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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_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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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问:“什么事?”

我说:“我要你替我捉一百只萤火虫。”

他微微一震,似乎十分费解地瞧着我。我的视线渐渐模糊,我却仍旧是笑着的:“忘川之水,在于忘情……忘川的神水让我忘了三年,可是,却没能让我忘记一辈子。”

眼泪淌过脸颊,我笑着对他说:“像你一直都忘了,多好啊。”

他怔怔地瞧着我,好像根本不懂我在说什么,我也不知道自己的表情,我明明是在对他笑的,可是却偏偏又在哭。我说:“这一次,我是真的要忘了。”

我回转身,就像一只鸟儿扑向天空,就像一只蝴蝶扑向花朵,我毅然决绝地纵身跃下。我明明知道,这里再无忘川,下面是无数尖利的碎石,一旦跌下去,便是粉身碎骨。

我听到无数人在惊叫,李承鄞情急之下,抢上来抽出腰带便扬手卷住我。一切的一切,几乎都像三年前的重演。我整个人硬生生被他拉住悬空,而他也被我下冲的惯性,直坠到城堞边。他一手扶着堞砖,一手俯身拉住我,手上的青筋因为用力而暴起,他脖子里的伤口,开始渗出鲜血,大约已经迸裂,可是他并没有放手,而是大叫:“来人!”

我知道一旦羽林军涌上来帮他,便再无任何机会,我扬起手来,寒光闪过他的眼前,他大叫:“不!”

我割裂了他的腰带,轻薄的丝绸撕裂在空气中,我努力对他绽开最后一个笑颜:“我要忘了你,顾小五。”

我看到他眼中错愕的神情,还有颈中缓慢流出的鲜血,他似乎整个人受到什么突然的重创,竟然微微向后一仰。我看到血从他伤口中迸溅而出,落在我的脸上。我笑着看着他,他徒劳地似乎想要挽住我,而是只差了那么一点点,他的指尖只能挽住风,他凄厉的声音回响在我耳边:“是我……小枫……我是顾小五……”

我知道他终于想起来了,这便是我对他最大的报复。三年前他主持的那场杀戮,湮尽我们之间的情感;三年后我便以此,斩断我们之间所有的一切。

我看到他合身扑出,也许他想像三年前一样跟着我跳下来,可是这里不是忘川,跌下来只有粉身碎骨。我看到裴照拉住了他,我看到他反手一掌击在裴照的胸口,他定然用尽了全力,我看到那一掌打得裴照口吐鲜血,可是裴照没有放手,更多人涌上去,死死拖住了他。

天真蓝啊……风声呼呼地从耳畔响过,一切都从我眼前渐渐恍惚。

我仿佛看见自己坐在沙丘上,看着太阳一分分落下去,自己的一颗心,也渐渐地沉下去,到了最后,太阳终于不见了,被远处的沙丘挡住了,再看不见了。天与地被夜幕重重笼罩起来,连最后一分光亮,也瞧不见了。

我仿佛看见围观的人都笑起来,好多突厥人都不相信白眼狼王真的是顾小五杀的,所以他们仍旧存着一丝轻蔑之意。顾小五捧着那张弓,似乎弹琴一般,用手指拨了拨弓弦。弓弦铮铮作响,围观的人笑声更大了,他却在那哄笑声中连珠箭发,射下一百只蝙蝠。

我仿佛看见无数萤火虫腾空飞去,像是千万颗流星从我们指端掠过,天神释出流星的时候,也就是像这样子吧。成千上万的萤火虫环绕着我们,它们轻灵地飞过,点点萤光散入四面八方,就像是流星金色的光芒划破夜幕。我想起歌里面唱,天神与他眷恋的人,站在星河之中,就像这一样华丽璀璨。

我仿佛看见自己站在忘川之上,我的足跟已经悬空,山崖下的风吹得我几欲站立不稳,摇晃着随时会坠下去,风吹着我的衣衫猎猎作响,我的衣袖就像是一柄薄刃,不断拍打着我的手臂。他不敢再上前来逼迫,我对他说道:“我当初错看了你,如今国破家亡,是天神罚我受此磨难。”我一字一顿地说道,“生生世世,我都会永远忘记你!”

我仿佛看见当初大婚的晚上,他掀起我的盖头。盖头一掀起来,我只觉得眼前一亮,四面烛光亮堂堂的,照着他的脸,他的人。他穿着玄色的袍子,上面绣了很多精致的花纹。我在之前几个月,由永娘督促,将一本《礼典》背得滚瓜烂熟,知道那是玄衣、纁裳、九章。五章在衣,龙、山、华虫、火、宗彝;四章在裳,藻、粉米、黼、黻。织成为之。白纱中单,黼领,青褾、襈、裾。革带,金钩暐,大带,素带不朱里,亦纰以朱绿,纽约用组。黻随裳色,火、山二章也。

他带着大典的衮冕,白珠九旒,以组为缨,色如其绶,青纩充耳,犀簪导,衬得面如冠玉,仪表堂堂。

那个时候,我以为我是第一次见到他。却不知道,我们早就已经见过,在西凉苍茫的月色之下。

我最后想起的,是刚刚我斩断腰带的刹那,他眼底盈然的泪光。

可是迟了,我们挣扎了三年,还是爱上了对方。这是天神给予的惩罚,每个饮过忘川之水的人,本来应该永远远离,永远不再想起对方。

我安然闭上眼睛,在急速的坠落之中,等待着粉身碎骨。

下落的力道终于一顿,想象中的剧痛还是没有来临,我睁开眼睛,阿渡清凉的手臂环抱着我,虽然她极力跃起,可是世上却没有人能承受这样巨大的下挫之力,我几乎能够清晰地听见她骨骼碎裂的声音,她硬生生地用她自己的身躯,当成了阻止我撞上大地的肉垫。我看到鲜血从她的耳中、鼻中、眼中流出,我大叫了一声:“阿渡!”我双腿剧痛,根本没有办法站起来,我挣扎着爬起,手足无措地想要抱起她,可是些微的碰触似乎便是剧痛,她神情痛苦,但乌黑的眼珠看着我,眼神一如从前一般安详,丝毫没有责备之意。就像看到我做了什么顽皮的事情,或者就像从前,我要带她溜出去上街。我抱着她,喃喃地叫着她的名字。

我明明知道,西凉早就回不去了。我明明是想要她先走,可是我对不起她,我明明知道,她不会将我独自撇在这孤伶伶的世上。而我也知道,我不会独自将她撇在这孤伶伶的世上。阿渡已经阖上了眼睛,任凭我怎么呼唤,她也不知道了。

我听到城门“轧轧”打开的声音,千军万马朝着我们冲过来,我知道所有人都还是想,将我拉回那痛苦的人世,将我带回那座冷清的东宫。可是我再也不愿受那样的苦楚了。

我对阿渡说:“我们一起回西凉去。”

我拾起阿渡的金错刀,刚刚阿渡拿着它砍削巨大的铁栓,所以上面崩裂了好多细小的缺口,我将它深深插进自己的胸口,却一点儿也不痛。也许这世上最痛苦的一切我都已经经历,死亡,还算什么呢?

血汩汩地流出来,我用沾满鲜血的双手握住阿渡的手,慢慢伏倒在她的身旁。我知道,我们终究是可以回家去了。

一切温度与知觉渐渐离我而去,黑暗渐渐笼罩。我似乎看到顾小五,他正策马朝我奔来,我知道他并没有死,只是去给我捉了一百只萤火虫。

现在,我要他给我系上他的腰带,这样,他就永远也不会离开我了。

我带着些微笑意,咽下最后一口气。

大地苍凉,似乎有人在唱着那首歌:

“一只狐狸它坐在沙丘上,坐在沙丘上,瞧着月亮。噫,原来它不是在瞧月亮,是在等放羊归来的姑娘……一只狐狸它坐在沙丘上,坐在沙丘上,晒着太阳……噫……原来它不是在晒太阳,是在等骑马路过的姑娘……”

原来那只狐狸,一直没能等到它要等的那位姑娘。

【终】派派小说

番外

“阿穆!”我拉了拉他的袖子,却又改了称呼,低声唤道:“殿下……”

阿穆抬起头来,有点茫然的看着我。他穿着便袍,素色的袍子,衬得他的眼珠越发黝黑,神色间仿佛还带着点孩子气似的。

本来依照宫规,我并不能直呼太子的乳名,但是进宫那年,我七岁,阿穆比我更小,他才五岁。我们两个要好似兄弟,我比他大,处处都护着他。他背不上书的时候,我在太傅眼皮底下替他作弊,他被罚的时候,我模仿他的字迹惟妙惟肖,可以替他写一厚迭字帖交差而不露破绽。我们一起在御园中打弹弓,斗蟋蟀,爬树,捉弄那些一本正经的宫女们……

我们渐渐的长大了,可是我知道,我们之间的交情是丝毫没有变的,阿穆有任何烦心的事,都会告诉我。而我呢,总愿意替他想出办法。

阿穆烦心的事情很多,陛下只得他一个儿子,自然寄予重望。可是在陛下那样英明的帝皇面前,任何人都平凡得几近渺小。

阿穆曾经问过我:“我怎么样才能像父皇那样。”

我答不上来。

陛下能征善战,曾四征西域,平定南夷,攻下了大小无数城池,创下万世不拔的基业。站在皇朝堪舆图前,任何人都会觉得热血沸腾。开国百余年来,我朝的疆域从来没有如此的浩瀚。每年岁贡之时,万国来朝,众夷归化。我曾经陪着阿穆跟随陛下,站在承天门上,听万岁山呼,声震九城,连我们这样的无知小子都觉得山摇地动,气血澎湃。而陛下却连一个微笑都吝啬给予,他常常不过在城楼上略站一站,连一刻功夫都不肯停留,便会命人放下帘子,径直回西内去了。仿佛这一切世上的无上繁华,在君王骄傲冷漠地眼底,不过是过眼云烟。

有这样一位父皇,我觉得阿穆也不是不可怜的。

陛下弓马娴熟,我朝自马背得天下,对贵家子弟的教育,皆从骑射启蒙,文课功夫倒还在其次。我是父亲亲自教出来的,士族子弟里,我的功夫算不错的,可是跟陛下一比,简直是差了十万八千里。

我曾经见过一次陛下出手,那天我与阿穆陪着陛下在花园中行走,枝上一对鸟儿叫得甚欢,陛下接过阿穆手中的弹弓,捏了一颗金丸,就将那一对鸟儿打了下来。所谓一箭双雕亦不过如此,一颗金丸便将两只鸟儿的头打得血肉模糊,几乎碎成齑粉,可见劲力惊人。

陛下不怎么喜欢成双成对的东西,历朝历代,宫中太液池出了并蒂莲,都以为是祥瑞之兆,少不了宣召翰林学士,有题咏之词赋。可是钦和二年,太液池中出了并蒂莲,却没有人敢禀报陛下,最后是王内侍胆大,命人悄悄将那朵莲花折毁才罢了。

因为陛下这古怪的脾气,在修筑西苑的时候,连配殿的间数都是奇数,工部郎中张敛是个最小意的人,却在这件事情上特别大胆。礼部虽然认为此事有违祖制,可是西苑毕竟只是皇家的苑林,算不得正经的宫室,也就睁只眼闭只眼模糊过去。

礼部如此的识趣,也是因为陛下的脾气一年比一年暴戾,可是没有人敢谏劝。

陛下并非昏聩,仍旧知人善用,朝政井井有条。

后宫中连宠妃都没有一个,陛下不怎么亲近女色,偶尔围猎,也称不上沉溺。群臣对这样无欲无嗜的君王,只是束手无策。

据说曾经有臣子十分担心,因为陛下只得一个儿子,对皇室来讲,这样单薄的子息,自然是不免有隐忧。

无数谏章雪片般飞往西内,似乎陛下不再生十个八个儿子,便对不起这天下一般。

而陛下只是置之一哂。

钦和四年,贤妃李氏终于怀孕了。朝野之间都盼望她能再给陛下添得一子,谁知李氏难产,挣扎着生下一位公主后便香消玉殒。

这便是朝阳公主。

陛下以正殿朝阳殿的名字给公主赐作封号,可见有多么宠溺这个女儿。

朝阳公主确实生得粉妆玉琢,十分可爱。或许是怜她出生丧母,陛下每每亲为扶掖,甚至携了她上朝堂。将她置于膝上,仿佛逗弄稚女,比这世上一切国家大事还要重要。

群臣先是不忿,后来却渐渐发现朝阳公主的好处。

比如陛下震怒,无人敢再逆违天颜的时候,只要让保姆抱了朝阳公主来,便是一场弥天大祸亦可消弥于无形。

朝阳公主总是格格笑着,朝陛下伸出手,扑到他的怀中。

而陛下抱起她时,必然已经是满面笑容。

在朝阳公主四岁的时候,就拥有食邑万户、奴仆无计数。陛下甚至为了她,不惜在骊山大动土木兴建宫苑,只因为朝阳公主有咳喘之症,御医建议她要多泡温泉。

天下所有人都知道,被陛下视作无上珍宝的,只得朝阳一人。

阿穆常常对我说,仲安,不知将来是谁有福气娶了朝阳。

我懂他的意思,谁娶了朝阳,谁就会拥有这天下的一切。

朝阳一天天长大,比幼时更加可爱,亦更加顽皮。

在整座皇宫里,唯有她是无忧无虑的人。

我常常听到她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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