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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也说不好,卷平舌不利索,前后鼻音分不清,常被人取笑。都传言她是孤儿,因为学校有事或开家长会都是叔叔来的。她成绩优秀,又从不出风头,对同学来说她很友好,只是有些神秘。因为她总是一放学就回家,假期也不与同学玩,约她几次被回绝就渐渐也没人来找她了。
她总是急于回家,是因为那个家是她的庇护所,是她需要用心去守护的地方。一直以来她所拥有的都是陌生人善意的馈赠。她自小就懂得察言观色,懂得怎样讨人欢心,避免让人厌烦。
现在她觉得自己运气太好,简直不像真的,因此愈加小心翼翼。江珺一回到家,她便奔出来迎接,拿鞋端水,他叫她做什么,她便以最快的速度去做。江珺喜欢逗她说话,逗她笑,于是她养成习惯,每次说完话,总是不经意瞥一眼看他是不是高兴,是不是对她说的感兴趣。
但江珺待她确实好。这始终如一的好让她一直惴惴不安的心放松下来。渐渐地她把这个以为随时会离开的家真正的当成了家,心里萌生出一种从未有过的归属感。
江珺若在祁宁,有时会来接她放学。出校门若是看见街角停着车牌1989的黑色劳斯莱斯,江玥总不由地蹦跳起来。她喜欢这个数字,因为那正是改变她命运的年份。小王叔叔给她打开车门,江珺就坐在后排斜靠着,笑望着她,那一刻她是那么快乐和满足。让她后来不止一次地想,要是不长大就好了。
江珺若是出差,保姆李阿姨就留下来陪江玥。每次离家,到了晚上他总会打电话回来,也不知怎么开始的,慢慢就成了习惯。不过是问问她今天过得怎样,有什么新鲜事吗,睡觉做噩梦了没。江玥之于他,像是固定起一切的坐标系原点,让他脱离了漂浮眩晕的存在感。
江珺待她固然是好,但毕竟是男人,总是不够细腻细心,也没法知晓女孩子成长中的诸种烦恼不便。
十四岁来初潮。因为上过含糊的生理卫生课,也看过少女生活小百科之类的读物,班里的女生大半都已经历过,所以当发现自己出血,她惊呆了一下,很快也就回过了神。镇定地去药店买来卫生棉,自己搞定一切。
那天是周末,傍晚李阿姨把饭菜做好,向江玥交待清楚,便回自己家去了。晚上江珺没有应酬,回来和她一同吃饭。
饭桌上,他见江玥将饭扒拉扒去没吃几口的样子,问道:“怎么了?不舒服?”
江玥悟着肚子,她没料到初次行经会有这样的痛苦,腿发软,气虚弱。
江珺忙来到她身边,蹲下来,大手覆上她的肚子,像以往那样要帮她诊断,一边摁一边问:“痛吗?是不是吃坏东西了?”
江玥直发窘,不知该怎么开口,最终硬着头皮吐出两个字,“痛经。”
江珺傻愣了半晌才明白发生了什么。他嗄了一声,“你是说你来那个啦。”
真让人感慨岁月飞逝,当年青葱般的小女孩都长大了。
也是在那一年,江玥突然间长高了起来。她一直很矮,在班级里座位总在第一排,列队总站在第一位。那个寒假她像是被上帝的手往上拔了一下,长了十五公分,一下窜到了一米六,但也就一下,之后就再没长过。但发育已经很明显,胸部涨大,身形不再是细弱的小女孩,而像欧洲古典绘画里圆润的美少女。在夏季校服白衬衣里面穿背心已经不合适了,她自己去商场买了第一件胸衣。
李阿姨在她高一那年,辞工回乡下照顾孙子。江珺要再请一个保姆,她则说不用,她已经可以自己照料生活,那时她应该是暗藏了不想让人介入他们生活的心思。最终如江玥所愿,她全面渗入江珺的生活,巨细靡遗。
她是如此地专注于学业和生活,心无旁骛,游刃有余。那三年应是她一生最幸福的时候,饭蔬衣食,璀璨俗世。
第四章
7
正如在少女时期的成长转变中,没有人来指点她,江玥的人生里一直没有出现可作为女性榜样的人。
她的偶像是江珺。
他让她接受最好的教育,并将自己从岁月历练中获来的经验,眼光,鉴赏力,悉数传予她。
在祁宁安顿下来,江珺便为她请了钢琴老师。她师从祁宁师大音乐系的老教授,从最基本的姿势、读谱、指法学起。勤学苦练数年,不论巴赫的平均律、贝多芬的奏鸣曲、德彪西的前奏曲还是肖斯塔科维奇的钢琴协奏曲,她都能演奏娴熟。
纵使她技艺精进,江珺却从不让她参加任何比赛,甚至没有像其他孩子一样考级。连老师都觉匪夷所思,但他执意如此。
要不是有后来的一次谈话,江玥也不明白他有怎样的思虑。
那是她念初中三年级,全校二十人参加市历史竞赛,十九个拿了奖项,唯独她一人榜上无名。
熬到午休,她终于忍不住打电话给江珺,“为什么他们都比好我?为什么会这样?”她觉得既羞愧又委屈,无措地叫着叔叔叔叔,哇哇地哭了。
江珺来学校接她,车开去灵阳湖饭店。
照例是那张临窗望湖的餐桌,明式黄花梨木圈背椅。江珺坐下招她来身前,看着她哭得通红的眼睛鼻子直摇头。江玥矮身下来伏在他的腿上,他轻拍她背,轻声叹息,“可怜的玥玥,小傻妞。”
吃饭时,江玥已经平静下来,慢慢说明事情始末。
最后一道大题考李约瑟对中国科技史的解释,问为什么科学和工业革命没有在近代的中国发生?江玥回答,李约瑟的问题根本是问错了,应该反过来问为什么科学和工业革命在近代的西方发生了。然后她开始解释西方思想精神与中国或说世界上其他地方的有何不同。结果三十分,她只得了三分,名次因此一落千丈。
她觉得自己做得很好,不知道结果为什么如此糟糕。为这次比赛,她准备了很久,而且历史是她最喜欢的科目。
她闷闷地问,“难道不是付出多少就该得到多少吗?为什么我的努力和收获不成正比?”
江珺注视她,缓缓道:“不,这个世界从来不是能量守恒的。”
江珺举杯饮酒,然后说了这段话,神情前所未有的郑重。
他说:“你要知道,让一个人变得忿恨酸腐,最终丧失力量的不是挫折失败,而是他觉得自己怀才不遇。所以你不该因为他们不赏识你的想法而耿耿于怀。当然更不能为了得到他们的肯定而放弃自己的立场。世人是否对你青眼有加,这不是你能掌控的,你的目标不是去赢得他们的赞赏。而应该是去完成自己,用你的才能去做你热爱的事情。”
他语气坚定,仿佛每句话都深思熟虑过。
他继续说道:“我希望你能有一颗朴素的心。不要去与人竞争。如果你总是与别人比高下,那当别人比你好时,你就难免嫉妒。这世界上,你总会遇到有人比你富有,比你出名,比你聪明,那时你该多不快乐。如果人只追求由别人制定的标准去衡量的成就,那就太可悲了,假使他得到了,他也不会快乐,只会求取更多,永不餍足。我希望你能享受自己有的,不去羡慕自己没有的。”(注)
她当时并不理解他话中的深意。而当日后她遭逢挫败,身处失意或心绪不平时,就屡屡想起他那日所言。
他说得那样郑重其事,他是在对一个十五岁的中学女生讲述人生哲学。乍听来有些怪异也过于消极,但不可否认那是一种更真实的也更健康的人生哲学。
对江珺来说,看着江玥长大是件极其欣喜的事,因为她是他塑造成的,她身上有他的理念和寄托。也许这将是他一生最好的成就。
他告诉她,什么东西都可能失去,只有智慧,只有你习得的东西,才真正属于你。
他教导她,考第一、做得最好、达成目标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做事情的姿态,要从容潇洒,而非拼死般狰狞,成功了微微一笑,失败了也没什么大不了,因为一切都会过去。
他带她参加宴会,见识社交场上的应对进退。指着那些妆容艳丽衣着光鲜的女人,告诉她,她们把自己当作男人的配饰。你不能像她们那样。你要找到自己的价值。
稍大一些,他带她去各地游历,开阔眼界。
有一年暑假,江珺去荷兰出差,带江玥同往。目的地是欧洲最大的海港鹿特丹,一年前恒洲航运在此开设了分公司。白日,江珺出去办事,江玥自己坐电车去逛博物馆,或是在酒店附近随意选一家咖啡馆,趴在露天的桌台上看书,看过往行人,看天上漂移的云。七月的荷兰天气凉爽,天空湛蓝开阔。
待江珺回来,两人在老城区,寻个别致的餐馆吃饭,踩着古旧的石头路面散步。河边桥畔常见到风车。江玥探头探脑看街边人家阔大漂亮的窗户,那些窗台上总是装饰着各种美丽的植物和花株,弧形的卷帘或垂下或撩起,真是好风情。
他们在鹿特丹待了半个月,江珺工作结束,按计划当天下午就要启程回国。
可江珺却出乎意料地退了返程机票,打电话回公司告知他晚一星期再回去。
他们飞去了罗马。
那段时间她在读吉本的《罗马帝国衰亡史》,时常掩卷感慨,这样的大帝国历经千二百年,有过怎样令人惊奇的繁盛,却一步步走向覆亡。六大卷读完,江玥恍兮惚兮,像被摄走了魂魄。
在罗马的六天,江珺收起正装,换成t恤衫牛仔裤,还特意买了一双轻便的跑鞋,因为他们每天都在走路。古老的城市,永恒的罗马。那些宫殿教堂剧院广场,凯旋门和大竞技场,那些颓垣断壁,他们踏遍每一处古迹,在廊柱、雕塑和湿壁画前驻足观赏。
他让她第一手地接触历史和美。
最后一日,他们在西班牙广场的大台阶上席地闲坐,任微风拂过,身旁的杜鹃摇曳不已。离开前,他们来到广场前著名的特莱维喷泉。她曾在奥黛丽赫本的《罗马假日》里看到过的。
江珺递给她一枚硬币,“你背对喷泉把它投进去,少女喷泉会许一个你重游罗马的愿望。”
“那你再拿一个出来,你也一起扔。”
江珺笑着答好。
他们并排转身背对许愿池,将硬币掷入那汪“童贞之水”。
她当然是要和他一起再来罗马呀。
8
江玥不知道自己究竟是何时爱上他的。
她的心单薄而匮乏,不懂如何爱人,因为从没人爱过她。
他是她生命中第一个强力的存在,被呼为至大的上帝也从未对她显现过这种强力。
她想,江珺不是打动了她的心,他是一直在她心里。她的爱慕和眷恋,实在发生的太正常太自然了。
她是在何时发现自己的爱意,何时察觉并惊心于自己对他抱着非同寻常的感情和渴望?
或许是身边的同学都在闹恋爱的时候。纵是家长老师防得多严,高中班里还是成了好几对,整个学校公然拉手的情侣也很常见,连同桌施姗姗这样漂亮骄傲的人也有心仪的男生。
江玥也收到过情书和各种示好邀约,她置之不理或礼貌而冷淡地拒绝。校花的名号轮不到江玥,但男生间流传她为冰山美人,任是无情也动人。
她冰冷无情吗?她检视自己,而那隐秘的情感现出清晰的脉络。
那时江珺出差,她就溜去睡他的房间,拥着沾染他气息的棉被,穿上他的t恤当睡衣,这样她便能安心睡去,仿若他就在身旁,不用害怕黑夜里莫名的声响或怪异的影像。
她偷抽过他的烟和雪茄。下晚自习回到家,从他留在书房桌子上的烟盒里,抽出一根烟。趴在阳台栏杆上,遥望等候他的车开进院子。烟在食指和中指间袅袅地燃烧,她并不去吸它,只是为了那缭绕的熟悉的味道。
他是爱喝烈酒的男人。她也学他喝白兰地。
最初她不懂得要浅斟慢酌,把四十多度的白兰地像喝可乐似的灌了下去,一口就晕了。江珺回来,见到她仰躺在沙发上,脸和脖子红得像煮熟的虾,大笑不已。不过谁也没料到后来她居然和酒成了至交好友。
她搜寻任何和他相关的事情。
他很受女性欢迎,年轻英俊,事业有成,除了性格有点阴郁沉闷。他当然有过不少女友。她知道的就有那么几个,不知道的想必更多。
小时候有个丹燕阿姨,常来家里,也常和他出去。她是江珺的大学同学,毕业分配到祁宁海事局。他们交往了好几年,江玥喜欢沈丹燕。她身材高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