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_453
健壮的马儿立在身后的侍卫旁边,长长的鬃毛在淡淡的日光下依旧有这亮泽的光,马鬃梳理的整整齐齐,将马头遮住,双眼如同玻璃珠一样晶亮,一看便是精神头十分好,又年轻健壮的公马。
这种马儿,性烈而狂野,然而在战场上,是一等一的勇猛,反应疾快,还能陪着主人一同作战,那喷出热气的鼻孔散发着无限的精力,也说明不是好驯服的。
御凤檀自然是识得货色的,目光里流露出的淡淡欣赏博俊王并没有错过,他挥挥手,那侍卫便将马儿牵过来。
“在我们落日国,好马就要配好儿郎,世子箭术一流,马术一流,这两匹马,送给你!”博俊王很是爽朗的一挥手,目光里却透着深深的打量。
御凤檀却缓缓地抬起手,收回落在马儿身上的视线,不咸不淡地道:“此等好马,便是一千匹上等骏马里也难得见到,如此贵重的礼物,我不能收。”说罢,不管如何喜欢,就是不再看这两匹骏马。
那博俊王眼珠子闪现一抹满意的神色,这种马儿,他可是连大雍的皇帝老儿都没有送的,若是御凤檀一点都不犹豫的收下,他还真要怀疑怀疑自己是不是被他看穿了,故意装作中计的,如今见他不肯收下,心中又放松许多,“这有什么,不过一匹马儿而已,难道比朋友还珍贵,我有心交你这个朋友,定然不会吝啬的!”
御凤檀云淡风轻的一笑,声音柔和,“交朋友也不是用送的礼物来衡量,难道博俊王没有听过,君子之交淡如水么,这样的礼物无论如何,我也不会要。”他说着,嘴角的笑容微微的一收,眼底透出几分不满。
博俊王见此,大声道:“好,好,你们大雍人的规矩太多了,这也不行,那也不行,既然这马你不要,那与我一起到赛马,总是可以的吧,这样的要求,你要是都拒绝,那真是太让我失望了!”
御凤檀似是犹豫,又看了那打了一个响鼻的骏马,似乎最终还是拒绝不了男儿对骏马的向往,旋即道:“既然博俊王都这样说了,那我便与你赛上一赛!”
博俊王露出一个满意的笑容,男人嘛,特别是上过战场的男人,除了美人,最难拒绝的就是一等一的好马了,御凤檀是个爱美人爱到骨子里的,又是大将军,怎么会拒绝得了,不能收下这样举世难得一见的好马。
云卿正收拾了东西,外头有丫鬟探了探头,问儿转身出去听了话,回来道:“世子妃,世子说中午不回来用膳,他和博俊王骑马去了。”
“好,我知道了。”云卿像是想到了什么,抿唇一笑,到了傍晚的时候,御凤檀才从外头回来,一张脸在冰雪里吹的透着一股子冷气,云卿将他外头的披风拉了下来,递给流翠后,又端了早温在炉子上的参片野鸡汤过来,“回来了,吹了一下午的冷风,感觉如何?”
御凤檀接过汤吹了吹,笑道:“那马确实是不错,比我以前骑过的那些马,速度更快,更稳,落地又轻,四蹄长,跑起来简直可以和风同速!”
云卿看他的样子笑了一笑,“博俊王倒也真舍得,这次是骏马,下次不知道又是什么了,总之是让人无法拒绝的东西啊。”
喝了爱妻的鸡汤,御凤檀全身暖和了不少,眸子里氤氲了冰暖交织的雾气,舒服的伸了一个懒腰,“肯定是要使尽浑身解术来的,我就看看落日国到底有多少宝贝可以让我玩个够!”
博俊王和瑾王府来往密切的事情迅速的传开来,从上元节那一日,为了和瑾王世子道歉,大摆宴席在沁园酒楼,耗费巨银之后,又用落日国的神勇骏马,漂亮的宝石,强劲的弓箭邀请世子与他一起,并且经常到瑾王府去做客,和瑾王世子,还有世子妃都保持着相当好的关系。众人都说这瑾王世子是好脾气,竟然连当初当众抢自己妻子的人都能容忍,如此风度迷人的世子竟然与那粗俗不堪的博俊王混做了一堆,实在是让人觉得不可理喻。
渐渐的传言又说出了其他的东西,说肃北的瑾王府和落日国隔得非常近,这博俊王是故意拉拢世子的,所以才会在殿上挑着世子妃来抢,就是为了找到借口和世子接近,毕竟如今瑾王年纪已大,手中又没有实权,不像世子,既是下一届瑾王的接班人,又受明帝的器重,领了京卫营指挥使的差。
当然,这个消息里面所包含的意思实在太深刻,所以都是私底下流传,并没有沸沸扬扬的传播。
而四皇子在府中收到这个消息的时候,脸色很微妙的变化了一次,这些天,他在府中,真正是在修身养性,汶老太爷是每日到他府中替他把脉,开药,看诊,被这件比天大的烦心事缠着,他倒没心理其他事情了。也因祸得福,明帝倒是派了人来问了他的情况,貌似对他的态度也渐渐缓和了起来。
他端起手边棕黑色的药,面无表情的一口饮了下去,舌头被苦药麻的没有滋味,他又端起桌上的茶一口饮尽,旁边的丫鬟将药碗收了下去,擦了擦嘴后,四皇子方望着在等待的辛旷,慢慢地道:“博俊王那群人,是这么跟你说的吗?”
辛旷等待了半天,也一点都没有不耐烦的迹象,见四皇子开口,往前一步,略为尖利的声音放低了,恭敬答道:“是的,那边说,殿下上次和他谈条件,没有谈成,也没关系,他那边很有诚意合作,已经将所有事情都计划好了,到时候只要殿下略微推波助澜一番,一切便能达到大家的目的。”
四皇子微微扯了扯嘴角,眼神淡漠。哼,落日国愚蠢的博俊王,他上次那样明目张胆的来他的府邸,他若是答应了,不是摆明了给别人抓把柄么,当他是傻子!手指在桌面弹了几下,四皇子抬起幽黑的眸子,“他的计划,你说说。”
新春一过,日子就过的特别快,转眼已经出了正月,到了枝头嫩芽怯生生探出头的初春时节。博俊王终于在大雍欣赏够,向明帝辞行,恰逢这一日是二月初二龙抬头的日子,素有“皇娘送饭,御驾亲耕”的说法,到了这一日,帝王要举行重大的仪式,让文武百官跟随他到地里去亲自体验一番耕种的辛劳,以此来让锦衣玉食的帝王明白粮食的重要,从而更加勤政爱民。
当然,作为国家的帝王,定然不会和普通的人一般,真正撩起裤腿到田中去插秧干活,可风俗不可破,于是在皇宫里有一片土地,是专门用来主持这项仪式的,伟大的皇帝陛下在旁边用金锄头锄上两下,就算完成了。
虽然说是装模作样,可是这个仪式也是有敬龙王,祈求春雨延绵,收获丰盛的意思,所以非常盛大。
刚巧博俊王要辞行,于是将此活动与欢送宴并与一起,朝中文武百官,上下臣子,有品级的诰命夫人,得封的千金,都必须要来参加。
这一次博俊王没有带着他的十三妃,谁都知道自从第一次来到大雍的宴会之后,博俊王就对她发怒,失去了宠爱,什么时候都不带着她在身边,将她关在屋子里不许出来。对于这样一个虽然有着和贵顺郡主一样的面容,但是无足轻重的女人,没有人会投以过多的注意力。
今日天色清朗,春风料峭也抵挡不住和熹的微暖的日光从天空洒下,便是没有多大的热度,但是望着那一片金色,便会觉得暖和许多。
因为发生了上次十三妃身带暗器的事情,这一次的检查比以往更加的严密,每一个进来的臣子都要经过搜身,保证绝对的安全性。
博俊王跟御凤檀两人走了过来,到了专门负责检查的暗室之中,内侍已经在一旁伺候着,让两人除下衣物。
“怎么这么麻烦,不是说让我去看什么典礼的么,如何还要检查,莫非还怕我带了你们皇宫的宝贝不成!”博俊王一甩袖子,满脸的不耐烦,棕色的胡子随着他说话在下巴抖动。
御凤檀张开双臂,十分自然的让内侍搜身,对着他笑道:“你也莫要不耐烦,之前你那十三妃毒针还好射的是我,若是射到的是陛下,只怕博俊王你今天也别想站在这里了!”
博俊王目光一紧,眼眸之中露出几分狠毒之色,御凤檀这句话玩笑之余,又带着一抹严肃。既说明了为什么要搜身的原因,又讲出了当日十三妃的事情,并不是没有过,若是换了是明帝,事情就要严重得了了。跟御凤檀相处的这些时间,他也知道,面前这个年轻人虽然看起来悠闲散漫,可绝对不是好惹的,有时候随便说上一句话,都能让他心惊许久。他手指微微紧了紧,也和御凤檀一样张开手臂,“怕什么,当上一国之主,那就得有霸气,这些明刀暗箭的要是有人敢来,就立即让他好看,看他以后还有没有人敢这么做!”
御凤檀听到他的话,微微一笑,“是啊,若是有人敢这么做,肯定是要他好看的!”
除了他们两人外,还有其他的男宾也一个个的走进来,见到他们两人,不免目光里有着打量,看看这当日情敌,如今还一同游玩的身份,神色都显得有些怪异。
“博俊王,世子,你们可以进去了。”内侍检查过,没有在两人身上发现可疑的东西,便伸手请道。
御凤檀从容不迫的整理好衣裳,与博俊王朝着前方众人集聚的地方行去,博俊王似乎对周围的一切都很感兴趣,拉着御凤檀,让他介绍周围的那些祭天所用的器具和摆设。
明帝上香之后,便接过礼部递来的帮着红纱的锄头,走到了御用的一块小田地旁边,对着那田锄了下去。
云卿目光落在那一片早就由宫人锄好的土地上,嘴角露出一抹淡淡的讽笑,她曾经到过乡下的庄子,知道真正的农人是怎么耕种的,他们穿着薄薄的汗衫,赤着脚,卷起裤脚,一步一步的踏踏实实踩在土地上,汗水洒在土地上,那才是真正的耕种,而明帝,一身紫貂锦袍,华丽的五龙纹镶嵌了各种珍贵的宝石和珍珠,金铸的锄头散发着耀眼的光芒,一切都与辛劳两个字扯不上半点关系。
她对眼前这些没有兴趣,转而去看御凤檀,便见其他朝臣,都依次按照各自的品级和身份,都开始了这一个程序。
瑾王今日似乎有些心不在焉,明帝唤了他几声后,他才回过神来,视线落在金色的锄头上,恭声道:“臣在。”
“来,你作为朕的弟弟,多年没有参加这二月二的仪式了,朕完成了,下一个就由你接手了!”明帝多年养尊处优,动了几下后,浑身都出了一层薄汗,接过魏宁递来的手绢,擦了额头的汗,微笑的说道。
他说话的声音很是亲切,然而瑾王的眸子却连连紧缩,“陛下,臣的手臂前日在外面撞到了,如今正使不得一点力气,今日众多臣子都在,就莫要让臣这个拿不动的人再来,几位皇子正是年轻力壮,让他们来体验,将来才能更好的使我大雍繁华昌盛啊。”
人群里一片寂静,云卿冷笑一声,明帝在位二十余年,对瑾王依旧不放心,刚才那句话里的意味十足,什么是下一个就由你接手了,这不是隐含的试探么,若是瑾王糊里糊涂的就将金锄头接了过去,在明帝的严重,只怕就会变成觊觎他的位置,一心想要取而代之。
她的目光落在这位逍遥自在,每日就去钓钓鱼,下下棋,要么就去青楼酒馆听曲寻花的公公,对于他爱好美人这个习惯,云卿不知可否,可若是二十余年,最上面的那位都把自己当作眼中钉,时时刻刻都在防备,在试探,换做任何一个人都会觉得压力巨大,难以忍受吧。
她记得自己也曾经找过,知道瑾王是先帝的第九子,他的母亲福妃出生于淮北的大族,自瑾王出世后,明理博论,机敏过人,更是武艺超群,擅兵法谋略,在他幼时曾将开国乾帝当作目标,誓要将大雍的国土再次扩张,而他十四岁的时候,就开始在军营历练,后来便开始上战场,一次次的胜仗给他赢得了莫大的声望,朝中支持他继位的大臣不在少数。
但是先帝在最后,却属意于默默无闻的三皇子,也就是如今的明帝,那时候的明帝根本就毫不起眼,在东太后所出的嫡子二皇子,齐妃所出的六皇子,德妃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