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4 章
。”
他从过道不急不慢的朝着女孩子的方向走去,最终停在女孩子的身侧。
她意识到自己的目光过于灼热,慌忙的别过脸, 睫毛扑闪了两下,又忍不住用余光偷偷的瞄着他。
这么害羞的吗?
解痕沙把手伸进桌柜里拉出自己的书包跨在肩膀上,转过身时抱着足球的那只手臂刚好轻轻擦过她的肩膀,毫不意外的发现她颤抖了一下。
这个恶趣味让他颇为愉快,于是心满意足的离开了。
第二次看见她是在窗外。
当时解痕沙和同桌正在奋战高考,十几张卷子写到手指酸麻两眼昏花,同桌摘下瓶底厚的眼镜,敲了敲桌子示意他往窗外看:“这么可爱的学妹要多看两眼世界才会变亮,别老埋着头刷题,会注孤生的!”
“哦。”解痕沙转了几圈的手中的钢笔,随意的抬头看了一眼。
女孩子从他的窗边走过,高马尾白衬衫蓝牛仔,手中握着一瓶酸nǎi,毫无修饰的粉chún浅笑起来有点甜。
解痕沙突然觉得心里有些不爽,一把将同桌的头按在桌面上,嗤道:“刷题吧你,都快高考了,连个化学方程式都背不熟的你有资格想这些事?”
同桌揉了揉额头,眼睛赤/裸裸的盯着他,神神秘秘的说:“哎,解大佬,你就没想过找个女朋友谈场青春萌动的初恋吗?我可是见过不少女生给你递过情书的,你也快十八了吧,不算早恋的!”
同桌说到这里愤愤不平的叹了一声:“隔壁班的那个小混混,就是那个‘咱学校乱不乱,他说了算’,整天没事干就喜欢拎着一个二锅头酒瓶带着一帮小弟上街打架,睡了不知道多少个女人,吻了不知多少位少女,还有一群女人前仆后继的夸他这样好帅愿意给他睡的富二代,你知道不?”
解痕沙在空白的稿纸上画了一条抛物线,声音懒洋洋的说:“人的大脑是一个容量有限的存储空间,我是不会让那些既无聊又没用的垃圾信息住进来的,懂?”
同桌被他咽了一下,撇了撇嘴:“那个富二代最近看上了他们班的一朵小白花,准备为小白花浪子回头,很多人都说富二代又痴情又浪又撩又sāo,纷纷支持他跟小白花在一起,但是……”他突然揽住解痕沙的肩膀,在他耳边说:“那朵小白花好像给你递过情书,还记得不?”
“垃圾信息。”解痕沙放下笔,连余光都懒得抛给他,起身下楼找人踢球去了。
同桌看着他的背影,嚷嚷了两句:“那朵小白花最后小混混在一起了,爱得死去活来的!”
“垃圾!”后桌的女同学将一本书丢到解痕沙同桌头上:“就隔壁的那个小混混舌头都不知道沾了多少个女人的唾液,也不知道摧残多少位少女的身体了,居然还有人洗白那种来者不拒的渣男,说什么他又痴情又会撩sāo,说什么那些被睡的少女都是自愿活该的你们碰见他这样帅的的人也会爱上他,呕,快吐了。”
“对啊,我jī皮疙瘩都起来了,都是女生却把女生说得不堪,咱们班好不容易有个学习成绩好又自律纯洁的帅哥,你就不用老在他耳边说那些负面八卦教坏他了!”
“哎,我怎么就教坏他了……”
解痕沙连白眼都懒得翻了,远远的把那些无聊得没什么营养的话抛在脑后,抱着足球加入了场中的踢球队伍。
几番厮杀后,他瘫坐在青绿sè的草坪上,没什么形象的抹了几把额上的汗水,有一搭没一搭的和球友聊天。
女孩刚好在上体育课,穿着一身比较挫的校服,跟在班级队伍后头,握着小拳头,面红耳赤呼哧呼哧绕着cào场跑圈,随着时间的推移,她开始体力不支,跑得越来越慢,温吞得像某种动物。
哦,对了,是树懒。
他揣了根草叼在嘴里,莫名的笑出了一排整齐的白牙。
等她无意间转过头看时,他已经恢复了面无表情的死人脸。
艺术节的前一天,他跟往常一样在球场踢球,不小心把足球踢到展廊边,跑去捡球时刚好发现她踮在椅子上往墙边挂作品。
他抬头观察了一遍那副画。
是用铅笔画出来的素描图,临摹的是达芬奇的油画《蒙娜丽莎》,笔锋很细腻,手法很老道,那一抹细微的笑也勾画得刚刚好。
解痕沙忍不住多看了一眼作者的信息,“何青诏”这个名字就这样落进了他的眸中,他还在恍惚间,女孩子大概没料到下面会有人,拍了拍手跳下来,直接撞进了他怀里。
他揽住她的细腰,虚扶着帮她稳住身形,女孩子看见他有些的说了句“对不起”。
他没有回答,望着那副画问:“用素描的手法画《蒙娜丽莎》?”
女孩子点点头默认了。
他得到有用的信息,知道了她的名字,干净利落的转身走了,只留了一个帅气的背影给她。
最后一次见到女孩是在学校,那时他已经毕业,高考成绩也出来了,他回学校处理一些琐事。
当时是伴晚,大部分的学生都回了家,路上只有很少的行人,橘黄sè的晚霞映在远空,暖光投在她的身上,那清俊的脸部lún廓逐渐变得柔和下来。
她微俯着身,很认真的点着手指,在高考风云榜上一个一个的找名字。
是有什么很重要的人今年高考吗?
他站在她身侧不远处看着她急切又专注的样子想。
突然,她的指尖点到他的名字,猛的停下来,嘴里喃喃自语的轻声念道“解痕沙燕城大学”,然后抱着书包很傻bī的笑了。
是那种高兴到极致发自内心的真诚笑意,嘴角的弧度往上勾起,两片chún瓣微张,露出洁白的贝齿,眼睛里闪着星星点点的光,像落入了繁星,弯成可爱的月牙形状。
他怔了一下,xiōng腔里那颗火热的心脏扑通扑通的乱蹦哒,他知道这个频率代表着什么,他喜欢这个叫“何青诏”的女孩子,很幸运的是这个女孩子刚好也喜欢他。
他笔直的站在原地,没有上前,也没有叫出她的名字,等她回过神来转身时,他已经毫不犹豫的走远了。
那个女孩子今年十七岁,是个高考备考生,她的路还很长,而他是个毕业生,录取通知书被自己撕了,家里欠了几千万的外债,之后的路势必艰难又坎坷,他没有理由祸害这么好的一个女孩子,让她和自己谈一个一年也见不了几面的远距离恋爱,让她跟着自己担心受怕。
他们彼此喜欢对方,这样不掺任何杂质的感情叫做“初恋”,可是这个的年纪,这种“喜欢”还没qiáng烈到非对方不可的程度。
既不成熟又没有结果的爱,不如不开口,倘若真的有一天忍不住开口了,那一定是到了非这个人不可的地步。
接下来的几年,他一直在娱乐圈摸爬滚打,有储存容量的大脑空间被各种各样的信息挤入,刚开始他只是忘记了她名字,紧接着又忘记了她的模样,最后甚至怀疑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