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布鲁克林
“嘿, 巴恩斯?”法尔指指棕发少年已经滑落到臂弯的背包带子, “你的书包快掉了。”
“哦!”巴恩斯回过神, 把带子撸回肩上,“谢谢, 你可以直接叫我詹姆斯。”
法尔点点头:“詹姆斯。你是刚放学?尽量别走这种小路,不太安全。”他蹲下用仍在昏迷的三人自己的外套把他们的手绑在身后,“我送他们去警局, 你快点回家吧。”
“你一个人?”巴恩斯不赞同地摇摇头, “我陪你一起去——至少我能帮你看住其中一个。而且我家离警局不远, 我之后可以直接回家。”
法尔喜欢这个少年的灵魂。
是从黑暗且肮脏的环境里生长出的明亮又热诚的灵魂。
他把自己的面具抛给巴恩斯, 棕发少年茫然地捧住了回看他:“法尔?”他脱口叫出来后才舔舔唇,“我能这样叫你吧?”
“为了你出奇漂亮的绿眼睛,你想叫我‘白鹿人’都行。带上它。”法尔说, “我猜如果我坚持自己将他们送去警局, 你可能会跟在后面。但他们之前提到了‘这片街区’,所以他们身后说不定有什么帮派,我可不想你被报复。”
“可、那你呢?”巴恩斯悄悄捏了捏面具上的鹿角。
法尔冲他眨眼睛:“他们打不过我呀。”
是的, 他这个新朋友身手惊人。巴恩斯自认为自己肯定也能把这三个人打倒, 但要像法尔这样轻易就不太可能了。
也许他会带点伤回家, 然后又要被妈妈按在客厅上药。
他把面具扣在脸上,不得不重新调整一下脑后的系带, 听见法尔似乎笑了一声:“我来吧。”
金发少年走到他身后帮他重新打结,巴恩斯的手扶在面具两侧,他感到自己仿佛有几个瞬间碰到了法尔的手指。
巴恩斯僵住了完全不敢动弹, 他能感到自己脸颊上热气上涌——其实男孩子之间更亲密的动作也有过,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唯独在新朋友面前是这个反应,因为法尔格外好看吗?
但还好现在他脸上有面具遮挡着。
“好了。”
法尔一手拉住一个,把三人中相比之下最瘦小的留给巴恩斯。
警局的杰克逊探长看见法尔那张熟悉的脸就有些无奈:“又一起?”然后他注意到法尔的面具戴在后面一个棕发少年脸上,“你的同伴?”
“我仗义出手的朋友。”法尔拍拍巴恩斯的肩,直接推着少年往外走,“剩下的事交给你了,探长。”
“这还是我第一次来警局。”巴恩斯说,“不过看起来你已经很习惯了。”
“我也希望我能更熟悉布鲁克林的其他地方。我才刚搬来这里不久,结果对去警局的路比去学校的还熟。”
“——我能带着你了解布鲁克林。”巴恩斯想了想,“还有我的朋友,史蒂夫,我们都是在这里长大的。说到史蒂夫……”他有点儿不好意思,但想到好友总是挨打,还是询问道,“如果可以的话,能拜托你教他一些防身术吗?那小子从来不管面对的是什么样的对手,最后总是一身带着伤回来。我们会支付你报酬的,我们两个都有打打零工,也攒下来一点钱。”
“你已经支付过了。”法尔说,“你不是唯一一个路过那个巷口的,但你是唯一一个冲进来想帮助我的。你还让我在布鲁克林有了第一个朋友,我认为你是无价的。”
巴恩斯这回能肯定自己又脸红了。
他们互相交换了住址,发现彼此离得并不远只是在不同方向,于是约好了这周末在东面的街头篮球场见。
“到时候我会介绍史蒂夫给你认识。”巴恩斯说,“他会是个好学生的。”
……
虽然布鲁克林整体上经济水平不太高,不过法尔的日子过得还比较轻松,因为他还是个学生,所以他的黄金律在这个世界表现为一笔丰厚的遗产。而学校的课程对他也没什么难度,他只是在考虑上什么大学时,把哈佛、mit和哥伦比亚大学从备选清单中划掉。
“她说她不愿意!”
“卖你的报纸去吧!别管闲事!”
路过的小巷传来争吵的声音,法尔停下脚步扫了一眼:一个十分瘦弱金发蓝眼的少年正攥着拳头与四个男孩儿对峙,他身后还瑟缩着一个想减少自己存在感的红发少女。但实际上她的个头比护着她的男孩儿要高出非常明显的一截,所以这其实没什么用。
他还注意到少女姿态别扭,一手拼命揪着裙带,恐怕是之前被四人纠缠时扯断了。
法尔低头看了眼手表,距离他和詹姆斯约定的时间还有半个小时,他可能需要快一点解决面前的这个小事件。
“别这样,男孩儿。既然美丽的女士说她不愿意,你们就不该继续纠缠下去了。”
金发少年从巷口走近了,但他看上去太单薄了,不止四人没把他放在眼里,连被逼得无路可退的少女都喊道:“你快跑吧!愿意的话去帮我们报警!”
唯有瘦小的少年问道:“你是法尔·沃洛克吗?那个白鹿人?”
法尔有些意外:“我是。你曾见过我?”
他确信自己没看见过对方,因为这个男孩儿也拥有极耀眼坚韧的灵魂,如果见过他一定印象深刻。
“你们还聊起来了?”四人中分出两个走向法尔,“当我们不存在吗?小子,如果你——”
法尔两下就把他们揍翻在地:“如果你足够强就能完整地说完了。”然后他扬着下巴点点另外两人,“一起上还是带着你们的同伴滚?我赶时间,我还有个重要约会呢。”
两人对视一眼,一人架起一个被打倒的同伴小心地绕过他,飞快地跑开了。
危机竟然就这么解除了,心有余悸的少女又哭又笑:“谢谢你救了我!”
“不用谢我,是他先站出来的。”法尔转向先前叫出他名字的少年,“现在没人打扰我们说话了,我能知道你的名字吗?”
“史蒂、史蒂夫·罗杰斯。”罗杰斯答道,他不常做自我介绍还磕绊了一下,人们通常并不会问他的名字,即使是刚被他帮助过也一样。
但面前这个踏着阳光走来的天使般的金发少年注意到了他,对方真的就有他唯一的朋友巴基所描述地那样好。
也许他要有第二个朋友了。
“史蒂夫?”法尔似乎知道这个少年是谁了,“我想我们有一个共同的朋友?”他又看了眼时间,“我们可能得跑过去了。”
不过在离开前,他将发带解下来递给红发少女,然后又将外套也脱下来给她,“你可能会需要这些。”
“谢谢你!”少女披上外套转身去试图用发带把裙带重新连接起来,她动作很快,还想好了要以道谢的名义要到金发少年的联系方式——英雄救美!多么浪漫又经典的恋爱开端!
但她转身时巷口已经空无一人。
此时两个金发少年正在一起往街头篮球场赶去,史蒂夫离开时还从地上抱起一摞捆起来的报纸,法尔接过来替他抱着了:“詹姆斯确实说了你们两个都有打工,这是你今天的工作?”
“是的。我本来在卖报,然后听见有人尖叫,冲进巷子里发现是四个人对那个红发姑娘拉拉扯扯,她一直在恳求他们放她走,但是……”史蒂夫捏紧了拳头又放松,“谢谢你,法尔这可能是我第一次成功帮助了谁还没挨打。”
史蒂夫注意到金发少年始终走在自己身前半步的距离,为他隔开了人群,这是一个保护者的姿态,巴基就总是这样。他语调轻快:“那天晚上巴基翻窗来找我,跟我说他认识了一个新朋友,天呐他兴奋的要命,我确认了整整五遍他是认识了一个男孩儿而不是对一个姑娘一见钟情了。”
“他说在你面前就算是黑帮的人也没有一战之力,我当时没完全相信他的话。——但现在我信了。”史蒂夫又看了看金发少年的侧脸,“不管是关于你的身手,还是关于你的美貌,我现在相信巴基的所有形容了,那些都不是夸大其词。”
法尔问:“巴基?”
“哦,詹姆斯,詹姆斯·布坎南·巴恩斯。”史蒂夫说,“他有个昵称叫巴基。他非常受欢迎,人们总是很喜欢他,所以这个昵称很适合他,不是吗?”
他们的谈论对象正倚在篮球场的铁网上和两个少女聊着天,见到他们两个一起走过来忙结束对话迎向他们:“你们认识?”
“刚认识。”法尔笑,“巴基?看来你和我的白鹿面具非常配,小鹿仔。”
“别——”巴恩斯单手盖在脸上,瞪了好友一眼:“哦史蒂夫!”然后他向法尔解释,“我就是……想在你面前显得帅气一点,才没告诉你我这个昵称的。”
“你很帅啊。”金发少年眉眼弯弯,蓝眼睛里布满细碎的光,“我通常保护其他人,而你,你试图保护我,詹姆斯。”
他们两个专注地凝视着彼此,剩下史蒂夫抱起手臂挑高眉毛,目光从好友巴基通红的耳朵转到法尔唇边上扬的弧度上,又转回巴基泛红的脸颊。
他觉得法尔用“重要约会”来指代和巴基的见面很准确。
还觉得自己实在有点多余。
作者有话要说: 补丁:
宇宙彻底融合前,法尔都是在找回自己的记忆。
也就是说,不管是之前已经出现的几位,还是之后要出现的,现实时间线上都已经和他谈过恋爱了,都是过去时,是他的记忆,他自己没法控制的(手动高亮)
(超小声)而且他是多次失忆的情况下谈的,所以在他记忆里还基本都像初恋。修罗场就会比较惨(bush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