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之二 都市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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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恩二十岁的时候从省重点大学毕业,找了一份公务员的工作,这个时候他仍旧没有放弃自己的想法和兴趣,他仍旧在网络和现实中寻找那些非人的离奇传闻,然后在假期去查证。即便如此,他仍旧没有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几乎他能够证明的,都是被捏造出来的,而他无法证明的,却让他无法确认是否真有那么一回事。他的行为和想法在现实的找寻中,遇到了种种矛盾的问题,有时甚至让他感到气馁和沮丧。但是,他在一觉醒来之后,仍旧对这事儿孜孜不倦。
他只能对他人宣称自己爱好旅游,而无法将实际想法对他人述说。他有一些朋友,但也不能对朋友述说,因为他的朋友都是一些正常人。他去过精神病院,想要从那些被证明是精神病人的人口中,挖掘出一些什么不同寻常的东西,但到底仍旧是没有的。
他看了许多关于哲学、神学、神秘学、心理学、数学、物理学、历史和地方志的书籍,但那些或崭新或陈旧的书堆中,仍旧没有一个能够将他心中那几乎等同于妄想的思考串联起来的线索。
这一天,他再一次于埋首书堆后一无所获,他用了一个月的时间,每天晚上去查证一个突然就在他供职的这个都市中流传起来的谣言,这是一个听起来十分凶险的传闻,当然,也和大多数都市怪谈没有太大的差别。但他仍旧做了自己所能做的一切准备,他在追寻这种事情的时候,往往都会假设一个自己所能设想到的极其严重的情况,为了以防万一,他甚至做好了面对自己无法匹敌乃至于送命的准备,然而,通常来说,事态比他想象中还要单调,无聊,可以说,什么收获都没有。
许多都市传闻都是人为行径的夸大,最凶狠的也不过是一群杀人犯刽子手,要在这些事件中找到“非人”的因素,简直就是异想天开。
这一次的谣言,理论上来说,大致也是如此罢。即便早有所心理准备,但亲眼看到犯人被警察带走之后,仍旧感到大失所望。是他报了警,他遥遥目睹那个人类的犯人是如何歇斯底里,最终无力挣扎,他嗅到的满是人性的味道。
但是,仅就谣言内容本身来说,哪怕出现了一个人为犯罪的证明,他也需要进一步将内容中一些看似“捕风捉影”的夸大进行证明——只有在本全确凿,这其中没有半点非人所为的情况下,他才会停止对这个谣言的追踪。
这个谣言被他看中的地方,就在于犯人行径有一些仪式倾向——无论是他假装的,是精神出了问题,还是他真想做什么仪式,那个仪式的内容都已经部分呈现出来了。这是一个穷凶极恶的连环杀人犯,一共杀死了六个少年,六个处女和六个婴儿。这是一个从许多方面而言,都有一些味道的数字。他被抓的这一天,正是试图杀死最后一个人的日子,而其本人在歇斯底里的状态下也自己承认了这一点。
大多数连环杀人犯所进行的仪式性的行为,都不过是为了满足其自身人性上所缺失的部分,这是一种自我弥补过程,几乎每一种仪式,只对犯人本身有意义——这是马恩的看法,不过,他当然不会只因为过去都是如此,就否定现在的可能。
也许,只是也许……这次的事件会有所突破,他是带着这样的念头继续下去的。他检阅了所有偷偷拍摄的照片,将多个版本的谣言内容一字一句地分析,带入他所确认的犯人的身份、心理画像、身体和精神状态,然后根据他自己的一套理论、经验和直觉,把所有不符合要求的因素排除。
最终,剩下的只是一个看起来古怪,但古怪的部分相对于其他宗教仪式符号而言,更像是涂鸦的符号、图案或别的什么痕迹。描述起来,那是由点、曲线和弯月形的块状所构成的印记,也不能说特别像是什么已有的事物轮廓转化扭曲而来的形象。最特别的地方,在于其中没有任何一道直线,也没有与目前所知的古文字相似的曲线结构,为了确认这一点,他翻了许多书面资料。
从正常角度来说,这很有可能真的只是犯人在精神错乱下的一种象征自身心理的涂鸦,并不具备任何非人的因素。不过,马恩仍旧尝试去搜索,在现存的象征事物中,有没有与之相似的构造。
他想找到证明:这个犯人的行动大部分出于自身人性,但引子却是来自一些非人的东西。
从结果上来说,当然是一无所获。
之后,他用从那骇人听闻的现场偷来的一些东西,假装自己是和犯人有点关系,去监狱探访了这个凶手。这个时候,凶手已经身心俱疲,陷入一种精神恍惚中,马恩可以确定,这不是凶手的伪装,而是他的精气神在被抓了之后,确实就泄了个一干二净,宛如受了报应一样,哪怕是微小的动静也会让他感到万分恐惧——当然,仅就人性而言,他所犯下的罪行,是这点报应无法清洗的。
马恩对他没有任何同情心,他只是试图从这个犯人口中榨干他知道的每一点。过程没什么好说的,安抚他
的精神花费了一点工夫,诱导他又花费了一点工夫,然后从他口中得知了一件小事:在他决定犯下这个罪行前,他去了一家书店,看到了一本书中的内容,然后才下定决心去做这么残忍的行为。而这件小事当然也已经被警察们挖了出来,只是,大约警察们是不在意的,他们甚至不会将之写入记录中,也许对犯人而言,这是一个再确切不过的引子,但从更多方面来说,犯罪的人只要不是冲动起因,就定然是在过去积累了诸多犯罪因子,将原因归结为一本书的内容的诱导肯定是错误的。另一方面,能够犯下这么可怕的罪行的人,一个在行为中带有仪式性的人,也肯定不会本全是冲动犯罪。
冲动犯罪的人即便杀人,也往往只会杀死一两个人,如果是杀了许多人,也定然是迅速地一起杀光的。而这个犯人,或许起因是冲动,但他清醒地,理智地,聪明地,有计划地,在一个月内陆续杀死了十八人,甚至在这个过程中,他本人都成为了都市传说。
他不是冲动的,也不仅仅是因为一本书的内容就去实施犯罪,这就是最科学的结论。不过,马恩仍旧对警方不屑一顾的这条线索有了一点兴趣,他问出了书店的位置,以及那本书的大概样子,至于书名,这个犯人也已经不记得了——甚至于,他后来都不确定,自己是不是真的看到了这样的一本书,亦或者只是自己的心理和记忆出了问题。
又一个休息日,正在下雨,天空灰蒙蒙的时候,马恩打着颇有点陈旧味的黑色大雨伞,提着黑色的公文包,坐着公交车来到了书店地址附近的街道上。这一带不是市中心,也不是繁华地段,已经有五十个年头的城中村就在近旁不远处,四面的建筑都是红砖裸露,一部分水泥路面裸露出石渣,坑坑洼洼,时不时让人不提防地踩过去,才发现这个水洼有点儿深。马恩的皮鞋和长裤都被脏水打湿了,留下黑褐色的痕迹。这里的路段是很糟糕,但马恩并没有觉得扫兴,因为他为了追寻非人的传闻,去过更加不舒适的地方。
他紧了紧深色的西装外套,向目标所在的位置移动。一路上人迹罕至,就像是大雨将他们的痕迹都冲掉了一样,雨水不断从屋檐打落,到处都是哗啦啦的声音。因为不熟悉地方的缘故,他还不得不绕进一些偏离的道路,在进入之前,他甚至不知道,这里竟然有死胡同,又不得不折返回来,另寻道路。
这里的矮房众多,路径错综复杂,老旧的街灯有许多早已经没了灯罩,甚至连灯泡都没有了,时而还能看到断掉的电线无人修整,真是一个居住环境恶劣的区域。走过一段路,他的鞋子早就湿透了,冰冷爬上袜子和裤管,那滋味真是难以形容。
但这又有什么办法呢?犯人给出的书店地址是如此的暧昧,真的去了才会意识到有多么偏僻,如果不是有一些特别的理由,否则,马恩还真想不出来,会有什么人走进这样的地方,就为了去一家书店——相对的,他对这个书店是什么模样也不得不产生了一些兴趣。当然,结果也有可能会让他大失所望。
当他看到那家书店招牌的时候,他已经在这片区域转悠了半个小时。不过,这一路找来,他遇到过的路人数量也是屈指可数。而他的这一身打扮,在这些人眼中也颇为显眼,这从对方明显或不明显的打量上本全可以看得出来。他对生活在这片区域里的人们而言,就是十足的陌生人,让他们感到拘束、猜疑和下意识的戒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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