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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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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族出远门,尤其还是去参加王后的生日宴会,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不仅要安排好领地内的大小适宜,还要安排出行的队伍,不仅是为了保护安全还要体现出贵族的气派,说白了就是排场。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为王后准备生日礼物。

以往每到国王和王后的生日,哪怕并没有参加宴会的资格,各地的贵族也都需要为他们准备贺礼,威廉姆斯家族在帝国并不起眼,虽然和王室可以算是联姻关系,但因为关系并不亲密,每年的国王王后的生日宴会都不会邀请他们家族,标准的礼到人不用到。

但今年不一样,本身费利克斯在骑士阶段就得到了国王赏识,再加上最近一段时间的大放光彩,国王会想到邀请他是非常自然的。

但是从前礼到人不到送的礼物和现在参加宴会送的礼物定然是不一样的。

如果是国王的生日宴,费利克斯反而知道怎么挑选礼物,他为国王服务的时候还是很了解这位的喜好的,但王后的话,费利克斯接触的少,对她的印象不深,也不想发心思给魏薇意外的女人准备礼物,于是光明正大的把这个任务推给了魏薇。

魏薇本想推迟,因为她也需要安排不少事情,其中光是花园里那些植物的过冬问题就很令人头疼了,他们十一月走十二月底才回来,两个月的时间正是一年中最冷的时候,如果不是费利克斯表示他们已经是未婚夫妻的关系,面对国王的邀请,她也需要到场,魏薇更想留下来照顾自己的试验田。

而且礼物要是没选好是会影响威廉姆斯家族的声誉的,送的太好容易引来他人的觊觎,送差了又会被说不尊重皇室,怎么看都是个麻烦的差事。

但费利克斯以她是城堡(未来)的女主人为由,表示这个送礼的任务就应该由她负责。

“而且你看我还有那么多的事情要忙,根本抽不出时间来,何况,你想看我为其他女人精心挑选礼物吗?”

魏薇还真不太乐意。

看在费利克斯是真的忙的份上,魏薇只好答应了。

她找来巴顿管家和南茜夫人,询问他们以往这种时候,威廉姆斯家族都会准备什么礼物。

这事管家夫妻俩都很熟悉,因为以前都是他们经受的:“基本都是珠宝首饰,有特意定做的也有威廉姆斯家族传下来的。”

实际上大部分普通贵族都是这么送礼物的,区别只在于首饰的珍贵程度。

南茜夫人告诉魏薇:“魏薇小姐要不要去伯爵夫人的珠宝库看一看?”

魏薇摇头,最近萨丁森郡的一举一动都被外界看在眼里,如果还像以前一样送珠宝首饰,除非送的是可以当做传家宝的珍贵首饰,不然不仅讨好不了国王夫妻,恐怕还会被人说坏话。

毕竟他们的生意赚钱是谁都看得到的,眼红的可不再少数。

但真要送非常贵重的礼物,不仅会被惦记,她也心疼啊。

目送管家夫妇离开,魏薇喝了口温热的花草茶,调整姿势,让自己坐的更舒服一些,然后开始思考送什么更合适。

关于那位王后,魏薇在之前让费利克斯送香水的时候,是打听过的。

王后,蜜拉贝儿·伯尔多,是邻国伯尔多的公主,她是国王的第二任妻子,今年二十六岁,比国王年轻了十五岁,嫁给普拉迪国王已经四年却一直没有孩子,如果不是前任王后留下了两位王子让所有人不用担心王位无人继承,恐怕这位王后早就被迫离婚了。

至于这位公主为什么二十二岁才成为王后,其中的故事就更加复杂了。

实际上国王和王后都是二婚人士,蜜拉贝儿在十六岁时被伯尔多的国王,她的父亲送到普拉迪联姻,嫁给了普拉迪国王的堂弟,那位堂弟为了继承父亲的公爵爵位,进入军队获取军功——公爵爵位和其他爵位不一样,一边是国王的弟弟才能拥有的爵位,极少数会加封给战功赫赫的军队统帅,而公爵家的继承人想要继承公爵爵位就必须拥有足够的军功或者为国家做出巨大贡献,如果做不到,就会被降为伯爵(13世纪的时候贵族等级就只有公爵、伯爵、男爵。)——结果却不幸死在了战场上。

二十一岁的蜜拉贝儿就这样成为了寡妇,更加不幸的是,她的丈夫死前还没有获得足够的功勋,无法继承公爵爵位,只能追封伯爵,而蜜拉贝儿公主没有孩子,丈夫的伯爵爵位和封地都只能拱手让人,所以蜜拉贝儿公主不仅没能成为公爵夫人,就连伯爵夫人这个称呼也只是个毫无用处的虚称罢了。

这个等级降的可真够彻底的,落差巨大的蜜拉贝儿当然不甘心,于是她转头就靠着自己的美貌勾搭上了普拉迪国王。

当时的前任王后已经卧病多年,谁都知道她活不了多久了,原本大臣们已经开始商量下一任王后的人选,蜜拉贝儿勾搭上国王后,占着自己的身份和枕头风,最终让国王答应在前王后去世后迎娶她。

也不知道是前王后本来就油尽灯枯了,还是被这个消息气到了,在蜜拉贝儿公主和国王的关系传的沸沸扬扬的几个月后,前任王后就病逝了,然后又过了半年,蜜拉贝儿就顺利成为了新王后。

新婚后的那段时间绝对是蜜拉贝儿最风光的时候,但是好景不长,蜜拉贝儿在嫁给普拉迪国王后依旧没有怀孕,这让人们想起了她从前嫁给国王堂弟时也是一只没有孩子的,很快关于王后无法生育的消息就开始在宫廷中流传最终成了王都贵族圈里众所周知的秘密。

而普拉迪国王本来就是个喜新厌旧的人,结婚几年,新鲜感消失后,他对蜜拉贝儿的感情就大不如前了,加上蜜拉贝儿一直没有怀孕,所以近两年里有传闻说国王似乎有再换个王后的打算。

虽然不知道这个消息是真是假,但既然能有这样的流言传出来,恐怕那位王后目前的处境可不怎么好。

而魏薇很早就听说这位蜜拉贝儿王后非常在意自己的容貌,不仅是因为她本身爱美,也是因为只有美丽的容貌才能让她留住国王的心。

拍了拍手,魏薇想到要送什么礼物了。

一个爱美的女人,有什么比送她一套效果好的化妆品更合适的呢。

魏薇起身,大步走出房门,去找费利克斯商量一下这个决定。

“送化妆品?会不会太普通了?王后恐怕不会缺这些东西吧?”

那种随处可买到的东西,真要作为生日礼物送出去,恐怕会惹怒那位脾气其实不太好的蜜拉贝儿王后。

他以为魏薇是想不出什么好主意,才说要送这个,劝道:“实在不行,我们就还送首饰吧,再加上一整套精油,想来王后殿下也会喜欢的。”

“当然不是外面卖的那些对身体不好的有毒化妆品。”魏薇白了他一眼,也不指望他能明白化妆品对女人的重要性——明白还得了——反而问了他一个问题:“上次舞会的时候,你看出我化妆了吗?”

说到上次舞会,费利克斯立刻想起了魏薇当时让他惊艳的打扮。

但说到化妆,费利克斯的脑子里只有其他贵夫人们涂白了的脸和红艳艳的嘴唇,而魏薇当时除了比平时看起来更妩媚一点外,好像没什么不同吧?

最后只能不太确定道:“你是说你额头上的那朵花吗?画的很漂亮。”

“不是,我那时候化妆了,不过是淡妆,你看不出来。”魏薇心里嘀咕了一句费利克斯大概真是个直男审美,一边解释道:“我的化妆品都是自己做的,保证天然又独一份,效果可比那些铅粉不知道好了多少倍,蜜拉贝儿王后既然那么爱美,不可能会不喜欢。”

“但是,如果你送过去的东西被她当成普通化妆品怎么办?那些东西应该看起来都差不多吧?要是她没发现那些东西的好处,说不定会因为这个生气,虽然事后可以解释,但一个不小心还是容易让她嫉恨上,那位王后的脾气可不怎么好。”

这倒也是有可能的,魏薇沉思。

费利克斯继而道:“不如再加点什么一起送吧,我看精油就很不错。”

“精油太普通了,那可是我们的商品,如果能送出不一样的品种,不然容易被人攻歼说我们没诚意。”

魏薇沉吟了一会儿,突然开口问他:“那位王后平时的衣着品味如何?她喜欢穿朴素一些还是华丽风的?”

费利克斯想了想道:“华丽的,王后的服装颜色总是很鲜艳而且奢侈,她的国家崇尚色彩艳丽的搭配,比我们这边的服装可花哨多了。”

魏薇点了点头,又问道:“那你觉得,如果我送她一条多洛莉丝那样的裙子,她会喜欢吗?”

多洛莉丝的裙子,就是之前她穿出来给魏薇看,被费利克斯平价是小孩穿了大人衣服的那条。

当时多洛莉丝的裙子确实不好看,但后来魏薇找铁匠打了三个大小不一,又薄又不易变形的铁圈,然后用细麻布缝合固定,再在外面套上一层同样材质的薄裙,最终做成了类似现代lo娘喜欢穿的鱼骨撑,给小姑娘往裙子里一套,之前看起来像是穿错的衣服就变得非常合身又好看了。

就连费利克斯都对没法说这种从未见过的裙子不好,正相反,裙身被撑起来以后,小姑娘看起来更加优雅了。

“应该会,那位王后爱美是总受周知的事情,不过我们很快就要出发了,时间上来得及吗?”

“来得及,我让女仆们一起帮忙绝对能在出发前做好,倒是铁匠那边恐怕得让让他们先帮我做裙撑用的铁圈。”

费利克斯对裙撑没什么概念,但还会点头道:“这个没问题,让几个铁匠轮流做一个,花不了多少时间。”

“那你还记得那位王后的体型吗?”

费利克斯没怎么接触过那位蜜拉贝儿王后,但还记得她的大致身形,他叫来几个女仆,把其中身高体型最像的那个指给魏薇看。

虽然不能保证百分百合身,但按照大致型号做也差不多,特别是现在要做的是冬装,为了保暖里面还得加衣服,做大一些反而更好。

魏薇本来就已经开始在为冬日的服装做准备,相比直接让裁缝做,她更喜欢自己动手,一来可以完全按照自己的喜好来,二来还能省一笔制作费。

所以她一早就买不少羊毛羊绒制作的毛呢布料和各种处理过的皮毛,但因为个人喜好问题,不管是布料还是皮毛都是比较素淡的颜色,唯一一块正红色的布料还是已经打好样版准备裁剪的,而剩下没动的显然都不符合蜜拉贝儿王后的喜好。

当然,除了布料以外,还有很多用于制作化妆品的东西都是要准备的,所以虽然不太喜欢,但她还是得出门采购一次才行。

把要买的东西都写下来,魏薇叫上多洛莉丝和她的两个女仆就出门了。

距离她上次去丁格尔已经有好几个月了,这里变得非常热闹,除了本镇人外,更多的是来自各地商队和从其他村镇过来工作和贩卖东西的领民,这让镇上的道路变得拥挤,路边的商店也比之前多了,更有许多直接摆在路边的摊位。

属于费利克斯家族的马车进入小镇时,自然引起了所有人的关注,不管是马车的款式还是上面的家徽,都告诉他们,这里面坐着的恐怕是他们一直想见又见不到的城堡主人。

但那些外来的商人并没有第一时间就追上去试图推销自己,因为此刻坐在马车里的,可能是伯爵,但也可能是他的家眷,如果是后者,冒然围过去反而会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他们默默跟在了后方,当看到马车停在裁缝铺前时,心里就有了底。

果然从马车上下来的只有几个女眷,最先出来的是两个女仆,之后是一大一小虽然看不清脸,但看穿着就知道是贵族的小姐,除此以外,马车里并没有其他人。

女孩们进了裁缝铺后,坐在马车夫边上的男仆就守在了门口,看架势就知道是不允许其他人在这个时候进入了。

有刚来此地的贵族下属询问本地的镇民:“那两位女士是谁?不是说威廉姆斯伯爵还没结婚吗?”

镇民:“你的消息落伍了,伯爵大人最近已经订婚了,看到那位高一些的小姐了吗?她就是伯爵大人的未婚妻呢,我之前还有幸见过她一面,是位非常出色的美人呢听说婚礼都在准备中了。”

“这个消息是真的?”

“当然,这几天城堡的仆人可是在为此进行大采购,好多商人都把自己的东西送到城堡那边卖了个好价钱呢,那位小姐这次过来想必是要定制结婚礼服吧。”

“那可真是可惜了。”

外地来的贵族下属遗憾的摇了摇头,他的主人之前可是透露过想和威廉姆斯家族联姻的想法,派他来之前还再三叮嘱一定要弄清楚威廉姆斯伯爵的喜好,没想到对方竟然已经订婚了。

听到他的话的镇民在他看不到的角落白了眼,说什么可惜,萨丁森郡的人可都隐约知道郡内最近的变化或多或少都和那位异国小姐有关,伯爵大人能娶到她,大家再高兴不过了。

魏薇进了裁缝铺以后,发现这里还有几位客人,不过老裁缝在看到魏薇以后,就第一时间走了过来:“欢迎光临,薇薇小姐,多洛莉丝小姐,两位竟然亲自过来了,不知道有什么能为您服务的?”

老裁缝也没想到她们回来,以往有什么需要可都是他这边到城堡去的。

“午安,先生。”魏薇同他问好:“我需要买一些布料,你让学徒带我看看就好。”

她看了看因为她们的到来而显得有些拘谨的几位客人,看穿着打扮并不是贵族,但能来裁缝铺定做成衣,家里应该是有些资产的。

她朝她们笑了笑,然后示意老裁缝可以过去忙之前的事情。

和她打过几次交道的老裁缝明白的点了点头,叫来了两个学徒,自己又回去了。

魏薇对学徒道:“我需要有些比较高级,颜色鲜艳的布料和动物皮毛,你们帮我找一找。”

“请您稍等,我们这就去拿。”

高级的布料自然是要好好存放的,店铺里并没有,学徒得去后面的仓库找。

魏薇想了想,转身从腰间挂着的荷包里取出叠好的纸和几个银币递给多洛莉丝的女仆:“这上面的东西你们帮我去找找,看能不能买齐了。”

“好的小姐。”两位女仆屈膝,接过购物单和钱,把钱藏好,就拿着购物清单离开了。

之后在等学徒出来的魏薇就带着多洛莉丝逛了逛店里,询问她有什么喜欢的没有。

“这家店的布料都很不错,价格也实惠,喜欢的话可以多买点。”

相比魏薇,多洛莉丝出门的次数屈指可数,更别提是来丁格尔了,她略带好奇又有些胆怯的抓着魏薇,一对漂亮的蓝眼睛盯着店铺里货柜上的布料,不时还瞟向另一边正在量尺寸的女客们。

那边要做裙子的也是一个年轻小姑娘,年纪看起来只比多洛莉丝大一两岁,可多洛莉丝隐约听到她们在说这次是来给那位小姑娘定做结婚礼服的。

她紧张的把魏薇抓的更紧了。

魏薇也听到了,她安抚的摸了摸小姑娘的头,低声笑道:“放心,我们多洛莉丝还小呢,想嫁人的话至少也要像我这么大才行。”

以前魏薇曾经和多洛莉丝保证过,不会让她那么早出嫁,那个时候她说的是费利克斯不会那么做,而现在,她可以光明正大的表示是自己不同意了。

相比兄长,多洛莉丝显然更相信魏薇,听到这话,果然就平静了下来,但目光还是时不时的往旁边看。

好在这时学徒已经把布料抱出来了,魏薇拉着她就到一边去了。

学徒略有些结结巴巴的告诉魏薇,这些高级布料是去年进的货,而且只是从其他比较繁华的郡里进的,所以不管是颜色和款式,其实都不怎么流行了。

如果换了其他人,他们还敢吹一吹这是王都那边的新款,但来的是她们,他们就不敢了,这可是伯爵家的人,要是被发现与事实不符,他们的脑袋都不够砍的。

魏薇也不懂普拉迪王都的流行,她只是在翻看过所有的布料后,看上一块大红色的毛呢布料和一块有金色花纹的细麻布。

学徒在一旁介绍道:“这快毛呢是用最细的羊绒染色后编织成的,非常舒适保暖,而这块细麻布上面的图案全部是是用黄金拉成的金丝编织的,保证货真价实。”

毛呢的颜色是非常纯正的红色,而细麻布上密密麻麻的金线图案完全盖住了布料本身的颜色,几乎看不出细麻线的存在。那些图案也不是绣上去的,而是是用金线混合细麻线编织出来的,所以布料并不像一般的细麻布那么柔软,反而很硬挺,摸起来的手感更是不一样的。

两种布料都是颜色纯正又华丽的,加上造价高昂,确实是只有贵族才能使用的布料。

用这样一块布料给王后做衣服,哪怕不符合流行,也是足够珍贵的。

因为光是买一块大概能做一身裙子的金线编织的细麻布,就需要六百金币,如果欧洲贵族们穿的都是这样贵重的布料,那就难怪他们的衣服不会经常更换,一条用料珍贵的裙子哪怕损坏了,缝缝补补的还能继续穿个十几年。

不过虽然价格确实很贵,但不管是做工还是花纹都很不错,所以魏薇也不讲价,直接就让学徒把两块布都包了起来,按照这两块布的大小,完全可以做两条不同款式的裙子,除了送人,她自己还能留一件。

毕竟是要结婚了嘛,不出意外的话,一辈子只有一次的婚礼怎么可以马虎,婚礼的礼服既然没办法做纯白的新娘婚纱,那做一条《乱世佳人》里那种华丽的洛可可风的裙子也很不错的啊。

——而且用完以后还能拆了做其他衣服呢,和其他布料搭配一下,还能多做几条不同款式的宴会礼服。

自觉勤俭持家的魏薇暗自满意的点点头,完全没想到真的把婚礼裙拆了会不会不吉利之类的问题。

恐怕,别说费利克斯,连其他人都不会允许她这么做的。

作者有话要说:

中世纪欧洲贵族们的衣服是不会只穿一两次就不要了的,时间上可能母亲穿的还会留给女儿继续穿,即使是王室衣服破了也是修补以后继续穿,因为那时候好的面料非常贵,好像有位公主有一条天鹅绒的裙子,制作的价格按照当时的物价换成现在的价格也是几十万英镑,这种衣服当然是要好好保养留给后代的!

本文的爵位系统主要参考英国,所以15世纪以前侯爵不是正式的贵族等级,而是和伯爵地位相同的特殊称呼,那时的侯爵称呼只说明他们领地的位置靠近边界,并不说明其地位高于伯爵,所以我们的伯爵大人其实也可以被称为侯爵大人。

另外本文也没有子爵,子爵原本是法兰克王国的官吏名,最早是由国王查理曼于八世纪时封的,后来传到欧洲其他大陆国家。起初,子爵是伯爵的副手,后来独立存在,也可世袭。子爵爵位到十五世纪才传入英国,博蒙德·;约翰于一四四年第一个被封为英国子爵,其地位在男爵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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