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6 打劫
百里良骝等人的牛车正在朝前行走,猛然听到一声断喝!
“站住!你们是何方妖怪?”
正在被百里幽玲的突然袭击搞得浑浑噩噩的百里良骝一听猛然警醒,定睛向声音的来源处瞧了过去。!
只见两个高大的野人,站在牛车前面,身几乎啥都没有。
己有脑袋各自粘了一对牛角,挺尖利的那种。
手拿着的是一根木棍,头道:“你听好,别吓死你!我是我太爷拉麦的长重孙拉谷!是不是很震撼?”
百里良骝一听这个名字,也心里有数了。
那个时候人的姓氏,还没有后世那样正规,儿子不见得非要使用老子的姓氏。
但是,一旦儿子使用了老子的姓氏,那是一个非常有力的证明,那个儿子是他老子的种。
由此可见,从拉麦到拉谷,二人同种相传可以确定是毫无疑问。
既然拉麦是个关键角色,他的隔代继承人,也很重要,百里良骝需要慎重对待了。
“既然如此,你意欲如何?怎么样才能让我过去,见你的太爷?”
“当然要让我满意才行!你想想有什么方式让我满意?”
那个拉谷眼睛瞟了一下那辆牛车。
索贿?交买路钱?
百里良骝一看那眼神,一听那口气,心领神会了。
可是,他要立威,当然不能听那个小子的话,满足他的无耻要求。
这个也许是当时那些人的惯例,可是百里良骝却不想惯着他。
“要不让你爷爷、或者你爸爸出来也行,我和他们谈!”
“我老爸、我爷爷也不是什么人相见见的!再说,他们现在都去打仗了,要争夺那个头等大奖,是他们可以见你们,现在也没门!”
这个大概是真的吧?
又听拉谷抱怨道:“本来我去的话,最起码可以争到一颗獠牙!可是太爷说把我留下主持后勤,是对我的锻炼,所以我正在生气,没想到你们来了,岂不是老天对我的补偿?”
百里良骝也不作他想了,看来这小子铁了心要在他们身揩油。
百里良骝估计,用经济手段打发他,有一颗獠牙足够,可是他要搞事情,当然不会给他。
再说,一个重孙子辈的小子,也不配作他的对手。
于是,扬起嗓门喊道:“老麦老城主!我知道你在那里观看,但是你这个重孙子拉谷很不路,我要对他惩罚!因为他太知道尊重远道而来的客人!我给你三秒钟时间,让你考虑,你是不是采取什么补救措施,把我们欢迎进去,有话好说;三秒钟一过,你没有动静,我按我的办法解决了!好现在开始数算时间……一秒钟……两秒钟……三秒钟……时间到!”
“到”字刚出口,百里良骝手一挥,早已急不可耐的牛牛子“哞”的一声叫,冲了过去。
其实,二人的距离也没有多远,因为那个拉谷知道太爷不会管他的事情,趁百里良骝隔空和他太爷对话的时候,他和另外一个人,高举手的树杈,鼻孔朝天,气势汹汹地冲了过来。
二人没少干这种事情,表面说是搜查,实际看到什么好东西,直接没收归了他们自己。
他们没收的东西,范围很广,包括好吃的、好看的、当然还有漂亮的女人。
那时人的概念也很简单,既然你到了我的势力范围,当然你归我所有了。
拣好的东西拿一些,简直是太正常不过。
想得不错,可惜命不大好,正碰牛牛子!
牛牛子如同一辆人形坦克,那个拉谷也算身材高大了,不过显然不是一个等级!
那两个得两根树杈配合得还挺默契,如同两条毒蛇奔牛牛子的眼睛而来!
牛牛子没怎么当回事,二只胳膊一个横呼啦,一手一根抓住,咔嚓一声,全都撅成两段!
然后一个跨步向前,如同老鹰抓小鸡,捏住了两个人的脖子。
捏住脖子以后,两手侧平举,直接给提了回来。
到了百里良骝跟前,往地一拽。
“师父!徒弟这手学得像不像?”
原来这手是学自百里良骝这个不靠谱的师父。
如果不然,牛牛子可不会捉活的。
他抓住人的脖子,如同那两根树棍一样,直接撅断。
百里良骝扫了一眼两个俘虏,这么一会儿功夫,二人的脸都紫了。
当然他们的脸原来较黑。
变紫,是牛牛子掐脖子的位置不对,让他们窒息了。
这得亏是路近,远一点儿非憋死不可。
百里良骝评价道:“还行吧,可以算你及格,因为你抓到了俘虏,而且还没死;不过你这种抓法,时间再长一点儿,他们必死无疑!所以呢,以后再来执行这样的任务,手要往挪动个三五寸,抓住他们的颚骨,或者颅骨,都可以!颅骨最结实,一般碎不了;颚骨差点儿,不够碎了也没有关系,你们今天那个位置,稍微劲头儿大点儿,把气管捏碎了,不死也得死。”
牛牛子憨憨地说:“知道了!还是老爸您经验丰富,说话像一只老鸟!”
百里良骝又是气得一哆嗦,这都是什么屁话!
看了一样慕容嚣张,那小子正在那里低着头贼忒忒地笑,知道都是他向牛牛子灌输的。
别看慕容嚣张一个傻大个,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可没少学,因为他那个时候是孩子王,调皮捣蛋的东西特多。
他老家可以京华郊区,盛产各种流言蜚语口头禅的地方。
那个拉谷和他的同伴,大约努力了三分钟,才把呼吸调整好,这个时候也不敢撒泼了,依然躺在地,大气都不敢出,唯恐那个又楞又猛再给他来一个掐脖杀,那可没有刚才的好运,直接憋死了。
他们不敢动,也不敢呲牙说话,可把那个看热闹的拉麦给吓坏了!
他刚才打得是稳坐钓鱼台渔翁得利的主意,一看自己预备当城主的重孙子给人捉了去,死活不知,那个钓鱼台再也坐不稳了。
他也是几百年风浪什么都见过,这个时候难免着急,把自己吃奶的劲头都使了出来,高呼一声:“尊贵的客人,手下留情啊!有话好说!”
随着响彻全场的喊叫,看到一个老头,如同一只老山羊,从一个低矮的帐棚里钻了出来,然后一个百米冲刺,向百里良骝跑过来。
那速度,博尔特看了,都自叹莫如。
绝对是老而弥坚的典范。
百里良骝现在主动权在手,不管他急不急,不动声色。
直等到老头儿跑到近处,才皮笑肉不笑地问:“你是拉麦?”
一边问,一边拼命忍笑。
原来人到近处,自然看得清楚,心道,怪不得远看像只山羊!
原来老头儿是赶时髦随风一族,弄了两只硕大的山羊犄角黏在了头顶。
非但弄了羊角装样子,而且满脑袋都是羊毛!
估计老头担任城主需要多动脑筋,把满脑袋头发都着急掉光了。
为了保持自己风度翩翩的样子,所以老人家创造性地把羊毛不知道用什么方式,整个移植到自己的头。
唯一在远处没有看到,到了跟前在看清楚的,是老拉麦在羊头周围,还带了一圈獠牙。
这个可能是他作为正主特有的标志了。
一般人都是戴在脖子。
那个拉麦一看对方认识自己,不禁大喜。
俗话说,熟人好办事嘛!
连声说:“对对对!我是拉麦我是拉麦,让您见笑了!”
百里良骝依旧冷声道:“拉麦,我问你,你干什么来了?”
拉麦一口气没喘来,我干嘛来了,你这不是明知故问吗?当然是为了我的儿子!
可是,这能之直接说吗?当然不能!那多丢人啊!
支吾了一下,忽然灵机一动:“我是来和你说通商的!你刚才不是说过,你们过来和我谈相关事宜吗?”
百里良骝才不给他台阶下:“可是,刚才你们不理我,似乎对此事非常不感兴趣!”
不愧是老奸巨猾,拉麦眼珠一转,赶紧道歉:“都怪我们!我老的糊涂,拉谷他小的愚蠢,绕过我们吧!”
百里良骝心大喜,嘴里却犹犹豫豫,拖延了半天,才说:“既然如此,那去你的帐棚,详细说说。”
拉麦大喜,大声说:“老夫不胜欢喜!几位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