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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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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一生一世,美人骨

作者:墨宝非宝

文案:

美人骨,世间罕见。

有骨者,而未有皮,有皮者,而未有骨。

世人大多眼孔浅显,只见皮相,未见骨相。

————————

如果在现在这个社会里,有个人带着两世的记忆,深爱着你。多幸福。

时宜对周生辰就是如此。

而他,却早已忘记她。

关键词:前世今生/师徒/家族

内容标签: 都市情缘 前世今生 豪门世家

搜索关键字:主角:时宜,周生辰 ┃ 配角: ┃ 其它:

☆、楔子 只见皮相,未见骨相

雨水淅淅沥沥的,把西安弄得如同烟雨江南。

明明是三秦大地,却已不见长安古城。

时宜靠在窗边,看车窗外刚才掠过的路牌。

“你想要吃什么?”身边的宏晓誉,笑著将叠成小册子的地图展开,用手机边翻着美食攻略,边规划下榻后的路线。

“先把你的采访搞完吧?”

时宜笑著提醒她。

三人下了车,绕过安静的街,辗转数个错落的平房,终是找到了地方。

开门的是个很年轻的女孩,只有二十岁出头的模样。而宏晓誉的采访对象,就是这个女孩的老公,一个憨憨厚厚的男人。

几个人进门后,夫妻俩都有些羞涩,招呼着时宜他们坐下。

“不用紧张,就像随便闲聊。”晓誉笑的和善,示意男人坐在自己面前。

阴雨天,房间很暗。

只有黄橙橙的一盏灯,放在被访者和受访者之间。

在一问一答的访谈中,时宜渐渐了解了这样一个故事。

面前的男人来自非常贫困的地方,勤劳数年,赚了些钱后,却一分不留,投资到家乡的教育,帮助比他更穷的家庭。

没有家产,没有房子。

是个人格高尚的人。

而这个故事之所以吸引媒体,却是因为他的小妻子。面前这个眉目清秀的女孩子,是个大学毕业生,也是这个男人的同乡,只因在报道里看到了他的故事。

就找到他,然后嫁给他。

故事的前半段很感人,而后半段才是真出人意料。

阴雨天,这房间里又没有什么取暖设备。

时宜和宏晓誉始终坐着,早已手脚冰冷。

幸好采访已到结尾,最后,宏晓誉终于转向那个姑娘:“按照普通人的标准,你丈夫真不算好归宿,你们接下来的计划是什么?”

那姑娘笑笑,看了眼男人:“我们都有赚钱的能力,身体也健康,等过两年回家后,一定会过很好的生活。而且,”姑娘低声笑了会儿,“我不怕他做任何伤害我的事,他是好人。”

小妻子的话,为今天的采访收了尾。

工作结束。

他们就近去了米家泡馍,非常小的店面,人挨人,环境嘈杂,却生意格外好。时宜边吃,边看四周,竟发现还有人捧着碗,站在一旁边用手掰馍,边耐心等着有人空座位。

宏晓誉也有样学样,掰了块馍:“看今天的采访,有没有什么特别感触的话?”

时宜嗤地笑了声:“是不是想写博客,缺引言?”

“死女人,”宏晓誉瞥了她一眼,“快说。”

时宜喝了口汤,想了会儿,才说:“世人大多眼孔浅显,只见皮相,未见骨相。这个小姑娘很少见,能一眼看到这个男人的本质。”

宏晓誉唔了声:“这话听着有味道,我喜欢,”她往汤里加了辣,忽然想到了什么:“你昨天说,那个在广州机场认识的什么研究员,这几天也在西安?”

时宜嘴里还含着东西,唔了声:“他的大学最近在和中科院做项目交流,在这里出差。”

“说实话,我看不出那个人有多特别,长的也普普通通。没想到你竟然主动去认识他,”宏晓誉笑嘻嘻看她,“这就是所谓的看对眼了?”

她翻着眼睛,瞅了宏晓誉一眼:“我只是想认识他,没有任何不良企图……”

话未说完,肩上微微一沉,搭上了只男人的手。

宏晓誉顺着那只很漂亮的手看上去,不禁暗暗笑起来,真是巧呵,来的正是两人谈论的人。

这个男人眉宇间书卷气极浓,面容普通,说不上难看,却是过目即忘。他穿着实验室内通用的白大褂,却没有系上钮扣,只是这么敞开着,露出里边的衬衫和长裤。

非常整洁,没有任何的不妥,就是和周围的环境极不搭调。

时宜则含着口汤,傻愣愣看着他。

她很偏执地觉得,他这样的容貌非常好,不会有太多的攻击性。除了在书卷气中,有浅浅的距离感外,这张脸真的是再好不过,再舒服不过。

他不紧不慢地收回手,坐下来,把手腕搭在桌子边沿,说:“好巧。”

话音未落,就对老板轻轻招了招手。

“世人大多眼孔浅显,只见皮相,未见骨相,”待老板应了声,他这才又去看时宜,“这话不错。”

作者有话要说:呼,换个心情。

喔现在最爱的,是周生辰,握拳!

☆、第一章 看不穿前尘(1)

宏晓誉也感叹了声真巧,颇有意味地,看了眼时宜。

若论外貌,时宜绝对是上上品。眉眼,轮廓,都仿佛用手工笔精心描绘所成。她的美毫无攻击性,却不同于周生辰的平凡,尤其看你的时候,眼睛很亮。当你真正在社会上阅览过无数美女后,会发现,真正的美人,她的眼睛一定很亮,而并非是浑浊不堪。

最主要的是,时宜很传统,从来不肯穿露出肩膀的衣服。

一个非常传统的美女,简直是少见的宝贝。

宏晓誉再去看这个男人。

算了,只要好朋友喜欢,男人的脸也没那么重要。

“是很巧,”男人说话间,拿了副一次性筷子,掰开,把两个筷子相互摩擦着,去掉上边的碎木毛刺,“你们来西安旅游?”

“晓誉来这里采访,”她说,“我们准备趁着这次公差,在这里玩几天。”

始终在埋头吃东西的摄像师,咂巴了下嘴,放下筷子,热情地递出了一张名片。

男人接过,单手探入裤子口袋里,摸索半晌,也没找到该回赠的东西:“不好意思,没有随身带这种东西的习惯,”他简短地介绍了自己,“周生辰,伯克利化学学院副教授。这段时间,在中科院西安分院,有机化学研究所高分子材料研究室做交流项目。”

一连串看似专业高深的名词,更让摄影师刮目相看。

“生辰?好名字,”他笑著说,“叫我小帅好了,我是宏晓誉的同事。”

周生辰很礼貌地笑了笑:“复姓周生,单名辰。”

小帅哦哦了两声:“周生先生。”

时宜忍不住笑了,这个姓的确少见,也难怪别人会觉得奇怪。

小帅似乎觉得自己说错别人的姓氏,十分不妥,于是很认真地给自己找了个台阶下,对周生辰说:“我觉得,时宜的那句话真不错。”

晓誉没等周生辰说什么,倒是先乐了:“你懂什么意思吗?”

小帅骑虎难下,只得继续掰扯:“当然懂,不过这种话,绝对是只可意会。”

“别意会了,我告诉你这句话出自哪里,”晓誉好笑问他,“《醒世恒言》知道吗?”

小帅一愣。

“三言二拍知道吗?”

小帅觉得有些耳熟。

“高中历史书上的提到过,明末小说,”晓誉拿出一束还没掰开的筷子,敲了敲他的碗,笑著说:“这句话的意思呢,就是现在的人啊,只能看到别人外在的条件,什么票子车子房子,还有样子,惟独就看不到内在的品质。”

小帅很长地喔了声,尾音还拐了弯:“佩服。”

“该佩服的是时宜,”宏晓誉刻意地看了眼周生辰,“这些,都是她从□着我读的。”

周生辰居然明白了她的意思,笑了笑。

晓誉还以为他真的赞誉的笑,时宜却明白,他的笑,只因为识破了宏晓誉的小心思。宏晓誉知道自己对他有好感,自然会拐着弯地夸她,让周生辰上心。

但是宏晓誉并不知道,周生辰对她真的算是印象深刻。

他们是半年前在广州机场遇到的,那时两个人分别在不同的安检入口,接受机器的扫描,又都引起了特殊的警报声,当她脱掉鞋子检查金属物时,看到了他。

只是这么一眼,她就知道是他。

虽然容貌不同,声音不同,任何的外在都完全不同。但是她就知道,一定是他。

他被检查完,拿起自己的笔记本电脑,很快就向着安检口外走去。时宜只记得,当时自己的脑子里一片空白,光着脚就追了上去,这个人她不敢错过,自然就忘了自己身处在什么环境。

于是,他看到时宜的第一眼,非常滑稽。

身后有机场工作人员追上来,像怕她是暴徒,而她只是着急地看着他:“等等我,我需要和你说句话。”周生辰当时的表情是什么,她真没顾得去看。

那真是她初次觉得自己的外貌,还有些用途,比如机场工作人员对她还算是客气,只当她是碰到多年的朋友,有些忘形。她边穿着鞋,还在用余光看着他,生怕他离开。

幸好,周生辰真的就没走,始终在等着她。

这场相识很唐突。

后来她无法解释,只好对周生辰说,他像极了自己的朋友,不管信不信,他没太反感就是了。只不过在她更唐突地想要手机号码时,他竟以没有手机的理由,拒绝了时宜。

当时她很尴尬,幸好,他主动留下了电子邮箱。

从认识到现在,不觉大半年了,两个人再没见过面,都只是邮件往来。而且在邮件里也说不出什么特别的话,周生辰是搞高分子有机化学的,而她则是个配音演员,没有任何交集的两个职业。

就是这样,时宜也养成了每天登录邮箱的习惯。

有几次被宏晓誉发现了,都被嘲笑不止。所以这次宏晓誉来西安出差,一听她说周生辰就在西安出长差,不由分说就把她拉了来。时宜昨晚出了机场,甚至在踌躇,要不要约他出来,如果约,用什么借口?没想到这么巧就碰到了。

周生辰吃饭的习惯很好,从开始落筷就不再说话。

宏晓誉几次看时宜,都被她低头躲开了。

“周生老师,”店门口跑进个大男孩,收了伞就往这里走:“我下月发了薪水,送您部手机算了,我负责充值充电,只求您为我二十四小时常开,”他估计一路是走得急,牛仔裤角都湿透了,“我都跑了好几个地方了,要不是看见研究所的车,还不知道要找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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