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杀人了(求收藏,求推荐)
“糖人儿,糖人儿……”
“瞧一瞧,看一看喽,酸甜可口的冰糖葫芦哟……”
“香辣赚口的卤煮,来尝一尝哟!”
神京西城北街群贤坊南胡同,整个胡同里,就像一个集市。
虽说西城中所居住者多为权贵,尤其是群贤坊,公候府邸不知几座。
但俗话说的好,皇帝家还有几门穷亲戚。
家大业大,族人多时,也就没法全部安置妥当。
譬如贾家,虽是一门双公,何等显赫,族中多有官爵者。
然而贾家自始祖往下,现今共有族人二十房。
就算其中十二房都在金陵老家,但只在京的这八房,就足足有数百人之多。
再加上一些攀附于贾家过活的各房“外戚”,怕是足有一二千人。
除却少数几家过的富贵些,其他的,多不过是将将度日。
贾家尚且如此,其他面上光鲜的权贵豪门,就更不用说了。
因此,西城诸多坊市内,就有了许多像群贤坊南胡同这样的集市胡同。
那些权贵的穷亲戚们,做些小生意小买卖,养家糊口。
另外还有一些别的地方的小商小贩,羡慕西城富贵,也会挑着货担到处游卖。
如此也就造成了这类热闹非凡的集市胡同。
“唔,好吃,真好吃!吸溜……”
南胡同一条小吃巷道里,贾环捧着一碗羊杂,吃的唏哩呼噜的。
辣的一张脸儿都快变形了,还直呼过瘾。
贾琮则无语的看着他……
要说吃的,贾环应当没缺过什么山珍海味。
荣国府内的生活水准,绝对属于这世上最时,常看到穿越众们成了主角后,就开始各种发明创业,赚的盆满钵满,化身高富帅,走上白富美倒贴的人生。
用银子能解决问题,通通不叫问题。
可来到这世界之后,贾环才发现,这有多离谱……
自前宋司马光在《涑水家书议》中所言:
“凡为人子者,毋得蓄私财。
俸禄及田宅收入,尽归之父母。
当用则请而用之,不敢私假,不敢私与。”
便为家长治家,提供了法理上的依据。
其实换个说法更明白,若未分家,而子女蓄私财者,其罪与百姓蓄兵器养私兵等同。
皇帝统御天下,不准百姓拥有刀剑甲具。
而家长管理子孙,则不准子孙蓄私财。
尤其是庶子……
翻开各大家族族谱家志,有经济才能的庶子,为家族赚下金山银海,奉养父母兄长乃至族人,而自家妻儿子女吃糠喝稀,衣不蔽体者,比比皆是!
但有藏私者,必棍棒加身以正家法。
违逆者,以忤逆罪论。
忤逆……
是要千刀万剐凌迟而死啊!
也就是说,哪怕贾琮忽然陶朱附身,赚下了无数金银家业。
可只要贾家一句话,就能全部拿走。
非但拿走,还要治他一个蓄私财的罪名。
这大概就是礼教中所言之“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君臣父子之纲常所在吧。
唯有身在其中,方能感受其枷锁之重。
若贾琮穿越成的不是现在这个身份,哪怕是成了熊孩子贾环……
他忍忍也就过去了。
等到长大后分家出去,沾不得贾家的富贵,也不用跟着吃大罪。
自力更生也能活的自在。
偏他成了贾赦的儿子,摊上那样一个昏聩无知,刚愎自用的坑爹……
若不作为,就只能在困境中等死。
可作为……
又该怎么破局呢?
难。
“啊……”
“杀人啦!”
“老天爷!”
就在贾琮触景深思时,前方人群中忽然爆发出一阵喧闹惊骇声。
贾琮陡然惊醒,挤开人群朝前挤去。
贾环就在前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