说道:“我要带他们一起走。”

“那不行。”曲江一口回绝。

胜利拿枪用力顶了顶龙星河的脑门,一字字地道:“曲老板,你想清楚。我们是烂泥,你儿子是金器。为了我们几个烂泥,毁了你的金器,到底值不值?”

曲江显然很讶异帕桑的炮灰居然能说出这么一句话来,不禁抬起头来第一次正眼看了胜利一眼。

很年轻、很英俊,浓黑的眉毛压着冷冽的双眸,俊朗地惊心动魄,锋锐地浓墨重彩。他虽然半边脸上都溅着血,可却毫无恐怖恶心之感,好似一把饮血的军刺,危险而凶猛。可即便人类明知危险,也仍会不由自主地被吸引,会想将其掌握在手。即便会被他的锋芒伤到,甚至会致命,也在所不惜。

曲江抽着雪茄慢条斯理地将胜利上下打量了一番,笃定道:“年轻人,我们这是生意,生意就要公平。你现在有两个选择,一、放了我儿子,我放了你;二、杀了我儿子,我杀了你们所有人。”

胜利看了曲江一会,决定赌一把。他稍稍松了松扣着龙星河的五指,厉声道:“好!我数一二三,我们一起开枪!一!”

“老爸,救我啊!我不想死!”被当做赌注的龙星河可不想死,喉咙刚被松开便又像只尖叫鸡一样开始尖叫。

这回胜利没再制止龙星河制造噪音,只目光锐利地盯着曲江,显然是寸步不让。他的嗓音清冷,犹如玉石互击,想不到数起数来,却犹如死神降临。

“老爸!外公!外公!救我啊!外公,我错了!”听到数“二”龙星河吓地腿软,大半身体都瘫在了胜利的怀里。不一会,他竟淅淅沥沥地尿了出来。

“好!我放你四个兄弟走!”

最后一句,胜利和曲江几乎同时出声。

胜利这才满意而笑,又收紧五指让龙星河静音。

见证了整个过程的曲江眼底竟也蕴出一点笑意,缓缓道:“我可以放你四个兄弟走,但作为交换,你要留下。”

事实上,这才是曲江真正的交换条件。帕桑已死,他的这几个突击队的性命于他便犹如灰尘一般微不足道。可他眼前的这个杀手跟另外四个不同,身手非常好,要不是身边有四个废物拖累,只怕他的手下留不下他。又那么巧他与龙星河身形相仿,还未分化,曲江心里有了一个绝妙的主意。

胜利霎时拧眉,近乎错愕地看着曲江。他的心绪在曲江的操控下瞬息大起大落,已有些反应不过来。

“你放心,我不会杀你。但从今而后,你的命就是我的了。”曲江看着胜利那双凌厉却茫然的眼睛沉声言道,“以前你为帕桑卖命,以后你为我卖命。”

“不行!”胜利断然拒绝,嗓音瞬间粗粝不堪。这次杀曲江失败,必然有人通风报讯。既然是这样,那么胜利相信将军也一定是死定了。将军一死,他就自由了。他不能在这个时候,再次落入别人的手里。“我们五个兄弟一起走,我放了你儿子。”

曲江闻言却只失望地叹了口气,他斜倚进沙发内,遗憾道:“看来我帮不了你,你可以动手了。儿子我还能再生,你跟你的兄弟黄泉再聚。”

“呃呃……唔唔唔……”龙星河挣扎着要出声,却已无能为力。

被曲江拿住的几个兄弟中,却有一人忽然叫了起来:“老大!你走啊!”

他一出声,剩下的几个兄弟全喊了起来。“对啊!老大,你快走!别管我们,你走啊!”

曲江讶异地看了看率先出声的那个男人,样貌平平,眼角有几道明显的笑褶,显然比胜利年长许多。“你是老大?你看起来比他年轻很多。”

“他本事最好,所以我们敬他当我们老大!怎么样,不行啊?”那个眼有笑褶男人梗着脖子吼道。

曲江仍然不理那个男人,只看着胜利含笑发问:“怎么样?想清楚了吗?需不需要坐下来、抽一口,慢慢想?”

他话音一落,即刻又有手下取出一小包海洛因倒在锡纸上,然后拿打火机在锡纸下慢慢加热。

胜利瞳孔一缩,立时有一股难言的寒意和瘙痒从骨头缝里窜了出来。

他明白,他输了。

“好!我答应你,放他们走,我留下!”

“老大!”这一回,他的四个兄弟一齐叫了起来。

“走!”胜利却连看都不看他们一眼,每一个字都好似被他反复咀嚼了无数遍,才支离破碎地吐出来。“走啊!再不走,我就后悔了……快走!”

这四人彼此看了一眼,迟疑许久才慢慢挣脱原本摁着他们的打手,彼此搀扶着踉跄着挨到窗边。

“老二!”就在他们离开的前一刻,胜利忽然再度出声。“你们先前照顾我的恩情,我还了!你们要是真心把我当老大,就听我一句。趁这个机会,洗手上岸,做个普通人。”

那个眼有笑褶男人神情复杂地看了胜利许久,终是低声憋出一句:“我知道了。”

话音一落,他第一个翻出了窗户。

直至确定四个兄弟皆已走远,曲江的手下再也追不上,胜利方才松开了龙星河。

一俟打手们缴了胜利的枪,险死还生的龙星河即刻跳起来抓过房间里的一只花瓶狠狠地砸在胜利的头上。

只听“哗啦”一声巨响,胜利被龙星河砸地一个踉跄,头上破了一个大口子,瞬间血流满面。

龙星河却仍不解气,冲上前又踢又打。“操你妈!敢绑架我!拿枪砸我!你知不知道我是谁?我外公是谁?操你妈!活腻了!”

他先前软弱怕死眼下又满身乖戾,阴狠的气质搭配不凡的容貌教人只觉龙星河其人艳若画皮厉鬼,令人又害怕又恶心。

直至胜利不支倒地,身体蜷成一团,曲江的手下们才在曲江的暗示下将稍稍解气的龙星河架走。

曲江走上前,居高临下地看了一会趴在地上小口喘气的胜利,忽然叹了一声。整整五分钟,他挨打却不还手,当然也不呻吟求饶,只是本能地护着自己要害的部位,老练地好似挨揍早已是家常便饭。然后,曲江蹲下身,自口袋里取出一块干净的手帕帮胜利抹干净浸透双眼的鲜血。

真是漂亮的一双眼!

曲江忍不住在心底喝了声彩,通透地似琉璃一般。让人想亲吻、想舔舐、想一口吞下,想挖出来慢慢把玩。

“教你一个乖,”曲江把手帕递给胜利,语调近乎温柔地言道。“相信恩情的人,总有一天会被恩情害死。”

“……谢谢。”胜利接过手帕摁住头顶的血口子,看着曲江的眼睛喘息着发问。“所以要像你这样,连亲生儿子也不信?”

曲江神情莫测地笑了笑,转口问道:“你叫什么?”

“胜利。”

曲江不满地“啧”了一声,拧眉道:“t国的狗都叫胜利。”

大量失血令胜利的眼前蒙上一层薄雾,他低下头自失一笑,暗自心道:我就是被人当狗养大的。

“你休息一下,我找个医生来看看你。”注意到胜利已近乎昏迷,曲江站了起来。

胜利仰头怪异地看了曲江一眼,仿佛不明白曲江为何要守诺不杀他。可这个时候,他已说不出话来,慢慢地昏厥了过去。

胜利没想过他还能醒过来,可他的确醒了,就在第二天一早。高床软枕,阳光自干净明亮的窗外洒进来,床头有人安静守候,这简直就跟做梦一样。

听到床上传来的响动,曲江随手将书本阖上摆在床头柜上。“你醒了?饿不饿?”

眼前的曲江又换了一副装扮,他披着晨衣趿着拖鞋,刘海凌乱地垂在额前,看起来才刚起床不久。

然而,即便是这样一副不修边幅的模样,曲江看起来仍是极有魅力的。人到中年又惯于养尊处优,他的气质沉稳和煦,看向胜利的目光就好似一名慈祥的父亲在看着自己心爱的儿子。

触上这种眼神,胜利本能地有些惶恐,挣扎着坐起身一点点往后退。他从不信这世上有无缘无故的善意,却信这世上有无缘无故的恶意。曲江连看自己的亲儿子都不会这么温柔,为何要这么看他?

“……你想要什么?”

“我让医生给你做了全面检查,除了受伤和毒瘾,你还营养不良。”曲江没有回答,而是自桌上端起一份丰盛的早餐放胜利的膝头。“你昏迷的时候肚子一直在叫,饿坏了吧?虽然医生说你现在最好吃流质,但是我觉得如果要一直饿肚子,那么什么治疗都是假的。所以,管他呢!”

胜利低头看了眼那份香气扑鼻的早餐,用力吞咽了一下。他上次吃东西已经是在行动之前,到现在至少十几个小时过去了。并且,从小到大,他没吃过这么好的东西。他不知道眼前的这些食物究竟是什么,但它们看起来就很贵、很好吃。

胜利用力在被褥下捏紧拳头,仰起头再次发问:“你想从我这得到什么?”

眼见胜利如此固执,曲江不禁哑然失笑,反问道:“你能给我什么?”

胜利张口结舌,半晌,他断然摇头。“没有。”

十几个小时前,他的身上还有一把枪和一柄匕首,现在什么都没有。

“你连命都是我的。就算我在这里下了毒药,我让你吃,你敢不吃吗?”曲江又问。

胜利瞬间绷紧了身躯,似乎想掀了餐盘。

直至见胜利没有真的掀翻餐盘,曲江这才满意而笑。他一向喜欢聪明人,聪明且要识时务。“当然,我这个人比较坦白,也不喜欢勉强人。所以,我可以开诚布公地告诉你,我留你一条命,是要你当我儿子的替身。”

“你儿子?”胜利诧异发问。

“你跟他身形相仿,身手也不错,是当他替身的最好人选。”曲江略略解释了一句,“他今年22,你多大?”

胜利不知道自己多大,但他知道如何察言观色。于是,他说:“22。”

曲江满意而笑,又伸出一根手指点了点餐盘。

下一秒,早就饿地前胸贴后背的胜利就狼吞虎咽起来。他的吃相极差,竟是用双手直接抓起食物往嘴里塞,没嚼几口又慌慌张张地往下咽,噎着了就抓起一旁的牛奶猛灌,把食物强压入胃袋。

曲江看着委实觉得不堪入目,不由撑着额角长声叹息:“天哪!真是毫无教养!跟饿死鬼一样!”

胜利耳廓微微发烫,只得把头低更低,假装什么都没听到。这种鄙夷又轻蔑的语气和眼神,胜利已经见过太多,如果过于敏感,他活不到今天。他只知道,有食物的时候还是吃饱点比较实惠,因为你永远都不知道下一顿还会不会有、什么时候有。还有,如果吃地太慢,就会有人来抢了。

一份早餐很快被扫荡一空,胜利意犹未尽地抬起头看着曲江,希望能再来一份。

曲江却已开始说正事。“替身跟保镖不一样,从今天开始,你要学我儿子的一切,他的一言一行,他的习惯、语气、神态,甚至于他的笔迹……”

“笔迹?”胜利下意识地重复。

“有问题?”曲江挑眉发问。

胜利脸颊一红,慢慢垂下眼睛。

曲江并不耐烦,只皱眉道:“有问题现在就说!我不喜欢我的手下对我隐瞒,等出了事再来请罪。”

“……我不识字。”胜利小声回道。

“什么?”曲江有片刻愕然,不可置信地问道。“你说什么?”

对上曲江的眼神,胜利只觉羞耻无比,不由放声叫道:“我不识字!不识字!行了吧?”

如果只是鄙夷和轻蔑,胜利反而习惯了。在突击队的短暂日子里,会比较自由,手上有钱可以去附近的小镇上买点什么。事实上也没什么可以买,远离城市的小镇,物资向来匮乏,最容易搞到手的仍是武器和毒品。但他还是坚持去买,哪怕只是买一条不知已过期多久的口香糖。不是为了花钱,而是单纯地想接触正常人的世界,跟几个正常人交流一下,几句话也好。

他还记得,那个店主有个小孙女,常在店里玩。有次他试着跟她聊天,但很快就被匆忙赶来的老板娘给抱走了。那一天,这老板娘看着他时,眼底的鄙夷、轻蔑、恐惧,格外明显,毫无遮掩。

但曲江不同,至少这一刻不同,他的眼里不是那种常见的鄙夷和轻蔑,仿佛他是什么肮脏地要命的垃圾。他的目光更复杂些,鄙夷、嘲讽、意外,都有。像是在看笑话,又像是在笑他自己。

“你不识字?……对,你当然不识字。”曲江并未因为胜利的放肆而轻易动怒,只一脸无奈地随口附和。

一条狗怎么会识字?我真傻。——胜利默默地在心底将曲江没出口的话补完。

虽然早已麻木,但不知为何,胜利这个时候仍是会有些刺痛的感觉。刺痛之后,就是无能狂怒。“是!我就是被人当狗养大的。狗只要会咬人就可以了,谁会教狗认字啊?”

“那我给你一个做人的机会,你可要抓住了。”曲江含笑看着胜利,意味深长地说道。

“哬!”年知非猛然倒抽了一口冷气,倏然睁开了双眼。

他挺起身一手扶住方向盘艰难地喘息了几下,这才发现太阳已不知何时彻底落入了大海之中,四周只有静谧和黑暗包裹着他。他在黑暗中摸索着推开车门,想去海边吹吹海风或者洗个脸。

哪知,他的左腿才刚踩在沙滩上,整个人就跟没骨头一样滑了下去,跪跌在尖锐的沙石上。年知非还没来得及体会到双膝上的痛楚,便觉胃部一阵痉挛,立时吐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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