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流浪骑士
“啊……”
火焰中哈里雷德的痛苦哀嚎犹如深渊魔窟的泣沥,任由他如何哀嚎也阻止不了格林不灭火焰的蔓延,转眼间哈里雷德就成了一个火人,本能的在地上不断打滚,形象丑陋的如同泥坑里打滚的蟾蜍。
“象牙猎杀团不会放过你的!雷霆战斧盖德团长会为我报仇的!”火焰中哈里雷德苦痛仇恨的眼睛死死盯着格林。
苍白假面下的格林不为所动,淡淡道:“罗嗦。”一抬手,又一个火球飞了过去。
轰!
剧烈的爆炸声后,世界安静了,哈里雷德被汹涌的火浪彻底吞没,片刻就被烧成了灰烬。格林冷笑了一声,看了眼天空的太阳勉强辨别了大概方向后,大步离开了。
七天后。
前前后后一共十余天的狰棘森林徒步跋涉让格林获益匪浅,尤其是之前几天连续追杀哈里雷德,格林就感觉自己仿佛拥有一个潜力无限的身体,每时每刻都在进步着,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在欢呼雀跃着,似乎有使不完的精力。
格林不禁感叹,炼体巫师果然需要经常外出游历才行。
这天随着格林看见一片农田,终于确定自己确实是离开了狰棘森林黑索塔巫师学院直接统领范围,正式进入了人类平民聚居点了。这样的话,后面的具体历练路程还要好好安排一下才好。
思索间格林走向了距离自己最近的一个农夫。
这个农夫简直就是曾经老汉姆的翻版,看见了格林这位“巫师大人”问自己路,简直一副受宠若惊模样,不但指指点点了半天,更是表示自己愿意亲自带格林前路,被格林拒绝了。
一个人在泥土小路前行着,格林不断思索着这次任务的要点。
按照佩尔阿诺斯导师的意思,格林主要是以历练为主,毕竟有这么多强者在,用不着格林出头,一切都以十五年后的猎魔巫师资格战为根本目的。然而,既然是任务,在格林想来,至少要前去探查个大概,总不能连探查都不探查一下吧?这样就实在有些说不过去了。
这般想着,格林开始思索自己的计划。
黑巫师来说,有三点行为能被认定为黑巫师行为。第一就是大量残杀巫师世界普通人类,用于某些邪恶的实验研究目的;第二,则是强行收录巫师学徒作为自己的灵魂奴仆(这个难度较高,一般黑巫师干不了这个);第三,背反巫师世界基本利益准则,历史上出现过几个这样的巫师。(通俗说,就是反.人类,没有四级以上的实力想背叛也没有机会。)
接触、探查黑巫师就本身就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更不要说猎杀了。
虽然佩尔阿诺斯导师根据大量信息确定那边的黑巫师只是一名刚刚堕落的巫师学徒,可谁又能肯定呢?万一是一名正式巫师,傻傻冲过去清剿只不过是送死罢了。
所以说,最好的办法就是伪装……
作为曾经的基层平民(幼年时乞丐),格林对于城市里的某些规则十分熟悉,所以轻车熟路后,格林就换上了一身骑士盔甲,腰间别着音尾骨匕首,收起了假面、耳环、项链等魔导巫器。似乎觉得自己不够凶悍,格林异化术激发过后,左脸一道巨大伤疤贯穿眼睛一直到额头,看起来相当狰狞可怖的样子。
这般过后,格林来到了贩卖兵器的打铁铺。
“给我拿把大剑,最大的那种,分量要够重够结实的。”格林想来,既然要尽快挖掘出身体36点体质的潜力,选一把够重的大剑非常重要。战斗倒是其次,主要是长期负重的话能够更好的锻炼力量、提升体力和活性。
铁匠身上一股发酸的汗臭味,空气中弥漫着有些刺鼻怪道,腮帮子上的胡茬子有些焦黄,滴沥着汗水。铁匠看了格林一眼,性格似乎有些沉默,一把脱掉身上蓝色的肮脏、油腻围裙,露出宽大的肩膀和厚实、粗壮胳膊的肌肉,片刻后,从后厅拖出了一把长达一米五的宽柄大剑,地面吱啦吱啦滑出一道痕迹。
格林接过大剑后,随意凌空劈砍了两下,感觉大小重量差不多正合适,再加上格林也没有什么武技,没有什么太高追求,因此满意道:“行,就它了,多少钱?”
铁匠看着格林随意挥舞着手中大剑,不禁瞳孔一缩,那张呆板的脸上也难以掩饰心中的骇然。这个骑士力量很强,比酒馆里那群混蛋强多了,绝对能在那些贵族老爷手下混个好差事,将来很有可能晋级成传奇骑士。
铁匠给了格林如此评价。
…………
一般的地区性城市都分为两个部分,贵族部分和商业部分。
贵族部分讲究的是奢华、排场、精细、档次,这样才能够将那些不断压榨手下佣户、仆人、平民收取来的钱财花掉,才能显示出自己高人一等的身份,才能满足他们日益膨胀的奢侈欲望需求。
而商业部分,则充斥着利益、混乱、肮脏、暴力以及一些廉价色.情。
嘭!
格林走进了一群大嚎大叫流浪骑士们聚集的酒馆,酒馆里到处是吐沫星子混合着廉价麦芽酒的嘴巴。一个个不停走动的翘美女郎传来的愉快笑声、大声的吹嘘自己冒险经历的醉酒家伙,成了酒馆里的独特旋律。
格林有些嚣张的推开大门,顿时引来大片脑袋挂腰带上卖命的流浪骑士侧目,不过看着格林明显不好惹的样子,除了几个正和卖酒女郎调笑到兴头上的家伙哼唧了一声,大多数都该干什么还干什么了。
格林随意找了一张空桌子坐下后,片刻工夫,就有一个衣装暴露的挺胸翘臀女郎款款走了过来,虽然有些老了,脸蛋肌肤也不再好看,身材却是异常火爆,也是这些有使不完精力流浪骑士的最爱。女郎弯腰将手中的廉价麦芽酒放在格林桌子前,然后就趴在桌子上,用一股**的眼神看着格林,波涛汹涌的胸部在桌子上挤压得变了形,呈现在格林视野。
格林一笑,作为毕瑟尔城混迹多年的乞丐,当然知道规矩。
不动声色掏出一枚银币塞进女郎胸间缝隙,在女郎惊喜的目光中,格林又像其他骑士那样抓了一把,这才淡淡道:“有到帕米尔镇附近的任务,叫我。”格林在地图上指出了帕米尔镇的大概位置。
“嗯。”
女郎惊喜的从胸间拿出了那枚银币,看着格林的眼神不禁充满兴奋。
像格林这样一出手一个银币的家伙,酒馆已经半年多没有碰见过一个了。甚至,女郎不禁想到,这家伙长相“还可以”,(越狰狞凶悍的流浪骑士越有男人味,与贵族审美截然不同。至于巫师,很多则是彻底丧失审美观。)要是晚上还没有合适任务的话,就叫到自己房间,说不定又是一笔不菲收入。
不过,女郎的想法很快就泡了汤。
一个沙漏时间后,一名穿着皮胶鞋的矮胖子一把推开酒馆大门,看了眼嘈杂、肮脏的酒馆,嘿嘿笑了一下,露出嘴里几颗镶嵌的金牙后大声道:“斑加尔城的货,需要五个能打的,一个金币佣金!”
从这个城市前往斑加尔城,一般来说需要二十几天左右的路程,一般抠门的商人佣金大约只给三四十枚银币而已,这个商人显然是个阔绰户。
“吼!雇用我!有了我,你路上若是遇见那些老鼠一样的盗贼,我一个人就能把他们卵子全都踢碎!”一名正和身边女郎调笑的流浪骑士突然站起身,咆哮着,嗓门不是一般的大,同时光着膀子显示着自己仿佛巨熊一般的体魄。
“哈哈,你算什么东西?胖子别听他瞎吹嘘,有一次这家伙碰见强盗团竟然直接逃跑了,酒馆已经几个月没人雇用他了,外强中干的软蛋!”另一名骑士诋毁着之前那人,同时不断在胖子身前显示着自己强悍的体魄。
另一边,格林这里。
女郎再次款款走了过来,告诉了格林斑加尔城就在帕米尔小镇东边十几里远的地方,属于距离帕米尔小镇最近的一个城市了。
“吼,你找死……”
酒馆中大乱一片,每一次遇见这种佣金不菲的任务,这些争得眼红脖子粗的佣兵都会狠狠的干一架,然后买家会雇佣酒馆里最后站着的几个人,这也是行内的规矩。
同样的,这次也不例外。
整和格林说话的女郎一声惊呼。因为旁边,一个大块头被另一个流浪骑士打翻,身体不由自主的朝着格林桌子翻了过来。
格林既然打算接受这个任务,当然也要显示一下身手。看准机会后,格林一个胳膊抓起这个撞过来的倒霉鬼大块头,在对方不敢置信的惊惧中,格林将其举过脑袋,任其如何挣扎也挣不脱格林钢匝一样的手。然后格林一喝,空中一道抛物线过后,这个倒霉的大块头被一把扔出了酒馆。
这番动静,自然引来了所有还在打斗的流浪骑士注意,这些流浪骑士顿时都意识到了格林这个家伙不好惹,有意的避开了格林桌子附近继续打着。
格林身边的女郎两眼冒光,身体情不自禁靠近了格林一些。
十几分钟后,格林和四名鼻青脸肿的大块头骑士站在一起,酒馆门口的矮胖子嘿嘿一笑道:“行,就你们了,马上出发吧,小姐都快等不及了。”
小姐?
格林一愣,看来这个所谓的货,就是这位小姐了。
稍后,格林几个流浪骑士在矮胖子带领下,来到了城门口。城门口停着四辆马车,其中三两都装载着满满一车艾火草(特产),唯有一辆马车不是货车,而且看起来相当奢华的样子。
“马林顿,好了吗?”车窗里探出一个满脸不耐烦的女孩,大约只有十四五岁的样子,然而却让格林这几个流浪骑士全都目瞪口呆起来。
这个袍子……巫师?
唯有格林不是因为女孩一身巫师袍子而诧异,巫师大陆看见巫师学徒属于再正常不过的事情。让格林诧异的是,巫师竟然雇用骑士保护?哪怕只是一名巫师学徒,能够激发的攻击能量度数也绝不是一般骑士能够比拟的啊……
不过很快的,格林就脸色一变,因为他从这名女孩身上没有感应到任何魔力波动,格林可不会认为一名十四五岁的女孩精神力强得连自己都能隐瞒。没有魔力波动就擅自穿上巫师袍,除非是学院内定的巫师学徒,否则这可是会被管辖范围内巫师学院执法队追究的。
而且属于后果比较严重的类型。
用一句话说就是,巫师的尊严不容平民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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