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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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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好喷溅在敏感的前列腺上,烫的他几乎在高潮的同时又经历了一次高潮,一下又一下地射在了男人手里。

两人都喘著粗气,男人怀里抱著林烈,在他身上趴了一会,後者干脆就完全无力地陷进了床里。高潮後的余韵在两人中间绕著,林烈舒服地放松了自己。他的床伴们虽然在床上各有千秋,各种技术类型和喜好都有,可是相比其他人,眼前这个男人却让他更能感觉到舒服,难道自己真的只是喜欢大size麽?林烈不由鄙视起自己来。

“you are sweet!”男人缓过劲来,按了床边一个类似服务铃的东西,一把抱起了林烈走到浴室,把他放进了装满热水的浴缸,林烈已经懒得动了,任凭男人慢慢清理他。这个洋鬼子的手指比他的老二要轻柔的多,灵活地伸进他的身体把自己留在他身体里的东西清理干净,那些粘液顺著手指的抠挖流出穴口的时候,林烈不舒服地皱了皱眉。

男人用鼻尖蹭了蹭林烈的眉头,让他舒展开来。

“你是狗吗?怎麽喜欢用鼻子蹭的。”林烈被他弄得有点痒,笑了。

“i like you”男人把自己的鼻梁贴在林烈的唇上,又蹭了一下。

“i know”

“anl,god bless you”

“i don’t believe god”

“i know”

男人把他重新抱上床的时候,林烈已经睡著了,床单被子都换成了新的,大概是他们洗澡的时候佣人来换的。帅气的洋鬼子摸了摸林烈的脸颊,身下的人把自己圈成一个胚胎婴儿状,男人就从背後伸手抱著他,正好大他一圈的身体贴著他的後背也圈成一个婴儿的形状,从天花板上向下看,两个人的线条就像床上绽放的一朵花。

第23章 歪果仁的第二天

林烈听见闹锺而醒过来的瞬间,觉得自己好像穿越了到了前一天的早上。

身上老老实实套著睡衣,盖著被子,四平八稳地睡在自己公寓的床上。记忆中频繁闪现的那张金头发高鼻梁的脸似乎只是一个梦。林烈有些不确定地看看手机,终於肯定自己的记忆没有问题。

他下床走到卫生间,一点一点解开衣服,落地镜子里他赤裸的全身密密麻麻到处都是青紫色的痕迹。胳膊上,脖子上,小腹上──该死的──大腿根上!

“这家夥属狗的啊!”林烈觉得自己的青筋在跳,那些扎眼的痕迹昭示著留下他们的主人吃的有多满足。林烈回忆了一下,自己还从未如此彻底的被人吃干抹净过──从字面意义上。平时他对自己光洁的皮肤很是满意,时常照著镜子自恋,如今却懒得再看一眼,抖了抖衣服重新穿好,刷牙洗脸准备上班去了。

林烈觉得自己仿佛遭遇了一次外星人绑架案,怎麽被掳走,怎麽被神不知鬼不觉地送回来,他脑海里完全没有概念,难道黑社会老大都喜欢用这种诡异的癖好来彰显他的能量吗──明明只是个狗属性的家夥──不对啊,秦明也是黑社会老大,怎麽感觉挺正常的?东西方文化差异有这麽大吗?──如此胡思乱想著,林烈摸著饿了一夜的肚子,打算出门先去寻个早点摊子吃油条。

一大早的空气有点凉意,林烈吸了吸鼻子就顺著香味飘著脚步走到了早点摊上。

“四根油条,两个煎饼,一碗稀饭。”林烈没睡好,眯著眼就跟老板娘喊上了。

“我跟他要一样的。”旁边一个人说。林烈没有正眼看他,还迷糊著想等会到了公司该怎麽偷懒打盹的事儿,那人就在他这张桌子前坐下了。

正值早高峰,早点摊上人山人海,能找著座位不错了,林烈一个人也没打算霸占一张桌子,就习惯性地往自己这边让了让。老板娘把东西都上齐了,林烈就开始闭著眼睛吃,一副睡眠不足的样子,吃了一会儿,隐隐觉得有些不太对劲,似乎老有人盯著自己,抬头一看,好家夥,那个金发碧眼的家夥就坐在自己对面吃半天了,见他抬眼,还笑眯眯地跟他打了个招呼。

“og!”对面人挥挥手。

“噗!”林烈脱口而出,小半根油条就著一口稀饭瞬间喷了出去,眼看就要糊那人一脸,不料那人就跟事先预料一样,伸出一只手,用两本薄薄的大册子挡在脸面前,替自己挡住了混著米粒的暗器。

林烈定睛一看,《a市交通线路图册》和《a市一日游指南》缓缓抖落几颗稀饭,洋鬼子笑脸盈盈地伸长了手,帮林烈抹了嘴边一个饭粒,放回自己嘴里嚼了嚼。

“老板再给我来两碗稀饭。”林烈回神之後第一句就是这个。

“你胃口真好。”洋鬼子用挺流畅的中文说了起来。

“我喝著好压惊。”林烈白了他一眼,“你会说中文啊?”

“what?”洋鬼子明知故问地装傻到底。

“得,我懒得跟你白活,你上这儿来干嘛的?”林烈端著新上的稀饭开始呼噜噜一口口往肚子里倒。

“surprise!”

“个屁啦!”林烈学了句港台腔,又把另一碗稀饭倒进了肚子。对面这人就是一个活宝,哪有把人绑回家上了,再弄回人自己家放著床上躺著,然後第二天一大早跑到楼下一起吃早饭的?简直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算了说这谚语外国人也听不懂。

“我上班去了,你自己逛吧。”林烈吃得差不多,冲他摆摆手,走到路边准备找辆出租车。

那家夥也冲自己挥挥手,一口白牙笑的光芒灿烂人畜无害,脸上涂点炭就能给黑人牙膏打广告了。

走出几步,林烈叹了口气,又回头对洋鬼子说了几句:“我说你一黑社会老大不要这麽阳光傻呆萌,这不是你们美利坚,在我们天朝你这样就是一只大肥羊,再牛也牛不过新疆的切糕车和假摔的老太太!”

“see you ter!”洋鬼子一副没听懂的样子,继续阳光灿烂地跟林烈道别。

“我管他去死!”林烈心里嫌弃自己多管闲事,扭头坐进了路边的出租车,绝尘而去。

“切糕?比牛好吃?”洋鬼子见他走了,津津有味地嚼著刚出锅的油条,砸吧嘴自言自语了一会,又扭头冲老板娘道:“老板,你们这哪有卖切糕的?”

第24章 程笑笑

在前台踩著点打了卡,林烈就看见一脸憔悴的肖明月正在对著电脑文档大眼瞪小眼,看上去又熬了一夜。肖明月的事儿又碎又杂,比起自己这边对付几张设计图要累多了。尤其是最近老板给空降进来一个老女人安插在肖明月头上当领导,啥事儿也不做整天拿著鸡毛当令箭,尽添乱了,导致这位幕後主事儿的睡了好几天会议室沙发。

林烈不敢惹这位顶著黑眼圈怨气四射的主儿,旁边正巧走过来他手底下一个小姑娘,赶紧把人家拉到一边。

“你这肉饼汤哪儿买的?我也去买点。”

“林经理您还没吃早饭呢?我今天刚好多带了点,这汤您尝尝,好喝我明天再给您带!”小姑娘刚进公司时间虽然不长,但是人缘不错,全凭察言观色,嘴甜大方。

林烈推辞了一下,掏了五十块钱塞到小姑娘手里,端过了汤,问:“有啥填肚子的干货没有?”

小姑娘立马从包里又掏出六个肉包五根油条四个烧饼:“您爱吃哪种的?这肉包很不错的,烧饼有韭菜馅的,猪肉馅的,三鲜的。”

林烈目瞪口呆:“看不出来你胃口这麽……复杂。”他本来想说“胃口大”,但是说女孩子胃口大等於变相说人家胖,於是改口。

“哪能啊,我这是给部门里头的同事带的,我家楼下一条小吃街,早上带早点方便。”小姑娘笑笑,挑了俩包子一块烧饼,连同那五十块钱一起递了回来:“一顿早饭不值多少钱,您要给钱多见外啊。”

林烈接了吃的,没接钱,心想这帮小兔崽子就知道欺负新人,天天让人家带早饭像话麽,想完又厚颜无耻地对小姑娘说:“我这是跟你定一个星期的份儿,看见肖主管没?加班这麽久还没吃早饭呢,从明天开始,也照这个标准给他来一个星期的,行麽?”

“那也多了……”

“没事儿,就当我替大夥儿赞助你的跑路费,别嫌少啊。”林烈也没等姑娘回话,就挥了挥手,朝肖明月那朵人造乌云走了过去。

“爱卿替朕日理万机,特赐早膳,快谢恩吧。”

肖明月白了他一眼,眼圈黑的都快翻不出白眼了。

“少看点宫斗剧行麽?”

一碗肉饼汤就著俩包子一烧饼下了肚,肖明月的脸上终於有了血色,没和林烈闲话,又继续对著策划案大眼瞪小眼去了。

这几日任务颇重,就连林烈这种平时比较清闲,主业给别人分配工作,顺带自己做几张图的小领导也难得埋头苦干起来。虽说林烈平日什麽事儿都不太认真,唯独这ps用得出神入化,活儿细,眼光独到,设计各类广告总能让人交口称赞。原本对色彩和线条十分敏感,是个绘画的好胚子,不过林烈太懒,懒得自己动手,於是什麽东西都用电脑和鼠标代劳了,如今偶尔用个手绘板还能看出他相当不错的绘画技巧。

不过他能当上小领导,技术过硬只占了一半原因,其实他还兼著半个公关经理的职务,说白了就是谈判用的,和你谈判的人长得越是赏心悦目,这生意也就越能成。打打太极,说说场面话,这种东西对林烈这种常年和商界精英打交道的人来说就是信手拈来,特别是对方有女性代表的情况下,林烈出马就是事半功倍。

如此忙了两天,转眼到了周五。由於中秋在周日,又连著国庆节一起放假,所以周六仍然要上班。

天色擦黑,林烈话别了一头黑色怨气仍然加班的肖明月,正要下班。那位中年谢顶的老板顶著大肚子走了过来,打了声招呼,顺带告诉他明天有重要的公关任务,让他正装上班。林烈悔恨自己没有跑得再快些,正好被老板抓了壮丁,不过转念一想,还有手机这种东西在,跑了也没用,何况老板亲自通知,证明事情非同小可,不然这秃顶的老男人也不会在下班时间还在公司出现。

郁郁寡欢地走出了大楼,晃了一眼没看见什麽熟悉的车来接他,这几天由於向平和之前插的那一杠子,大家都忙著公事,正好林烈做了一天图累得慌,也没有心情找人玩去。只是偶尔想起那个金发碧眼的洋鬼子,这几天都没有出现,也不知是不是被买切糕的新疆人拉去肉偿切糕钱了,看来黑社会老大也敌不过买切糕老大爷──还挺押韵。胡思乱想了一会,正待要回家,就看见一个穿著火红紧身连衣裙的女人踏著一双高跷一样的高跟鞋冲他迈大步走了过来。

“林烈!林烈!”那女人老远就和见著金子一样扯著嗓子对著他喊。

“我说大姐,你能不能嗓门小点儿?”林烈一看她就觉得头皮发麻。实际上大多数男人看到她第一眼应该会觉得身材火辣心神荡漾,但是她一旦开口,就能让大家被这副比爷们还爷们的大嗓门给弄得头皮发麻了,林烈时常听她嚎叫,所以条件反射地免疫了她的外貌,一见到直接起鸡皮疙瘩。

这人是肖明月大学时代的死党,他们班的副班长──程笑笑。用林烈的归纳总结来说,就是一个男人般的女人,而且至少得算一个半男人。由於林烈和肖明月的朋友关系,自然也就和这位豪迈的大姐成了兄弟──你没看错,就是兄弟(不是兄妹也不是姐弟)。

“明月那小子还在加班吧?”程笑笑在林烈面前一个急刹车,有些心虚地望了望公司大门。那鞋跟发出“叽噶”一声,居然以那麽纤细的身体支撑住了强大的後挫力而没有断。

“我看不到放假他是逃不出这五指山,怎麽,你要当唐僧救他出苦海?”林烈生怕她那针尖般的高跟鞋戳中自己的大脚趾,一边躲闪一边道。

“走走走,老娘有事儿跟你商量。”程笑笑拉上林烈就往马路上冲。

第25章 冤家路窄

程笑笑的老爸是体校的教练,从小混迹在肌肉发达的小夥子们中间,擅长各类运动,性格豪迈,最爱散打,是一个披著女人外衣的纯爷们──而且这身外衣相当有迷惑性。

林烈被她强有力的手臂一拉,就觉得自己和她爹拉坏的扩胸器一样被拉的四肢处在崩裂的边缘,跨栏一样摆了两下腿就被塞进一辆出租车──谢天谢地,程笑笑上次强迫他坐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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