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22 章
归家的人,好好过余生。
他越开越快,如箭一般射穿夜sè,冲向前方。
——
“人呢?”慕绾绾气喘吁吁地跑回来了,往房间里张望半天,大声问道。
“我说了走了。”尚筱雅掀了掀眼皮子,冲她咧嘴。
“你干吗骂他?”慕绾绾拧住她的嘴,气恼地说道:“不许骂他!”
尚筱雅无奈地看着她,长长地叹气,“这辈子,你真的准备就跟着他提心吊胆了吗?你看看孔侑啊,你不害怕吗?”
慕绾绾摇头,“不怕。”
“好吧,哎……”尚筱雅抱住她,小声说:“反正我替你骂完了,以后你们好好的。”
“筱雅,我去找他。”慕绾绾抿嘴笑笑,掉头又跑。
“大半夜你去哪儿找啊?”尚筱雅问道。
“酒店啊,他爸爸妈妈住的酒店,他没回去,应该去那里的。”慕绾绾扭头看看她,像一只小鹿,欢快地扑向爱人所在的方向。
为爱而奔跑,慕绾绾已经跑了很久很久了。
她希望,这一回她能跑得顺利一点,能顺利地跑到他的身边,牵住他的手。
——
酒店里。
宫思雪和宫峻正在焦灼地等待着。秦歆儿和秦司煜坐在墙边,秦司煜一脸兴奋,秦歆儿满脸的复杂。
容湛回来这么些日子了,居然一直没有见他们。他们不知道这是为什么,是为了慕绾绾,还是为了任务需要,或者是……他忘了他们?
“他是我生的儿子呀,怎么就不理我呢?”宫思雪擦着眼睛,绝望地看向容峻。
“就凭你干的那些破事。”容峻没好气地瞪了她一眼。
“我是为他好。”宫思雪扁扁嘴又哭了。
“他回来了。”守在外面的人冲进来,大声说道。
夫妻二人跳了起来,大步往外走去。
容湛正大步走进大门,走向等在大厅里的孔侑遗孀一行人。
这个女人才刚刚二十五岁,给孔侑生了一对双胞胎,哭得眼睛都看不清人,必须有人扶着才能站稳。岳父岳母陪着来的,一人抱着一个nǎi娃娃,都是满脸的老泪纵横。
“对不起,没能让他回来。”容湛走过去,双腿一并,神情肃穆地给一家人敬了个礼。
“你是小侑的偶像,他常说你……”孔侑太太哇地一声哭出声来。
“对不起,你和孩子以后的生活我全权负责。”容湛扶住她,眼眶泛红。
“可是,我只想要小侑回来。”孔侑太太趴在他的肩上,哭声更大。
一群人围着二人直抹眼泪。
慕绾绾赶到的时候被拦到了门外,看到里面的情形,也不好进去了。
怎么能在别人最悲伤的时候说她的风花雪月呢?
“容湛!”宫思雪匆匆跑过来,一把推开了慕绾绾,冲向大门。
慕绾绾扭头,和秦歆儿四目相对,那种堵心的感觉又冲上来了。
真是到哪里都能见到这些讨厌的人!
“慕绾绾……”秦歆儿看了她一会儿,突然笑了。
慕绾绾没出声,掉头就走。
算了,天亮了再去找他吧。这时候心情全没了。
她疾步穿过走廊,上电梯,到停车场。在车里怔怔地坐着。
现实总是不如电影画面那样好看,她没能扑过去抱住他大叫一声四哥。他也没像电影里演的那样,大步跑出来抱住她……
这就是生活的无奈吧?
特别折磨人,你又不得不承受。
第170章 叔叔不会再放开姐姐
在车里昏昏沉沉地坐到天亮时分,夏洁的电话打进来了。她之前就接下了一份工作,去艾滋病村看望失去父母的孩子,开导他们。
夏洁和尚筱雅是极力反对她的,但慕绾绾潜意识里一直想要对这个社会做点有意义的事,于是义无返顾地接下来了。
夏洁胆子小,不愿意一起去。慕绾绾独自上路,到了那边再和义工社团会合。
至于容湛,他这里也挺忙的。
慕绾绾从包里拿出翟天禹给她的照片看了一眼,发动车就走。
每天这么忙,留给风花雪月的时间都少了。和她同龄的姑娘们,很少有忙成她这样的吧?
还有,她一直想去看望吴教授的,居然还没能找到时间。
从那里回来之后,她就直接跑一趟桐城好了。
和义工们会合已经是大中午了,他们带了面包和快餐,就在车上解决。进山之后,山路蜿蜒崎岖,大家弃车步行。
慕绾绾有时候挺想不通的,山里那么苦,为什么大家不搬出来生活呢?
尚筱雅总拿她的这个问题笑话她,搬出来就能好好活了?外面多得是洪水猛兽,吃人不吐骨头的人渣,还不如在山里啃啃红薯呢。
慕绾绾觉得尚筱雅说得也对,这个社会弱rouqiáng食,太过残酷。
“慕医生,累了吧?”队长跑过来,递给她一瓶绿茶。
“谢谢,还好,我好几年前就这样走过山路了。”慕绾绾笑着拧开了瓶盖,喝了一大口。
那年去周乐的老家扛洪,那一幕一幕,还在眼里清晰地倒带呢。
那时候的容湛,真帅气啊!举手投足都迷得她神魂颠倒的。
叮……
她的手机响了。
慕绾绾看着这个熟悉的号码,有些发怔。是他打过来的!
“去哪里了?见见我吧。”容湛低沉的嗓音传了过来。
“哦,有点事,工作呢。”慕绾绾挠了挠下巴,让自己冷静一点。
若是以前,她肯定直接大声嚷了起来,四哥你快来啊,四哥你还爱我吗?
但时光真的能改变一个人,她也变得不那么直接了,想的爱的恋的恨的都在心里装着,不忍揭开上面蒙的轻纱,就怕触动了最脆弱的那根弦。
看上去越来越坚qiáng,实际上已经承担了越来越重的爱恨纠缠。
手机里传来他低沉的声音,过了十多秒,挂断了。
怎么啊?他怎么也这样了!
慕绾绾很懊恼,把手机往包里一塞,埋头往前追赶。
哎,以前的容湛,现在的容湛,都是一个德行,反正就是高傲,等着她自己扑过去。
她呢,又是个软骨头,她能想像到返程之后自己像小狗儿一样凑向他的样子。有些事,有些人,都是天注定的。
注定,一物降一物。
容湛是降住了慕绾绾啊,要让她拿这一生来偿还。
山路不太好走,这一行人走了足足三个多小时才到了村子外面。
慕绾绾的脚都打血泡了,全怪该死的风花雪月,让她没来得及准备,没换衣,也没有换鞋。她这双鞋有点跟,鞋底还有点硬,是用来撑场面装样子,不是用来走路的。
这些人是当年卖血之后染上的病,能走的人都走了,剩下的人只能枯待死亡的降临。幸免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