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七十二章:列阵相对1
北疆军明目张胆的摆下这个步军阵型,两翼有四万骑兵护卫,这样看起来,似乎是两翼骑兵比较薄弱,一直以来,鲜卑军或是匈奴军都是想着先击破北疆军的步军阵地,然后才是去攻打北疆军的骑兵。
当然,到目前为止,没有哪一支军队成功击破过北疆军的步军阵地,不管是公孙续指挥的铁甲车阵还是高顺摆下的战车阵。敌军铁骑无不纷纷止步于战车阵前。
以运粮车为基础,加之以铁皮长矛组建成战车。战车行动起来灵活方便,但一旦卸下车轮的话,那又是十分笨重的防御工事。如此,以长矛对外,铁皮加固,战车阵牢不可破,就算是敌军铁骑不要命的冲锋撞击,也难以损毁战车阵,而且,这战车阵有里外两层,从外面根本看不到战车阵的整体布局,敌军铁骑,永远无法从战车阵前方以外的其他地方攻打进来。
战车阵前方依旧是勇猛的长枪兵和盾牌兵,这些士兵,这些士兵相互配合,利用长枪巨盾构建出一道坚固的堡垒,鲜卑骑兵想要越过这个堡垒,恐怕得付出相当的代价才行。
再往后就是三千弓弩手,前排弓箭手两千人,后排弩手一千人,这是战车阵中对敌军进行远程攻击的主要力量,这次大战,公孙续准备仓促,除去弓弩之外暂时没有准备好其他远程攻击武器。
车阵之中,另外还有不少临时打造的抛射器械,这主要是利用杠杠远离,外加绳套做成的,利用人力拉动木杆,带动绳套,而后在离心力的作用下将物体抛射出去,这种器械打造简单,也极容易损坏,只能算是一次性用品。
“敌军阵型有点奇怪。”中军高台之上。公孙续指着前方敌军阵型说道:“我军之所以敢抛弃城池之利来草原与敌军决战,关键是我军有战车阵,有此阵型,我军就如同有了一座可移动的城墙,所以,从前些年与匈奴军交战到现在,我军实际上都还是在利用城池防守战与敌军对决。
敌军有骑兵之利。往往都会先驱赶骑兵进行冲锋,妄想以这种方式打开缺口。但在我军长枪兵和弓箭手的阻击下,敌军一般都会损失不少骑兵才有机会靠近我军阵型。但是现在,你们看看,敌军似乎没有驱赶骑兵进攻的打算。”
顺着公孙续所指的方向,高顺看到对面鲜卑军阵型之中有不少骑兵拿着盾牌大刀正在集结,看来,这将会是第一批进攻的鲜卑军。
“对方骑兵若是要进攻的话,应该不会用盾牌大刀这些兵器,除非是步战。不然这种兵器对于骑兵来说反而不利。”高顺想了想后说道:“主公,末将猜测敌军是想与我军来一场步军对决,他们应该是要用步军打开却口,而后才用骑兵进攻。”
“有道理。”公孙续点点头说道:“我军骑兵无一不是精锐老兵,相反,我军步兵却大都是新兵,绝大多数都比不上骑兵精锐。敌军肯定也知晓这一点。所以,他们不会拿精锐骑兵来拼我们的步兵。
传令两翼骑兵,盯住敌军侧翼人马,若是敌军妄图对我军步军进行骚扰的话,立即给与回击,绝对不能让敌军骑兵进入到我军步兵五十步范围之内。”
“来了、、、、、、”高顺指着前方已经运动起来的敌军说道:“看样子是有五千人马。战马速度不快,看样子不像冲刺,如果第一批敌军就是骑兵的话,那指挥这次大战的敌军将帅水平也不过如此了。”
“哼哼,被你说中了。”看着那些骑兵在自己这边弓箭手射程之外二十步的位置停留下来,公孙续笑道,他们果然是想以步对步。来人,传来左右两翼,各出动一千骑兵以弓箭对敌军步兵进行骚扰。”
很快,战旗挥动,几声号角声响起,北疆军两翼个出动一千弓骑兵朝敌军已经出动的那五千大军奔去,北疆军这边动作快,对面的动作也不慢。
对方也出动了四千骑兵,想来拦截北疆军这边的两千骑兵,结果,当北疆军这边的两千骑兵刚刚射出一轮箭矢过后,对面的鲜卑军骑兵就赶到了,公孙续不想做无谓的牺牲,于是也不得不下令骑兵退回来。
“传令前锋步兵,坚守阵地。”公孙续下令道:“敌军凶狠,他们在战马上斗不过我军骑兵,下了战马的话,反而有可能斗过我军步兵,不过,哼哼,没有经过战阵训练的骑兵,又怎么懂得步军阵型的重要性呢。”
对面鲜卑军中军阵型之中,轲比能看着已经下马列阵的己方部队,他点点头说道:“不错,以往我们都只想到要用骑兵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攻破敌军的步军阵地,现在想来,这样做反而是我军吃亏,而且是吃大亏。
汉人步兵一般从招募士兵开始到训练结束,三年之内就可以训练出一支精锐步兵,如果是在练兵行家手上,比如公孙续和高顺这等人,恐怕都只需要两年,甚至一年。
而我军骑兵要想成为精锐,必须在十岁之前就开始熟悉战马,练习骑术,而后才是其他搏杀本领,一般没有十年是难以成为精锐的。可到了双方对决的时候,我军骑兵想要攻破对方的步军阵地,恐怕得以一比三代价才能攻破这种长枪兵和盾牌兵的阵地。
早年我率军入北疆劫掠的时候,那时候的汉人步兵也都是用这种死亡阵型与我军骑兵对决,一般情况下,对方五千人的步军阵地,我军要损失一千人左右才能将对方全部消灭。那时候,我军与汉军的损失比例是一比五。
直到遇到公孙续掌管北疆以来,我军与敌军的损失比例就从来没有达到过这种程度,往往在大战对决的时候,我军与敌军的损失比例维持在一比二和一比三之间,而且,我军还得损失那么多战马。
若是敌军将帅厉害的话,我军骑兵与敌军步兵的损失比也就一比一,怎么算都是我们吃亏。多少年来,不管是匈奴还是鲜卑,都是以骑兵称雄草原,以骑兵傲视汉人军队。
不曾想,汉人竟然利用步兵就能抵挡住我草原的精锐骑兵。哎,我军勇士悍不畏死,敌军步兵也是如此啊,他们从一开始就是打算一命换一命,这要这么熬下去,最先崩溃的肯定是我军骑兵啊。”
“不找死就不会死。“黑衣人回道:“要知道,从一开始就是骑兵在攻击步兵,步兵甚至都没有换手的机会,他们只能在敌军战马快要装上自己的时候本能的挺着长枪而已,也就是说,只要骑兵不去撞击步兵的长枪,双方就都不会有事。
以往你们的骑兵能够击溃汉人的步军阵型,那是因为你们没有遇上真正的强军,而且,你们的战斗方式太过古板,非得去朝对手最坚硬的地方撞击,你要知道,步兵其实是巴不得骑兵去撞击,也就只有这样,他们才有可能赢得那么一次出手的机会,虽然这个代价是死。”
草原骑兵南下入侵的时候都想着多劫掠些钱粮,但是,你们恐怕永远无法体会汉家子弟那种无奈的反击吧,他们一个个抛弃妻子,背井离乡,不远千里来到战场,也就是为了能在对手撞过来之前刺出那一枪。
这一枪过后,他们就会被践踏成肉泥。呵呵,你们夸耀草原骑兵勇武无敌,自称是天之骄子,其实,你们有没有想过,那些看起来温顺善良的汉人,他们的血性被激发出来之后会有什么后果。”
“你这话什么意思。”轲比能不解的问道:“你是说我军骑兵不够勇武,名不副实?”
“不。”黑衣人摇头说道:“我是想告诉你,哪怕是到现在,你从来都没有真正了解过汉家子弟,没有了解过北疆军。相反,公孙续对草原骑兵研究很深,他对你们,了如指掌。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从一开始,你就输了。”
“这、、、、、、”轲比能睁大眼睛看着黑衣人,但是他竟然发现自己没有什么可以反驳的,现在一想,他也确实觉得自己对北疆军了解的太少了。这种了解并不是指对手的实力和战斗力,反而是指对汉家百姓的了解,对汉家文化的了解。
草原游牧部落天生就得与恶劣的自然条件做斗争,所以这就铸就了他们那嗜血好战的天性,从表面上看,一名草原游牧部落的成年男子有时候确实能打败十个汉人百姓,毕竟草原人从小都在训练,而汉家子弟除去农忙或者打猎的时候,其他时间都基本没有什么特别的体力劳动,更说不上什么武技的系统训练。
可真到了拼命的时候,汉家子弟又似乎并不会输给草原勇士,那些千人斩,万人敌的猛将基本来自于汉家子弟,那些看起来并不怎么强壮的身躯,往往蕴含着惊人的力量。草原勇士数不胜数,可又有几人称得上是千人斩,万人敌呢。
“公孙续,为何会对我们了解的这么深。”科比嫩冷冷问道:“他,为什么这么做?”黑衣人看着远方冷冷笑道:“这就是公孙续的厉害之处。”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吗?”
“不,欲灭其国,先解其史、、、、、、”
一句话,让轲比能彻底陷入恐慌之中,他惊恐的看着远方北疆军阵地,眼中满是惶恐。(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