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六章 借剑 下
在荒原魔宗山门里……莲生不止污了她的血肉……更污了她的心境,让她本来清明无双的道心因为旧年某事而蒙上了尘埃,又因为她知命境本就不稳的缘故,一朝强行堕境,竟是再也看不到恢复的可能。
如果是一般的修行者,遇着这等挫折,想必会就此绝望放弃。
但她不是一般的修行者,她是视道如痴的道痴。
她很清楚所有挫折都是昊天的考验,只要自己道心足够坚定强大,便能把所有这一切变成漫漫修行道畔最美丽的风景。
在荒原上,她见过千年之前那位光明神座布下的块垒阵,她见过轲先生斩开天地的浩然剑,这些风景都在沉默等着她观赏,然后吸收。但西陵神殿里别的人不知道。
裁决大神官不知道。
想逼她成亲的神卫统领罗喜敌不知道。不知道的结果便是,如今的西陵神殿,不止给予她冷漠嘲讽鄙夷羞辱,甚至要把她现在最需要的时间都要剥夺。
叶红鱼需要时间,需要时间来看透那些风景,来看破蒙在眼涛的纸。
所以她可以平静无视那些神情复杂的眼光,那些字字诛心的议论,她可以显得怯懦,甚至卑贱,她可以跪在神座之前,恭谨地仿佛无希望的废物。
然而现在她所面临的局面,却忽然变得艰难起来。
虽然神卫统领罗克敌是神殿难得的高手,是掌教最信任的下属但叶红鱼根本不会考虑嫁给他。
不是因为他的年龄,不是因为他的相貌,甚至不是因为她对他没有感情,因为为了修道,她可以没有任何感情。
而是因为……他要她嫁给他。
他要她嫁给他,不是他求她嫁给他,不是他请她嫁给他。
这是她无法接受的羞辱。
叶红鱼沉默坐在石床上,双手紧紧攥着青色的道袍指节有些尖白。
“难道真的要回观里?”
“陈皮皮你这个死胖子你这个**,你这个白痴小时候我就是吓了你两句,你为什么就要逃跑?你为什么现在还不回观里?”
“你不回观,哥哥就不会原谅我,那我怎么回多?”
不知道是因为想起陈皮皮那个可恶的家伙,还是因为自己兄长叶红鱼这些日子里面对着无尽羞辱依然可以平静自持,此时却再也无法控制住自己的情绪,默默低头,眉眼间尽是委屈难过和怯弱。
这时候的她不再是道痴也不是失败者,只是一个很普通的少女。
普通少女被人逼婚时,自然是容易愤怒的,所以叶红鱼这时候变得非常愤怒她目光寒冷看着石屋紧闭的门,心想自己应该把陈八尺杀死,把罗克敌杀死,把所有敢用那等目光看自己的人全部杀死。
然而眼眸里的愤怒,渐渐化作惘然和自嘲因为现在她的没有了时间,她不能回观,那么她似乎只能这般愤怒而无助地坐在石床畔。
便在这时有人来到了石屋外。
“大人,有您的一封信。”
石屋外那人没有称呼她为司座没有刻意恭敬,但这样简单的一句话,却表明了足够的尊敬,这是只有她才能感受到的尊敬。
叶红鱼微微挑眉,神情微异。
在神殿里,她已经很久没有被人如此尊敬过。
石屋门打开,她认得那人是裁决司一名很普通的执事。
那名执事恭敬地双手递过一封信,然后什么话也没有说,转身离开了石屋。
石屋门重新关闭,幽暗复生。
叶红鱼走回石床畔坐下,静静看着手中的那封信,很长时间都没有说话。op
信封是普通牛皮纸,没有任何特殊的地方,封皮上没有字迹。她曾经是裁决司的大司座,虽然不怎么具体管理司中事务,但一样有双能识世间一切细节,然后从中发现线索的慧。
看似普通的牛皮纸,纸絮约二指,乃是开州纸坊最常见的工艺。
那么这封信来自南晋。
叶红鱼确认自己在南晋不认识什么人,所以她不知道写信的人是谁。
她揭开信封,抽出里面的信笺,缓缓展开。信多是微黄的草纸。
草纸上画着一个图案。
画图之人明显不擅丹青,线条歪扭颤求,难看到了极点,也拙劣到了极点,根本无法看明白他画的是什么东西。
叶红鱼看着微黄信笺上那个狭长中空的图案,捏着信笺两角的手指微微颤拖起来,沉默了很长时间都没有说话。
她看明白了信笺匕画的是什么。
那是一把剑。
剑圣悄白的剑。
越国在南晋之南,大河之东,临着相对安静的南海,所以淡港要比宋国那边显得繁华热闹很多。
一名身着布衫的青年,从一艘汪船上走了出来,对着朝阳伸了个懒腰,然后眯了眯眼睛,示意下属去完成随后间事宜。
这名青年的容颜异常俊美,颊畔那道凄厉的伤疯,也没能让这张脸显露出狰狞的意味,反而让他平添了几分沉着。
他眯眼看着红融初升的朝阳,感受着微湿海风拍打在脸颊上,忽然生出前所未有的满足,低声说道:“就这般过完一生,似乎也不错。
青年的下属们与鱼商和盐商激烈地争论着价钱,但这些事情似乎与他无关,他只是沉默看着那轮朝拖
淡港的人们,只知道这位青年是名来自北方悄大商人,做的是脏鱼生意,根本没有人知道,在贩卖腔鱼之涛,这名青年曾经拥有过怎样光彩夺目的人生,在世间拥有怎样的盛名。
青年人曾经是燕国的皇子,是西陵神殿最风光的年轻强者,是曾经在知命门槛上和过几枝桃花的煌煌美神子。
然而如今,他是一名贩鱼的商人。就算他被宁缺一箭射穿胸腹,废了一身境界修为,就算他自甘堕落,在破庙里与乞丐争食,但他毕竟曾经是隆庆皇子。
没有修为境界,还有拳头,拳头如果无法抵抗世间的风雨,他还有智慧,最关键的是,既然他没有死,那么他便想活的好一些。
潦倒不堪的他,用半个月的时间,统一了燕国成京城内城外的丐帮,成了帮主。然后他带走了帮里的一部分财富和一些忠诚跟着他的下属,去往宋国,开了一家酒铺,只用了很短的时间,打垮了街上所有的同行。
再然后他把那些酒铺茶楼食居,半卖半送给宋国某个官员,拿看到手的一千两银子开始做贩卖生意。
从越国收购腔鱼,再贩卖到南晋或是燕国,生意很好。
隆庆有时候也不免生出一些唏嘘,自己似乎做什么都能做的很好。
只用了这么短的时间,他便成为了一名大商人,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然而看着竹筐里的那些胜好的咸鱼,他又不禁在想,就算自己成为世间最有钱的大商人,但和筐里的这些咸鱼,又有什么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