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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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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

我们俩的动作都很慢,等食堂里差不多走了快23的人时,我们也才刚吃了一半。

小屁孩这时动作突然磨蹭起来,筷子拿起放下放下拿起的来回折腾。

我无奈,很大方的摊开双手,“还有什么问题,你说吧!”

“你……是不是喜欢上他了?”

“你是说李遇?”

原来这小鬼也有八卦的精神,真是人不可貌相啊。

他有些嫌恶地“恩”一声,不说话。

“他啊,说实话现在还没有喜欢的感觉,不过可能因为他是第一个喜欢我的人所以很高兴。”我尽职的满足小屁孩难得的八卦心理。

“那……你喜欢像他那么高的人吗?” 筷子在他手中被握得紧紧的,他有些扭捏地开口。

我惊了,感叹,“难道你喜欢我?没想到我的魅力居然这么大!虽然我很喜欢你的脸,但要跟我交往你至少要长到180哦~”

他眯起凤眼,蓦地扔下筷子冷冷地说,“我吃饱了。”起身就要走人。

“那信……”

他从口袋里拿出那封信在我的惊叫声中直接揉成一团,一甩手精准地扔进垃圾桶。拿包,甩头走人。

死小孩!!!

我怒到了极至反而不怒了(恭喜你又登上了一个境界),看着他那份只动了一半的晚餐,疑惑不已。

开开玩笑而已,这孩子至于吗?

叛逆期吗?

体育课

从小到大,我最厌恶的运动,莫过于跳字辈!

就像拖鞋之于蟑螂,铁锤之于乌龟。

跳,则是我的终极克星。

举凡跳高,跳远,跳绳,简直就是我的当头罩门。

跳高我从未跳过30公分,跳远从未跳过1米2,跳绳更是可悲的在60上下挣扎。

要说我的运动神经很差吧。

我的50米,100米从未掉过年段前三。(哼哼,没见过这么能跑的肥女吧)

论长跑,我可以在跑完5千米后还精力充沛地吊在半空拉吊环,体力之可怕让瘫在一边的男生直呼怪兽!

莫非人生在世总会有几个克星?

注意!我这里用的是复数 !

我的另一大罩门就是球……不管是足球,篮球,排球还是乒乓球。

通常只要我走过球场,我的身体就变成一块巨大的活动磁铁,一时间化身为磁的各种球类便会从天而降!运动轨迹更是五花八门,但着陆地是不约而同地朝我的脸招呼!

我真的就长得这么欠扁吗?

让这些打球的人都不约而同的把球往我这个弱女子头上丢!(还是连球都歧视肥女?)

曾经有位取下贴在我脸上的篮球的学长很歉意地说,“这也许就是传说中的不可抗拒力吧。”

难道我的脸让他们不可抗拒的纷纷把球丢向我?

“……”囧无可囧无需再囧!

我奋起夺过他的球追了他一整个下午将他k的满场跑,直到静校铃响了才意犹未尽的收手暂停。那滋味怎一个销魂了得~

扯了这么多,其实我只是想说,我讨厌体育课!

“金笙,过来过来,我们打篮球!”罗莉和王木木同学各抱一颗篮球努力召唤我。

你确定是我打篮球还是篮球打我?

我迅速摇头,“我不舒服,你们先玩吧。”

“真没意思。”两只未来的祸水嘟起嘴。

“我错了还不行吗,你们就去吧。”那两颗篮球在我眼前晃得我心慌。

她们这才抱着球噔噔噔奔向球场。

世界清静了。

我两只手撑在脑后靠在身后的大树下睡觉。这地方风景独好又隐蔽,当年我暗恋那小鬼时就常常翘课来这里偷看他,5年来都没被人发现呢。

靠着十一年前靠过的大树,这一次没有人在这上面歪歪扭扭地刻着“任金笙爱陈曦一生一世”。

这一次也没有人在上面刻着“金笙,加油!加油!”

这一次没有人在上面刻着“陈曦,再见了!”

这一次也没有人在上面刻着“陈曦,我任金笙一定会忘记你的!” ……

我一直都忘了说,我之所以只暗恋那小鬼7年而不是11年,是因为他在高二那年出国了,美国。

十八岁生日这天我来到这颗树下哭着刻下“陈曦,再见了!”。

几个月后,911事件爆发,我担心得一夜未眠,第二天我顶着熊猫眼向他的死党打探时得到安心的消息。

他很好,没事。911那天他在第五大街……和他的女朋友。

那天晚上我决绝地在这棵树上刻下,“陈曦,我任金笙一定会忘记你的!”。那种昏天暗地的痛让我足足花了三年才平复。

我的人生又重来了一次,这一次我还会不会再一头栽下去?

我在心中笑着告诉自己,不会。

我不会。

嘴唇上忽然有一阵痒意,蚊子吗?

我皱起眉头,翻个身换个姿势,接着睡。

微凉的风拂过我的脸,我迷迷糊糊地发觉四下安静异常,原先还能隐隐约约地听见喧嚣嬉闹声,怎么现在没声了?

努力挣扎着睁开眼,就看见小屁孩单手撑在我头顶的树上,微俯下身看我,那张漂亮的正太脸逆着光,看不清表情。

我头上暴出黑线,这什么姿势啊。

他见我醒来,直起身,将手伸到我面前,“你是猪吗?”一天到晚都在睡。

搭着他的手心站起来,我羞愧得回不了话,老是不小心睡着也不是我能控制的啊。

他拉着挪得慢吞吞的我大步走在前方没有回头,半晌,他轻轻地问,“喂……你为什么哭了?”

哭?

我伸手摸摸脸,摸到那上面还来不及风干的泪痕,“啊,可能是因为作了个噩梦吧。”我笑着擦干眼泪,“一个很长很长的噩梦啊。”

“笨蛋。”他撇撇嘴。

我一把捏住他红润光滑的脸颊。

“你干什么!”他惊怒交加地瞪我。

“没什么,只是突然看你很不顺眼罢了。”

啊啊~去td那些俗事,老娘蓬勃的青春才正开始呢。

惨烈的初中运动生涯

一个不留神睡掉半节课的下场就是罚站。

我背对着门口站在教室外,低头努力做忏悔状。

24岁了还罚站,太丢人了= =!

我斜看身边就是罚站也拽得跟视察一样的小鬼,幸好还有人陪着,要丢脸一起丢脸。

虽然他平时很欠扁,但关键时刻还是很讲义气的啊,像罗莉那两个小孩,下课了也没过来叫我,直接把我抛到乌拉圭去了。

感觉到我的视线,他微蹙眉。篮球靠在他脚边,他站的笔直笔直,这球连动都没动一下。

这几天他都带着篮球来上课,一放学就拼命打篮球,浑身大汗淋漓。

每当看到他这个样子,我就会不自觉想起从前惨烈的初中运动生涯。

要说我那灰色的初中运动生涯还有什么能值得我留恋?也就只有每周五下午的友谊篮球赛了。

这是我唯一能正大光明注视他的机会。

感谢国民运动热潮,初中三年的体育课从没有被主科霸占过,各个体育老师之间还经常举行友谊赛,于是我们这样的普通班才得以与年段第一的资优班在周五一起友谊切磋。

虽然每次对决,那群只能看到鼻孔的优等生常夷鄙不屑地冷哼。

“四肢发达,头脑简单。”

但这阻止不了我们班这群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生物每次都将他们败得鼻青脸肿,一塌糊涂。

你要问他们为什么会鼻青脸肿啊?

当然是我方只要一到场上就不惜一切地将手头上的球往他们头上丢,有球丢球,没球拌脚,再不行就伸手往他们看不到的腰部抓捏掐打。

难道他们就没有反击吗?

当然有!

但每次我方场上人都安然无恙完整无缺是因为他们的球都往场下的我头上招呼!(我恨这个吸球体质!)

圣人说,“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

孟大哥,我不做圣人行不行!

但因为有他的存在,就算我被k成脑震荡,我也死不退场!

这就是伟大的爱情力量。

每次上场他都必在名单内,技术高超是一点,重点是资优班的众位太烂,所以每次比赛都用抓阄。

他每次都上,不知该说是运气太好还是太差。

我每次都陶醉地坐在场下双手托腮两眼冒心的看他打球的英姿,他的球技不错但队友都太瞎无法力挽狂澜。

场上场下皆共患难啊,这就是祸福与共吧。

当然陶醉归陶醉我也不会忘了每当有球呼啸而来的时候,大叫,“不要打脸!”

这已经是认命的我的最后底限。

若男子篮球赛是祸福交加的观礼。

女子篮球赛则不折不扣是我的噩梦!

通常在这时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弓下身,捂住脸,尽可能地在尖叫成一团抢球的女生中杀出一条血路。但不知为什么,每当我突围成功时就会发现我神奇地站在敌方篮下,更神奇的是此时必会有一颗球扑向我,我立刻反射神经极佳的一手捂脸,一手奋力一挡地大叫。

“不要打脸!”

在全场安静几秒内的这一刻!球高高地飞起——

“砰!”

“板下投篮得分!”

欢呼声~喝彩声~尖叫声~

——我仰天无语。

于是极度厌恶球的我当了三年的女子主投手,还屡屡被敌手误认是我方的终极武器不传之宝。(也许我真的是?)

这是不是也是所谓的不可抗拒力。

站着,站着,我渐渐感到眼皮又开始沉重……

大学时我为了k小说天天在jj泡通宵,那时候每天还能精神百倍是因为所有失去的睡眠都被留到现在的13岁补偿了吗?

……囤积了4年的睡眠啊……暴汗!

正胡思乱想着,突然手背一阵刺痛,我立刻清醒过来。

嘶~好痛啊。

我哀怨的看着他,就算要叫我起来也不用这么狠吧。

他冷冷地瞟我一眼就把视线转回前方。

我默,还没有练到他老僧入定的功力,只能无聊的低头继续摆着忏悔pose

正无聊着呢,一张小纸条忽然啪哒一声掉在小正太脚边。

我顺着方向看去,只看见王木木同学在阴影中那闪亮闪亮的镜片。

唔,小丫头胆子还挺大,占着天时(班导不注意时)地利(第一组第一桌啊)人和(我们这俩闲人)大搞小动作。

小正太已经捡起那张纸了,一瞥之下他就想把纸条给毁了。

我趁他不注意,来个黑虎掏心一把抢过,他阻止不及,只得郁郁地转过头去。

写什么东西这么神秘啊?我小心地摊开纸条,只见上面写着:

——笙笙,你的嘴巴肿得好厉害哦!

情敌出场

嘴?

我碰了碰嘴这才发现我的樱桃小嘴肿得老高,嘴角还有点麻麻的。

什么蚊子啊?这么毒!

不知道我脸上的其他地方还有没有被叮过,我开始担心了,眼看下课时间就快到了,如果被人看见我这被咬得满头包的样子我也不活了~

死小孩!我愤愤地白了小屁孩一眼,就知道你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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