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凌二傻。
虚无中一道流光划破天际,那一抹流光穿破虚无,慢慢划过星空,于沧澜界第七大世界外围的一片星海开始减慢速度,周围星海辽阔无边。
这里是一位传说中的人物化道之地,周围还有着一些大道气息弥漫。
自从月黎与神树合道已经过去一年,而那位神秘女子也开始无法对神树进行定位。
整个沧澜界太过于庞大,纵然属于大世界内顶尖的生灵也无法进行穿越,除非有着特殊定位或者有属于自身的信物。
被复生之后的紫枫仙王接受了特殊使命,将不顾一切代价寻找天灵族圣女的存在。
茫茫世界,想要寻找一个人无异于大海捞针。
此时的林生灵魂体被整个世界树滋养,虽然没有任何变化,却一直从未醒来,月黎的灵魂体已然不知去到了何方。
世界树与命族圣物已经融为一体,它化为一粒尘埃,藏身于虚无裂缝之间,从此销声匿迹。
时间长河奔流不息,大世界依然上演着一幕幕精彩。
位于第二十七天的苍梧大世界,一道光芒坠地,树叶上走下一个身穿龙袍的中年男子。
“这里便是孤崛起的地方。嗯,感觉还不错。”秦王自言自语。
“喂,前方的小鬼,本天师见你还有意识,送你一场机缘可好?”此时,在他身后走来一位邋遢道士,手里拂尘轻轻晃动,将秦王整个人笼罩。
“臭道士,放开孤,孤可是仙王!”秦王说罢,那片树叶散发一些气息,将他恢复自由,下一刻,他夺路而逃。
“太可怕了,这么贫瘠的地方居然有这么厉害的人!”秦王不再回头。
“有些意思!”邋遢道士缓步跟上,他轻轻迈步,却下一息已经在秦王身后。
“小鬼,我看你骨骼清奇,很适合做我门下端茶童子,如何?”
“休得无礼,孤乃帝王之躯,老不羞你一边去。”
“我可以帮你找一个特殊的灵体,让你新生。”
“切,孤可是要投胎做大帝的人。”秦王看着身后如影随形的老道,心里有些憋屈。
…………
一个偏僻的小村镇,小萝莉倪雪已经流落此地一个多月,树叶已经化为一道印记融入了她的掌心。
为了保护自己,她把自己双脸抹上了泥巴,化身一位小乞丐开始了她的乞讨生涯,本就娇小的她愈发楚楚可怜。
每天晚上都睡在小镇上的破庙里,脑海里回放着一些修炼知识,慢慢牵引灵力将体内经脉贯通。
这个世界不会偏爱谁,每一个生命都需要自我成长,苦难与艰辛并存,却又是人生之中不可多得的精彩。
此时的蒋瑶已经拜入名为守灵山的修仙门派,此宗门比较懒散,虽然占据着方圆千里仙山,却人烟稀少。
身为御天境修士的她,被破格录取,成为了内门弟子。
守灵山收徒不问身世,不问来路。
不知如此魔女的到来,是否会让悠闲的守灵山有一些特殊的精彩。
…………
转眼间已经五年之后。
这五年来,天灵族圣女已经从世间消失一般,除了界壁旁还残留着些许混沌,以及雷劫的气息,其他一无所获,可紫枫仙王依然不死心。
这里是位于三十三天最下方,混沌虚无里一个奇异世界。
在一个特殊的日子,一片已经枯黄的树叶慢慢在天空中飘荡,然后骤然坠地,地底深处散发出阴冷气息,宛若冥界!
树叶上走下一个枯瘦的男子,此男子全身肉体已经萎缩,整个身子看着仿佛一具骷髅。
他缓步而行,仿佛每迈动一步就会透支生命一般,深邃的眼窝散发着蓝色光芒。
“林哥,小雪,蓝杉,还有嫂子,希望你们一切平安。”他说罢,疲惫地躺在地上,皮包骨的脸上有一些泪痕。那已经枯黄的树叶瞬间化作灰尘,散落一些特殊精气进入他的身体。
他便是被传送而出的蒋永豪。仿佛有着一些不理解的契机将他牵引至此,这五年,作为普通人的他滴水未进,全靠那一片树叶将身体滋养。
…………
这里是一粒尘埃里的空间。
神树建木体内漂浮着两道灵魂体,一道是新生的月黎,一道是林生。
林生已经拥有了醒来的迹象,而月黎却并未有任何意识波动。
尘埃开始于虚空中穿梭,毫无轨迹可寻。
三年后。尘埃流落在一片未知的大世界,它随风飘摇,转眼又是半载时光。
这是一座偏僻的山坳,山间灵气淡薄,晃眼还能看到一些简易的小木屋,有的木屋炊烟缭绕,有地却了无生气。
“幺儿,今天我们要去城里买一些棉袄,马上就要过冬,需要准备一些过冬食物,老汉儿我年事已高,已经没办法狩猎。”一位瘸腿老汉坐在青灰色的石头上晒着太阳,眼神有一些懒撒。
旁边却无人搭话,在老汉身后有着一些干草席子。后面是一栋简单的房子,房檐上一只喜鹊蓬松着全身羽毛。房屋下有着生火做饭的器具,被人零零落落丢在一边。
“幺儿?有听见吗?”
依然无人搭话,老汉皱了皱眉头,然后又释怀似的笑出了声。
“忘了啊,你是个傻子嘛。”老汉自言自语。
房屋内缓步走出一位邋遢的少年,年纪应该有十一二岁,身上的棉衣缝缝又补补,双手乌黑,脸上有一些碳灰。满头凌乱的长发不自然地弯曲,发丝间挂着一些草叶以及某种野兽的血渍。
“啊~?啊?”少年双手比划,仿佛在询问老汉在吼什么。
老汉并不答话,起身一瘸一拐地走到房门内拿出拐杖,他支撑着身子,带着傻子向小镇的城里走去。
一路上无言,老汉眉间有着不可查的忧愁。
于十年前,老汉在作为凌家少主护道人,同凌家少主参加一次特殊的狩猎,为了保护少爷,拼着失去一只腿才换得性命,而失去左腿的他纵然养好伤势也没了修为,于第二年被逐出凌家。
期间,被救了一命的凌家少主也并未帮他求情,大概送了一些银两,让他自己安度余生。
眼前的傻子六年前被人遗弃在山里,估计也是一对丧尽天良的夫妇,知晓孩子没办法开智,将之丢入深山喂豺狼。
这世间皆是苦命人。
每一个人都会有着自己迫不得已的选择吧。
老汉恰巧在山上打一些野味,听到傻子年幼的啼哭声,当时的他几经犹豫,藏在心中的善意萌芽,最后还是将他捡了回来。
“凌瘸子?这都多久没看到你了,这是下山干嘛来着?”路过一个小酒铺,一位精干的中年男子问道。
老汉名为凌威,年轻时候可是远近闻名的御天境大修士。
“这不是打算下山攒点肉食过冬嘛,你王老幺今天这么早开门??”凌威笑着靠着桌椅坐下,身旁的傻子咿咿呀呀地比划。
名为王老幺的酒铺老板看着眼前的傻小子有些嫌弃,却并未说什么,俯身进门拿出酒坛为凌瘸子倒上一碗自家酿造的粮食酒。
“舒服!”凌瘸子拿起大碗一口而下,伸出有些乌黑的舌头将残余在胡须上的酒滴舔了又舔。
“也不是说你,本身你自己就很艰难,现在还带上一个拖油瓶,唉,真不知道你怎么想的。”王老幺说道这里,又为他添了一碗。
“没办法嘛,毕竟是一条命嘛。当时也想着走了算求,可是良心有些过不去。”凌瘸子用筷子在碗里蘸了一下,脸上带着坏笑将筷子尖放在了傻子嘴边。
傻子好奇地舔了舔,然后皱着脸咿咿呀呀地摆手。
“也不为他收拾一下,看着这小脸蛋长得蛮漂亮的,长大后应该还算俊俏”王老幺进房端出一小碟花生米,为自己也倒了半碗。
“大男人,哪里需要讲究那些玩意儿,能活着就行了。”说到这里,凌瘸子将那条废腿放在凳子上反复揉捏。
这些年,一到气候转变,那刮骨的疼痛便无法隐藏。
“吃了这碗你们早些去忙,看这天晚些时候应该会下雨。”王老幺说到这里便不再搭话。
“幺儿,来吃点花生米,早点变聪明!”凌瘸子将傻子推在桌子前,指了指花生米。
傻子似懂非懂地看了看桌子然后看了一眼王老幺,脸上带着不解。
王老幺看到这里,生出一些同情,亲自将花生米递到傻子嘴边。
秋风吹过,卷起尘埃,一粒沙子覆盖在了花生米表皮,傻子笑着将花生米嚼了又嚼吞入腹中,脸上很是开心。
“唉,造孽哟,也不知你怎么养的,过得那么苦,还能长这么强壮。”感受着傻子的浑厚气息,王老幺有些疑惑。
“平时老子吃什么,他就吃什么,哪有那么多穷讲究。”凌瘸子将剩下的酒吃完,便杵着拐杖起身。
“早些回来,晚上我炖只山鸡。”看着慢悠悠离开的凌瘸子,王老幺心中有些不忿。
早些年,凌威可当过自己的先生。
这世间,好人不得善终之事太多。
凌威给傻子取名凌二傻,这些年却几乎没叫过。
“二傻。传说有些仙人能唤醒沉睡之人,不知你此生有没有缘分得之一见。”
“啊呀。哦呀?”凌二傻似懂非懂地比划,脸上洋溢着纯真的幸福。
一老一少慢悠悠地走在林间小路上,秋风轻拂,落叶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