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
因为方嘉栩也在, 明程猜着兄妹俩应该回想说说话, 既然这样的话, 去食堂就不合适了。
只能出去吃, 他想。
但是去哪里吃,吃什么,他选择了问余舒曼:“曼曼想吃什么菜?”
余舒曼嗔了他一眼, 这人也真是,请客吃饭不问客人倒来问她做什么。
于是她扭头问在后座的方嘉栩,“嘉栩哥想吃什么菜?”
毕竟是自己跟了多年的上司,方嘉栩面对明程倒也做不出大舅哥的样子来,只笑着道:“我没什么忌口的,挑你喜欢的就是了。”
“这样啊……”余舒曼沉吟, 想了想, 忽然眼前一亮,“我们去吃湖南菜好不好?”
明程目光一闪,“我记得你这几天是不是不太方便吃辣?”
他提醒了余舒曼, 前两天她还疼得在床上蜷着, 现在不疼了就又开始想折腾。
她怏怏的叹了口气,肩膀微微垂了下来,可怜巴巴的看着他, “那……那你说吃什么才好?”
等红灯的间隙明程扭脸看了她一眼,嘴角勾起一点笑意来,“眼下杨梅正当季,我知道有家饭馆会用杨梅入菜, 想不想去试试?”
余舒曼一听就觉得有些新奇,立刻就点了点头,还不忘回头问一声方嘉栩。
方嘉栩笑着说自己都可以,然后暗暗在心里打量着这俩人的相处,然后点点头。
明程说的那家饭馆藏在小胡同里,路面不宽,他们只能把车停在外面然后走进去。
这时已经中午一点,店里还是那么多客人,但凑巧的是,恰好有桌在包厢的客人结账离开,明程他们就被服务员迎了进去。
落座后方嘉栩有些惊讶:“你们居然没被认出来?”
余舒曼眨眨眼,明程则是失笑,“人家未必没认出,说不定只是出于服务意识,没有说破罢了。”
推荐菜的牌子上写着“本店菜式均使用仙居杨梅制作”,余舒曼翻着菜牌,和两位男士讨论了一下,点了杨梅三黄鸡和杨梅仔排两个主菜,另加咸蛋黄锅巴等三个小菜,又因为贪图好看要了份杨梅玉液羹。
上菜的时候服务生介绍说:“现在是杨梅上市的季节,所以我们用了新鲜的仙居杨梅来入菜,风味更足。”
余舒曼好奇道:“那杨梅下市后呢?”
“我们会使用冻杨梅。”服务生笑着解释道,然后朝他们弯了弯腰,“明总,余小姐,菜上齐了,三位慢用。”
等服务生退出去,方嘉栩才挑了挑眉,道:“原来真像明总说的那样。”
“要是管理不到位,也没法在京市开这么久了。”明程笑了笑,替大家分别倒了果汁。
用杨梅汁煨制的杨梅三黄鸡一端上来,整个桌面上最明显的就是一片金黄,香气肆意的钻进鼻孔,余舒曼戴上一次性手套将只分成两半的鸡肉拆分成小块,一把扯下一个鸡腿,轻轻一撕,大块煨得酥烂的鸡肉轻易脱骨,鸡肉软嫩入味,咸鲜中还透着杨梅特有的酸甜。
更重要的是,吃过鸡肉后往下翻,“哇,下面还有猪蹄呢!”
猪蹄同样炖得软烂入味,每口都是满满的胶原蛋白。
余舒曼惬意的眯起了眼,方嘉栩好奇的问她:“你们当演员的,吃这个没关系吗?”
“……有关系是有关系。”余舒曼歪了一下头,“不过,明总会罩着我的,对罢?”
说着她美目眸光流转,看向了一旁的明程。
明程把一颗杨梅核吐出来,轻轻的嗯了声,似乎并不在意。
“你看……”余舒曼刚要跟方嘉栩炫耀,就听见明程忽然又补充了一句,“要是到时候你自己觉得跟角色对不上了,可别怪我啊。”
余舒曼才说了个开头的话立刻收了回来。
“那你们吃,你们吃。”她眼珠子一转,立刻用公筷给明程和方嘉栩一人夹了一块酥烂的猪蹄。
然后哎了声,“大猪蹄子吃猪蹄?嘻嘻。”
两位男士一头雾水的看着她:“???”
余舒曼睁着乌溜溜的大眼睛,也是一脸惊讶,“你们不知道网上都在说男人都是大猪蹄子吗?”
两位男士继续:“……”你这打击面也太广了叭???
大家笑笑,这个梗也就过去了,杨梅仔排是仙居十大名菜之一,肉质非常香,色泽红亮诱人,咬一口,肉质紧实又嚼劲。
余舒曼最喜欢排骨外头那层酱汁,酸酸甜甜的,“除了香气,感觉更像糖醋排骨?”
明程给她舀了小半碗的杨梅素玉羹,说是羹,更像是加了杨梅果肉的小甜汤。
方嘉栩看一眼分布在汤里的花瓣一般的杨梅果肉,忍不住笑着道:“难怪曼曼要点,的确很好看。”
余舒曼尝了一口混着杨梅果肉和桃浆的甜羹,一下就滑落进胃里,酸甜可口,还有种种轻微的酸和浓郁的果香在舌尖绽放。
三人边吃边闲聊,余舒曼知道了方嘉栩和方氏的关系。原来姑母余顺容嫁的是京市方家旁支子弟,就是那个跟明程有合作的方氏,也是本地一个老牌的大家族。
余舒曼在这之前只知道姑父是个大学老师,没想到竟也出身世家。
她忍不住感慨:“这个世界真是小,兜兜转转都是认识的人。”
难怪会有六度分离理论:“你和任何一个陌生人之间所间隔的人不会超过五个,也就是说,最多通过五个人你就能够认识任何一个陌生人。”
方嘉栩也点了点头,“我也没想到有一天会和自己老板成亲戚啊。”
明程听见这话,嘴角又翘了翘。
这顿饭过后,余舒曼不日将要进剧组了,她花了一整天来收拾行李。
要带的东西其实并不多,因为不是去外地。但也不少,因为明程给她塞了许多东西。
“小电饭锅带上,可以热牛奶和煮粥煮面,不要饿着。”
“……行。”
“蒸汽眼罩也带上罢?晚上睡得好点。”
“……emmmm好叭。”
“被子和枕头要哪个花色?蓝色罢,衬你肤色。”
“???”明程你这个大流氓!!!
余舒曼原本觉得自己出行是轻装简行,没想到被明总这么一插手,硬生生变成了三个行李箱。
她长长的叹了口气,“我就在郊区拍戏啊,要是去外地你是不是得把家给我搬空塞进行李箱?”
明总直起腰,云淡风轻的道:“那不用,去外地再买就是了,房子也不是很贵。”
余舒曼震惊了:“……你说这话也不怕出街被打死!”
明程歪了过来,将她整个人扑在沙发上,轻轻压着她的上身,抬着脖子凑过去亲了亲她的嘴巴。
又蹭蹭她的颈子,“曼曼,我那么勤快,你不夸夸我么?”
余舒曼眨了眨眼,勾着他的脖子,“明程同志你听好了,你真好,你是个good boy,超级棒der~”
“……能不能少说两句。”明程忽然被夸得有些脸红。
余舒曼老老实实的点点头,“你真好。”
没让女朋友领会到自己意思的明总:“……”我的意思是让你少说多做用实际点的方式表示对我的感激,结果你想气死我???
他深深地叹了口气。
见他眼睛里的光芒似乎暗了暗,余舒曼心里一突,总觉得他周身的气场也跟着变得沮丧起来。
她愣了半晌,有些明白了过来,仰着脸捧起他的头,“……你不高兴了。”
没有疑问句的意思,这是个陈述句。
明程嘴角微抿,定定的看着她。
彼此对视间,空气逐渐变得黏腻起来,他在她的眼里看到两个小小的自己。
她是那么专注,仿佛他是她的整个世界。
“我的傻姑娘呀……”他握住她两只细伶伶的手腕,脖子一垂,低下头去,温热的吻落在她的唇边。
“阿、阿程……”她的声音细若蚊呐,又含糊不清,像含着什么东西在嘴里,“你、你要不要……要不要去我那里、睡啊?”
明程正低头嗅着她颈间的馨香,闻言顿时浑身一僵,不可置信的抬眼看着她,好半天都处于失语状态中。
余舒曼被他看得脸都红了,目光闪烁,根本不知道往哪里放才好,更别提和他对视了。
“……你、你说什么?”明程好不容易才找回自己的声音,却发现沙哑得要命。
他不知道自己这样声音沙哑喉结滚动的样子对余舒曼来说是种什么样的诱惑,“……讨厌!你明明听到了的!”
通红着脸的女孩子娇怯又动人,连瞪人的样子都极美,仿佛春水盈睫眸光流转,十足是和顾盼生辉的妖精。
明程忍不住心里一荡,低头就吻了上去。
屋子里的灯光都变得火热,卧室的大床柔软的床垫凹了下去,被子和衣物一同滑落地面。
余舒曼双手紧紧的搂住了明程的脖颈,忽然想起从前好奇读的酸诗,是欧阳修的《醉蓬莱》:“见羞容敛翠,嫩脸匀红,素腰袅娜。红药阑边,恼不教伊过。半掩娇羞,语声低颤……”
她曾经想过自己的第一次会交付给什么样的一个人,他是不是自己梦想中的那个样子,高大英俊,又细心体贴。
大概只是个笼统模糊的影子,却在此刻全部都有了细节。
呐,这就是她爱的人呵……
能让她心甘情愿的交付一切,能让她觉得心满意足又充满了安全感的男人。
“阿程,我爱你呀。”她汗津津的脸贴着他同样汗津津的脸,呢喃着道。
明程忽然就眼眶一热,险险落下泪来。
他所有的担心和不确定,在这一句话里悉数被瓦解,他终于真正的、彻底的,将她留在自己身边了。
“妮妮,我的妮妮……”他的声音缱绻又温柔,充满了无法抑制的欣喜。
晨光穿破了云层,是真的耳边犹记呢喃语,醒来满目绛梅花。
余舒曼再次红着脸,从一脸懊恼又涨红了脸的男人手里接过白色的小药片,听他不停的向她道歉,“对不住曼曼,我应该……应该抵制住诱惑的,否则你也不用吃药了……下次、下次我一定准备好那个……”
明明是个大男人,说这些事时却比她一个女孩子家还扭捏,余舒曼的尴尬顿时一下就散了。
她噗嗤笑了一声,“……阿程,你真可爱。”
她眉眼弯弯的,笑意既戏谑,又充满了爱意,像得到了宝贝的小孩子。
明程凑过来和她磨了磨鼻子,声音有些闷闷的不好意思,“坏丫头,你取笑我。”
余舒曼笑嘻嘻的,拥着被子立刻滚进了他的怀里,满心都是他,满眼都是幸福。
然后,向来敬业的明总今日无故旷工一整天。
明洲全体员工整齐仰天长叹,我们那个敬业到恨不得一天有四十八小时来忙工作的总裁,终于也有君王从此不早朝的时候喽。
可惜的是,明总才开荤,媳妇儿就要离开家了。
就算是在郊区工作,只要不在家住,就是异地恋。
余舒曼好容易才从明总黏黏糊糊的道别里脱身,在沈圆他们戏谑的目光里爬上自己的保姆车,脸上的温度好久都没能下去。
车子开开停停,过了将近两个小时,才抵达剧组订好的酒店。
她推着一个轻点的行李箱去前台办理入住手续,前面刚好有个拿了房卡的人离开,她走上前去,递上了所有人的身份证件。
等待拿房卡的时候,她的目光往一边的人群看过去,还没看清人影,就听见林小秋咦了一声,“怎么……怎么乔雪菲也在这里。”
余舒曼听着这话,又往那边定睛看了一下,哎,还真是乔雪菲啊。
“她是《如玥传》的女二,当然在这里了。”她淡淡的应了声。
她老早就知道乔雪菲会是女二,但那又怎么样,她才不会为了一个讨厌的人,就放弃一个顶好的剧本。
作者有话要说: 明总:我们有了事实婚姻关系。
曼曼:……啥玩意儿???
明总:你要是对我始乱终弃就是犯法!
曼曼:……想蹬你也不是什么难事。
明总:不!你不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