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chapter1
对我说谎试试
(正文)
文/jilly
chapter1
第一个电话打进来时,宋沫沫在初中同学会上跟人吹牛逼正起劲,直接给摁了。
第二第三个......她又没听到,后来周嘉垣就不打了,很符合他臭屁的性格。
手机铃声停了,ktv里也正处于两首歌的切换间隙,霎时安静了一瞬,坐在门口的林奕茂抹了把被喷在脸上的口水,继续听好友宋沫沫口若悬河。
主要分学渣和学霸党。
同学聚会是大型的装逼现场,自己的学校。工作,甚至家世,样样是攀比的资本。对面的沈媛端庄的喝了口果茶,轻声道:“没有啦,也就随便那么一考,就考进了a大,我也没怎么用功。”
宋沫沫看她一眼。
沈媛接着说:“哪像沫沫啊,小时候挺会玩儿的,看着也一般,没想到这么快就能找人嫁了,对了,沫沫你老公是干嘛的呀?”
宋沫沫:“......”
林奕茂:“......”
周嘉垣是干嘛的来着?她挠头想了会儿,想不起来了。之前周嘉垣跟她解释过,但是没懂。反正就是借贷业务的吧,叫什么屁吐啥玩意儿的。
被引火上身的宋沫沫咳咳两声,小手一挥,大言不惭道:“霸道总裁~”
林奕茂刚想提醒宋沫沫总裁是职位而非行业,那厢沈媛抿唇笑起来,有些嘲讽的意味。她也是刚刚才知道的,他们这一届同学大学都还没毕业,宋沫沫就急匆匆结婚了!
果然,长得漂亮不好好念书有什么用,这么早嫁人,能有什么出息呢?
林奕茂和宋沫沫是好朋友,一般宋沫沫犯蠢的时候,她也会被归为蠢的一类人里,因此林奕茂早早躲一边儿去了。
宋沫沫从小上学不太学好,上课吃零食,打游戏,抄作业,沉迷网络小说无法自拔,被她妈揍了好几顿都拔.不出来。
是一名非常知名的学渣。
沈媛:“嗯,挺好的,你最喜欢霸道总裁了~~”
醉醺醺的宋沫沫总算听出她话里的轻蔑了,瞪大眼睛从椅子上站起来,眼角飞扬,妖气四散,她笑了一下,忽然捏住沈媛的小下巴,轻佻道:“怎么,你有意见?”
同学们笑起来,沈媛脸色一阵红。
哪知宋沫沫像个老流氓,摸了人姑娘的脸就不撒手了,嘴里念叨着:“嘿哟,滑滑嫩嫩的。”她手掌来回摸了摸,又捏了捏,上下其手。
沈媛被气得不轻,嘟哝:“神经病!”
她挣了挣身体,倒没推开她,因为任谁都知道这位“大爷”喝醉了。
宋沫沫得寸进尺,捧着沈媛的脸就要亲,“这么漂亮的小嘴儿,那么尖酸刻薄做什么啊!”
“哎哎哎!”
眼看就要亲上去,沈媛吓得往后躲,林奕茂怕宋沫沫真发疯,赶紧把她拉开。
气氛被她这么一搞,顿时活跃起来,大家也都不端着,热热闹闹地,喝酒的喝酒,唱歌的唱歌,沈媛被她折磨的不轻,获救出来骂骂咧咧:“不讲道理的小畜生!”
老同桌周曼劝说:“你又不是不知道她这人霸道,还招惹她?”
“哼!”沈媛不服气,揉了揉被她搓红的脸,精心画的妆都被蹭掉了。
“对啊。”另一个女生也参与话题,提醒道:“你别忘了,宋沫沫再学渣,好歹也是低分考上a大的。”
她们同在一个大学城里,偶尔也见到过对方,但沈媛还真不知道宋沫沫竟也在她们学校。
不过这都不重要,大学毕业才是人生的一道分水岭。她已经拿到了业内有名资管公司的offer,而不努力的人,比如宋沫沫,她们之间的差距就会约拉越开。
电话响了,屏幕上跳着“宋熠”两个字,宋沫沫浑浑噩噩的接起来:“哥......马上回马上回,你来接我吗?”
那边不知道说了什么,宋沫沫把手机丢给林奕茂,直接倒在她身上。
之后宋熠发微信问她位置,林奕茂直接发了个定位。宋熠是宋沫沫的亲哥,但是林奕茂此前只见过一回,高高帅帅的,很有距离感。
*
凌晨一点,同学会散了,林奕茂扶着宋沫沫出来,一干人等走出练歌房。
周嘉垣开车绕了一圈,才找到叫风铃的这家ktv,远远看着宋沫沫倒在一个女孩子怀里,他的脸冷了几分,摇下车窗,“宋沫沫!”
混世魔王并无反应,沉沉睡着。
周嘉垣下了车,亲自走过来接人。
林奕茂没见过他,只觉得跟印象里的宋家大哥形象相差无几,甚至脸更冷了,“泡泡哥,”她颤颤巍巍替好友解释:“沫沫她也没怎么喝多,就是困了......”
周嘉垣听到称呼,皱了皱眉,想能跟宋沫沫处成好朋友,是有原因的。
他没纠正,点点头把软软的一团拢回怀里抱着。
宋沫沫被交换了一手,终于迷迷糊糊转醒,看到来人是周嘉垣,露出一个假笑:“是周总呀,好巧。”
周嘉垣:“......”
众人被惊了一道,林奕茂也转眼看她,这才反应过来来人是宋沫沫的老公,而非哥哥。
周嘉垣本来就不好看的脸更臭了,低声说:“安静点。”
“走了。”
他跟林奕茂说了一句。
站在远处的沈媛看到周嘉垣,有一阵恍惚,她觉得自己应该是看错了,这人好像她新公司的老总啊。
因为马上就要入职了,沈媛理了理身上的裙子,上前,刚想寒暄两句:“周——”
可惜周嘉垣并没有听到,甚至也没注意到她。
他一心想着把怀里的人给弄回去。
宋沫沫喝得浑身酒气,手又不老实的乱抓,周嘉垣放弃了抱她的打算,直接拦腰扛肩上,迅速走到马路对面的车上。
宋沫沫被扛得很不爽,顿觉天旋地转,脑袋垂地充血,扭了扭身体, “你想弄死我啊?”
周嘉垣没理。
宋沫沫又扭了扭身体,“好难受啊,我要吐了。”
周嘉垣这才把她拎过来,抱在前面。
他今天开的跑车没有后排,只能把她放在前面,不然放在后面躺着还能舒服点,只是没想到她竟然喝得这么醉。
一躺在座椅里,宋沫沫就嗷嗷叫:“好渴呀,我要喝水。”
周嘉垣另一侧上来,从手套箱里拿了瓶纯净水,拧松了盖子递给她。宋沫沫睁眼,蹙眉推开:“我要的是可乐!”
周嘉垣强忍着不耐,“你不是说水?”
“我要喝可乐!”在她的认知里,水并不是单纯的纯净水。可乐也在水的范畴内,可惜周嘉垣并没有这种共识。
周嘉垣懒得搭理,拧开盖子,沿着她的唇边喂了两口,才把瓶子直接扔进置物箱。
还没到家,宋沫沫就清醒了点,她睁开眼睛。周嘉垣把车窗开了些,凉风吹进来,特别舒爽。宋沫沫趴在车窗上,看着窗外的风景,上了一条桥,风大了些,也更凉。
她忍不住把手和脑袋伸出去,抓了抓,呢喃道:“哇靠,c罩杯呢~”
周嘉垣没听清,看了她一眼,“身体不要越过窗户。”
可惜她不听。
不过他有的是办法治她,周嘉垣故意开慢车子,伸手把她拎回来,玻璃缓缓上去,又回到封闭空间。
因为醉酒的关系,宋沫沫的小脸嫣红,束好的头发都散了,贴在脸颊,嘴巴不满意的嘟着。周嘉垣觉得她这样不自知的小表情,远比矫揉造作的喊“周总”可爱多了。
被安全带困住的宋沫沫一拍脑门,骂道:“管管管,这也管,那也管,干脆叫周管管好了!”
周嘉垣觉得好笑,冷声道:“宋沫沫,我不想管你。只是不想跟你做一对亡命鸳鸯。”她刚刚的行径危险,他跟她说了很多次,可屡教不改。
宋沫沫:“......”
周嘉垣话少,尤其今晚不想跟一个醉鬼讲话。
宋沫沫一个人无聊的翻手机,周嘉垣说:“困就睡一会儿,到家我叫你。”
可惜她并没有睡着,同学会让她的心绪发生了一点改变。宋沫沫不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也并非没心没肺。初中死敌沈媛一个劲儿在她面前炫耀,这就不说了,还总贬低宋沫沫的人生选择。
比如说:结婚。
她对别人的成就毫无波澜,只是愤怒沈媛竟这样贬低自己的婚姻。
真想一把把她呼到墙上去。
宋沫沫歪了歪脑袋,看着认真开车的男人,重振旗鼓,娇滴滴道:“周总呀,我有一个同学,她非常厉害。”
周嘉垣没说话。
宋沫沫又说:“唉,她好厉害的,从小老师喜欢,同学拥戴,就连喝汽水‘再来一瓶’的次数都比我多。现在找的工作也好。”说到这里,已经有些自言自语的感觉了,她的声音变低:“跟她一比,我就是个废物。”
她没说,别人也确这样议论过她。
许久,他才敷衍地“嗯”一声。
宋沫沫很不满意,上去掐他的脸,还没上手就被他捉住了,周嘉垣低头看看她,很敷衍地说:“嗯,难得你肯承认。”
她反应了一会儿,才发现这句不是什么好话。哼哼唧唧地给自己找补:“这有什么呀?我有周总养我呢,要当总裁夫人的。”
到家了,周嘉垣直接下车,走到这边凉凉道:“总裁夫人,下车了。”
她明明已经清醒了,却犯了懒,死活不肯自己下来,伸手要他抱,周嘉垣只好把这个活祖宗抱下来。
这还不行,她像个树袋熊一样,四肢并用地攀在他身上,两手掐着他的脖子,威胁:“说,养不养我?”
一般周嘉垣是懒得理她发疯的,偶尔见她不依不饶也会说上两句,比如现在,他低头笑了笑,鼻尖蹭蹭她的,“好,养。”
宋沫沫满意了,窝在他颈间,乱啃一通,周嘉垣任她闹,反正午夜时分,小区里也不会有邻居还在外面晃。
他抱着她去摁电梯,上楼。宋沫沫吮吸了会儿脖子还不够,又去啃他的喉结,嘴巴,恶作剧地想留一点儿痕迹下来。
周嘉垣不想接吻,无奈地推了推她的脸:“宋沫沫,你臭死了。”
*
进了家,宋沫沫跳下来去洗澡,她已经困得不行了,再不洗的话,待会肯定都睁不开眼睛了。
周嘉垣直接进了书房,他今晚刚从外地出差回来,一堆工作没处理,晚上是要通宵加班了。
宋沫沫捡了几件衣服,准备去浴室。
周嘉垣十天没回来,他们的卧室俨然已经被她变成了猪窝,到处扔的衣服,零食,充电线......幸好他回家来,还没进卧室。
她趴在地上叠了会儿衣服,最后累得直接直接躺地上睡着了。
周嘉垣在书房处理了几封工作邮件,半天也没听见楼上有响声,放在平时,宋沫沫在浴室洗澡,不是乒乒乓乓的声音,就是鬼哭狼嚎的唱歌,伴着这些声儿,他虽觉得聒噪,倒也习惯了,甚至觉得安心。
这会儿子,楼上安静地很。
他不放心,放下手里的工作,去楼上检查。果不其然,看见她已经缩着身体,趴在衣柜里睡着了。
于是,他再一次把她捡起来,弄进浴室里。
睡着的宋沫沫很乖,周嘉垣给她擦脸,脱衣服,放进圆形的浴缸里冲洗,正面反面,挤上沐浴液,跟洗菜似的,里里外外,弄得很干净。
热水冲到她身体时,有些敏感,她哼唧了两声,柔软的手臂搭在他腰上放着。
灯光下,收起了利爪的小野猫楚楚动人,美艳至极。周嘉垣离开家十几天了,每晚都会想想她,现在看着她光光的,他身体受不了了,像炸裂一般。
他迅速自己也冲了澡,用浴巾把她包起来,放床上。
宋沫沫滚进被子里,呼呼大睡。不过他不准备让她就这么睡了,喝得那么醉,把家搞得一塌糊涂,周嘉垣决定教训她一下。
他捏了捏她的脸蛋,低声道:“宝宝?”