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四章 结交(给金陵春吧加更)
周初瑾和程笙同年,两人又都同在九如巷长大,且都是聪慧过人的女子,在九如巷时就相处的很好,此时见面,自然要比其他的人亲热。而程筝是程家这一辈的长女,雍容大方、气质高华不说,因丈夫是翰林院学士、詹事府的少詹事,她已是正四品恭人。
如果说程笙等人是刚刚启蒙的孩子,程筝就是已经开始学习制艺的少年。
说话行事,理应以程筝为主。
周初瑾挽了程笙的胳臂,笑盈盈地和程筝说着话,往宴息室去。
程箫就被抛在了身后。
好在还有周少瑾陪着她。
也不算失礼。
相比程筝丽色天成,程笙的活泼开朗,程箫就显得沉默很多。
但她皮肤白皙,笑容温和,仪态从容,却比程箫和程笙更显亲切。
她笑着对周少瑾道:“我看初瑾成了亲之后比从前更开朗了些,可见这日子过得很顺心。我之前还为初瑾担心,我那姨母,性子有点强,不是那么好相与的人。”
程箫嫁给了自己表哥,也就是袁家的五少爷袁鸣。
袁家和方家又是姻亲,几辈人都通婚,不管是前世还有今生,周少瑾都没有弄清楚程家和方家的关系。
她笑道:“去年我去保定府探望我父亲的时候,路过镇江,曾去拜访过亲家太太,亲家太太为人十分的和善,姐姐也很得她欢心,倒没有看出亲家太太的性子要强。”
程箫听着就笑了起来,看周少瑾的目光多了几分趣味。
周少瑾微窘。
她这也算是睁眼说瞎话了。
可池舅舅说过了,这是应酬话,大家本来就不应该当真的。谁要是当了真。谁就是傻瓜……也不知道池舅舅走到哪里了?有没有按时吃饭睡觉?
她恍惚了一下,理直气壮地和程箫寒暄起来:“箫表姐这次来京城有没有把小宝宝带过来。我在九如巷的时候偶尔看见识表哥家的耘哥儿,已经会走会跑了,煞是可爱。”
说起儿子,程箫的脸上就止不住地泛起了笑容,道:“原来想带他一块来的。我婆婆舍不得,无论如何也不愿意放手,我只好跟着你姐夫先行一步。准备把这边理顺了,再去接了容哥儿过来。”
容哥儿是程箫儿子的乳名。
她的语气有些遗憾。
周少瑾忙道:“姐姐刚到京城的那会儿,也是手帮脚乱的,箫表姐把事情理顺了再接了容哥儿过来也好,到时候想买个零嘴什么的也都有地方了。我就是觉得京城太大了。买个东西都不方便。”
走在前面的程笙闻言扭过头来,笑嘻嘻地道:“大姐,您看,不是我一个人这么说吧?少瑾,我让大姐带着我们把京城逛一逛。那戏园子、南北货行可以不知道,那卖针卖线的地方却不能不知道。少瑾,你到时候跟我们一起吧!二姐对京城也不熟!”
前世她们可一点交集都没有的。
今生依旧隔应着一个程许。
周少瑾下意识地就想拒绝,道:“我已经吩咐下去。准备过几天去丰台看看花草……”
程笙见她这么说,扑哧就笑了起来。道:“我还以为你转了性子,原来还是那么胆小!你跟着我们和大姐,谁还会欺负你不成?你二表姐夫过几天就要去国子监读书了,说不定还会和你姐夫成同窗。我们家那位到是还没有决定是进双鹤书院还是进国子监。要和家中的长辈商量……我们姐妹好不容易都在京城,怎么能不互相走动?你也太拘谨了些!”
周家人丁单薄,最需要姻亲相助。
现在程家三姐妹主动示好,又有从前的情份,受了程池的恩惠,周初瑾也有了和程家走动的心思,听了就笑着对程笙道:“我们家少瑾你还不知道,走个路都怕踩死蚂蚁的,你这一看就是怂恿着大表姐带着你到处疯的模样,她怎么敢接招!我看你不这如约了她去庙里走走,她更喜欢。”
一直没怎么和周少瑾说话的程筝突然笑道:“少瑾,你很喜欢莳弄花草吗?我也常去丰台买花。你定了什么时候去丰台,到时候也叫上我好了。北方的春天比南方晚,这样的天气放在南方,那就是草长莺飞,拂堤烟柳的时节,我正好把两个孩子都带上,既认认亲,也让他们出来玩玩,中哥儿前几天不是奉了痘娘娘的吗,可把他给憋坏了。”
程筝的两个儿子,长子顾宁,次子叫顾中。
她这明显的示意,让在场的人猝不及防,骤然一默。
周少瑾很想问程筝:你这样待我,袁夫人知道吗?
还好在场的都是百伶百俐的人。
周初瑾忙笑着应“好”,并嗔道:“可惜我这才出月子,不然就可以和你们一起去了!”
有人说话,这气氛也就活跃起来。
程箫笑道:“以后日子长着。等孩子再大一些了,我和你去香山爬山去。听说那边的景致也很好。让她们满大街的去寻那针头线脑去——还戏园子、南北货行不用知道在哪里,只管寻找卖针卖线的地方,我就不相信了,几根针几束线就把你为难成了这样!我看你是想逛京城吧?可别把我给牵扯进去!”最后几句,却是打趣程笙的。
程笙道:“二姐可真是一点面子也不给我!”
间接地承认了程箫的话。
周初瑾几个哄笑起来。
周少瑾也抿了嘴笑,心里却盼着程池要早点回来就好了。
也不知道程筝几个要干什么?
一行人在宴息室坐下,小丫鬟上了茶点,程筝就问起官哥的百日礼来,并道:“到时候我们姐妹少不得要来凑凑热闹的。”
杏林胡同也好,双榆胡同也好,都没有主持中馈的女眷。而像这种添丁进口的洗三礼、满月礼、百日礼都是女眷们应酬,程氏三姐妹能来庆祝,会让周初瑾在廖家的姻亲面前长脸不少。
周初瑾笑眯眯地道谢。
周少瑾心中却更是不安了。
程氏三姐妹留在榆树胡同用了午膳,约好了过两日去丰台踏青,再过两天去大栅栏逛街,这才打道回府。
程笙的夫家不如程筝和程箫有底蕴。她并没有和彭家的人同住,而是她和夫婿彭藻住在她陪嫁的宅子里,离杏林胡同不远。程箫和程筝则各自住在夫家在京城的老宅里,两家都在朝阳门附近。姐妹俩先送了程笙回去,然后才往朝阳门去。
程箫皱了皱眉,道:“大姐,池叔父是什么意思?为何要我们和周家姐妹来往?池叔父从前是从来不管这些事的!是不是有什么事我不知道?”
她们是一母同胞的两姐妹。说起话来就更没有顾忌了。
程筝听了只觉得堵是慌。
慈母多败儿。
母亲对她们姐妹尚能做到公正无私,可到了弟弟那里,就只知道一味的宠惯溺爱,如今出了这么大的事,不是趁着这个机会把弟弟的一些小毛病给拧过来。想办法好好地管教弟弟,居然还护短地说是周少瑾的不对、是程证等人的不对。这样下去,弟弟不变成个纨绔子弟也要变成个不学无术之人了!
可这没脸的事她怎么能跟妹妹说?
这世上原本就没有能守得住的秘密。
可能少说一句还是少说一句的好。
程筝长长地吁了口气,觉得自己的心情好了些这才温声道:“应该是受了祖母所托吧?笙妹妹到京城后。母亲也紧跟着到了京城,是少瑾在祖母面前尽孝。还陪着祖母去了趟普陀山。她自幼失恃,你也看见了,性子温婉恬静,乖巧听话。怕是让祖母少了很多的寂寞。如今她们姐妹在京中,我们于理于情都应该照拂一、二。也算是报答她代我们在祖母膝下承欢好了。”
程箫想到周少瑾微垂着头,安静温顺地坐在那里听她们说话的样子,不由笑了起来,道:“少瑾还真是好性子。我也很喜欢。”
程筝想了想,索性把周少瑾现在住的榆钱胡同的宅子是程池送的告诉了程箫。
程箫惊讶极了。
程筝笑道:“你现在知道祖母和池叔父如何地看重她了吧!以后就当个小妹妹来往就是了。”
程箫点头,忍不住笑道:“池叔父也太偏心了。我出嫁的时候不过送了我五千两银子的压箱。不行!等池叔父回来了,我也要向他要个宅子才是。我听三伯说,池叔父是个财神爷,去年没怎么做生意最少也赚了十万两银子。这个秋风是无论如何也要打得!”
她说三伯,提的是袁维昌的第三个儿子袁别云。
上次二房的老祖宗程叙八十大寿,周少瑾依照前世的经验,误以为袁别云是袁维昌的长子了。
袁别云和程池脾气相投,关系非常的好。
程筝不由大笑,道:“别人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嫁了个破落户呢?你就那么缺银子啊?”
“我不缺银子,可谁嫌银子少啊!”程箫笑道,“袁家你又不是不知道,人多口杂,妯娌间再怎么亲热也少了不了比衣裳比首饰比娘家兄弟的前程,我年纪还轻,还没能修炼到祖母和你的程度,你就让我继续在红尘里打滚好了!”
一席话说得程筝笑得合不拢嘴。
可笑过了,她心里又莫名地爬上一丝担忧。
兄弟的前途……
程许这个样子下去,能有个好前途吗?
若是程许不能支应门庭,长房……难道还再回去看二房的脸色不成!
也许,她们姐妹能靠的不是娘家的兄弟,而是自己的儿子了!
程筝抚了抚额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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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 完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