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泪痣
泪痣与梨涡
宠袂/文
2019/10/30
17岁时的相遇,像烂俗的小说情节。
那时候,杉藤私校刚过午休时间,教学楼里乌压压的全是人,午后的空气燥热黏腻,像学生不小心洒在塑胶操场上的碳酸饮料。
林千岛沉溺在这困倦的氛围中,同桌却非要拉着她去学校小商店里买块小蛋糕,她无可奈何,也推脱不掉。
那个时候,她是不爱从教室里出来的。
她喜欢闷着头在绘画本上画自己喜欢的小东西,而出来的话,就不得不接受无数目光的审视。
那些目光是无声的,不会说话,却好像什么都说出来了。
每每此时,林千岛就感觉那些目光是一把把尖锐的小刀子,把她的小心思一干二净剥出来,暴露给所有人看。
关于她的孪生姐姐,还有那时候连自己都分不清,自己到底是不是真心去喜欢的姜伦学长。
林千岛有个孪生姐姐,叫林浅樱。
就像她是浅色樱花,而她却是千岛酱一样的落差感,在外人眼里,林浅樱什么都很优秀,堪称大家闺秀的楷模,举止优雅,谈吐温淑,气质非凡学习好,像只骄傲的小孔雀。
林千岛也知道,姜伦学长一直是姐姐极力追求的对象。
他是这所混乱私校里堪称清流的存在,在其他男生或追求时髦,或撩妹泡妞,或沉迷游戏,或纸醉金迷挥霍无度时,这位学生会会长简直一直是朵高洁的白莲,像真正的贵族。
用同桌的话说,学习成绩不怎么样、成天做白日梦一样的林千岛,简直是上天附赠给林浅樱的陪衬;而更可怕的是,她对姜伦学长的图谋不轨,只要不是个瞎子,都能从她那双浅茶色、什么心思都遮掩不住的眸子里透出来。
回想起来,那个时候,她大概一直在怨天尤人的伤感和少女的粉色幻想间徘徊交错,度过了整个青春。
但不应该是这样的。
又回到17岁这年,从撞上某个恶魔般的少年开始。
楼梯上人潮拥挤,同桌亲昵地挽着自己手臂在耳边逼逼叨叨个不停,林千岛只觉得脑袋发晕,一个字都听不进去。
直到下到楼梯口,狠狠地撞上一个人时,她才猛然惊醒。
她醒了,仰起脑袋,视线里是一张当时本应很陌生、现在却无比熟悉的面容。
宋时洋他当时,的确就是这样看着她的。
他微微扬起下巴,面露一丝玩味和不屑,明明勾着唇角,却没有一丝吊儿郎当的痞气,只是很阴冷,很阴冷。
这个家世显赫、冰冷阴鸷的少年,一直都是这所私校里人人避之不及的狠角色。他什么都不怕,能把什么都粉碎,却偏偏没多少好脾气。
最开始,林千岛就是这样被他吓到的,此后都对他避之不及。
可现在,就在不到一分钟前,林千岛还身在火海中。
她不确定是谁的构陷,但也好像知道。
她更知道,全世界都没在意她的忽然消失,只有宋时洋拼了命地找。
生命中最后一个电话,可笑她打给他时还在犹豫,他瞬间接起,却已泣不成声。
那么骄傲狠戾的一个人,那时候哑着声音,一遍遍哀求似地问她——“岛岛,你在哪?”
最后,林千岛已经没多少意识了。
一切都在滚烫中覆灭,她痛得撕心裂肺,什么都没有。
眼前,只有这个人义无反顾地扑过来。
她想哭,却流不出眼泪,想哀求他不要过来,却发不出一丝声音,连视线都是红色的,模糊的。她在想,那个时候,自己一定很狼狈狰狞吧。
可是,宋时洋义无反顾地扑了过来,狭长眼下一颗泪痣,像一枚闪耀的星子。
就这样,好像只有一瞬间,刺眼的光变成了午后的骄阳,焦灼的感觉变成夏日末尾的空气,一切又回到了17岁这年,从她初次碰见他开始。
林千岛愣愣仰起头,看着眼前这个曾一度被自己视为魔鬼的少年,一件单薄的黑t恤,手中一瓶矿泉水,汗水微微沾湿了长长的黑发,从额角滑落,面容有些苍白而冷冽。
“怎么了?”忽然,那双深沉的眼里,浮出一抹意味不明的光亮,宋时洋有点吃惊地看着林千岛,又看了眼自己胸膛,“老子,这么硬?”
“都撞哭了。”
林千岛愣了愣,赶紧低下头,揉了揉就要决堤的眼,在周围铺天盖地的笑声中落荒而逃。
藏在教学楼的角落里,林千岛同桌很吃惊:“不是吧,岛岛,宋时洋有那么可怕么?不过撞了一下,他总不会杀了你吧,你是不是把他想得太坏了?”
林千岛很不争气地抽噎几下:“明明就,很坏吧?”
北城的繁华数一数二,从杉藤私校随便一个开阔的视角往城区望,都是一派高楼大厦和四通八达道路编织而成的网。
白天匆忙,夜晚辉煌。
壮阔又迷离的表象,让人捉摸不透它所遮盖的阴霾到底有多深重。
杉藤私校建于北城郊外的半山上,却没有丝毫世外桃源的隐逸之感。
因为,来这里读书的,几乎都是北城里家世煊赫的世家子弟。
而北城的家世煊赫,和别的城市的家世煊赫是不一样的。
回到一年前的某个下午,回到这所混乱又自由的学校,直到晚上,林千岛都一直浑浑噩噩。
一半原因是恍如隔世,一半原因,是杉藤私校还是那个老样子,气氛懒散,永远让人感到昏昏欲睡。
这里所有学生都住宿,周末倒是可以全休。
林千岛很想爸爸妈妈,翻了下桌上的小日历才有些难过地发现,今天周一。
晚饭的时候,林浅樱来了。
班级随机分的,林浅樱和林千岛离得有些远,足足隔了三层楼。
但林浅樱总不嫌麻烦地过来找林千岛,比如这次,她站在门口浅浅笑着,面容恬静如四月樱花,身边站着个高挺俊秀的人,就是姜伦学长。
林千岛之前不懂,现在懂了。
林浅樱和姜伦两人都是学生会干事,林浅樱只在和姜伦学长待在一起时才来找自己。
而自己从前太幼稚,察觉不出林浅樱那副温良笑容下的危险气息,还以为她就是单纯关心自己。
林千岛走出班级,林浅樱笑着递出手里的东西:“岛岛,吃饭了吗?刚才我和姜伦学长出去吃饭,恰巧看见奶茶店没人排队,就顺便给你带了你最喜欢的奶茶。”说罢,她嘴角扬起合适的弧度。
熟悉的笑,熟悉的声音,熟悉的话。
“谢谢姐姐,谢谢学长。”林千岛接过,即使姜伦学长看着她,她也不再避开目光。
林浅樱依旧保持着微笑,又关心了她几句后离开了。
晚自习的时候,林千岛没喝姐姐送的奶茶,而是直接将它推给了同桌孙琳琳,弄得孙琳琳很吃惊:“你不喝?你不是一直很爱喝么。”
确切来说,是林浅樱给什么,林千岛她就喝什么,像条听话的小哈巴狗。
“不想喝。”林千岛耸耸肩,有些呆。
“唉。”孙琳琳叹口气,把奶茶推开了,“谁喝这个,奶茶店里明明有更好喝的吧,下次我请你。”
恰好高二刚开学,林千岛熟悉起这个阶段的课程很容易,两节晚自习就写完了作业。
其实,不写也没人管的。
课间时,她整理了一下东西,忽然翻到从前的绘画本,愣了一瞬。
她一直很喜欢画画。高中时,这个本子就一直躺在自己桌洞里,她闲着没事会在上面画些东西。
此时,随便翻开一页,纸页上基本都是同一个人,儒雅高贵,和学校里大多数打扮张扬、花里胡哨的男生不一样,那种贵气源自气质,是曾经随意一瞥都能让她脸红心跳的姜伦学长。
最可怕的是,如果林千岛没记错的话,自己曾不小心把这个本子给从二楼弄掉下去过,正好砸中宋时洋脑袋。
好吧,不仅初次相遇像烂俗小说,后来的经过也像某某名著,潘金莲不小心把撑窗户的木棍弄掉了,砸到了西门庆脑袋。而现在,这木棍上写得明明白白——我爱武大郎。实在煞风景。
总之,怎么想都不太美好。
想到这里,林千岛轻蹙下眉,像丢飞盘一样把本子往窗台上一扔。
她不想让宋时洋看见她画姜伦的事重蹈覆辙,虽然,宋时洋后来依旧喜欢她。
现在,她心里的小秘密和之前完全不同,在那天还没到来之前,她想重新画本宋时洋的,用那本砸他,就这么大胆又突兀地告诉他——“宋时洋,其实我喜欢你。”这样,故事的开头大概会更美好些吧。
而这个承载过往废弃记忆的本子,此时在她看来如同垃圾,不要也罢。
可是,用力过猛,被林千岛如弃敝履、随手丢开的绘画本飞出了窗外。
当林千岛意识到本子飞了出去、被别人捡到绝不会是件好事后,她赶紧从窗户探出头。
虽然她明明白白记着,自己用绘画本砸中宋时洋的那天不是今天,也不是在这个地方,但偏偏很多事让人难以预料。
也好像,老天就是这般喜欢捉弄人一样。
林千岛探出头的那瞬,看见了宋时洋。
她看见,宋时洋手里握着她的绘画本,漫不经心地翻了几页。
但随便看了看,好像就有点烦了,他慢慢抬起头,正对上她惊愕的目光。
冷白皮肤映着教学楼和操场的斑驳灯影,宋时洋全无笑意,只是如同白天一样淡而冷冽,让林千岛不禁打个寒颤。
林千岛的错愕慢慢变成无助,有些瘫软地趴在窗台上。
她看着宋时洋慢慢抬手,先将手里的烟摁灭在本子里的某个人像上,然后,把绘画本扔进一旁垃圾桶里,若无其事地和一群似笑非笑的兄弟们离开了。
作者有话要说: 雨停了,天晴了,宠妹儿觉得她又行了。(?
可能日三,可能日六,可能偷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