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 两胜
陈乐走到古琴前,抚琴而奏。
古琴优雅低沉的声音在院中响起, 听着曲调, 只要是了解古琴的人都知道这首传世名曲——《阳春》。所谓阳春, 表现的就是万物回春, 和风淡荡之意,, 杨乐的技法娴熟,曲调淡雅冲和,不可铅华,是不可多得的佳曲。
陆若华听到陈乐的弹奏, 也明白这位自傲在哪里了,如此琴技,虽然比不上宫中的琴师,但是在一众学子中算得上是出众了。
陆若华对陈乐不了解, 但是孟岩等人却是清楚的。陈乐这一手琴技, 在吴州城中鲜有敌手, 再加上陈乐长得风流俊俏, 吴州的姑娘都追捧陈乐得很, 甚至还有一句话在吴州流传,叫做“陈郎一曲芳心许”, 虽然陈乐自傲,但是在吴州依旧很受姑娘喜欢。
杜华是经常跟陈乐一起的,他能够感觉出陈乐今日确实发挥出了自己所有的本事,整首阳春的弹奏, 让人能够置身于春回大地,万物复苏的时节中,能够感受到莺歌鸟语,花柳争妍的热闹。
杜华看了一眼陆若华,他不信这位县主的琴技还能比陈乐还高。
一曲完毕,杨乐起身来到众人面前的,直接对着陆若华道:“县主请。”
面对杨乐的挑衅,陆若华起身来到古琴前,微微调了音色后,开始拨动琴弦。不同于陈乐演奏的阳春的欢快明媚,陆若华琴下的曲子显得庄严而肃穆,似乎是古人在祭祀着天上的神明,松沉而旷远,让人起远古之思。但也时而温润以和,似南风之意,万物壮长。
不同于阳春中生长的欢快,陆若华的这首琴曲更加磅礴庄严,仿佛是有着天地的气魄,环绕在耳畔的古琴曲似乎更能诠释“太古之音”和“天地之音”这八个字。
在弹奏技巧上,也无可挑剔之处,高音区轻清松脆,有如风中铃铎;中音区明亮铿锵,犹如敲击玉磬,低音区更是浑厚有力,只论技巧上,众人都能感觉到,这位纯安县主的古琴功底不比陈乐差,甚至还要更高一筹。
一曲终了,众人还没有从浩瀚肃穆的琴曲中回过神来。等到陆若华起身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后,孟岩才回过神,然后迟疑地问道:“我若是听得没错,县主演奏的这首琴曲是‘雅乐’?”
所谓雅乐,即是正乐,是指帝王祭祀或者是祭祖和庆祝丰收等时候使用的乐舞,雅乐不只是乐器弹奏,还有舞蹈。因着是正乐,所以雅乐更为庄严肃穆,有囊括宇宙的浩渺之感。
“是《大韶》。”陆若华答道:“君子六艺中所谓之乐,乃是六乐,我之前与先生说明要比试君子六艺,便要符合这六艺之礼,您说是吗?”
孟岩听到陆若华这句话,有些怔愣,一时之家有些哑口无言。纯安县主说得没错,六艺中的乐是指六乐,所谓六乐,就是周朝的六套雅乐歌舞,即《云门大卷》、《咸池》、《大韶》、《大夏》、《大濩》、《大武》。而纯安县主选奏的一点都没有错,极为符题,相反,陈乐选择的《阳春》这首燕乐,就偏题了。
陆若华抿了一口茶,心中微笑。孟岩可以明显的偏心自己的弟子,她当然也可以在别的的地方下套,更何况她这是光明正大的阳谋。
“可是《大韶》在前陈的时候不就失传了吗?”孟岩还没说话,一旁的陈乐便忍不住问道。
“是失传了,但是之前十年前宫中偶得《大韶》的古谱,陛下命梨园中的乐师重新复原,终于在三年前《大韶》的乐舞重现于世,我有幸跟随梨园的琴师学习,习得这《大韶》。”陆若华不管众人震惊的样子,笑盈盈地道。
所谓六乐,除了《大韶》和《大武》,其余的四首在前秦之前就已经失传,汉朝的时候之剩下了这二首雅乐,等到了前陈的时候,这二首也失传了,再加上燕乐的兴起,雅乐也越来越不受重视,所以人们基本上不会将乐再与这六首雅乐结合在一起。这也是陈乐想都没想就选择《阳春》这首燕乐的原因。
陆若华看着陈乐还有些不服的样子,笑道:“失传的东西不代表不会重现于世。”
“选择比试,却对自己应该比试的内容都把握不清楚,何谈输赢?”陆若华毫不避讳地向陈乐看去,她又不是圣人,面对陈乐的嘲讽能够一点都不生气。陈乐对她不敬,她难道还要以德报怨不成?便是圣人,也是言“以直报怨,以德报德”,何况她这是光明正大的阳谋。
“这场比试,是县主赢了。”孟岩便是再想偏心自己的弟子,也判陈乐赢。更何况除了选曲外,纯安县主无论是指法还是技艺都不输陈乐,甚至还更高一筹。
“承让。”陆若华不顾陈乐难看的脸色,对着陈乐点头道。
“接下来是书的比试,不如就以德政为题,双方各写一篇文章,时间为三炷香的时间,你们可同意?”有了上次的教训,便是孟岩也不敢随意偏心了,选择的题目也都是老生常谈的问题。
这个题目,实在是没有什么新意,却是科举中的热门话题,前人的锦绣文章不知凡几,所以想要写出不一样来真的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三人中这次下场的是杜华,比起厉祥的紧张,陈乐的嚣张,杜华显得有礼有节,气度平和,对着孟岩和陆若华一礼后,便起身来到了早已由小厮备好的案桌前。
陆若华看了杜华一眼,似笑非笑,也不说什么,对着孟岩一礼后,也起身来到了案桌前。
三炷香的时间很短,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写一篇文章,既要条理清晰,又要有心意,还要将主旨讲明白,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从坐在案桌前的一刻起,陆若华便屏气凝神,将心思沉静下来,专注于自己的文章上,不被外界所影响。
三炷香后,陆若华和杜华同时停笔,,两份文章被摆在了孟岩面前。孟岩先看到的是杜华的文章,总体脉络清晰,在短短的三炷香的时间内写出这样的文章已经很让他满意了,孟岩高兴地捋了捋胡子。然后才拿起陆若华的文章。
不同于杜华文风的稳扎稳打,陆若华的文章更加笔锋犀利,大开大合。这让孟岩难以相信这样气势雄浑的文章是出自一个女子之手,整篇文章用词质朴,简洁,却明晰有力,让人读起来心神激荡,极为带动人的情绪。毫不夸张的说,这绝对是一篇佳作。
如果拿杜华的文章和这位纯安县主的文章作对比,那就是一个是还需要老师指导的优秀学子,一个却是可以在文坛上有一席之地的大家。
孟岩面色复杂地看着面前的陆若华,他如今算是明白了为什么老友只要一写信,就跟自己炫耀这个女弟子,这若是他的弟子,他甚至要比老友更夸张,走哪炫耀到哪。
“你的文笔很像你师父。”这样的文笔,他只在年轻时的老友身上看过。如今随着时间的推移,老友的性子沉稳下来,没有了少年时期的意气风发,文章都显得沉稳起来,他已经许久没有见过这样意气飞扬的文章了。
“师父说我是女子,在文章上难免过于秀气,这样并不适合策论,所以在文章策论上我下了不少功夫,文笔上也多仿老师年轻时的文章。”陆若华点头道。这样的文章写多了,她的性子也变得更加大气。有时候文章会潜移默化地改变一个人的性格。
“这场比试,是县主胜了。”孟岩看了一眼杜华,叹了一口气道。
孟岩看着杜华有些僵硬的样子,心中微叹,杜华看似没有陈乐那样自傲,甚至还谦虚平和,但是他这个当老师的知道,杜华的傲气是在骨子里的,那是来自杜家百年底蕴培养出的继承人的自矜和傲慢。
说实话,他觉得杜华输一场对他来说未尝不是件好事。杜华从小走得路太顺,心中的傲慢确实需要人打击一下,以免以后栽个更大的跟头。
杜华握住拳头的手慢慢松开,脸色有些铁青地对陆若华道:“县主的文章可否借在下一观?”
“可。”陆若华没有拒绝。在比试之前,她就看出来杜华并未将她放在眼中,杜华看她的时候,眼底中隐藏的傲慢她能清晰的感觉到,杜华这样的人在吴州城可能不常见,但是在世家云集的京中,杜华这样的世家子弟她见得太多,自然明白这些人是什么性子。京城的那些世家子弟相互之间还有较量的对象,性子虽然自傲,但有自知之明。而杜华在吴州就是因为没有对手的原因,日子太过安逸,性子也就过于骄矜了。
杜华拿到陆若华的文章,随着观看的时间越长,铁青的脸色就变得越来越苍白。
“我输了。”杜若话喃喃自语道。
和杜若同样不敢相信的还有杜华旁边一样的陈乐,他实在是没有想到靠取巧获胜的这位县主有着他不能比拟的文笔,这样的锦绣文章他写不出来。
孟岩看着两个大受打击的弟子,将希望放在最后的厉祥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