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他还能春花一笑2
阮宁看着那张脸,不知道为什么,心里也安定下来:“我舅舅爱看书,尤其是武打的,他想买金庸全集,一直舍不得,都是去租书店租着看,过年我回姥姥家,他床头还有一本磨破了的《鹿日记》。” 她不认识“鼎”这个字。 那会儿“武侠”还是书面语,大家都说成“武打”的书。2000年的中国在腾飞,不贫瘠也不富裕,法制逐渐健全,可人力仍有可阻挠之处。 这一天二人仍不敢走远,只在仓库附近活动,吃饭时也是一起点些不打眼的东西,吃完就默默去了。 无人发现。 过夜时却有波折,没有流浪汉,可有喝醉的住户带着狗拿着手电筒来巡视仓库。瞧见有人侵占仓库,倒误认为是流浪汉干的,大狼狗恶狠狠地叫着,一下子就往上扑,阮宁抓着林迟就跑,心快要从肚子里跳出来,步子太大,绊倒在石头上,磕得脸上直淌血。 小孩儿哇地一声大哭起来。 林迟被她拽得踉跄,却没有倒。 狗的声音越来越近,林迟心里一突,也不知道哪来的力气,哭着背起了阮宁,小疯子一样往前猛跑。 那人也被哭声吓了一跳,瞧见是两个孩子,扯回了狗绳,作罢。 他不知背着她跑了多久,直到跑不动了,直到阮宁脸上的血变得粘稠。 阮宁从梦中被吓醒,又摔了一大跤,想想都委屈,放声大哭起来。 林迟额角的汗珠顺着往下淌,见她哭了,心里也难过,拿衬衫袖子替她擦血:“别哭了,不要怕,我去给你买药擦擦。” 阮宁心里充满了恐惧,既怕回到家看到爷爷失望至极的面孔,又怕再也瞧不见小舅舅。她觉得自己仿佛走到了坏人才会走到的穷途末路。 她曾经听老师说过,无论是学习还是生活,人生真的是坚持坚持就过去了。 可是,这会儿,再坚持一下,真的会柳暗花明吗? 阮宁不确定,这种不确定让她感到茫然无措。 林迟擦着那些血迹,她哭着问他:“我该怎么办啊,小娘皮?” 她经常喊他“小娘皮”,他却从没有恼过。可是今天,像小娘皮的绝不是这个瓷娃娃,而是她。 林迟好看的眉毛皱成一团,软软的小身子把她拥在了怀中,他用小孩子的体温安抚着自己唯一的朋友。他耐心地开口:“不要害怕,桌桌。” 他一直喊她同桌,后来省略了,不是“桌儿”就是“桌桌”。 不要害怕。 有我呢。 二人在公园凑合了下半夜,清晨时,阮宁用小池塘的水洗了洗脸,贴了几个创口贴,总算安定下来。 二人之后又去书店买了一套金庸全集,林迟就撵着她回姥娘家。阮宁扯着他的衬衣一角,垂着头不肯走,两个小小的孩子在清晨冷冽的寒风中,倒像是水粉画里快糊掉的两块晕sè。 林迟知道她在想些什么,说:“我是外人,去了不好。” 他的衣角暖暖的,那么好摸,阮宁并不大舍得放手。可是这么好摸的衣角,她还是得松开。 这世上总有一条路,是单行道。 林迟轻轻拍了拍阮宁的肩膀,阮宁有气无力地捏捏他的小白手。 她挥挥手,带着“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jīng神头窜到了姥娘家,撸起袖子准备舌战群儒。 结果一进门,腿都软了。 姥娘家被警卫围得里三层外三层,阮静阮致各搬了个小板凳,一人坐大门一边,跟两尊石狮子似的。她二叔满院子转,左边堂屋只听见爷爷的粗嗓门。 “亲家,咱们有啥说啥,我认为阮宁这孩子除了你家没地儿可以去,你就甭藏她了,啥事儿都有个说头,您怂恿她没用!”嗬,这嗓门大的,话说得是沉着,可听着语气已经到忍耐的极限了。 阮宁姥娘估计也是怒了,直道:“亲家说话也是好笑,我要是藏了她,我也不在这儿抓心挠肺地哭了。我这辈子只生了仨,这仨也就给我养了这么个小冤家,我藏她,我藏她干吗呀?!她小舅的事儿本也没指望您帮忙,毕竟我们从来不是蹭皮揩油的亲戚,这些年您瞪眼瞧瞧,只有我贴补暨秋的,没有她从婆家搬东西到娘家的蠢事!遇到事情谁都慌张,慌张之后,我们该花钱的花,该救的救,该认命的认命,可这又跟孩子有什么相关!不知是您糊涂还是我糊涂了!” 阮宁一听要掐起来了,一提裤腰带,一个猛子就往里屋扎,门口两尊石狮子直在那儿“哎哟”:“我是不是眼花了好像瞧见妞妞了?” 阮爷爷还是一身bī人挺拔的军装,一瞅见小栓,火气立马窜到了天灵盖上。 他指着小孩儿气得直哆嗦:“死伢子,你给我跪好喽!今儿不说出个三四五六,我扒了你的皮!” 阮宁特实诚,立马跪了,仰着:“我就是想让你来这儿。” 阮令本来握着一对保养得乌油润泽的核桃,这会儿气得核桃都捏碎了,他指着孩子说:“不管你是跟谁预谋,我告诉你,你休想!死了你的那条心,你越这样,我越看不起你舅舅,越不会救他!” 阮宁姥姥气得血压往上升:“阮宁,你跟你爷爷说清楚了,是不是我们家指使你离家出走要挟他!” 阮宁犟着头:“跟姥姥没关系,姥姥怕什么,我就是要要挟他!” “我就问你为什么这么干!”阮令恨极了,一巴掌扇到了小孩儿脸上,五个指印瞬间浮现在那张有些脏黑也有伤口的小脸上。她忐忑了好几天,这一巴掌落了地,反而安了心。 阮令被自己这一巴掌震得手麻,可是看着那张沾满了灰尘和恐惧的小脸和已经开始变得黑黑的创口贴,却瞬间有些不是滋味。 不知为何,他想起了许多年前相亲时,瞧见的阮宁nǎinǎi。没有见过生人的女孩子,刚从田里扛着锄头回来。蓦然瞧见家中多了一个年轻人,茫然无措,不知是要放下锄头,还是擦去脸上的灰尘和对未知的恐惧。 妻子的模样,他时常梦见。 他竟打了妻子的孙女儿。 阮令难受极了,转身喘着粗气不说话,他说:“你迟早气死我就一了百了!” 阮宁长长地吐了一口浊气,跪在地上,一双小手蜷缩在一起。她低着头,开口:“爷爷,不用救舅舅,我只想再见他一面。” 阮令的警卫随着阮宁一起进了会面室,雪白的手套外抱着整整齐齐一摞新书。 阮宁很神气地对着玻璃窗户里面,长了胡碴的清瘦少年说:“都给你了!张至仲!在里面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不要想我!” 张至仲愣愣地看着眼前的孩子,他眼圈发青,已经好久没睡过囫囵觉了。不知自己怎么就来了,每次清晨醒来,花香没有了,早点的气味没有了,熟悉的乡音没有了,收音机拨转的声音也没有了,一片空白中,整个生命都在皱缩、惶恐,天地仿佛都扭曲了,没有了。 他夜间总是能梦见外甥女,小小的孩子在他的肩膀上唱着儿歌,手里拿着一串糖葫芦,不吃都一嘴的甜言蜜语,他答应她要去打工,挣钱,然后去那个大园子里瞧她。可是,如今谁都能瞧见,便大概真的再也瞧不见她。 大人不会再让孩子去瞧他这个杀人犯。 不会了。 至仲心中觉得世事无常,又觉得可恨自己这样爱着这个孩子,留下生生的遗憾。 她趴在窗户前,一只小手贴在窗户上,拿着话筒咧开嘴:“舅舅,舅舅,舅舅。” “嗯。” “我每天在美术本上画个张至仲,写上张至仲的名字。” 张至仲笑出了小酒窝,他温柔着眉眼,用手抚摸着冰冷的玻璃,玻璃对面是他的孩子。 他问:“为什么?” 她说:“我……不忘舅舅,等舅舅。” 阮令带着阮宁返程,路上黑sè的小轿车碰上高高行驶的平行的大巴车。 大巴车上坐着一个安静的穷孩子,他把软软的小脸蛋压在车窗的玻璃上,小手压过小小的五指印,哈出的气带着甜甜的属于孩子的香气,低着头,弯着眼睛很温柔,笑了。 他还是陪了她一路。 祈盼她不再害怕。 可又怕她真的害怕。 如同那些没有人瞧见他的日子,只有她,还肯努力用生命的一点点微薄之力,为他擦亮一抹小小的火花。 大象的小小火花,俯下身去,也是蚂蚁的一整个太阳。 他只是太阳下被人丢弃的一块雪糕,怕冷也怕热。 是孩子,也是大人。 后来,阮令到底未管张至仲之事,阮敬山则到底是管了。 至仲判三缓二,另赔了三十万给李家。 算得上不偏不倚的结果了。 阮宁这一年迅速地长大了,她不再是那个不谙世事的混小子,而渐渐懂得了些微道理。譬如人的一生就像一块玉米饼子,虽有完好的一面,可一不留神也会焦糊。人人都爱吃香甜,但碰到那点难咽的,却也没有谁真的咽不下去。 暨秋曾说过,且熬吧,人活着就是受罪的。享福的都是和尚尼姑化缘的,心不累。 阮宁觉得她妈太悲观,事儿熬过了也就过了,煎饼不能一整块没一口能下嘴的,那才叫天公妒你,存心弄死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