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诈尸
却说暗沉星夜,汤媛一鼓作气抱住离自己最近的一棵树,使出吃奶的力气窜了上去,直爬到她觉得安全之处方才按下嘭嘭嘭骤跳个不停的心脏,抱紧树干怔怔呆坐。
应该……不会有危险。
那边儿不是还有个现成的不会动的点心,分量也比她多,味道也比她好……不至于上赶着咬她吧?这夜惊心动魄,疲惫与伤痛折磨的汤媛不住的犯困,摇摇欲坠,好不容易挨到天亮,她才爬到树下小睡片刻,衣服也被体温烘的七七八八。
雨后的清晨,翠绿的嫩草叶上挂了好些晶莹剔透的露水珠儿,惹得焦渴的女孩越发急不可耐,她张开小小的嘴巴尝一口,清甜甘凉,味道还不错,这也是距离自己最近的水源。
她用稍大些的叶片一点一点聚拢,然后仰颈灌入口中。
然而露水再甜也不管饱。
她已经约二十四小时未进食,饿的抓心挠肝,却是耐着性子先攀上树梢观察周围情况,断崖是不用考虑了,她肯定爬不上去,眼下只有穿过或浓密或稀疏的山林,翻座山头或许还能看见人烟。
再低头瞅瞅自己,原就单薄的少女身形被男人宽大的衣衫笼罩,一时也看不大清曲线,再把裙子脱了脸弄脏点就更像男孩子,只是脚上的绣鞋无法掩饰,却又不能舍弃,她怕人没走出大山,脚先磨没了。
要是能有一双男人的鞋子替换该多好!
思及此处,汤媛又打起尸体的主意。可也想起昨夜的狼嚎……尸体大概已经被吃了,现在应是一堆血糊糊的白骨,想想就恐怖。
可是没有鞋子如何走更远的路?
所以,她过去并非是为了拿鞋子,主要还是出于人道主义的关怀,譬如帮他整理下骨头,拼个完整的形状,好歹给他个体面,如此他应是感激她才对,万不会变鬼吓唬她的!
自我安慰片刻,惊惶如小兔子的女孩终于又回到了昨日搁浅的沙滩。
到处都是血!
一滩一滩的汪在银白色的沙砾上,有的早已渗进里层,留下乌红色的痕迹。
令人作呕。
距离她最近的脑袋居然流出了豆腐脑似的糊状物,不过是粉红色的,那狼大约死的很不甘心,舌头还伸出来一截,此刻翻着无神的白眼直勾勾望天。
再远些便是横七竖八的狼尸块。
难道昨夜这群狼搞了个内斗?
所以薄荷强人的尸体才胳膊腿俱全,侥幸逃过一劫,也让她松了口气。
其实她不见得有勇气为他拼尸!
汤媛强忍下晕倒的冲动,火速扒掉尸体的鞋子掉头就跑。
当贺维再次醒来,发现那贼不止偷了他衣服,连鞋也顺了去,登时气得直呕血,誓要喝她二两来补一补。
咳咳咳,贺维捂住胸口,咳至最后竟真吐出了一大口鲜血。不幸中的万幸,小贼并未顺走他的药瓶,想来是不识此物。
他简单的清理伤口,又服下几粒薄荷丸,脸色依旧苍白的几近透明,内伤外伤再加上失血过多和饥饿,恐怕是要活不到明天了。
那边偷了鞋的汤媛尽量沿开阔的地方前行,她的运气好到自己都流泪,只见一藤浓密的八月瓜懒洋洋的矗立阳光下,密密的缠着深黑色的树干,七八个开了口子的果实正热情的邀她加入饕餮盛宴。
几只正在进食的鸟儿被不速之客轰走,眼睁睁看那熟透了的果实被人类女孩贪婪的吞下两只,这还不打紧,她竟把另外完好无损的三只也顺走,充当路上的干粮。
鸟儿叽叽喳喳的围着汤媛头顶骂。
她也不恼,还沉浸在自由的喜悦中,连伤口的疼痛似乎都没那么明显了。
“这不是还有两只嘛,足够你们吃啦!”汤媛笑呵呵的,一瘸一拐往前走。
然而很快她就笑不出,为何行走半天竟又回到原地?
那只好再走一遍,还是绕回原地!
完了完了,直到第三遍才堪堪切换画面,没有八月瓜也没有叽叽喳喳的小鸟,但情况似乎变得更严重,因为她好像迷路了。
就在汤媛于林子里乱窜寻找出路之时,那边的断崖也有一群人在寻找什么,皆是普通庄户人家的打扮,走路脚步无声。他们在附近徘徊,终于发现两个活口,分别是陆小六和风长陵。
为首的深色短褐大汉低声道,“带下去处理干净。”
众人应诺,抬起重伤未醒的二人很快离去。若是有人仔细观察一下地面,会发现他们走路极有规律,在地上留下的脚印很浅很浅,且让斥候无法通过脚印分辨经过之人的年纪以及体貌特征。
原来六个男子正是苗疆余孽,暂时听命于贺维,也是此次围剿中的幸存者。
谁让他们命不好,碰上了正在俞州办差的裕王。
这几个人被围捕的如同丧家之犬,在地窖躲至天亮才露面,根据方才战场的惨况推断,他们的主上可能已经牺牲。
然而裕王咄咄逼人,他们没本事下去寻找主上残骸,只能先拖一阵,等风声淡了再去。
俞州城边界,贺纶亲自带人进山搜寻。佟知府骇然魂不附体,跪求这个祖宗不要拿他脑袋开玩笑啊!
此山年代已久,虫蛇鼠蚁,猛兽瘴气,应有尽有,他老人家但凡掉根头发丝,他就得陪着掉脑袋啊!
佟知府一路拱手道,“爷,我的爷,北面城门地处要道,万万离不开您啊,大家也都盼着您亲自督导,给予指教呢。反观这山里坑坑洼洼,到处泥泞,太脏啦,您是千金贵体,万不能去啊!”
贺纶被他聒噪的心浮气乱,碍着官兵众多才未将他一鞭子抽开,只冷冷看向他,刀子般锋利。
佟知府心肝儿一起打颤,生生将剩下的苦劝活活烂在了肚子里!
陆韬特意点了傅瑾年随驾,想来是摸透了贺纶的心意。临行前,陆韬对傅瑾年道,“好好表现,说不准就入了贵人的眼。”
这含蓄的提醒令傅瑾年心神一震。当然,他到现在还不知小姨子落入匪手。陆韬也没告诉他,这种事不宜宣扬,越少人知晓越好。
且说兜兜转转了半天的汤媛最终又回到距离搁浅之地稍远一些的沙滩。
完了,难道她要躺在这里钓螃蟹度日?直到有人发现悬崖上的血迹,再心有灵犀的推断崖下有人,然后下来救她……
好累,好困!
她迷迷糊糊睡了会儿,身下沙子被阳光晒的暖烘烘的,让她越来越低的体温无比的依赖。待她醒来已是日影西斜,一天又要过去了吗?
沙子的温度越来越低,她感到冷,额头也滚烫滚烫的。
再加上只吃水果,热量压根就跟不上。汤媛抱着胳膊浑身直打颤,忽然想起尸体还有条裤子,罢了罢了,反正已经扒了衣服,那就干脆连裤子也扒掉吧,大不了给他挖个沙坑遮羞。
反正换成她,她是宁愿入土为安也不要穿条裤子暴尸荒野。
汤媛晃晃悠悠的重回故地,尽可能的避开满地残骸,昨日的狼尸已经被不知名的野兽啃的干干净净,想来这里经常有野兽出没,那她可得要小心,拿了裤子赶紧找个安全的地方躲起来。
薄荷强人的尸体依旧躺在原地。
是了,为啥到现在还没有野兽吃他?
汤媛脑子里有无数个疑惑,但她烧的厉害,一思考就头痛,只好忍着恐惧和恶心去扯他裤子,谁知腰带还没解开,手腕就被两只铁钳子似的的大手死死箍住。
诈尸啦!
女孩凄厉的尖叫惊飞无数归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