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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卷第三十四章 奇怪的乞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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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所有人,都会见钱眼开,比如坎那贝拉城的混血精灵们。

罗生也是第一次尝到了,竟然有钱也办不到的事情,区区钱财,根本留不住这些向往自由的中介所销售员,就算罗生提出一个钟头就能定下来,店长也只是微笑着摇头,“明日请早!”

魔剑几人不得不在旅店中,住了将近半个月时间,才搬进了满意的院子。

罗生买下的这座院子,位于城南的交通路口附近,向北走两个街口就是城主府,是坎那贝拉城的中心区域,价格不菲,但对于财大气粗的罗生,就不值得一提了。

院子呈四方形,十间大大小小的房子,围起中间庭院,庭院中央两颗老桦树直冲而上,树冠遮了半个庭院,极为阴凉。

树下的圆形花池里,种了几种不知名的花卉,正是夏一月,粉红白三色花朵,开得正艳。

罗生作为院子的主人,自然是选了两间主屋中的一间,另外一间,则被乌莲强将灵灵拉着,住了进去。

罗生、灵灵两人打算结婚,主屋自然要让给他俩。

乌莲、叶涯肯定不会去守院门,也绝对不会去做饭,自然是离厨房越远越好,苗小刀没得选择,只能选了院门旁的小房间,肩负起了门房的责任。

五人安顿下来,不用每天眼睛一睁开,就想着什么任务,也没有人,再迫着他们,去打开什么时空之门,生活突然变得肆意起来。

阳光没洒满整个庭院,只要庭院中哪怕一边,还有阴影,乌莲都绝对不会迈出房门。

罗生也差不多,日上三竿才会懒洋洋地起床,扫扫院子,修剪修剪院中的花草,至于灵灵,强行被乌莲拉进主屋,她没有坚定拒绝,而是半推半就后,做饭这件事,就再也没有人肯接手了,每天不得不起个大早,去集市上买菜回来,伺候这群不愿意动手的懒猪。

叶涯没改掉早课的习惯,每天清晨,雷打不动地坐在桦树下,进行一天的早课。

魔法公会的狄西雅达美会长曾对叶涯说过,没有成为魔导师之前,千万别尝试融合法术,现在,叶涯已经算得上准顶尖魔导师了,自然也开始了平衡法师最重要的修习,融合法术。

风地水火四系,水火两系根本不用想,最为对立的两系魔法精灵,一旦碰面,即便有着高阶精灵在场,加上叶涯频频约束,能不打起来,就算是最好的结果,根本没有联手的可能。

四系中,从学徒到见习,直到现在,叶涯使用最多,最为擅长的是风系法术,加之有神水大陆之旅,对于水系的理解,远超其他三系,叶涯最先尝试的,便是风水两系法术的融合。

这两系没有直接的克制关系,可双方,也是完全是不理睬对方,也不怕对方,叶涯花了很多心思,才让风系魔法精灵,能够逐渐跟随水系魔法精灵,完成一些简单的运动。

和叶涯同样的,还有苗小刀,每天同样起个大早,舞两趟剑法。

用他的话来说,以前天天为小命着想,不得不练习武艺保命。现在不用为性命担忧了,可练习武艺锤炼技能,已成了本能,哪里能像那两头猪一样,睡到天昏地暗。

苗小刀舞着星魔长剑活动,星魔长剑的光华,已经暗淡了许多。

这把添加了冒险之星的武器,已经制造出来近两年时间了,长剑中还蕴含的冒险之星能量,已不足两年前刚制造出来时的两成,随着日子的增长,还会越来越稀薄,直到所有能量耗尽,长剑也会因为少了这力量,走向崩毁。

苗小刀估计,星魔长剑再对上如同佛利波罗或是阿卡斯这个级别的敌人,

只能靠重量去击伤他们,而不能直接切开他们血肉了。

“哎……”苗小刀小声叹息一声,收回了星魔长剑。平静生活,极为无趣,不是他所追求的生活。

“水风两系融合了?两种气团已经不分彼此了!”苗小刀站在花池边,问已经做完早课的叶涯。

叶涯摇摇头,道:“只是简单的运动而已,融合还没有头绪……”叶涯站了起来,走出花池,“灵弓回来没,吃完饭,去图书馆看看,有没有资料可以参考。”

“应该快了,我先去烧火。”苗小刀向厨房走去。

叶涯走向大门,打开了院门,站在门口伸懒腰,左右看看灵灵有没有回来,却看到院门旁的台阶上,卧躺着一位瘦弱的中年男人。

中年男人穿着一件天蓝色长袍,棕褐色的长裤,脚上蹬着一双做工考究的牛皮靴,明明是上好的料子,却弄得脏兮兮的,如同一个乞丐一般。

夏季已过,初秋的清晨着实很凉,他身下只垫着一张褐黄色的薄纸板,一只胳膊枕在头下,另一手捂住大腿外侧,蜷缩在台阶上,身体无意识地瑟瑟发抖。

不对,不是像一个乞丐,分明就是!

在他脚边靠着院墙,放着一个纯银大碗,里面有一些铜币、银币,这不,就是一个乞丐么!

这可奇了!

明明是一个乞丐,穿着上好料子做的衣衫,还有一个纯银打造的海碗,若说衣衫是别人施舍,还有些可能,可那银碗呢,样式大气,花纹细腻,看其大小、厚度,起码也有两斤重,怎么也值个两三千金币吧,这种东西,怎么可能是一个乞丐能拥有的。

正在叶涯仔细打量睡着的乞丐时,灵灵买菜回来了,见叶涯站在门口,叫道:“叶法,看什么呢?”

灵灵的喊声,不仅将叶涯喊回了头,把乞丐也喊醒了。

乞丐睁开朦胧双眼,就见一个男人站在院门口,哆哆嗦嗦地爬起来,拿着纸板、银碗,沿着路边,向城主府那边去了,见到有行人,伸出手中的银碗,嘴里喊着:“行行好,行行好,可怜可怜、可怜可怜……”

灵灵见叶涯的目光追随着乞丐,便道:“这人在这附近有半年了,听说以前是个贵族,被海盗打劫了,抢光了他所有货物……”

两人进了厨房,苗小刀把火生好不久,锅盖缝隙中,刚刚冒起热气,见两人说话,便问道:“说什么呢?”

灵灵一边将买的菜放下,一边道:“一个贵族乞丐。”

“乞丐就乞丐,还贵族?”

“这说来话长,叶法,帮我把萝卜清理一下吧……”灵灵熟练地打开米缸,舀了半碗米到水盆中清洗,接着道:“本来是个贵族,被海盗把货物劫走了,人又没钱回艾尔巴尼亚去,困在坎那贝拉,就在城里乞讨,听说他在召集好手,想夺回自己的货物呢……”

“我看他那碗,应该值不少钱吧,卖个船费不是绰绰有余……”叶涯不解。

灵灵将米倒进锅中,“那谁知道呢……兴许是别人的传家宝呢,舍不得卖。”

“哼,这些贵族,一个二个把钱看得比命还重!”苗小刀扔了一根木柴到火灶中。

“现在海盗也是猖獗,什么船都敢打劫……”叶涯摇摇头。

在坎那贝拉城呆了几个月,也慢慢了解了苏国,苏国的军事力量,除了守卫阿凯鲁法的山海军和守卫阿凯鲁法王宫的云林军,其他的,都不值一提,而这两支军队,山海军人数略多,可也不足三万人,而云林军更是奉行精英策略,整个军团只有六支大队,不足万人。

其他的地方

军队,不能说全无战斗力,只是装备,嗯,齐整而已……

据叶涯了解,艾尔巴尼亚王国的军队情况,也和苏国差不多,拱卫王都绰绰有余,至于核心区之外的广袤区域,无边的海洋,实在是力有不逮,是实实在在的军事弱国。

海盗也只敢在这种军事弱国活动,若是在军事强国法尔尼亚,别说打劫一个贵族,就是打劫一艘普通货船,怕是也会引来一支正规舰队。

吃过早饭,叶涯径直往图书馆去了,苗小刀则有些没意思,乌莲还没起床,罗生、灵灵腻腻歪歪的,丝毫不顾忌他这个单身汉,眼不见心不烦,出门溜达去了。

想起早饭时灵灵说的乞丐,便往城主府去,走了不远,果然见到一个乞丐,拿了个银碗在乞讨,身前还挂了一块牌子,上面密密麻麻写着不少字。

苗小刀饶有兴致,在街边的茶水店买了一壶茶水,坐在临街的桌子上,将牌子上的字,看了个仔细。

我是艾尔巴贵族米利善德,为了生意,带着货物来坎那贝拉,可半路被海贼截住,抢走了所有货物。虽然保住了性命,但已经身无分文,请好心人可怜可怜我吧!

阿尔杰斯神不会抛弃我这样的善人,总有一天,会派来正义的勇者,用正义的铁锤将那些海盗,全部砸死!

你是勇者吗?你愿意铁锤那些毫无人性的海盗吗?你愿意帮我这个苦难的人,夺回我的货物吗?

太阳逐渐升高,孩童们已入学,妇人们已归家,大街上来往的,皆是行色匆匆的工作人士,没人愿意搭理这个乞丐,也没人再施舍他一两个铜币了。

他摇了摇手中的银碗,抓出了其中的银币,揣入裤兜中,坐到了路边的花池边上。

当他朝苗小刀这边看过来的时候,苗小刀朝他招招手,他错愕地指了指自己,见苗小刀点头,才端着银碗,顶着胸前的纸板,走了过来。

隔着茶水店的栅栏,乞丐将手中的银碗伸了进来:“这位老爷,您发大财,您走好运,您有福气……”

一位店员恰好看到,立刻跑了出来,推搡他:“嘿!你干什么!赶紧走!”

苗小刀却摆手,“没事、没事,我让他过来的,请他进来吧!”

店员有点为难,虽然他们不是什么大店,可让一个乞丐进门,影响到其他客人……

“你没看到吗?”苗小刀指了指纸板,“这是一位贵族,一位受难的人。”

店员脸忽地一下红了,连连称是,将他请了进去。

乞丐慢慢地走到苗小刀对面的椅子上坐下,将银碗放在木桌上,里面的铜币发出哗啦啦的声响,见苗小刀饶有兴致地看着他,他不好意思地笑笑,转身将脖子上的纸板取下来,靠着椅背放着,“不知老爷叫我进来,有什么事情吩咐?”

“吩咐不敢。”苗小刀翻了茶盘中的茶杯,倒了一杯茶水,推给乞丐,乞丐称谢端起,道:“我只是对你的故事很敢兴趣。”

乞丐本来已经端起了茶杯,听到这话当即怒眉,虽然他还没吃早饭,虽然他的嘴皮已经干得裂开,还是当的一声,将茶杯顿在了桌上,道:“若是老爷想消遣在下,恕在下不奉陪了!”说完站了起来,拿了银碗和纸板。

“我愿意付费。”当啷一声,一枚金灿灿的金币,落在了桌子上,乞丐的脚步顿时止住,看向了桌面还在滚动的金币,不过,这还不足以让他放下贵族的尊严,供人消遣,依旧走开。

见他就要走出店外,苗小刀收起了翘着的二郎腿,大声道:“说不定,我愿意去当一回勇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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