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歌谣
叶怀袖自然不会真的将李闲留在草庐打半年铁,也没有介意李闲拿她当年自困反省却反而导致她入了魔的笼子试刀。她已经放下了那段过往,又会在意一个生了锈都锁不住心的笼子?
她反而有些欢喜有些得意,得意于,那一柄直刀的锋利。
切开了铁门切开了笼子,让人爱不释手。
当然,爱不释手的是李闲。
“如果半年内我不离开这里,你来取盔甲。如果我走了,会托人将盔甲送到你手上。”
她笑眯眯的看着李闲说道放心,没人昧了你的陨铁。”
李闲笑了笑你我担心这个?”
叶怀袖眯着眼睛看李闲,意思是你难道不是这么小人的?
李闲了然,所以骄傲。
“我不虚伪。”
他说。
叶怀袖笑道就算我昧了你的陨铁当打造直刀的费用,你又能样?”
李闲摇了摇头除了做个小布人写上叶怀袖三个字天天拿针扎之外,我还真的不能样了。”
“你确定你敢?”
叶怀袖的语气让李闲嗅到了一丝危机,所以他抛出了杀手锏咱们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就此别过后会有期了吧!”
跃上大黑马,李闲勒住这几天没有纵情狂奔而有些憋闷的大黑马对叶怀袖抱拳道无论如何,当说一个谢字。只是现在说这谢字都矫情和虚伪了些,叶大家今日打刀的事我记在心里,他日……但愿不会忘了。”
最后几个字明显有所指,叶怀袖也不在意微微颔首道我不收你钱,也没要你保证,你这少年这么啰嗦烦人?当然,亏本的生意草庐也从来不曾做过。至于你该付出的酬劳,一个铜板也赖不掉。”
“要钱没有,要命也不给。”
李闲很认真的说道再说,也别提钱,多伤感情。当然,也别提感情……”
叶怀袖深深吸了口气然后吐出两个字滚蛋”
达溪长儒在马背上抱了抱拳道今日相助之情,达溪长儒铭记在心。算我欠叶大家一个人情,他日若有所需,达溪长儒绝对不会推辞。”
叶怀袖纠正道是他,不是将军您。”
达溪长儒摇了摇头是我,不是他。”
貌似毫无意义的话,但两个人都其中的含义。达溪长儒叶怀袖必然有所图谋,而这图谋说不定是万分凶险之事。所以他便将这人情揽在身上,将李闲撇开不掺杂在内。而叶怀袖的意思很明确,她要的回报和李闲有直接关系。
“将军威名远播,倒是也一样。”
说了句不着边际的话,叶怀袖微微施礼道我乏了,就不远送将军。”
达溪长儒抱了抱拳告辞”
李闲也抱拳,然后调转马头就要离开。
阿史那朵朵的侍女无栾忽然拦在李闲面前,她脸上的表情阴霾密布。看她胸脯起伏不定,料来是因为愤怒所致。她欲杀李闲而不得手,却被叶怀袖罚去樊笼自省,好端端在笼子里生闷气,却又被李闲那可恶的家伙一刀将笼子劈了。笼子裂了,而少女的自尊心也随即裂开了一道缝隙。
“他日,我必杀你!”
无栾看着李闲一字一句的说道。
李闲撇了撇嘴,懒得理会。
他拨开马头,绕过无栾。
抬手在大黑马的屁股敲打了一记跑起来吧黑硬!”
大黑马啾啾的叫了两声,撒开四蹄荡起一片尘烟飞驰而出。达溪长儒对叶怀袖点了点头告别,随即跟在李闲后面打马扬鞭而去。草皮下的尘土被两匹神骏的战马踏碎后扬起来老高,尘烟散尽时,那两匹马已经跑出去了挺远。遥遥的,还能隐约听到那少年狼嚎一般五音不全的歌声。
“抱一抱那个抱一抱……抱着那个上花轿……”
“咳咳!”
无栾咳嗽了几声狠狠的瞪着某人的背影,脸上是能杀人的表情。她之所以这个样子不是痛恨某人的歌声之下流刺耳,而是因为大黑马启动时候踢起来的尘土都在她身上。
阿史那朵朵理所当然的没有出来相送。
或许,在她看来那个少年还不值得多看几眼,又或者是,隐隐间有些愧疚而不想面对?
她站在窗边,闭着眼,听见远处嘶哑狂傲的歌声,微微抿嘴而笑。
但愿
她在心中说,但愿再无相见之日。
李闲和达溪长儒汇合了还守在远处的血骑兵的时候,独孤锐志和朝求歌正在吵架。吵架的内容乏善可陈,无非是如果达溪长儒和李闲再不用办法冲进去救人。当然,这仅仅是两个人空等闲极的无聊之争罢了。达溪长儒身上带了信号烟火,若是真的有危机早就召唤他们了。
“还是下毒快些,今日风向正对,我在半里外点几堆火放烟,一下子撂倒所有人岂不省事?”
独孤锐志自负道。
“对啊对啊”
朝求歌撇嘴道包括将军和安之在内是吧。”
独孤锐志也不脸红,理直气壮的说道半个时辰之内死不了,我再救就是了。”
朝求歌辩驳道如果草庐中真有埋伏,以突厥狼骑的速度能给你堆柴禾点火的?几百支狼牙箭射,你确定你还能救人去?”
独孤锐志道那依你之见,带着二十个弟兄直接杀就成?”
朝求歌道反正比你靠谱!”
独孤锐志张了张嘴用了很久终于想起李闲教他的一个词汇来反击傻-逼!”
朝求歌一愣,随即怒道你才傻-逼!”
不远处,某人一边抚摸着黑色直刀水波一样平滑的刀身感受着锋刃上的森寒,一边摇头叹气自语道是我不好,这个词实在不该教他们,若是过早的出现在史书之中……”他打了个寒颤想想看后世的那些学者翻看史书见到这种词汇,那才真傻-逼了……”
众人收拾了一下启程回家,的时候心情又是一番景象,轻松愉快,甚至有的血骑还饶有兴趣的纵马追一只瘦的皮包骨的野狐。
“特勤,为不杀了他们?”
李闲他们离开后不久,一队百余人的红披风出现在高坡上。其中一名红披风凑近领军者身边轻声问道。
“为要杀了他们?”
为首者是一名三十岁左右的典型突厥血统的男人,卷发碧眼,身材雄健。穿一身蟒鳞金甲,头戴金盔,他骑着一匹血统纯正的特勒骠,得胜勾上挂着一柄宽背环首大刀,并不是草原人惯用的样式。此人脸色偏黑,想来是经常风吹日晒所致。留着络腮胡须,却并不显得落拓。
他盯着血骑兵离去的方向,眼神玩味。
“叶怀袖不又在打主意啊。”
被称呼为特勤的突厥男子叹了口气,自言自语的说道。
“不要多事,看看契丹人和奚人打出了结果没有咱们就,别忘了可汗的交待,在奚人草场上建造一座能屯兵十万的木城才是要事,那些小鱼小虾不值得去理会。”
“遵命”
魁梧的突厥男子挥了挥手道去,告诉叶大家,就说我阿史那去鹄又来了,这次若是再不让圣女随我走的话,我就要放火烧了她那几间破房子了。”
“可是……特勤,圣女好像并不愿意。”
红披风的百夫长为难的说道。(注1)
“笨蛋!”
阿史那去鹄在那百夫长的背上抽了一马鞭骂道只是让你去那么说,谁想真的带走圣女了?我只是让那个疯,她该做的事应该抓紧去做了。”
他摆摆手再去几个人告诉苏啜新弥,让他在弱洛水边上烤好了羊羔等我!”
“遵命”
百夫长应了一声,随即命令几个人分头去办。
阿史那去鹄看了看草庐的方向,又看了看东方青牛湖的方向。嘴角挑了挑,好像想到了愉快的事情。
北方六十里外
霫人新任的小可汗苏啜新弥站在弱洛水边上,看着已经解冻了的河水怔怔出神。一名侍从走到他身边低声说了几句,苏啜新弥点了点头。他的身材并不高大,相对于站在他身边的壮硕男子显得太矮了些,也太瘦弱了些。所以,他看向那人时总是需要仰视,而这样的角度看那人,总觉得那人确实很高大,这让苏啜新弥难免有些自卑。
“我亲爱的!”
他抱歉的说道有个坏消息。”
他身边那男子正是契丹何大何部族的首领摩会,听到苏啜新弥这样说,他微微皱眉别告诉我,你又反悔了!”
苏啜新弥有些恼火的指了指身后说道我带来了一万名霫人勇士,已经到了这里难道我会反悔吗?埃力弗欺人太甚,战火已经烧到了我的草场边上,即便你不来我也不会放过他的。”
紧接着,他就好像一个泄了气的皮球一样软了下来可是……阿史那去鹄来了!”
他耸了耸肩膀你的,我的,阿史那去鹄不同意我出兵帮助你。”
摩会冷笑道苏啜新弥,同样的话我不想说两遍。我只是想让你看明白,突厥人耍的是阴谋诡计!如果我的部落战败了的话,下一个就是你!”
苏啜新弥一愣,苦笑道如果我继续带兵往南走,只怕不用轮到下一个就是我了。”
摩会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走到的战马边一跃而上。他打了个呼哨将的侍卫们召集,然后俯身对苏啜新弥说道我的,请你我,我会带着我的部族勇士战斗到最后,即便失败,我们也会站着死去。而你,狗一样多活几天吧,等奚人抢了我的草场养肥了战马,有突厥人撑腰他们的刀子就会指向你。”
他拍了拍战马,带着护卫呼啸而去。
十几个契丹人高声唱着歌曲,粗犷的歌声传出去很远。
我骑着我的战马,就能走到天边。
那里有美丽的姑娘,有肥沃的田和无数珠宝
那里不是我的家
我会带着奴隶,带着粮食,带着荣誉。
骑上我的马,挥舞弯刀。
让敌人哭泣吧,让敌人流血!
(注1:突厥可汗的子弟称为特勤,本书中阿史那去鹄为虚构角色,请各位历史达人专家学者切勿深究,拱手拱手。另,突厥军事官职的称呼相当头疼,比如乙斤屈利啜,达干,阎洪达,苏尼之类的,繁琐且不清楚其具体职责,所以为了写作方便阅读顺畅,基本军事单位还是以百夫长,千夫长之类的来称呼,我是为了你们阅读上能轻松些,嗯,这是真的,绝对不是我懒……)
:结尾处的歌谣,二吗?嗯,是我瞎编的,用了不到一分钟......
是 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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