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雪山行
罗宾本想强制行使自己作为一名警员的权力,突然发现这些人,不管是男是女,身上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打着赤膊,且每个人手臂上,都有一个三角形的纹身图案,里面有一个十分显眼的骷髅头。
原本还有点脾气的司机们,看到这些家伙手臂上的图案logo,每个人都心怀胆怯的闭上了嘴。
罗宾也倍感震惊,暗道:“是他们。”
也不在和他们讲理,而是回到了车上,林恩问道:“怎么故事,搞清楚了吗?”
“他们是祭天帮的人!”罗宾眉头紧皱道。
“祭天帮?”
林恩还是头一次听说。
“整个哥谭市,有四大帮会,祭天帮就是其中之一,只不过他们来自于社会各色各样的人,不成气候,也就靠干这种拦路收保护费的勾当。”
“既然是不成气候,你们解决不了他们?”
“每个帮派后面,都有一个或多个不愿意露脸的财阀支持,有时候我们也有心无力,只不过在我们面前,他们多少还是忌惮几分的。”
罗宾突然挂档,提升到最高速,林恩赶紧抓住头顶上的握把,惊道:“你想干什么?”
“冲过去!”
罗宾有点上头了,或者是不想在林恩这个投资人面前丢了面子,猛踩油门,也不顾前面这几个祭天帮成员,直接冲了过去。
“我去!”
林恩整个人被从0到300的时速给抬离了座椅,好在绑了安全带,立马又被弹了回来。
红发女等人谁都没有想到,这个小警员会干出这么出人意料的事情,一个个来不及思考,为了躲避车头的撞击,一个个朝两边的人行道扑去。
车子如利箭一般,穿过了眼前这些堆积如山的垃圾和木箱,溅出无数的臭水,整个祭天帮的人,无一幸免的变成了落水狗。
“可恶,实在是太可恶了。”红发女气的直跺脚:“这俩家伙要是落在我手里,我非弄死他们不可。”
车子平稳落地,在地上拉出一道长长的轮胎印,林恩回头望去,那个垃圾木箱堆积而成的“城墙”,以及被撞开了一个大洞,并渐渐越来越远。
“行啊罗宾,还以为你丫很老实呢,想不到也有这么狂野的一面。”林恩伸着大拇指道。
“嘿嘿。”罗宾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后脑勺,然后像是有什么话要说,欲言又止。
“怎么了?”林恩直接问道。
“林总,能不能求您见事儿?”罗宾怪不好意思道。
“说,我能帮的一定帮。”
“这个修车的钱,您能不能先帮我垫着点。”
原来是这车刚才因为赶时间的缘故,撞传了木箱,表面上留下了不少刮痕。
然而谁都知道,哥谭市经济不景气,市场低迷,为了缩减赤字,开源节流,哥谭市议会决定对全市的公务员进行降薪。
向罗宾这种刚刚从警校毕业的公务员,每个月只能拿到一千多美刀的工资。
可哥谭市经济不好,消费水平却很高,这一点就连从东方来的林恩也大为讶异。
罗宾每个月的工资只能养活自己,在哥谭市,汽车维修又是非常耗费财力的事情,所以他这才求林恩把汽车修理费给报了,只是不好直说,他才用了“垫付”这个词。
反正这车子之所以出现这些问题,也是为了帮他赶时间。
“这个没问题。”林恩笑了笑,欣然答应了。
“看,那就是落鸡山。”
车子行驶在大桥上,蔚蓝色的大海,在乌云的遮盖下,闪烁着幽蓝的星光。
很远处的海岸上,隐隐能看到几座此起彼伏的山峦,天色虽然黑,但依然能看清那些山峦的顶峰上,被一条白色的长龙所覆盖,从东到西,足足有上千公里长。
对于这个早早出现在视线内的雪山,林恩莫名的被吸引了,他甚至隐隐感觉到,这上面似乎还有什么东西在等着他。
哥谭大桥全长二十公里,估摸过了十几分钟,二人才真正来到唐纳德州的土地上。
只是林恩无暇观赏唐纳德州的美景,就不得不向雪山进发。
“林总,我就只能送你到这里了。”把林恩送到一座山峰的山脚下,罗宾道。
“真是太感谢你了。”
“那林总,咱们就此别过了。”罗宾脸上带着隐忧道。
林恩哪里看不出来,他这是在担心自己的安全,毕竟在以前,上山的人不计其数,可下山的却寥寥无几。
只是罗宾与自己素不相识,却依旧能为自己这个外人感到担忧,说明他的心地还是蛮善良的。
林恩从后备箱里拿出之前准备好的口袋,里面都是些防寒的东西,比如波士登防寒服、李宁牌攀登防寒鞋等,几乎所有登山设备,一应俱全。
哥谭市的冷,是那种阴冷,更多的是心理原因,但这个山脚下,虽然距离积雪覆盖的山顶还很远,但已经能够感受到低温的存在了。
林恩慢慢往上爬,周围的树木,渐渐稀疏,原先的泥土,也变成了颗粒状的沙石,只有一些坚韧不拔的灌木丛,还努力的扎根于毫无营养的积石之中,坚强的存活着。
林恩越往上爬,脚下的碎石就越松软,随着周围温度的下降,视线的斜上方,一片片反射着晶莹的积雪堆,终于浮现眼前。
林恩的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深深吐了口气,他手持登山拐杖,一点一点向雪堆里走去。
雪山想来分明。
褐色的碎石与皑皑白雪,终于在某个位置划清了界限。
啊!
突然,脚后跟一滑,他一个不慎,斜坡上滚落下来。
碎石之间棱角分明,锋利如刀,在这上面一翻滚,整个身上即是伤痕累累,鲜血直流。
林恩从小含着金钥匙出生,在父母的呵护下长大,别说是磕磕碰碰了,就连一点小伤,也没有发生过。
不过今天,林恩算是把自己以前欠下来的伤,一下子给还了。
斜坡有接近四十五度,这么持续翻滚,势必会低落悬崖,或者磕碰到巨石上,到时候速度加重力,自己非粉身碎骨不可。
所以在滚落的过程中,他一直尝试着四处摸抓,终于在快要接近一处断崖的时候,抓住了一把灌木,并踩在一枚凸出地面,深嵌地下的锋利岩石上。
只是这个灌木表面,布满靳棘,他用手去抓,又不能放,那些长刺,如针一般一根一根刺入他的皮肉中,一点点鲜血,从他手缝中流出来,很快就把整只手给染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