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1
二 正文 楔子 孤单·病
章节字数:1892 更新时间:07-03-27 16:51
我以为我是光,却发现自己是光后面的影子。
光不见得愿意当光,影子亦然,可惜谁也改变不了这个宿命。
我以为我是独一无二的,但是并不。老实说我也从来没有想过要在哪个方面当第一——于容貌上是,于才华上更是。我期望自己可以平凡地隐没在庸庸碌碌的人海,不被人发现,也不被人记忆。但从我出生那一刻起,这个愿望就不可能会实现,我注定了被瞩目,注定了该是这个模样。
全天下大多数的人都是单独来到世上,也各自回归长眠于莲花神的怀抱。不过有些人并不,而我正是这些少数人里的之一。我不是一个人来到世上的,让我稍稍感到安慰的是当我离开这世间时,应该是单独一个人吧……带着这样的憧憬,我过着一日又一日。
我从来不唱歌,但音乐毕竟是我少之又少的兴趣之一,所以在没有人时,我会拨琴吹萧;在大雨过后时分,在六七个水杯里盛着分量不一的雨水,拿着玉簪,叮叮咚咚的轻轻敲击着声音,那清脆的声响,是我院落里难得的热闹。
独处或沉默,并不等于消失,但至少我可以那么假装着。我常想我是阳光照不到的暗处、是湖底不见天日的泥、是一年只出现一个月的冬天,那么的微不足道,那么的不被记忆。我希望我可以一直这样下去,直到回归生命的来处。
他,光,总是企图将我拉出黑暗,希望把他的快乐分享给我,希望把他的美好与我共享,他以为我们该是一样的,他可以唱出全国最好听的歌,所以我也可以。他聪明、美丽、温柔可人,他被世上的女人疯狂追求,认为这样的荣耀,我也可以得到。他觉得我们是一起的、是一体的,是共荣共存的……理所当然得不容置疑,我的沉默像是对此默认。
我只是个影子,懦弱,而且只会自怜,我恨我自己。
我不喜欢光,那样的眩目,常常扎得我张不开眼。我讨厌抬头,不只是仰视不了那刺眼,更是不想让人看到我的面容。
我有一张相当美丽的脸,非常的美,却不是独一无二的美。光,他跟我一样,我们的五官一模一样,差别只在于,我的眉心长了一颗朱砂血痣,而光没有,他全身上下洁丽无瑕,没有丁点多余的疵疣。
我有头痛的毛病,医生找不出病因,也无从下药,开出的每一帖药方,都改善不了我的疼痛。每当头痛犯起时,我都会捂着我眉心的红痣,轻轻叫着自己的名字:「夜萧,夜萧,夜萧……」
常常头痛起来,都是彻夜不能成眠,可是我并不因为这病治不了而难过,比头痛这病更重的,是心病,是孤独病,是对人生中求之而不可得的执拗病。
夜萧,我的名字。
头痛,我的沉痾。
血痣,我的瑕疵。
我已经病到无可救药,拼命收集自己的不完美来显示自己与光的不同,并因此感到安慰。
「你为什么不肯唱歌呢?这首歌如果我们两个来唱,一定很好听啊。」光叹息着。
光,有个名字,叫子熙。是个天生完美的人。
「我不会唱歌。」我总是微弱地如此回应。
「你会。」聪明的光拒绝被欺骗。
「唱得不好,跟不会唱有什么两样?」声音冷漠,带着一点恨。
只要我是这样的口吻,光就会住口、会退让、会愧疚,像是我的不完美是他的责任,他感到好抱歉。
「对不起。」他美好的声音也因为难受变得暗沉,不再那么明亮。
为什么要对不起?他并没有任何对不起我的地方啊。我心里知道,也为着他这行为而更生气。明明什么错也没有,却要认错,伪善得令人恨!
我气着我自己,也迁怒着光。
怨恨这种情绪,充满了毁灭,总是让我做出损人又伤己的事。
我绝望地数着日子,数着生命终结那天的到来,我对人生好厌倦,我想要离开,不管是以什么方式。
光是哥哥,我是弟弟;光是金莲,我是银莲;光是最好的,我是次好的……
如果这一生有什么是能让我超越他的,大概就是死亡了吧?至少,我可以先他而离世。
我有破败的身体可凭仗,我的心神郁结自苦,里外各自煎熬,皆向死亡竞走而去。这样很好,很好……
我太想要孤单,也为此生病了,做了好多坏事。孜孜念念着这辈子唯一的领先,却总是不能如愿……
那晴天霹雳的消息传来,让我绝望得哭倒在地。居然,连死亡,他都是先我一步!
我孤单了,我独一无二了,我被抛弃在这茫茫人世,我的病永远无法痊愈,却已然不再追求死亡。
我不知道接下来的日子该怎么办,只能一日又一日的活下去,病着、痛着、狂着、沉默着,但是不再期待死亡……
光走了,在死亡路上占了第一,我却不急着跟去排第二。
即使,我就是个第二。
第二 正文 第一章 爱之旅兼落跑中的两人
章节字数:9632 更新时间:07-03-27 16:51
社会型态的形成自有其演化的轨迹,不是变得更好,就是变得更坏。而不管是更好还是更坏,至少演变出的结果,是大多数人默许同意的。
天性激烈点的人不安于现状,对现状永远不满。于是崇尚改革,掀起涛天波浪,将一切墨守成规的秩序淹没,企图将人世种种重新组合分配,让所有人被这大浪颠得七荤八素,日子也跟着不断改变,慢慢的也就习惯了改变,生活过得惊险颠簸些也就是了。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有人生性激烈,自然也就会有人是平和中庸,希望日子太平无波的性子。温和的人过得苟且,只要事态仍在可以忍受的范围内,宁愿得过且过;他们云淡风轻,禁不起改变,也承受不住改变。所以纵使物换星移,人类不断进步,他们仍然安之若素地过着自己的日子,对别人的变动无动于衷,并相信那些离经叛道的人总有一天会为自己的冲动付出代价。
以上的论调,出现在华国首都里最大最豪华的酒楼里,一场名为「菁英群聚论当今社会型态」的大型研讨会中,会议主席最后的结语。
然后是一阵「啪啪啪……」的拍手声,不管支持不支持,给个面子总是应该。然后吃茶的继续吃茶,谈天的接着谈天,天下仍是太平。
「看看这个国家,都是好发议论的男男女女,口水多过茶啊。虽然论点不见得有什么了不起的创见,但显得非常有生气。回头看看咱们盛莲国,唉,无疑是个压抑过度、拒绝进步的国家啊……」花灵沉浸在感动中,觉得终于在这个异世界找到了一个正常的地方,仿佛回到了二十一世纪的地球,那可是个人人好发高论的年代呢,亲切得让人好感动。
李格非沉默地吃饭喝酒,没搭理她的赞叹。意外来到华国已非他所愿,偏偏不幸的是刚巧碰着了华国三年一度的大考,全华国的考生都在首都聚集,致使每一间客栈酒楼都成了考生的表演台,不是这边举办以文会友,就是那边在开论坛研讨会的,再不然就是诗文歌唱大赛等等,都在为了大考冲刺,并趁机大鸣大放,藉此吸引首都知名文人的青睐,看能不能一举成名天下知。
别的国家大考当然与李格非无关,偏偏遇到这个没事找事的花灵,被她拉着四处听人大发高论不说,还四处与那些男女考生结交,动不动就称兄道妹的,花钱如流水不打紧,可是这家伙压根忘了他们两人如今算是逃亡海外的身分,居然好意思把日子过得这么高调,这像话吗?那他这些日子以来费尽心思布局、在各国乱窜,为了打乱莲膧的判断力,让她没办法准确地猜到他们的去向,又是为了什么?!
闷,超闷,闷得他每天跟在花灵身边就像个背后灵,给人沉重的压迫感,却又完全的不搭理人。当然,虽然李格非没理花灵,也不代表花灵这话是自说自乐,因为跟着他们一同吃饭喝酒的,正是一个华国准考生,这人叫向梅。两人总是一搭一唱,配合良好,现在听到花灵发出这样的感叹,连忙问道:
「咦?难不成花姐儿是盛莲国人吗?」语气不无诧异。
「是盛莲国的人又怎样了?」花灵顾着吃菜,没看向梅。
「啊?怎么可能?你们真的是盛莲国人?」问得更惊讶了。惹得花灵频频看着她,觉得华国的人好喜欢大惊小怪喔。
这向梅,正是花灵来到华国后第一个认识的人,身分正好也是个考生,所以具备了华国人兼考生该有的特色——好发议论、热爱研讨会、四处听演讲。
她因为盘缠在赴京赶考的途中丢失,又尚未与京城的友人联络上,所以险些饿死在街头,幸好被花灵一时好心的搭救,两人因而成为酒肉朋友,成天没事上馆子喝喝酒、吃吃肉、聊聊八卦。
由于花灵对别人的身家来历毫无兴趣,也对别人可能有着可歌可泣的考生血泪史也没了解的打算,所以她搭救向梅,并资助其食宿等,都只是顺手为之,没怎么放在心上。反正过没多久就要离开华国,继续过着跑路的日子,就算向梅是世家子出身或日后成了华国状元,那都与她无关。
虽然这人看起来依稀仿佛是个世家子弟,从她在吃穿上面的讲究便可见一斑——一点也没有落难人的自觉,把花灵他们的钱花得好安心自在。花灵一度生怕会被向梅吃垮,后来问过李格非,确定钱很够用之后,才打消了把向梅神不知、鬼不觉盖布袋丢回到大街上继续去落魄,就当大家没认识过的念头。
花灵并不知道「向」是华国大姓,当然更不知道向梅可能有着显赫的家世,而常年四处经商的李格非心底清楚,却不打算对花灵说,因为这一点也不重要。
「你干嘛这么惊讶的样子?盛莲国人又怎样了?向姐儿。」花灵没正面回答向梅,只是兴味地问着。华国对女子的称呼是「姐儿」、对男子的称呼是「哥儿」,等同二十一世纪的人称「小姐」、「先生」一样。虽然还听不习惯,但倒是有趣。
「不对,你们不像。你不像……」望了眼李格非的长相身形,然后再看向花灵:「你也不像。我见过许多盛莲人,都没你们这样子的。所以你们应该是去过盛莲,但并非盛莲国人吧。」向梅点点头,一副此事就是这样,无须再论的模样。
花灵觉得好笑,而李格非脸色则冷了三分——但因为他的脸一直都很冷,所以就算再冷个十分,别人也感受不出来。这脸色算是白摆了。
还不待花灵有所反应,向梅又开口了:
「唉,我说那盛莲国呀,实在是个奇怪的国家。男人身上长莲花也就算了,女人怀个孕还会在脸上长花瓣,不得不怀疑他们是被他们的莲花神保佑了还是诅咒了。」
华国人拜的是火神,不信莲花神那一套。膜拜花朵对其他国家的人是难以想像的。拜托,那种软趴趴的东西,不实用又不神气,有啥好拜的?!向梅边说还边摆出嘲弄的表情,一点也不知道自己的生命已然受到威胁。
李格非双拳在桌子下悄悄握紧,花灵无奈地探过去一手安抚,不让这只纸老虎有暴冲成真恶虎的机会,将他一只拳头给舒张开来,在他手心轻轻揉着,调情得面不改色,也不让纸老虎害羞地逃开。
然后笑笑地对白目的向梅道:
「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