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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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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时半点都没有怀疑关大人‘居心不良’,最主要的还是他压根都还没想过收徒的事情呢。

一则是因为有自家儿子珠玉在前,让他很难再看到比自家儿子更优秀的小孩,二则,他毕竟还年轻,讲道理,二十七岁,放到上辈子,即便是不结婚,那也算不上是大龄未婚男青年。

两个人一直畅谈到晚上,魏时干脆邀着人回府里一块用晚膳。

既然是做了一地的父母官,那他当初在京城时的行事准则就要改改了,不可以再尽量推拒应酬,甚至有些时候还要主动。

这其中的分寸如何把握,他还未能完全透析,只能说也还在慢慢学习的过程当中。

平江府地处偏远,关大人可以在邸报上得知魏时的生平,但是关于魏家公子的事儿,那就没什么消息来源了。

是以,在看到魏远的时候,仅仅是把对方当成顶头上司的儿子来对待。

当然了,知府大人一家都已经搬到平江府好几天了,他自然也是差人打听了的,知府大人同夫人感情和睦,连个妾室都没有,而且膝下也唯有长公子这一个孩子。

总之,这位只有十岁的小公子,浑身上下都投着‘金贵’二字。

瞧瞧腰间挂着的玉佩,再看看用来束发的玉簪子,此等质地,用来给一个十岁的小孩子做装饰,果真是财大气粗啊,不愧是权贵之家。

人家的膳食那就更讲究了,无论是色泽,还是口感,都当得起精致这个评价。

跟京城比起来,平江府的面积再大,好像也算不上什么。

用过了午膳之后,把关大人送走,就是魏时给儿子答疑解惑的时间了,在平江府这地界,除了官员之外,就很难找到一位进士了,至于当世的大儒,南边有,北边也有,只是跟平江府没什么关系。

作为大靖朝的边疆之一,曾经多个民族聚居之地,平江府读书人实在是少,能读出名堂来的人那就更少了,每一次的会试,上榜的人里头,不是平江府的人最少,就是羊丰府的人最少。

倒数第一跟倒数第二换着来,几乎可以说是不相上下。

魏时也就不打算在这里给儿子找先生了,他亲自来,儿子的习惯以及学习方法,基本上都是他培养出来的,这世界上应该没有人比他更适合教远哥儿读书了。

当然了,这里的读书仅限于科举内容,如果是诗书画琴,那较之儿子,他更像是个学生。

魏远这个学生还是比较省心的,根据爹爹划的重点学习、复习,不懂的地方集中到晚上问,每十日做一次测试,主要学的除了一些经典的书目之外,还是律学。

比起他不喜欢的算学来,律学接触的毕竟时间短,才更是要下功夫。

至于给夫人肚子里的小宝宝胎教这事儿,爷俩一人一半分着来。

魏远读的是论语,还有……自己的诗词文章,有空的时候还会亲自弹琴。

魏时准备的则是游记,跟夫人一样,他也觉得这一胎怀的应该是个女儿,不只是因为怀孕初期的症状跟夫人怀远哥儿的时候不一样,还因为夫人的面色。

老话说的好,‘生儿丑娘,生女美娘’,这可都是前人总结过的经验,如今再看夫人,还真是挺符合这句老话的,很大概率上怀的应当是一个女儿。

魏时很难想象他跟夫人的女儿是什么模样,又会是怎样的心性,是如同远哥儿这般,还是随了他或者是夫人。

给儿子当父亲和跟女儿当父亲还是不一样的,如何教育孩子,魏时已经在斟酌了,而且也在同夫人商量。

他跟夫人的意见在某些方面还是比较一致的,都不太想用世俗的那一套来教女儿,什么女训女则、三从四德,对于女孩子来说真的是相当于一种禁锢。

他们的女儿可以知道这些事儿,但没必要遵从,没必要活得那么累。

但是也有产生分歧的地方,他是比较想把女儿当做儿子来教养,同样严格要求,同样诗书琴画都要学,在科学上没必要下那么多功夫,可一些经典的书目也是要看的。

夫人跟他的想法不一样,更侧重于让女儿轻轻松松的生活,不用学那么多东西,也不需要管教的那么严格。

“你也看见青娘了,那么小的孩子,平日里不放风筝、不扑蝴蝶,只能被压着学各种各样的才艺和规矩,小小年纪一点活泼劲儿都没有,我可不希望咱们日后的女儿也这般。”

刘钰同纪氏的女儿青娘,他也没少见了,两家关系这般亲近,时常会在一块聚。

青娘的教育确实是一个反面例子,在这件事情上他都不知道该怎么说刘钰好,敬重妻子、疼爱妻子这没什么错,可在孩子的教养问题上,也总不能一点儿都不插手吧,尤其纪氏教育女儿的方式确实是严苛了些,他们外人瞧着都觉得不忍心。

“我也没说要对女儿那么严苛,但是也不能过于溺爱,溺爱对于孩子来说,不管是男孩,还是女孩,都不是什么好事,做父母的就应当适当的教育和引导,我说把女儿当做男儿教养,可也没说让她男扮女装去考科举,更没说不让她学女孩子的东西,孩子没必要学那么多规矩,可最基本的规矩和礼仪道德,做父母的也不能不教。”魏时耐着性子说道。

跟远哥儿当初不一样,教导女儿夫人是不可能不管的,他还是那个理念,张弛有度,既不能过于严苛了,更不能过于放松。

难道女纨绔就比男纨绔好到哪里去了吗,他希望自个儿女儿是优秀的,同时也是自信的,能够很充实的过完自己的一生,而不是浑浑噩噩,连半点目标都没有。

像曹安,哪怕是肃王府的世孙,几乎是要什么有什么,什么都不用愁,可未必就活得痛快高兴。

“我也没有说什么都不教给孩子,就是别跟远哥儿那会儿似的,不到一岁的孩子,什么时候吃饭,什么时候睡觉都给规划好,每天吃什么都是要定量的,如果是女孩的话,没必要如此,又不需要去科举,不需要学那么多的东西,以至于在很小的时候就要养成好习惯。”

夫君教育儿子,确确实实是比较高明的,远哥儿自身的优秀就已经说明了这一点。

但是拿同样的方法来教育女儿,她真觉得有些残忍了。

魏时不知道该如何跟夫人解释,这是科学,不光是养成良好的习惯和生物钟的事情,对孩子的身体也是好的,可这是缺乏事实依据,根本就没有人做过对比实验,也没有哪个太医和大夫说过这话。

针织于作为一个文科生,他没办法跟夫人讲解其中的医学知识,因为他自个儿都半懂不懂了。

既如此,各退一步。

“吃东西还是要精心的,就算不定时定点,多大的时候可以吃什么食物,量控制在什么程度上,这些都是我问过太医和赵嬷嬷之后,又看了不少医书才定下来的,都是为了孩子的身体好,在孩子一岁半之前,可以不定时起床吃饭,但是吃什么东西还是要根据经验和医书来。”

他跟夫人成婚这么多年,唯一一次冷战就在远哥儿的教育问题上,如今又为了尚未出世的女儿再起争执。

夫妻之间,其他的事情都能够互相迁就,唯独在孩子的事情上,各自有各自的理论和想法,而且都不太想往后退,争吵也多是为了孩子的事情。

想想他跟夫人其实也挺幼稚的,肚子里的孩子还不到三个月,最好的大夫也看不出性别来,万一到时候生出来再是个男孩,他跟夫人现在的这番争论压根就没有什么用处。

在基本了解了平江府的情况之后,魏时开始带着人走出官衙,到街市里头瞧瞧,到农田里看看,到山里头转一转,也多跟当地的普通百姓交流交流。

他现在虽然不能说是两眼一摸黑,可对于这地界的了解还是过少了,以至于畏手畏脚,之前在京城制定过的很多计划,到了这里反而不敢拿出来实施。

除了充作向导的关大人,魏时只带了儿子、元宝和两个四个衙役,全都身着常服,虽说阵势瞧起来是大了些,可也是为了安全起见。

他初来乍到,凡事都需小心谨慎。

“咱们这每亩地稻米的产量在以前还算是不错的,能够在大靖朝排得上前列,但是这两年自从南边儿引进了什么占城稻之后,咱们平江府的优势就没了,本来就比人家人少,良田的数目也少,总产量跟人家比不了,现在每亩地的产量也没法比了,大人咱这边是不是也引进南方的新稻种,到时候肯定可以多增不少粮食呢。”

关同知早就想这么建议了,只不过以前的知府不像如今的这位看起来好说话,关键是人脉广,人家都已经是一等伯了,在京城也肯定是能够说得上话的。

平江府跟大靖朝绝大多数地方比起来确实是地广人稀,而且良田所占土地的比例也不太高,这里多是山林、草地,就算是有大片的荒山,肯上去开荒的人也不多。

这个跟平江府百姓祖上的血缘有关系,往前数上个六七百年,汉族人不过是这里的一支而已,更多的是游牧民族,在马背上生存。

虽然在之后进行了人口上的大融合,可祖上的习惯应该还是保留下来了,不然的话,依着汉族人的勤恳,哪能有这么多的荒山。

不过除了祖上就在这里居住的汉族人之外,基本上没有很多汉族人会主动来到这里,大靖朝的边疆,同时也是大靖朝最冷的地方,还是民风最为彪悍的地方。

当年移民就食迁过来的五十万人里,明明已经在这边得到了妥善的安置,可是在攒够了盘缠之后,陆陆续续就开始有人回东原府了,按照官衙里的资料记载,之前的那五十万人,到目前只剩下三十万了。

整整十五万人又搬迁回了东原府,这是魏时当年没有想到的事情,太子应该也没有想到吧。

毕竟他们当初推行的政策已经足够照顾灾民了,只要勤劳肯干,那在平江府必然能有一席之地,而汉族人最不缺乏的就是勤劳肯干了。

可能是这边天气太冷了吧,也可能是不太适应平江府的氛围。

东原府虽然距离平江府并不是特别远,但是这两边文化上的差距可太大了,东原府自古就不缺读书人,甚至还出过圣人,数千年的文化之乡,相比之下平江府这边儿,在教书育人上还只是个‘小娃娃’。

想一想,魏时这个平江府最大的父母官就觉得发愁,能做的地方实在是太多了,同样也证明了这一片并不贫瘠的土地,方方面面还是比较贫瘠的。

再说占城稻的事儿,关大人有些想当然了。

“朝廷并非是不愿意到平江府来推广新稻种,而是平江府的气候和土壤条件不适合种新稻种,朝廷在大面积推广新稻种之前,就已经在各地试种过了,合适的才能推广,不合适的若是也推广了,那不是害老百姓吗。”

从那两年的旱灾上就能够看得出来,大靖朝的确是欣欣向荣,甚至能称得上是太平盛世了,可照样有人吃不饱,大多数的百姓之家是没有多少存粮的,一旦有一年地里绝了收,那就面临着饥饿。

这些人是经不起折腾的。

好吧,魏大人说的如此之信誓旦旦,那他就勉强信了吧,并不是朝廷无暇顾及平江府,而是新稻种确实不适合平江府。

可平江府又适合什么呢。

“先四处转转吧,没有足够了解之前就做决定,那是对百姓的不负责任。”

平江府的劣势未必不能化为优势,比如说气候,比如说这大片的山林和草地,再比如说近几百年来多民族融合后的百姓,在大靖朝都是比较独特的。

走的地方越多,越是能够体会到这边民风和民俗的不同,难怪会有彪悍之名。

在街上打架呢都不叫打架,人家那叫切磋,妇人同样也彪悍,夫妻打架,全都上家伙事儿,压根就没人拉架,应该也怕被棍棒鞭子给伤着,有势均力敌者,大多数还是男人占了上风,只有极小的一部分是女人占有压倒性的优势。

这也够让人瞧稀罕的了。

要知道无论是在京城,还是在柳州城和燕县,都绝没有这样的场景,夫人早些年出名就是因为带着人打进土匪窝这事儿,可他到底也没有亲自目睹过。

除了骑马打猎的时候之外,夫人其实还是挺温柔的。

当然了,温柔也是相对而言的,跟他见过的平江府的女子比起来,夫人确实是温婉又柔和,标准的大家闺秀。

这样的地方,虽说是严寒贫苦了些,可真的很适合夫人的性子,也很适合……养女儿。

哪怕是出来巡查,魏时也忘不了这事儿。

关同知一直都以为魏公子是跟过来长见识的,了解民间疾苦嘛,这对写文章也还是有好处的。

魏大人虽然已经被封爵,而且还是可以世袭三代的爵位,但毕竟是科举起家,魏公子应当也会走科举的路子,自然要多出来见识见识。

能让魏大人亲自带出来,亲自教导着,对于读书人来说,这条件真的是太好了。

可是在上下级关系并不怎么相熟的情况下,他也不敢把自个儿的几个孙子带过来。

一边充作向导,一边又替自家几个孙儿惋惜,不过做事情倒是挺卖力的,毕竟他是真想着让几个孙子能跟魏大人搭上关系,也传授传授这读书之法。

一直到他们一行人去了整个平江府最有名的寺院,也是唯一一处寺院——山泽寺,听见魏公子有感而发的一首诗。

他都不敢相信,这是小孩子所作,更倾向于魏公子朗诵的是魏大人曾经的诗作,可这句子里的意思也明明白白的贴近现在的场景,总不能在几年前过来移送灾民的时候,魏大人就已经来过此地吧,那时候能有这份心情?

“写得不错,很有意境。”魏时赞道,这首诗可以收录在他给儿子整理的诗集里了,环境果然是最能够激发诗人灵感的。

这也就是文化渊源的不同了,整个平江府唯一的一处寺院,修的很是不错,无论是地理位置,还是所占的面积,都特别好,与之不相称的是这里的香客,还赶不上京城的一个小寺院香火旺盛。

真的是太冷清了些。

难怪远哥儿会有感而发作诗一首。

见惯了儿子的诗才,魏时已经不觉得惊讶了,甚至同样作为读书人,他都不会为此感到失落,毕竟人跟人擅长的东西不一样,儿子擅长诗书琴画,他比较擅长教书育人,尤其是家庭教育。

关同知若不是一把年纪了,也算是见多识广之人,这会儿都能惊呼出声。

家学渊源,耳濡目染,名师出高徒……

果然是魏大人之子,小小年纪文采就已经如此之斐然了,他虽然也是举人功名,还做了这么多年的官,可这样水平的诗作,他还真没写出来过。

魏公子就已经如此厉害了,魏大人的诗作该是何等水平。

这么多年他在平江府真的是坐井观天、孤陋寡闻了。

“魏公子这篇诗作应当刻在这寺院的墙上,让往来的香客都看看,说不定还能多一些慕名前来的香客,也为这寺院增添一些香火。”

这刻在墙上的可不是一首诗作那么简单,这是读书人的文气,是来自于其他地方的文化底蕴。

魏时看向儿子,自个倒是没有说话,这对普通的小孩子来说,可能很具有诱惑力,但是对自家儿子来说,还真没有什么,毕竟在京城香火旺盛的白龙寺,就已经留下了儿子的诗作以及墨宝。

而且这首诗描写的场景明显是在写山泽寺冷清,这样的诗作即便文笔再好,写到墙上去,真的能吸引来香客吗,不会起到反作用吧。

魏远也觉得不妥,他还是别给人家寺院招黑了,用爹爹的话来说,这可不就是招黑吗,告诉所有人来山泽寺的或者是没来山泽寺的人,这地方不怎么受欢迎,压根儿就没什么香客。

这跟说人家寺院不灵验有什么区别。

“还是算了吧,这是写在寺院里实在不合适,私底下读一读也就罢了,小侄谢过关伯伯的好意了。”

固然是老人家,孙子可能都跟他一般大了,甚至可能比他还要大,但毕竟是爹爹的下属,他这要是喊人家爷爷,爹爹岂不是平白低了一辈儿。

魏远对这事儿也算是驾轻就熟了,毕竟爹爹入仕途比较早,升官升的又比旁人要顺一些,虽然已经二十七岁,年近而立之年,可照样也是属于年少有为那一挂的。

年少有为的魏时,已经即将要成为两个孩子的父亲了,整颗心是越来越软,在外面巡查的时候,他看着衣衫褴褛的小孩子,看着佝偻着腰乞讨的老人家,都会觉得心里头难受。

一方面是因为同情,另一方面也是深感责任重大。

——

父子俩在外巡查,府里头刘枫的养胎日子也不是那么平静,每天都会收到几十张拜帖,有听说过的,也有没听说过的。

在平江府这个地界,能不能请人进门已经是有选择性的了,所以每日见的人都还都不算多。

不过这些夫人们性情还真是都大不一样,有光听说话的声音,就能够感觉到那种爽快,大大咧咧,声音震耳,像是军营里的士兵。

还有的要温婉一些,但这只是相对而言的温婉,说话的声音没那么大,和风细雨,但聊到高兴的时候,音调猛的就上去了。

而且这些夫人们,说话都偏直白一些,就算是有的人已经尽可能的在咬文嚼字了,可也是大白话居多。

平江府这片水土,确实是生养了一群很特别的人。

刘枫作为孕妇,之前舟马劳顿不说,还有过流产的征兆,可是这会儿却突然热衷起了交际,跟在京城的时候大不一样。

同这些夫人们聊聊天,原本有些烦躁苦闷的心情都会变得很好,邀请大家一块用膳,那胃口都会比往日里要好一些。

这里的风土人情简直太适合她了,只是跟京城那边比起来的确当得上‘贫苦’二字。

能进得了她们府上的夫人们,应当也算是这府城有头有脸的人家了,可无论是衣服,还是首饰,样式都比较粗犷,比较的落伍,而且单是从脸上来看,这些夫人们也不知是不太重视,还是胭脂水粉的质量不太好,或者是丫鬟的手艺不够好,总之妆容也有一些呆板和僵硬。

而且一块用膳的时候,这些夫人们对于饭菜的称赞好像是……发自真心的,而不是恭维之词。

刘枫自觉又发现了一条商路,哪里都有富人,哪里都有穷人,她就不信偌大的平江府没有富裕之家,当初旱灾的时候可是给朝廷给灾民捐了好大一笔粮食的,只不过是这地界着实偏僻了些,生意人也少,所以时兴的花样子很难传到平江府这边来。

但是她来了就不一样了,手底下就两个商铺,玩具铺子是大头,首饰铺子可也没少赚,只不过是因为跟它做对比的太过逆天了,所以才显得首饰铺子好像没多少进项,实际上收入还是不错的。

夫君有一句话说的没错,女人和孩子的钱那是最好赚的,开首饰铺子确确实实要比庄子和良田更容易赚得到钱。

左右家里闲着这么多银钱呢,又有自家设计的那么多花样在,在平江府开上几间首饰铺子,甚至开上几家成衣店都不成问题。

不过这事儿她得跟夫君好好商量商量,是不是带着其他人一块做生意,或者是有其他的安排。

反正家里头也不缺银钱,她在这边开几个铺子不过是为了打发时间罢了,没什么打紧的,还是夫君的正事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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