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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真男人,好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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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凌池点点头:“自从那日拿到地契和房契,就再没见过。不过李捕头送去的点心很好吃,多谢了。”

“应该的,应该的。”李公甫有些尴尬地道:“当日不知凌公子是高人,怠慢了凌公子,没想到凌公子心胸宽广,不但没跟我计较,还帮了我那么大的忙,于情于理,我都应该道谢。”

凌池微微一笑:“李捕头客气了,我也不过适逢其会罢了。”

两人正闲聊时,敲门声又响了起来,李公甫言语一顿,道:“肯定是我小舅子回来了,凌公子稍坐,我去开门。”

凌池含笑点头。

不久,大门敞开,李公甫的声音传来:“汉文,今天又去哪玩了?”

“姐夫,我不是玩,是给老师送年礼去了。”许仙的声音传了过来。

“进来吧!今天家里来客人了,跟我去见见客人。”

“客人?什么客人这么让姐夫重视?”

“清波门凌府的公子,快跟我来。”

凌池听着两人对话,露出一丝玩味的微笑。

李公甫很快就拉着许仙走进来:“凌公子,这是我小舅子许仙,字汉文。读过几年圣贤书,目前在药铺当学徒,以后还请凌公子多关照。”

凌池轻笑一声:“能让李捕头当着我的面说出关照的话,看来李捕头很看重这位小舅子啊!”

李公甫干笑两声:“汉文是许家独苗,我当然希望他以后能为许家开枝散叶,光宗耀祖。”

凌池微微一笑,仔细打量着许仙。虽然当初已经见过许仙一次了,但并没有细细打量,此时一看,这许仙竟是和叶童有八九分相似,只是皮肤要黑一些,身子也更健壮一些。叶童就算女扮男装,也有掩盖不住的柔弱感,而许仙身上就没有了,但的确是眉清目秀,要是换上女装,妥妥的女装大佬。

凌池点点头,微笑道:“许公子倒是眉清目秀,想必不少年轻姑娘喜欢吧!”

这突如其来的夸奖让许仙脸一红,连忙道:“凌公子过奖,我不过是一个穷小子,哪会有姑娘家喜欢。”

凌池摇摇头,道:“穷不可怕,可怕的是又穷又懒还好高骛远。你既然正在药铺做学徒,想必以后是想自己开药铺,我问你,你学了多久?学得如何?”

“只学了三个月而已,目前刚刚学完识别药物,下一步会学药效和对症下药。”许仙说道:“老师说我悟性很好,以后会是个好大夫。”

“那就好。”凌池点点头,道:“不为良相,当为良医。若是日后能活人无数,也是功德一件。我与你姐夫有些交情,既然你姐夫开口求到我身上,我也不能没有表示。”顿了顿:“这样吧!待你出师之后,我可以出钱帮你开一间药铺,以后药铺的三成收益归我,剩下的都归你。若是以后钱赚的多了,想要把药铺买下来,也可以找我商谈,我不会阻拦。”

“哎呀!这好!这太好了!”李公甫大喜过望,急忙说道:“汉文,还不快谢谢凌公子。”

许仙也没想到凌池真的愿意帮自己的忙,而且许下了这么大的好处。这就相当于现代的医学院学生才刚学了没几个月,就有当地大佬出钱、出店铺,只等他毕业后就能开上药店,所需要付出的仅仅是要点收益的30%,而且以后钱赚的多了,还可以把店铺盘下来,那样以后的收益就都归自己了。

这种好事,基本可以称之为穷屌丝医学院学生的梦想了。许仙没想到自己会有这等机缘,急忙向凌池躬身一礼:“多谢凌公子慷慨相助,许仙定不叫凌公子失望。”

“免礼。”凌池微微一笑:“如果开药铺的话,你想在哪里开?”

“如果可以选的话,我希望不要离姐姐和姐夫家太远。”许仙说道:“这样,遇到意外的时候,也来得及赶到。”

“胡说什么!”李公甫拍了一下许仙的后脑勺:“我和你姐姐身体好着呢!哪会有什么意外!”

许仙被拍的一个踉跄,苦笑道:“姐夫,我不是那个意思,只是想遇到事情的时候,彼此都可以及时赶到。”

“但是真遇到意外,也的确能尽快赶到现场。”凌池说道:“也好,你们以后可以在附近打听打听哪里有出售的店铺,只要你们自己满意,我会出资买下来,只等许仙学有所成,便将药铺开起来。”

“多谢凌公子。”许仙再次行了个大礼。

李公甫笑容满面:“好,太好了,这样我这个姐夫就算对你姐姐和已故的丈人、丈母娘有个交代了。”

“……”气氛突然变了,凌池和苏媚、小青都用赞赏的目光看着李公甫,许仙却鼻子一酸,对李公甫行了个大礼:“多谢姐夫这些年对姐姐和汉文的照顾。”

“哎?哎哎哎,这是干什么?”李公甫也不知道许仙是哪根筋不对,怎么突然就对自己这么感激了?“你小子是不是喝多了?”

李公甫这种反应更显出了他品格的宝贵,凌池感慨道:“李捕头,你是个真男人,好汉子。”

“凌公子,你说什么呢?怎么你们一个个都变得这么奇怪?到底怎么了?”李公甫越来越纳闷了:“你们不是拿我当傻子了吧?”

一阵沉静,随即大笑声响彻前厅。

……

不久,端来茶点的许娇容听完许仙的讲述,顿时眼睛一红,给凌池跪了下来:“多谢凌公子。”

“李夫人这是做什么?快起来。”凌池对小青使了个眼神,小青立即起身把许娇容扶起来:“李夫人请起,我家少爷不喜这些俗礼。”

许娇容已是泪流满面:“我……我真不知道怎么感谢凌公子,我许家就汉文这一个男丁,他以后要是能有出息,许家的列祖列宗也就能含笑九泉了。”

凌池叹道:“真是长姐如母,许仙,你一定要好好学习药理,日后做一个好大夫,莫要辜负你姐姐和姐夫的苦心。”

许仙已是眼含热泪,连连点头,上前挽着许娇容的手臂:“姐姐,你放心,我一定会好好学习,以后有了出息,一定会好好孝敬你和姐夫。”

“孝敬你姐姐就行了,我就不用了。”李公甫说道:“咱们男子汉大丈夫,本来就应该养家糊口,姐夫没什么本事,不能让你姐姐过好日子,你以后有了出息,别忘了你姐姐就好。”

“怎么会呢!”许仙擦擦眼泪,道:“姐夫,你在公门当差,一定要注意安全,你和姐姐一定要白头偕老。”

“这话我爱听,哈哈哈。”李公甫大笑。

凌池轻笑一声,对李公甫这种性子是愈发喜爱了,这是一个有担当的男人。

不过他帮许仙并不是因为和李公甫有什么交情,而是为了补偿。

因为他的出现,一千七百年前的小牧童没有救下白素贞,所以就没有了这段人妖之恋,凌池在天庭当了几年的仙官,多少对因果业力有些感悟,既然他无意间抢了许仙的机缘,自然要对许仙予以补偿。

就像白素贞明明想要得个正果,却因为一千七百年前被小牧童所救的这段恩情,不得不去偿还。要成仙得道,必须了却一切因果,不然就算能成仙得道,未来成就也会步履维艰。

简单来说,因果就是泥沼,你不摆脱泥沼,就别想往前走,不但走不了,反而会越陷越深。所以修仙之人格外注重因果,哪怕凌池有厨神系统,并不会受到影响,但白得了个白素贞,哪怕是出于补偿心理,给许仙一点帮助也是应该的。

不过是一间店铺而已,实在不算什么。

……

在李公甫家坐了不久,凌池就和苏媚、小青离开了,原本许娇容还想让他们吃了饭再走,但凌池却摇了摇头,然后小青替他扮了黑脸:“我家少爷不习惯吃外面的东西。”

这话让许娇容很是尴尬,却也表示理解。毕竟普通老百姓家里能吃什么好东西?无非是粗茶淡饭罢了,虽然快过年了,能吃点肉,口味也只是一般般,而凌池住着凌府,每天肯定是山珍海味的吃着,自然不习惯在外面吃东西。

“那我们就不留凌公子了,凌公子慢走。”

凌池微笑道:“若是看好了店铺,便去凌府说一声,我会派人把铺子买下来的。”

“多谢凌公子。”

目送凌池三人离开后,许娇容感慨道:“凌公子真是我们的贵人,公甫,以后凌公子要是遇到点需要跑腿的小事,你可要多出点力。”

“这事你就不要管了,我会安排。”李公甫说道:“进屋吧!我这回来还没吃饭,饿死了。”

要是以前,许娇容肯定会烦躁的说一句:“就知道吃。”

但现在,许娇容却颇为温柔的说道:“我这就去做饭。汉文,天冷,你去打一壶酒,一会儿陪你姐夫喝两杯。”

许仙点点头:“我这就去。”

李公甫:⊙(?◇?)?

今天这是怎么了?难道我在做梦?

李公甫怀疑人生

……

凌池本以为要买铺子肯定是年后的事了,没想到第二天上午,李公甫就跑了过来:“凌公子,我找到合适的铺子了。”

“……”

也是凑巧,刚好有个外地在这里开杂货铺的老板年事已高,想着落叶归根,就想把店铺盘出去,只是价钱一直没有谈拢,李公甫一打听,就知道有戏,然后问了价格之后,这就跑过来问凌池的意见。

“二百两银子?”凌池点点头:“可以。”

以钱塘县的房价来说,这个价格还算公道,凌池也没有还价的打算,直接拿出二十两黄金交给李公甫:“李捕头去把店铺买下来吧!稍后把文书和房契拿来给我就好。”

“这……凌公子你不去?李公甫看着二十两黄金,有点紧张。”

凌池微微一笑,道:“我信得过你。”

这句话让李公甫生出一种士为知己者死的冲动。双手接过金子,李公甫道:“凌公子放心,我一定把这事办好。”

凌池含笑点头。

……

李公甫是个值得信任的人,再加上他是衙门的捕头,自然在衙门好说话,没用多少时间,李公甫就把这间店铺盘了下来,并在衙门做好了交易凭证。还不到傍晚,李公甫就拿着店铺的房契回到凌府:“凌公子,铺子买好了,手续也都办下来了。这是房契,还请凌公子过目。”

“李捕头辛苦了。”见李公甫风尘仆仆的样子,凌池对丫鬟道:“带李捕头去洗漱一番,再准备一桌酒菜,我要招待李捕头。”

“凌公子,不用了,不用了。”李公甫连忙推拒:“这是我分内之事,酒菜就不用了。”

凌池微微一笑:“我的邀请,李捕头也要拒绝?”

“……”李公甫没话说了,抱拳拱手,跟着丫鬟洗漱去了。

凌池看了看房契,这是一间上下两层,每层都有八十平米的铺子,位置很不错,前后左右都有住家户,人流量也足够,只要药铺开起来,来看病、拿药的客人应该不会少。

医药业向来都是暴利的行业,哪怕是再心善的大夫,给穷人看病开药,利润至少也有一倍以上,要是给有钱人看病,那利润就无法估量了。

许仙读书没什么名堂,要是把医药学学好,做个地方名医并不是难事,电视剧里的许仙也的确有成为名医的潜质,只可惜儿子刚出生没多久,老婆就被压在了雷峰塔下,他为了让老婆早点出来,不得不把儿子许仕林交给姐姐和姐夫抚养,自己跑去金山寺出家了。

虽说事出有因,但凌池实在是对许仙的选择喜欢不来。

按照现代的价值观,越是家里出事,作为男人的许仙就越应该承担起作为丈夫和父亲的责任,而不是把儿子给姐姐、姐夫一丢,自己跑去出家。一点担当都没有。

相比起来,李公甫虽然是个大老粗,但不管是作为丈夫还是父亲,都有好好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如果凌池是个女人,要选择丈夫,他肯定会选择李公甫,而不是许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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