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八章 千凤的条件
寒假进入倒计时,马上要到大四最后一个学期了,大家都忙着找实习工作,自然以林汐的雄心壮志她在学业上更上一层楼,她可不满足紧紧四年的学习成就。
今天林汐在图书馆自习,因为这段时间太忙,耽误了很多学习计划的进程,所以林汐打算利用寒假的时间补过来。
这段时间,神女玄会也没来找麻烦,可林汐不敢大意,生怕千凤她们来一个突然袭击,所以神经还是紧绷着的。
就在林汐奋力做笔记的时候,一个熟悉的人坐在了她的对面,让她惊讶不已。
“你说时代进步的有多快,居然有那么多科技,有那么多新鲜事物,有那么多知识,我们错过太多太多了,我们应该抓紧时间学习,难道不是吗?”千凤一边看书,一边自言自语,搞得林汐很莫名:“大姐,这里人多,打起来不方便。”
对此,千凤不以为然:“你以为我傻啊,真的要对付你话,我当然会挑晚上,会挑没人的地方。”
林汐更加疑惑了:“那你今天来是做什么的,难不成真的变成好学份子。”
千凤一副当然的表情:“你难道不了解我吗,我是一项喜欢与时俱进的,而且我沉睡了那么长时间,错过了多少好到东西,我要赶紧恶补回来,至于和你那点恩怨,我暂时没这个心思,但早晚还是要解决的。”
“谢谢大姐你暂且放我一马,你干脆彻底放过我好吗,我现在就想好好读书,工作挣钱,结婚生子什么的。”林汐一副求饶的表情,而千凤一副不打算就这么便宜林汐的样子,笑了笑:“哎呀呀,你说你,转世之后,就这点雄心壮志了,是不是有了父母,有了男友,周围充满了温馨和爱,让你变的软弱了。”
听了这话,林汐差点翻了一个白眼:“大姐,要不你也转世一次,出生在一个友爱的家庭中,说不定你就能体会了,然后你就会发现世界这么美好,我们这点恩怨不算什么的。”
只见千凤点点头:“好主意,但花的时间太长,我没这个功夫等。”
“那大姐你到底想怎么样,上次你算计我,我也不计较了,大家各退一步吧。”林汐双手合十,一副求饶的表情。
千凤有点想笑:“既然你这么满意你现在的生活,满意你的父母,满意你的男友,那我就来看看他们是否值得让你甘愿成为一个普通人。”
“什么意思啊?”林汐感觉有点不太妙啊。
千凤继续说下去:“你父母就不说了,肯定会为你付出所有,但是那个顾凡呢?”
对此,林汐立刻说了:“顾凡也愿意为我做很多事情,外域那一次,玉雪云山那一次,都是很好的证明。”
“那好,我现在可以告诉你,我们的恩怨可以一笔勾销,神女玄会不再追究你的背弃,但有一个条件,那就是顾凡要将那幢老房子卖给宁琪。”千凤提出这样一个条件,让林汐眉头紧皱,这可是qiáng人所难啊。
林汐为难了:“大姐,如果这房子是顾凡的,他肯定会乐意这么做的,但问题是这房子是他父母的。”
千凤不以为然:“这老房子早晚会传给顾凡的不是吗?”
“可是,那也至少要等三十年吧,只要你愿意等就好了。”林汐回答之后,心里疑惑啊,为什么千凤要打顾凡老房子的主意。
“这是顾凡的事情,让他想办法尽快从父母那边拿到这幢老房子的产权,然后换你彻底自由。”千凤语气很qiáng硬,一副没有商量的余地。
林汐有点气恼了:“大姐你这要求过分了,想别说顾凡能不能立刻拿到老房子的产权,他一拿到就送给宁琪,这让他如何跟父母交代,他父母怎么看顾凡和我,让我怎么嫁人。”
“我说了,这是顾凡的事情,我不管他怎么做,我反正就要拿老房子。”千凤很坚持,根本不理会林汐气结的样子。
林汐好好冷静了下来,开始苦口婆心了:“大姐,你换一个条件吧,你知道这老房子对顾凡的意义吗,几代人的努力才传下来的,你让顾凡就这么把老房子拱手让出来,让他如何面对长辈。”
千凤点头:“就因为这老房子对顾凡的意义很重要,如果他拿着老房子来换你的自由,更加能证明他对你的重视。”
“不用了,我说过了,在外域的时候,顾凡已经证明过了,我不需要他三番两次来证明。”林汐的态度也坚决了,用qiáng硬的口气来回答:“大姐,我现在明确告诉你一句,我很爱顾凡,就因为爱他,我不会让他为我牺牲到这种程度,想打顾凡老房子的主意,大姐你还是死了这条心吧,如果你想找我麻烦,我乐意奉陪到底,而顾凡也会陪着我一起面对你们。”说完这句,林汐就气呼呼收拾东西,走了。
看着林汐离开的背影,千凤淡淡一笑,然后拨打了宁琪的手机:“喂,宁琪,我这边的路走不通,你想办法换一条吧。”
宁琪回答:“我知道了大姐,既然林汐不愿意让顾凡为了她的放弃老房子,那么我们就主动去找顾凡,说明利害关系,如果顾凡真的为林汐着想,那么说不定顾凡真的会为了林汐放弃老房子的。”
千凤表示还是有点担心:“你要小心行事,林汐这边已经走不通了,如果顾凡那边也走不通的话,只怕我们没有更多选择,虽然我们不想qiáng抢的,但没办法,不是吗?”
听到qiáng抢四个字,宁琪就打了一个冷颤,总感觉没办法说服顾凡,那么按照千凤意思,后面必然会发生武力冲突,那不是什么好事情啊。
“好了,接下来看你的了,别让我失望。”说完这句,千凤就果断了通话。
结束了通话,宁琪在思考,要做最坏的打算,想必顾凡不会轻易答应的,那么其它方案呢,人在什么情况下,会不得以买掉手上的房子呢,是急需用钱,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