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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他乡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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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三三年七月,哈尔滨。

傍晚时分,何殿英穿着衬衫长裤,意态悠然的走在松花江畔。凉风掠过水面习习而来,他手里拿着一只蛋卷冰激凌,冰激凌融化横溢,他一边转着圈的大舔特舔,一边在岸边长椅上坐了下来。眼睛盯着前方走过的一名日本艺伎,他饶有兴味的打量不休,觉得对方像个花花绿绿的小面人。

正当此时,一只巴掌拍上了他的肩膀。猛然回过头去,他看到了一张笑脸。

“哎呀!”他捂住胸口急叹一声:“森园,你他妈吓我一跳!”

所谓“森园”者,乃是森园真人的侄子森园茂。去年夏末他受了叔叔的委托,把何殿英与李振成一路护送出关。何殿英是漫无目的,只要离了天津,去往哪里都没关系。听说森园茂在哈尔滨已经有了一番作为,他和李振成便也跟着过来了。

森园茂是三十多岁的年纪,剃着平头,相貌憨厚,满口东北话。笑眯眯的看着何殿英,他开口说道:“今晚你得请我好好吃一顿。”

何殿英上下审视着他:“凭什么啊?”

森园茂:“我给你找了个发大财的机会,让你请客都是便宜了你!”

何殿英笑了:“森园啊,你自己那破矿都要停工了,还能给我找到发大财的机会?不会是让我出钱入股吧?”

森园茂把双臂抱到胸前,表情厚道的发出奸笑声音:“嘿嘿,我先不告诉你,进了馆子再说!”

从江边向前穿过一条马路,便是中央大街。此刻华灯初上,街上店铺林立,十分繁华热闹。何殿英这一年来虽然是坐吃山空,但是积蓄丰厚,尚能维持。领着森园茂进了一家料理馆子,他点了一桌昂贵菜肴,先由着森园茂吃了个半饱,然后才一伸筷子夹住对方筷头:“行了行了,差不多就停一停吧,你先说说你那个发大财的机会是怎么回事?”

森园茂放下筷子,隔着桌子向前探身说道:“何君,这个机会,我一说你就明白了。”

“说!”

森园茂双眼盯着何殿英,压低声音吐出四个字来:“输入劳工!”

何殿英眨巴眨巴眼睛,三秒钟之后才有了回答:“哦……”

“哦”完一声,他恍然大悟的一笑:“哦……”

不动声色的垂下眼帘,他微笑着举杯抿了一口清酒。一名艺妓此时姗姗而至,然而刚刚进门,便被他挥手撵了出去。

和室拉门重新合拢,何殿英把胳膊肘撑到桌边,歪着身子对森园茂一挑眉毛:“来,咱们详细谈谈吧。”

料理馆内的一番密谈,成就了何殿英的新事业。东北有着亚洲最富饶的黑土地,森林煤矿,大豆高粱。然而,人少。

森园茂在哈尔滨附近拥有一座小小的煤矿。在与劳工贩子打过几次交道之后,他忽然发现与其买人挖煤,不如直接卖人。

他在华北毫无势力可言,森园真人也只是一位不成气候的叔叔,所以何殿英变成了他唯一可用的合作伙伴——虽然这家伙在天津惹出官司,正受通缉,不过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他是跑了,可他的徒子徒孙还在。

森园茂在中国混了十五六年,十分了解帮会里面“师父”的地位。对于何殿英的能力,他是非常的有信心。

何殿英夜里回家,把李振成从床上推醒,将今晚见闻讲述一遍。李振成素来对他言听计从,自然毫无异义。洗了把脸收拾行装,李振成在天亮之后赶往火车站,打算买票潜回天津,把藏到乡下的兄弟们全都联络起来。

李振成一路谨慎,因为不了解城内情形,所以提前在倒数第二站下了火车,根本就没往天津卫走。

倒数第二站是文县,进了文县继续下乡,他像一滴水汇入大海,悄无声息的四处流动。百里之外的细微暗涌,当然不会惊动天津卫里的大鱼。在他与断了手臂的小老九见面之时,宋逸臣坐在瑶光饭店办公室内的桌子上,正在和张兆祥讨论余至瑶的腿。

“二爷的腿啊,是这么回事——”宋逸臣对着张兆祥比划手势:“长短一样,不能算瘸。但是呢,落地就疼,不敢使劲。”

张兆祥犹豫了一下,不大确定自己这话说的合不合适:“那要是总也养不好的话,还不如我这瘸的呢。我不耽误走路啊!”

宋逸臣抬手挠了挠鬓边短发,顺带着上下扫了张兆祥一眼,轻描淡写的说道:“你还可以,不是很瘸。”

余至瑶不知道会有人对他的伤腿大发议论,独自坐在卧室床上,他在明媚的阳光中自得其乐。

雪白的衬衫袖子没有系纽扣,松散开来挽到肘际。左手举起一只玻璃药瓶,他凝神观察着瓶中两只小黑蚂蚁。小黑蚂蚁全是圆脑袋细腰大肚子,相遇时碰一碰触角,算是打了招呼。拧开瓶盖放出一只,他由着蚂蚁在手上爬。

他已经隐约猜出了自己的身体状况——大概是恢复不到先前模样了,虽然先前也并不能算健康。

暖风从大敞四开的窗口吹进来,是一种温吞吞的柔和。两边的浅色窗帘随风轻舞,一只金黄蜜蜂飞进来打了个转儿,嗡嗡的又逃出去寻找花朵。余至瑶高高的横抬手臂,看到小黑蚂蚁正在自己的手臂上急行军。眼睛平视了小黑蚂蚁的侧影,他发现自己每一根汗毛都是小黑蚂蚁前进路上的荆棘。

眼看小黑蚂蚁又要爬进袖口里去了,他颤巍巍的抬起右手,很小心的捏起蚂蚁送回瓶中。

他不寂寞,蚂蚁也是他的伴儿。

到了晚上,他坚持独自走下楼去,坐在沙发上读报纸抽雪茄。凤儿搬着小板凳坐在一旁,愁眉苦脸的握着铅笔写作业。唉声叹气的在本子上写下标题,她自言自语的轻声念道:“我的家庭。”

她的家庭与众不同。暴躁粗野的父亲是懒得提的,叔叔是天下第一大好人,倒是值得一写,可是在她心中地位太高,反而不敢轻易下笔。忽然灵机一动,她探身用笔杆一戳余至瑶的小腿,轻声开口唤道:“叔叔!”

余至瑶扭头看她:“嗯?”

凤儿认真的问道:“哑巴叔叔有名字吗?先生要我们今晚完成一篇作文,我想写哑巴叔叔种花的故事!”

余至瑶一笑,温和的答道:“哑巴有名字。他姓苏,名叫苏如愿。”

说出这三个字后,他凭空觉出了一种奇异的陌生——他想天下亿万人中,大概就只有自己还记得哑巴的名字,苏如愿。

放下报纸拿过凤儿的铅笔,他在报纸空白处写下了这三个字。右手很不得力,把字写得东倒西歪。凤儿盯着他的一笔一划,同时把字念出声来。

凤儿写的艰难,直到深夜才算完成。而余至瑶正闹失眠,宁愿坐在一旁默默的陪着她。及至凤儿哈欠连天的收拾纸笔回房睡觉了,他才大喊一声:“哑巴!”

哑巴匆匆的走进客厅,想要扶他上楼休息。目光忽然扫到茶几上的报纸,他停住脚步,认出了自己的名字。

拿起报纸又仔细看了一遍,他抬头望向余至瑶,同时张嘴轻轻“啊”了一声。

余至瑶想要解释一番,可是又觉得没有必要。哑巴看他,他也看哑巴。哑巴的黑眼睛一点一点亮了起来,脸上隐隐透出欢喜神情;而余至瑶却是横眉冷对,像只斗鸡一样瞪着哑巴。

哑巴放下报纸,忽然走上前去弯腰抱他,又在他的脸上亲了一下——当他们还是小孩子的时候,他是经常这样向余至瑶示好的。

然而余至瑶在他怀中很不耐烦的一挣,同时发出呵斥:“不要碰我!”

哑巴果然立刻松开了手。用力把余至瑶从沙发上搀扶起来,他的眼中还留着笑意。

余至瑶彻夜不眠,开着电灯摆弄蚂蚁。如此玩到凌晨时分,两只蚂蚁全被他不慎捏死了。

没滋没味的躺下来,他歪着脑袋向下望去,看到了一座小帐篷——命根子暖烘烘的胀成一根棒槌,直通通的把毛巾被挑起多高。禁欲生活过得太久了,他近来时常骚动难耐,可惜身边没有合适的人选。也许应该再找个人放到身边,可是找谁呢?找个什么样子的呢?

余至瑶想不出来。他现在觉得一切人都言语无味,还不如小黑蚂蚁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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